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DB -XXX-20XX

条文说明

20×× 成都

制定说明

本《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经四川省2014年XX 月XX 日以号文批准发布,并经 2014 年月日以号文批准备案。

本规程是由编制组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四川省及我国其他省市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反复讨论、协调、修改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为便于广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4)

4 厂址选择 (5)

5 生产设施 (6)

5.1设备要求 (6)

5.2厂区要求 (7)

6 选材和设计 (8)

7 生产管理 (9)

8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10)

8.1安全生产 (10)

8.2职业健康 (10)

9 运输管理 (11)

9.1 一般规定 (11)

9.2 原材料运输管理 (11)

9.3 预拌混凝土运输管理

(11)

10 施工现场要求 (12)

10.1设施要求 (12)

10.2施工管理要求 (12)

1 总则

1.0.1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倡导绿色建筑和低碳生产,推进本省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建设和环境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的进一步提高,在保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的前提下,以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为目标,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过程中实现污染排放最小化和资源利用最大化的生产方式,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规程规定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从选址、建设到运营生产过程中相关绿色生产的要求,并对混凝土和砂浆的原材料选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生产流程管理和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使用现场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1.0.3 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 混凝土和砂浆设计、生产、应用与检验标准:

《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预拌砂浆》》GB/T2518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

《体力劳动分级》GB38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

《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24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

《混凝土拌合用水》JGJ 6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HJ/T 412

《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管理规程》DBJ 50-038

《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DB 11/642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T 50-066

2 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

2 术语

本章给出了本规程使用的六个术语。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 等国家现行标准中的相关术语,因此在相关规范标准中出现的与本规程相关的术语不再一一列出。

本规程的术语是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通用的术语,仅供参考。

2.0.2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流程中的选材、配合比设计、生产、供应活动和产品性能均对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影响重大,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节水、节地、节能和节材,确保资源利用率最大化;

2 降低噪声、降低粉尘、回收污水和利用废渣,确保环境污染率最小化;

3优化厂区建设,确保生产环节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和环保。

2.0.4废水废浆主要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清洗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时产生的含有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和砂等组分的可以回收利用的悬浊液,不包括化学污水、养护水、厨房油水、洗菜水、卫生间水、衣服洗涤水等。

2.0.6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料主要有洒漏砂石与粉体材料、拌合物、硬化混凝土或砂浆、压碎试块等。部分废物料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如拌合物可以通过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重新用于生产;而那些不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废物料,则统一被称为“废弃物”。

3 基本规定

3.0.1环境影响评估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承担。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须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行业生产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每年均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排放、噪音排放进行监测,环境鉴察部门检查时企业需出具相应监测报告。

3.0.3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组织绿色生产管理教育培训,增强各岗位人员的绿色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意识。岗位培训可以是企业内部组织的,也可以是外部相关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如下:1安全生产、健康及环境保护政策;

2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健康、安全及环境影响;

3个人安全责任及安全作业行为;

4要求向上级汇报所有工伤、事故、疾病及潜在的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

5应急步骤,撤退路线,集合区及报警。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因发展需要和实际需求而确需建立分站或分公司时,绿色生产管理也应符合本规程之相关规定。

3.0.4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均应采取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保证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现场的文明整洁。

1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对生产性污水、粉尘、噪声及废弃物进行控制、处理及合理回收利用,并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运输车辆的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未经处理合格后,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设施。对可能扰民的施工噪声等污染,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3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绿色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4 厂址选择

4.0.1项目选址应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还要结合预拌混凝土生产特点因地制宜,且不应破坏以下场地和区域:

1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

2坡度大于25%的林地;

3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

4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和绿地;

5其它生态保护区。

4.0.2项目选址与建设严禁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1环境敏感区是指具需特殊保护地区的区域: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集中居住区是指居民小区或自然村。

3搅拌站选址的基本要求:如离居民区、商业区至少1km,离河流等水源地至少300m的要求。

4.04 已建成且已投产的条件不满足4.0.1和4.0.2条款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进行原地增建和扩建,宜根据当地规划和市政管理要求进行相应绿色生产管理措施整改或搬迁。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搅拌站建设指南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搅拌站指南 前言 为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实现广东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和管理,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本指南共分为八部分,包括:基本规定、厂址选择、厂区建设、设备设施、生产管理、排放监测控制、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和企业文化等。 1 基本规定 1.1 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按照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粤散办〔2012〕41号《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1.2 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在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批准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企业建成须经验收合格、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生产。 1.3 在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时应严格将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4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中的所有条款要求。 1.5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企业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除 2.1、2.2、2.3、4. 3.5、条款外的其他条款要求。 2 厂址选择 2.1 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和环保要求。 2.2 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选址应避开环境敏感区,应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500米(含)以上及下风口位置。 2.3 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选址应考虑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便利,生产经营便于管理,投入产出合理。 2.4 不符合1、2条款要求的已建预拌混凝土企业不宜进行改建或扩建。 3 厂区建设 3.1 厂区内应合理规划。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应分区设置,且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厂区边界应建围墙。 3.2 厂区内道路及生产区的地面应硬化,且应保持完好和清洁,保证车辆以时速5~10公里行车时不扬尘,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 3.3 厂区绿化面积占全厂面积比率达到8%以上。 3.4 厂区内应充分考虑人流、物流自然流畅,不交叉线路,便于管理。有条件的宜设计进出两个大门,一个为原材料和空车进入,另一个为产品和人员

预拌砂浆规范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和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江苏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江苏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京臣功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南京一夫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宏洋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京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南京丽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和建材有限公司、常州亚帮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江加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潘钢华、王然良、刘加平、刘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张金山、费宗欣、苏峥。

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

江苏恒大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手册2018年6月14日

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1原材料 1.1.1干粉砂浆所用材料不得对环境有污染及对人体有害,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 1.1.2胶凝材料 1水泥 1)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其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水泥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3)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4)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如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 2石膏 1)干粉砂浆生产用石膏应符合《建筑石膏》(GB9776—1988)的有关规定。 2)石膏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1.1.3矿物掺合料 1干粉砂浆所用的粉煤灰的质量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1991)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矿物掺合料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储存于专用的仓罐内。 3矿物掺合料应按批量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划分。 4矿物掺合料的掺量由干粉砂浆生产厂家经试验确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掺加矿物掺合料后砂浆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5矿物掺合料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 1.1.4细集料 1砂 1)干粉砂浆生产用砂的质量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的规定。 2)砂进厂后应按批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检验批量以400m3或600t为一批。 2其他矿物细集料 当使用其他矿物细集料时,细集料不应妨碍胶凝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矿物细集料的掺入不应降低干粉砂浆的质量。 1.1.5外加剂 1外加剂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2外加剂进厂时应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复验批量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执行。 3外加剂的使用方法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1干混砂浆的工艺流程

一、项目由来和意义 1、提高建筑质量已是我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进行墙体材料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此,我国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法规政策,2000年建设部颁布了76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年国务院又颁布了3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200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颁布了对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实行减免增值税的政策。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更使节能型建筑材料得到快速推广和发展。广东省东莞市在制定的“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中,把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因此利用工业废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国家制定的发展新型建材应遵循的“坚持节能,节水,节土,保护环境,充分利用再生资源”的发展战略。 2、我们所生产的产品是一种无毒无味的新型干混环保材料,代替传统的水泥砂浆,解决了建筑行业墙面空鼓、裂缝、起灰、建筑垃圾多的烦恼问题。 二、主要原材料消耗 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为:石膏、细沙、微量水泥、外加剂。 1、石膏:是火力发电厂的脱硫石膏(发电厂的废渣利用) 2、细沙:主要是河砂,是依靠船运,东莞的取砂地点多,且价格便宜,江砂终年可取,不会影响到正常生产。 3、铁矿废石 4、硝石灰 5、粉煤灰,发电厂的废料利用。 三、其它辅助材料 1、可再分散乳胶粉 2、玻璃纤维 四、工艺流程: 1. 干混砂浆工艺流程

干粉砂浆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图 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以粉尘为主,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该项目的废气主要来烘砂工艺、物料储存工艺过程、搅拌混合过程产生的粉尘、成品计量包装工艺过程。 (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在制砂工艺的烘干和筛分工艺、物料输送过程、原料成品罐区、产品输送包装处、搅拌机混合搅拌时都容易出现粉尘,因此整套设备中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工段安装16处除尘器,见表1。 表1干混砂浆生产线产尘与除尘器数量及分布一览表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1(完整版)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 计规程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m i x p r o p o r t i o n d e s i g n o f m a s o n r y m o r t a r J G J T98-2011 2011年

修订过程及主要内容 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2008〕102号“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修订、修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从2008年4月开始进行修订,主编单位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浙江八达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接到任务后,主编单位立即组建了编制组,确定了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中技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嘉兴市春秋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嘉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天洋建材企业集团,编制人员为: ?李荣孙占利张秀芳赵立群刘军选徐鹏如王文奎何希铨金万春王转英袁永福钱建武张雪琴薛天牢金裕民徐建 黄春文毛国强何富林陈华沈文忠。 任务下达后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各编制单位进行沟通,行业标准《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颁布实施至今,距今已有10年之久,该标准对保证作为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范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造物中所采用砂浆的质量配合比设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材料的更新换代以及其他标准的变化,特别是预拌砂浆的蓬勃发展,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的修订,都使该标准的继续使用出现了一些困难、可操作性差、工地现场执行难度增大,因此,迫切需要对《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进行修订,以适应建筑技术的发展。根据这些主要问题2008年8月在西安召开了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编制大纲,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及验证试验方案。在上述大量验证试验及调研的基础上,并参考国外先进标准3月形成了初稿, 2009年三月在江苏省姜堰市召开了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编制组内部对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会后,主编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及各单位的补充实验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通过网络在编制组内部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定稿, 2009年7-8月全国范围内开始征求意见工作,收到来自上海、北京、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从设计、施工、检测等科研机构、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的宝贵意见。针对这些意见我们又认真研究,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验证试验,最终确定了送审稿的内容。 原标准分五章: 1、总则; 2、术语、符号;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 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计算与确定(5.1 水泥混合砂浆配合比计算;5.2 水泥砂浆配合比选用;5.3 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 新标准分五章: 1、总则; 2、术语;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 5 、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5.1 现场配制砌筑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2 预拌砂浆配合比的试配要求;5.3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配、调整与确定);本规程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粉煤灰水泥砂浆和预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的内容; 2. 根据新型墙体材料性能,对砌筑砂浆稠度进行了调整; 3. 在砂浆强度等级上去掉了M2.5增加了M25和M30两个等级; 4.取消了分层度指标,增加了砂浆保水率的要求; 5.根据不同气候区提出了砌筑砂浆抗冻性要求; 6.增加了根据砂浆表观密度实测值及理论值校正砂浆配合比的步骤; 7.将砂浆试配强度计算公式修改为?m,0= k?2。

预拌砂浆质量控制相关要求

预拌砂浆原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一、执行标准 1、《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2006年1月1日实施) 2、《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2011 年1月1日实施)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2012年5月1日实施) 二、进场时质量控制资料检测要点 1、预拌砂浆进场必须提交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产品备案证书、产品合格证。对于干拌砂浆,尚须提交型式检验报告及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对于湿拌砂浆,尚须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a)产品合格证:应提供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一式四联合格证。 b) 型式检验:干拌砂浆产品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规程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生产中如果原材料发生变化、生产工艺进行调整、设备进行维修、连续停产超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或成品存放期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c) 出厂检验:每一批干拌砂浆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下表。干拌砂浆产品合格证应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 2、干拌砂浆用的包装袋(或散装罐相应的卡片)上应有清晰标志显示产品的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产品标记;3)生产厂名称和地址;4)生产日期;5)生产批次号;6)加水量要求; 7)加水搅拌时间;8)内装材料重量;9)产品贮存期。 3、供方应提供相应的预拌砂浆使用说明书,包括砂浆特点、性能指标、干拌砂浆有效日

期、使用范围、加水量、凝结时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三、原材料进场检验要求 1、原材料进场后须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具体复试批次和检测项目应不低于下表要求。 2、存放超过3个月或者超过产品有效期的预拌砂浆应重新进行检验。 四、试块留置要求 1、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这里的材料包含砌体和砂浆两种材 料) 2)不超过250m3砌体; 3)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干混砂浆应以100t为一个检验批; 4)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 层合并。 2、留置数量要求 1)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类、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砌筑砂浆,每台搅拌 机应留置不少于一组试块。 2)砌体砂浆每一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 3、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强度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1.1倍; 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 85%。

1干混砂浆的工艺流程

、项目由来和意义 1、提高建筑质量已是我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进行墙体材料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此,我国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大量的法规政策,2000年建设部颁布了76号部长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 年国务院又颁布了33 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2006 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颁布了对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实行减免增值税的政策。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 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更使节能型建筑材料得到快速推广和发展。广东省东莞市在制定的“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中,把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因此利用工业废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国家制定的发展新型建材应遵循的“坚持节能,节水,节土,保护环境,充分利用再生资源”的发展战略。 2、我们所生产的产品是一种无毒无味的新型干混环保材料,代替传统的水泥砂浆,解决了建筑行业墙面空鼓、裂缝、起灰、建筑垃圾多的烦恼问题。 二、主要原材料消耗本项目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为:石膏、细沙、微量水泥、外加剂。1、石膏:是火力发电厂的脱硫石膏(发电厂的废渣利用)2、细沙:主要是河砂,是依靠船运,东莞的取砂地点多,且价格便宜,江砂终年可取,不会影响到正常生产。 3、铁矿废石 4、硝石灰 5、粉煤灰,发电厂的废料利用。 三、其它辅助材料 1、可再分散乳胶粉 2、玻璃纤维 四、工艺流程: 1. 干混砂浆工艺流程

干粉砂浆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图 项目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以粉尘为主,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该项目的废气主要来烘砂工艺、物料储存工艺过程、搅拌混合过程产生的粉尘、成品计量包装工艺过程。 (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在制砂工艺的烘干和筛分工艺、物料输送过程、原料成品罐区、产品输送包装处、搅拌机混合搅拌时都容易出现粉尘,因此整套设备中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工段安装16 处除尘器,见表1。 表1 干混砂浆生产线产尘与除尘器数量及分布一览表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XXX-20XX 条文说明 20XX成都 制定说明 本《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经四川省2014 年XX 月XX 日以号文批准发布,并经2014 年月日以号文批准备案。 本规程是由编制组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四川省及我国其他省市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反复讨论、协调、修改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为便于广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1 目录 1总则............................... (1)

语............................... (3) 3 基本规 定.............. ...... 4 4 厂址选择.............. ...... 5 5 生产设施.............. ...... 6 5.1 设备要求............................... (6) 5.2厂区要求............................... . (7) 6 选材和设计............................... ....................... 8 7 理................................ ......................... 9 8 康............................... .............. 10 8.1 安全生产............................... .................................. 10 生产管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

预拌砂浆规范标准[详]

DGJ 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32/J13-200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Practice Cod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05年11月3日发布 2006年1月1日实施 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省建设厅文件

建科(2005)356号 关于发布《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预拌砂浆技术规程》,经审定为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13-2005,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该标准由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厅新技术推广站 前言 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2003年科技立项(编号JS200333)要求,由东南大学、省建设厅

新技术推广站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汇同参编单位共同制的。 建筑砂浆在现场拌制存在质量不稳定、文明施工程度低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而采用工业化生产的成品预拌砂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预拌砂浆是根据省推广砂浆商品化的要求而出现的新生事物,编写组经过大量调研和科学试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容是:1总则;2分类和术语;3标记和符号;4引用标准;5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6生产质量控制;7订货与交货;8施工过程质量控制;9产品与施工验收;10试验方法。 本规程统一了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在生产、施工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本规程,有关各方在执行本规程时有何建议和修改意见,请与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地址:市虎踞北路12号,邮编:21001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东南大学、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臣功节能材料,一夫建材实业、宏洋混凝土、三鑫富安混凝土制品、丽固新型建材、协和建材、亚帮骏马建材、江加建设机械。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钢华、王然良、加平、建忠。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毛永琳、金山、费宗欣、峥。 目次 1围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标 4.1分类 4.2标记

安规基础知识

安规基础知识 灯具安规基础知识 一、灯具防护等级分类 灯具的分类方法很多,依照安全防护等级可以分为0类、I类、II类、III类。 1、0类灯具 工作电压是高压,防触电保护采用基本绝缘,而无其他防触电保护措施的灯具。此类灯具安全性能较差,目前欧美国家已不允许生产销售。0类灯具无符号标识。 特征:高压、无接地线、单层绝缘。 2、I类灯具 工作电压是高压,防触电保护采用单层绝缘基本绝缘外,还采用接地作为防触电保护的灯具。 I类灯具无符号标识,其内部可以包含有II类结构,即I类灯具内部分电气结构可以采用双绝缘的方式。 特征:高压、有接地、单层绝缘。 3、II类灯具 工作电压是高压,防触电保护采用双层绝缘的灯具。 II类灯具用符号标识,其内部可以包含有III类结构。特征:高压、无接地、双层绝缘。 4、III类灯具 工作电压是安全电压的灯具。 III类灯具用符号 标识。 特征:安全电压供电。 二、绝缘 1、基本绝缘 基本绝缘是灯具中用于带电体防触电保护最基本的绝缘,基本绝缘应能通过2U+1000V~的高压测试。 灯具的结构应能保障正常非拆卸状态下基本绝缘不能被手(测试手)触摸到。 2、补充绝缘 在基本绝缘基础上增加的一层绝缘,用于当基本绝缘失效时的防触电 保护,补充绝缘必须要固定。补充绝缘应能通过2U+1750V~的高压测试。 3、双层绝缘 基本绝缘、补充绝缘同时合并在一起称为双层绝缘,双层绝缘也称双绝缘、双重绝缘。双层绝缘应能通过4U+2750V~的高压测试。 4、单层绝缘 单层绝缘就是指基本绝缘,其各方面要求与基本绝缘相同。 5、加强绝缘 加强绝缘也叫增强绝缘,其绝缘效果与双重绝缘相当的一种单一绝缘体。从其结构来看一般仅有一层,或由不能单独分割测量的多层组成。 加强绝缘与双层绝缘一样要能通过4U+2750V~的高压测试。 三、安全距离 1、爬电距离

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湖北胜力合建材有限公司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鉴发部门:生产技术中心 2014年3月2日

前言 为了落实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加强预拌湿砂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湿砂浆产品质量,起草了本规程。 本规程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预拌湿砂浆的出厂、验收、运输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中心起草,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1)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2)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3) 第五章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5)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6) 第七章预拌砂浆出厂质量和验收管理 (7) 第八章附则 (8)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8)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预拌砂浆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 ISO 9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三条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二)编制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负责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四)制定质量奖惩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并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 第七条化验室的职责 (一)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原材料、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和标识,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掌握质量动态,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二) 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和成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指标,强化过程控制,运用

预拌砂浆生产工艺流程

预拌砂浆生产工艺流程 (一)工艺流程技术 预拌砂浆工业技术的基础是力学工艺流程技术,它是针对不同物料的特性要求相适应的基础处理方法和机器设备,就散体物料而言, 其基本的处理工艺有: 破碎,碾磨 烘干 储存 输送,提升 分级筛分 计量称着 均匀混合 包装或散装 (二)预拌砂浆的散体物料特性 在预拌砂浆中用到的许多不同的散体材料,其中以下的物理特性对于工艺和设备非常主要: 流动性 流化性 固体密度和散装密度 颗粒大小和分布 颗粒的形状 磨损性 这些特性决定着预拌砂浆生产工艺流程及方案的设计,设备的选型。比如干砂机,筛分机的选型,物料的输送,料仓卸料是否顺利,结块如何处理,计量装置。除此之外,考虑预拌砂浆中常常加入纤维如何分散,包装机的选型等等。 首先我们谈谈原材料中的骨料之一的砂石,大多数预拌产品其含砂量达60%至80%,所以它来源和成分以及物理特性不但对最终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还对生产设备的设计和选型,以及后续的应用施工产生影响。例如机械化施工中产生的磨损,压力损失均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1)集料 砂石骨料主要是石英砂,河砂,破碎的石灰石等。在使用前必须检验其杂质含量及颗粒大小分布,含杂质的砂必须冲洗烘干,其最后的湿度必须小于0.5%,烘干好的干燥的河砂粗砂(d>1.0 mm)流动性比较好砂的颗粒形状为园角,堆积角度小,温度不高于70度。这些特性除对最终产品本身的影响外,还

对干燥机和筛分机的选型和设计都有重要影响。此外,这类砂做成的预拌砂浆施工性能好,在与施工机器的水分混均,泵送和喷涂时比机制砂要好。在作配方试验应检验其粒径分布曲线,而且尽可能使用生产筛分机筛分的砂石,避免产生配方误差。 2)无机胶凝材料和火性混合材 胶凝材料主要有水泥、石膏、石灰等,使用不同胶凝材料会直接影响砂浆的性能,如:防水、收缩和强度等。所以,对其品质必须进行进厂检验,以保证和在实验室所作配方要求一致。对白水泥还要求进行色度检验。活性材主要有石灰石、粉煤灰等材料。这些混状的材料大多数流动性比干燥的砂差,而且具有时效性,如在流化状态不同的情况下其散体密度和时间相关,流动性由于时效性在不同的压力下而不同。这些特性在筒仓的设计,计量输送螺旋的设计以及工艺上要求的清洗要特别考虑。 3) 轻质骨料 还有一类轻质骨料如膨胀珍珠岩、发泡EPS颗粒、蛭石、发泡微珠等, 它们的特性主要是容重、传热系数、颗粒大小、强度、吸水性等。由于这些特性使得其计量方式更复杂一些,比如通常需要附加体积计量称。对混合机的要求和动力参数也不一样。例如膨胀珍珠岩易碎,在工艺上要尽可能避免多余的环节,混合时间不易过长。在使用发泡EPS颗粒时注意其颗粒形状和大小分布,选用合适的包装,避免离析。 4) 化学添加剂 预拌砂浆中使用的高效化学添加剂,如高分子聚合物等均以微量加入,它极大地提高了最终产品的性能,还可以增加新的功能,扩大了应用范围。添加剂是以微量来进行计量的,通常是以一比一千至万的数量级的比例进行混合,所以计量和搅拌的精确均匀是非常关键的。除上面提到的特性外,添加剂的使用要考虑温度,要在添加剂供货商给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内使用,包括储运等环节,添加剂的流动性较差等因素。 5) 颜料和纤维 我们所看见的那些绚丽多彩,富有个性建筑物要用到的彩色装饰预拌产品,在复合配制这些预拌时主要使用对人体无害,自然的矿物颜料混末颗粒微小均匀,颜料混末颗粒易吸附在一起,必须使用特殊的搅拌方法使之均匀分散在其他骨料颗粒上,形成鲜艳的色彩。这里人们使用高速刀片混合技术,还能节省颜料,高速刀片还可以用来分散纤维。人们使用耐碱纤维来增强产品的抗裂强度。在不适当地使用纤维和工艺欠缺时,会产生如料仓堵塞,纤维结团等影响生产和质量的严重问题。 表1-2 最终预拌砂浆的性能要求

预拌砂浆的发展概括

预拌砂浆的发展概括 预拌砂浆在建筑施工中的应用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并于二战后的30年间在欧洲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美国以及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施工中预拌砂浆的应用已非常普及,并形成了从生产、运输、施工到检验等环节的一系列相关标准和规范,各种不同用途的预拌砂浆品种已有200多种,满足现代建筑对保温、隔热、防水、色彩等不同建筑功能的需要。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们对建筑质量、建筑功能、外观色彩以及对环保、劳动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国预拌砂浆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也对建筑砂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传统的建筑砂浆相比,预拌砂浆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具有质量稳定、品种众多、色彩丰富、使用方便、节材省工、绿色环保等诸多优点。用预拌砂浆来替代现场搅拌砂浆,不是简单意义的同质产品替代,而是增加了技术含量、产品性能得到提高的更高层次的产品替代,是用一种新型、先进的建筑材料来替代传统、落后的建筑材料。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对提高建筑质量、发展绿色建材、加强建筑节能、缩短建筑周期具有重要意义。 采用工厂化方式生产预拌砂浆还可以减少粉尘排放、减轻噪音污染、降低劳动强度,并为资源综合利用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分工发展的产物,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人工搬运、人工拆包、人工装料等繁重、落后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对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在发达国家,袋装水泥、现场搅拌之所以难以立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建立了严格的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制度。随着我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制度的逐步完善,劳动力成本逐步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人们对建筑功能要求的逐步提高,现场搅拌砂浆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必将被工厂化生产砂浆的先进生产方式所取代。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研究引进预拌砂浆技术,九十年代末期开始出现具有一定规模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国外先进理念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散装水泥工作者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用户的积极努力,我国的预拌砂浆生产开始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预拌砂浆行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自2003年起,上海市开始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普通预拌砂浆。2005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2万吨规模以上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131家,设计能力1854万吨,实际生产406.6万吨。从产品品种来看,除上海地区多为普通砂浆外,其他地区主要生产特种砂浆。 中国的预拌砂浆发展很不平衡,经济发展较快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是预拌砂浆发展最快的三个地区,80%以上的预拌砂浆企业都集中在此。 上海市是我国开展建筑砂浆科研工作最早的城市之一,也是目前

预拌砂浆质量保证书

预拌砂浆 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制定:汪威 审批:吴小松 签发:廖晨阳 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条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 43/T 002-2010)要求,根据有关湿拌砂浆生产现行标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指定本《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保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预拌砂浆的生产管理,确保预拌砂浆质量,参照其它省市对预拌砂浆管理的经验,现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供应预拌砂浆时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以及对《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放的前提条件进行复核备案的规定的通知如下: 1、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 43/T 002-2010)要求规定,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但由于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时,其强度等级需达到龄期且检测合格后方能达到发放合格证的条件。因此,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先向需方单位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当预拌砂浆达到龄期并试验合格后再向需方提供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 2、《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与《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一起进入施工技术资料。 3、《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要按统一格式制作(样式见附件2) 4、《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放时,监督机构对合格证发放前提

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复核,满足要求后给予备案并加盖备案印章。未经备案的合格证无效,不得进入施工技术资料。 5、预拌砂浆供应完毕,每一强度等级最后一批砂浆试块达到龄期,并进行强度检验结果评定后一周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向需方提供每个品种、每个强度等级的《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第三条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2010年10月,取得国家住建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专业资质的企业。公司机构设置齐全,建有通过国家认监委岳阳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建设职能部门核准的标准试验室。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本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和人员均按照湖南省地方文件《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3/T 002-2010)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中关于预拌砂浆的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共装配有各种仪器设备60套),均检定合格。目前共有技术检测人员11人。其中工程师以上2人,检测人员9人。 本实验室按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标准规定,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全套质量体系文件及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本实验室坚持“遵章守纪、严谨务实、诚信客观、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预拌砂浆生产与检验的法令法规,为保证本公司产品质量认真开展工作,为提供环保绿色建材、服务于临湘市的城市建设贡献而努力。 自公司投入运营以来,公司实验室现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手

预拌干混砂浆生产线产品工艺流程或服务的流程图

预拌干混砂浆生产线产品工艺流程或服务的流程图 预拌干粉砂浆生产线设备配置与生产工艺息息相关,而生产工艺的设计依据企业规模、设计产量,甚至是地形地貌密不可分。这里介绍一种混合式工艺流程和设备配置分析,它介于塔楼式布局和阶梯式布局之间。以供中型规模干粉砂浆生产企业筹备阶段参考。 一、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或服务的流程图 该干粉砂浆生产线工艺布置是将一部分原料储仓建在地面,如用量大的砂储仓,以降低钢结构造价。该部分原料可以在地面计量后通过二次提升进入混合机;另一部分原料如水泥等粉状物料,经过气力输送入仓,且储存量相对较小,采用高架的方式在混合机上方计量,计量后直接进入混合机,保证物料的输送过程的流畅,造价相对较低。工艺布置见图: 本生产线方案的工艺设计,供砂部分采用二次提升,粉料采用一次到位,为混合型结构设计,主要用于生产普通干粉砂浆,兼顾生产特种砂浆。 方案特点: A、砂采用二次提升,砂仓高度降低,大幅度降低用钢量,减少投资; B、粉料采用塔楼式物流原理,原料由高到低流动,生产过程简洁; C、散装成品仓置于粉料仓下,节省占地,使整线壮观; D、粗砂筛余增设破碎装置,变废为宝; E、砂子有多种搭配,有利原料选择,降低材料陈本; 二、生产流程描述 1、物料储备: A、砂料储备:储砂仓4只,一只储存机制砂,一只储存去除无用粗颗粒的原级配砂,另两只储存经过分级的砂,一只储存细沙,一只储存粗砂。实际使用时,通过砂源的选择,多用原状砂,缺少的粒径通过分级砂补充,减少筛分工作量。各分仓分别设有高低位料位计、排气罩等附件。 B、水泥、粉煤灰料:设置两只粉料仓,其中一只用于储存水泥,一只用于储存粉煤灰。 C、稠化粉:设1只稠化粉储存仓。 各料仓均由散装车气力输送设备把粉装物料送到仓内储存备用。各分仓圴设有高低位料位计,除尘器、防爆安全阀、破拱装置、手动蝶阀及输送管路等附件。 D、外加剂:设3只外加剂储料仓,外加剂由厢式提升机输送到仓顶,人工拆袋入仓。 2、原料计量: 本系统计量层设有一台砂计量秤,一台粉料秤和一台外加剂称。砂子由筒仓经气动阀口进入秤斗;粉体料分别螺旋输送机喂料到秤斗计量。 3、搅拌系统: 本系统采用双减速机无重力搅拌机,卸料采用大开门机构。设置气相平衡系统。 4、成品处理: 经过搅拌混合圴匀的物料从搅拌机卸入成品斗,通过气动三通分为两路: 一路直接经过散装机进入散装车运往工地,一路经过水平螺旋输送机和三通把物料再分为两路,一路输送到包装过度仓包装,另一路经过提升机送入2只散装成品仓。成品斗和成品仓下方共设3台散装机。 5、成品包装: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DB -XXX-20XX 条文说明 20×× 成都

制定说明 本《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 ,经四川省2014年XX 月XX 日以号文批准发布,并经 2014 年月日以号文批准备案。 本规程是由编制组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四川省及我国其他省市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反复讨论、协调、修改和专家审查后编制而成。为便于广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4) 4 厂址选择 (5) 5 生产设施 (6) 5.1设备要求 (6) 5.2厂区要求 (7) 6 选材和设计 (8) 7 生产管理 (9) 8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10) 8.1安全生产 (10) 8.2职业健康 (10) 9 运输管理 (11) 9.1 一般规定 (11) 9.2 原材料运输管理 (11) 9.3 预拌混凝土运输管理 (11) 10 施工现场要求 (12) 10.1设施要求 (12) 10.2施工管理要求 (12)

1 总则 1.0.1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倡导绿色建筑和低碳生产,推进本省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建设和环境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的进一步提高,在保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的前提下,以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为目标,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过程中实现污染排放最小化和资源利用最大化的生产方式,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规程规定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从选址、建设到运营生产过程中相关绿色生产的要求,并对混凝土和砂浆的原材料选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生产流程管理和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使用现场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1.0.3 有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 混凝土和砂浆设计、生产、应用与检验标准: 《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预拌砂浆》》GB/T2518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 《体力劳动分级》GB38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GB50119 《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241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 《混凝土拌合用水》JGJ 6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HJ/T 412 《预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管理规程》DBJ 50-038 《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DB 11/642

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建材有限公司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前言 为了落实商务部等六部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加强预拌湿砂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预拌湿砂浆产品质量,起草了本规程。 本规程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原材料、配合比设计、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以及预拌湿砂浆的出厂、验收、运输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本规程由公司生产技术中心起草,总工程师批准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1)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3) 第四章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4) 第五章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管理 (6) 第六章预拌砂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7) 第七章预拌砂浆出厂质量和验收管理 (9) 第八章附则 (8) 附表1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控制项目表 (8)

预拌湿砂浆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不断提高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根据《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和预拌砂浆相关标准,参照GB/T 19000- ISO 9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第二条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格执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第三条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技术部负责对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五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 企业应设立以厂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为首的质量管理组织 质量管理组织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组织,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化验室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原材料、成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六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 (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针和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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