3∶7比率在平面设计中的运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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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比率在平面设计中的运用(一)

内容摘要:平面视觉艺术表现力的成败与否,取决于造型形态艺术、色彩及构图的组合表现诸多主体元素的完美塑造与构筑。不容忽视的是,对视觉元素进行合理的面积与位置的分配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将形态表现元素、色彩表现方式以及构图位置的置放与安排进行理性的量化处理。这种理性构筑,可以提升和加强平面视觉力及艺术表现力的强度。艺术是感性的,但在感性的表现中渗入理性的构筑方法与规律,可以主动地把握艺术表现的脉搏。因此,将视觉形态及色彩表现与构图位置的排列赋予3∶7的数位比率分配,应该是科学合理且符合对立统一的美学法则的。

关键词:平面设计3:7比率

创意是设计的灵魂,平面设计也不例外。创意的表达是通过特定的平面设计形式语言来传递完成。而构成平面设计形式语言的是形态、色彩与构图,如何将三者成为一个有机组合,并在一定的空间中自由演绎,后以最佳的视觉形式进行传递,这是每个平面设计者所面临而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如何将形态、色彩及构图的形式语言上升到理性的高度,掌握其中的组合与协调规律,是解决平面设计形式语言以最佳视觉表现方式所存在的问题。文章中,我们可以将上述三者进行数值的量化比配,3∶7数值的比配应该是解决该问题的答案之一。

一、形态面积的对比3∶7

对立与统一是美学的基本法则,等量的对比变化及过度的统一协调都将导致平面视觉的凌乱与平庸,因此,两种量比都是平面视觉艺术表现的大忌。对立与统一是自然客观规律,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对立统一的和谐整体,对立体现了各个事物间的个性及它们之间的矛盾差异;统一体现了各个事物之间的共性和整体联系,这种对立统一的因素存在于客观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中。意大利哲学家布鲁诺认为:“这个物质世界如果是由完全相像的部分构成就不可能是美的了,因为,美表现于不同部分的结合中,美在于整体的多样性。”对立与统一是总的客观基本规律,世界的万事万物无不遵循这一根本规律,造型艺术自然也不例外,人的眼睛爱动的天性和人类生命体永不止息的运动本质决定人总是喜欢多样化。而由于人的生理局限的新陈代谢的生理规律,决定着这种多样性是秩序化的。再者,多样化的度须是视觉生理机能所能把握的,人类喜欢变化也喜欢协调,人类不喜欢单调和杂乱。因此,变化是协调下的变化,非协调下的多样是杂乱。同样,协调是变化中的协调,而非变化的协调是单调。

对立与统一是两个矛盾的对立面,如何适度地把握其间的力度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为此,我们可以将度进行量化,将其量化为数值的对比。数值的两边差异越大,其对比力度也就越强;反之,也就越弱。如果将对立与统一进行量配的话,对立处于少数量而统一位于大数量。显而易见,小数量的对立只有处身于大数量的统一中才能对立起来。同理,大数量的统一只有控制大面积的组织空间,统一才能形成。因此,如将形态与空间面积总比定为10的话,那么,小与大的面积比配应为3∶7,任何一方的面积一旦游移了其相应的数值的话,都会削弱各自的属性而走向反面。

就平面视觉的形态而言,无论是平面设计的视觉表现元素,还是绘画作品的视觉形态元素,其间都包含了对立统一比例分配的规律。因为,平面视觉的元素表现均在一定空间面积中才能得到呈现。因此,形态面积通常处于变化的位置中。大面积的空间对小面积的形态进行挤压,导致形态得以显现;反之,如将空间进行收缩,空间的挤压力一旦减弱,将导致形态面积的扩大,随着空间对形态挤压能力的减弱,形态的表现也会削弱。空间与形态的比例一旦接近相仿,其表现力顿显疲软。如此,其结果是形态的强势显现无法完成,空间的统一也无从谈起。在此,必须说明的是,形态造型应为平面视觉元素的第一层次(画面的主旋律),空间元素是画面的背景层,包括次要视觉表现元素。

3∶7的比率关系是理论上的合适对比率,这种理论对比率可以帮助我们把握画面的理想效果。

当然,世界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这种理论对比率可以根据画面需要进行调整,调整率可以是3∶7、4∶6、2∶8等。特别是视觉艺术作品,更不可能绝对理性量化,但其对比规律是科学和合理的。不管如何,5∶5的对比率是对值平均的对比率,这种比配是导致元素量相互抵消而使画面失去活力的主要原因。

对形态3∶7比率分配率总结,其主要的核心目的是强化和强调主体形态在画面空间中的焦点主诉作用,主诉中心的强化可突现画面的中心内涵及外形的视觉穿透力,拉开主体形象与空间背景的差异,增强画面空间的层次感及秩序感,强化主体形态在受视者中的第一瞬间第一感受的视受效果,从而达到最直接的、最理想的视觉传播目的。

二、色彩面积的分配比例3∶7

色彩是与形态同等重要的造型艺术语言,人在视知觉获取全部信息中,色彩往往是与形状作为同一信息接受的。虽然形态轮廓的印象强烈(由于形状具体),色彩较抽象但鲜明。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色彩在视觉表现中,具有更为直接的表现意义。

色彩的表现是由色彩的色相、明度与纯度来完成的。合理有效地调配色彩的三要素,可发挥和演绎出无以穷尽的色彩交响曲。如何有效地控制和调配丰富的色彩资源,更为科学地展现色彩的艺术表现力,是我们驾驭和控制色彩的重要课题。在此,我们似乎又可以从3∶7的科学比配中找到解决色彩调配与组合的最佳方法与方式。

色彩三属性的联合演绎,才使得色彩在视觉表现中发挥着无与伦比的表现力。色彩之间的差异突现,是色彩表现的关键所在。因此,色彩的色相、明度与纯度每一项都有其各自的差异性,将这些差异如何调配,如何布置是问题的中心所在。

就色相而言,它是色彩所呈现出来的质的面貌,是色的表象特征。色以色相命名,如:红、黄、蓝等。一般的色以冷暖倾向来区分,在光学意义上,色相是波长的别名。不同波长的光呈不同的色相,由于受光体物质的反射度的不一,加上明度与纯度的不同,还有环境色变化和对比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数量惊人的色相。据不完全统计,颜色总数足有100万种以上。这种数以百计的色相为色相的差异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体。

两个色相相混,必有一个色相占有主体,这样色相的主要属性或倾向性才能确立,色相主体的确立取决于色相在混色中的比例分配。红色与黄色相混其比例分配为红7与黄3,结果必然是橘红;反之应该是橘黄,如二色对等其色相表现将是橘色。

同样,明度属性是色彩表现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明度又称光度,是色彩因光照强度的不同而产生的明度不同。因此,它又可称为明暗深浅度。一般人的视觉可在无彩色的白与黑之间分125级,强的高达500级。色相的明度变化主要受发光体光源照射辨别力以及受光体反射率影响,明度指物体反射的各种色光的总量变化。我们无法分开反射率与照射强度,但知物体的固有色即物体本身的反射亮度主要取决于整个视域之内明度值的分配状态。如前所述,明度与色相有机地组合,可使色相的变化更为丰富。同色相的变化毕竟是有限的,有限的同色相与明度结合起来,可以演绎出无以穷尽的色彩元素。

明度值的高低变化,取决于明度数值占明度总量的比率而定。无论明度的现象处于何种状态,其必定与明度量的渗入有直接的关系。如将明度转化为色料的深浅变化,那么白色与黑色的混合可以调出无以穷尽的灰色来,如果按正常的明度视觉状态为标准值,白7与黑3的比配是较为符合视知觉的浅灰色;反之,黑7与白3便是深灰色合适表现,当然这是相对而言的。相比之下,纯度的变化显得有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是由纯度变化本身的属性所决定的。纯指的是色彩的纯净度,也可理解为色彩的鲜艳度。纯度的表现特征是混合比例的多少,混合的比例越高其纯度越低,反之则越低。自然界中纯正的颜色是没有的,七种标准色相仅是光谱中比较而言是最饱和的色彩。在另一意义上,纯度是指物体反射光总量中某一主要色光所占比例的大小,比例越大,色越纯。完全纯粹的颜色是由一种单一的光波波长产生出来的,这种光波产生的色彩纯度最高,最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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