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相关标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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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20条底线

办学条件20条底线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指导,面向贫困地区,聚焦薄弱学校,确保实现“保基本、补短板”工作目标,经研究,提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简称“底线要求”),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底线要求”以《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国家标准、教育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为基本依据,共计20项。

二、各地应将“底线要求”作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优先保障、必须完成的建设内容,并在实施过程中,以学校为单位予以优先落实。

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各地可在“底线要求”基础上,依照相关标准或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提出要求,既要“保底”,也要“限高”,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

三、各地要把“底线要求”纳入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各地有关部门要把“底线要求”与绩效目标表(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一并作为项目绩效评估依据。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底线要求”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7月18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底线)1.消除D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

全面改善义务培训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全面改善义务培训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省政府培训督导团:为仔细贯彻落实《xxx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培训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精神,依据省政府培训督导团《关于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培训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x政督团[20xx]41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准时下发了《xxx市人民政府培训督导室关于开展全面改善义务培训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市政教督发[20xx]24号〕,对中省督导工作进行部署部署。

市培训局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对区县 "全面改薄'工作进行自查,11月1日-9日,市政府培训督导室组织6个检查组,对全市13个区县的"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了复查,现将该项工作三年来实施状况汇报如下:一、进展成效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培训厅的细心指导下,我市仔细组织开展"全面改薄'工作,促进培训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实现培训公正,极力缩小城乡培训差距,极大地改善了义务培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我市"全面改薄'规划总投资〔20xx-20xx年〕26.95亿元,规划新建改造校舍面积 88.4万平方米,建运动场地等附属设施工程量147.2万平方米,涉及项目学校1192所。

主要完成同学用床、课桌凳、校舍建设、教学装备、设施设备、体育场地、校内附属设施及其它等七类建设项目。

〔一〕保障义务培训学校基本教学条件20xx-20xx年,我市"全面改薄' 累计投入资金19.6亿元,其中中省7.75亿元,市级9.06亿元,区县级2.79亿元,占五年"全面改薄'规划投资总额的72%。

新建和改造校舍面积总计65万平方米,占规划改造校舍面积的73.5%,建设运动场地等附属设施工程量107万平方米,占规划运动场地等附属设施工程量的72.6%。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情况汇报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情况汇报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情况汇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情况汇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是教育行政机关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各地教育行政机关一直致力于加强对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导工作的推进,力求构建公平、高效、规范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

本文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情况进行汇报和分析。

一、督导目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旨在规范和完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督导主要包括校舍及设施、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学校管理等方面,旨在全面了解学校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

二、督导内容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舍及设施学校校舍及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建筑和安全要求。

如消防通道、灭火器、安全防范等是否齐全、设施是否老化等。

2. 师资队伍学校的教师队伍是否合格,是否符合相关教师资格要求。

3. 教学设备教学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学生和教师的教学需要,如教室的黑板、桌椅、投影仪、电脑等是否完善。

4. 学校管理学校的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完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例如教育教学计划、考试安排、值日制度等。

三、督导方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方式包括实地检查、抽查、问卷调查等。

学校通过该方式,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 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是督导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通过实地走访检查,了解学校现场运作状况和管理意识。

检查主要包括校舍、教学设备、师生区域卫生等。

2. 抽查针对教育机构中存在的问题,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通过评估、考核,督促学校改进现状。

3. 问卷调查问卷调查作为重要的评估手段,主要通过学生、家长及教师:对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和校园环保状况等进行反馈调查。

四、督导成效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在发现学校问题、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督导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导可以全面掌握学校现状,及时发现问题并尽快解决,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条文说明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条文说明

附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置与规划…………………………………()第三章建设用地……………………………………()第四章校舍建筑……………………………………()第五章教育装备……………………………………()第六章师资配备……………………………………()第七章经费保障……………………………………()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标准的目的。

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一项重要措施。

随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和均衡发展程度提升,对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校舍建设、教育装备配备和管理有章可循。

第二条标准的功能定位。

标准是学校规划、建设、评估的基本依据。

但作为检查评估尺度仅适用于新建学校,原有老学校受占地、环境等条件限制,无法达到本标准的,在运动场地、绿化地面积方面可适当放宽标准要求,教学用房单间面积在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前提下,也可适当放宽要求,评估标准应另行制定。

第三条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

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适用于实行“六三学制”的学校。

实行“五四学制”的学校按照办学规模相近的“六三学制”学校标准配置校舍(实验室、多功能教室除外)、运动场地、教育装备等;其中,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教室和多功能教室,按照每年级平行班数相同的“六三学制”初中、小学所配置的间数(面积)设置。

低于“六三学制”小学最低规模的“五四学制”小学,按“六三学制”小学最低规模标准执行;高于“六三学制”初中最大规模的,应按比例适当增加。

第四条标准的分类。

鉴于我省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将学校建设标准分为三类:其中标准Ⅰ为基本标准,以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为原则,参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个别指标不低于《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按照满足基本教学需要的原则制定,对校舍用房做了适当调整。

省教育督导团队四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

省教育督导团队四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

省教育督导团队四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有关要求
一、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督导检查。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有规划,有方
案、工作措施和年度工作台账。

2、档案要齐全。

凡创建学校档案材料必须按《濮阳市标准化学
校考评细则》准备,分类归档,档案盒、标签、材料目录要
统一。

3、撰写自评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专项督导自
查报告数据同申报表数据一致,并确保达标,各乡镇要把好
关,做好检查。

二、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情况督导检查。

1、各学校务必保证责任区督学公示牌挂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无
埙毁。

并了解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方法、督导程序和内容。

2、各学校要将责任区督学督导办学条件、督导学校随访记录、
督学责任区督学联系的学校、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等整理
并分类归档。

三、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导检查。

1、各学校要将5月份填写的2014年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情
况统计表及整改台账和整改方案归档。

尤其是乡镇中心校要
将全乡的办学情况统计表、整改台账、整改方案、专项督导
报告等分类归档。

2、各学校要对照台账和存在问题积极整改,确保无D级危房、
课桌凳拥有率每生一套、学校门窗完好率达到100%,有安全
饮用水,其他没能完成的要有详细的整改台账。

四、对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
行进行准备.。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及要求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及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11.本学年教师工资发放一览表、奖励绩
效工资发放表、教师体检等福利待遇落
实材料。

12.近三年干部教师交流和教师支教花名
表(流入、流出)。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查阅课表、作业。

4.本学年新进教师花名表。

5.在校学生统计表。

6.在职教师最高学历、职称、所代学科结构统计表。

7.在职教师基本情况花名表(年龄、性别、最高学历及专业、所代学段学科、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训合格证等相关
资料及食品留样
等。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师生访谈
查阅资料
查阅安全制度、保安配备、消防器材、监控设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管理质量学生家长、师生访谈
查阅课程表、活动安排表、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相关资料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市校园文化建设内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20•【字号】渝教基〔2011〕69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渝教基〔2011〕69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教科院,市技装中心,委直属中小学: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有关要求,市教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是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需要;是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

各地要切实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上来。

二、《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是我市举办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基本依据。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加大对低于《标准》学校的改造力度,尽快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适当提高相关办学标准,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并落实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四、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校长认真学习和理解《标准》的有关内容,做好《标准》的宣传解读工作。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的说明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的说明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有关内容的说明一、《办法》中所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一贯制学校、独立初中、完全中学(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

二、《办法》第二条中提出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指小学和初中均达到省级规定的办学基本标准。

三、《办法》第四条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评估,依据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

四、《办法》第四条中所使用的差异系数是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是8项评估指标差异系数的平均值。

小学(初中)的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

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标准差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平均数标准差是统计学通用的计量方法,反映了各义务教育学校某项指标的数值与该指标县域内所有学校平均值的离散程度。

五、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先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3 —再按小学和初中各一所纳入统计。

对完全中学,先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再将其初中部分按一所学校纳入统计。

六、《办法》第五条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的总分为100分。

其中“入学机会”20分、“保障机制”25分、“教师队伍”35分、“质量与管理”20分。

各省(区、市)在制定本部分评估指标和标准时,可结合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政策要求,在上述一级指标中增加二级指标,并对各项二级指标赋以相应分值。

七、《办法》第六条公众满意度调查,可通过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可由省级评估组进行,也可由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委托政府统计部门、科研单位、专业调查机构等进行。

问卷调查的数量按被评估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均为600份。

《学校办学条件核查报告》

《学校办学条件核查报告》

《学校办学条件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鲁教督〔xx〕41号)要求,孔村小学进行了全面核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寄宿条件和就餐方面
我校无寄宿制学生,没有学生餐厅,但学生家长急切要求学校能解决学生的午餐问题,希望上级拨款解决新建餐厅。

二、学校教室门窗破损情况
我校教室门窗是建校时的木制门窗,现在已年久失修,破损腐朽严重,有的甚至连玻璃都镶不住,随时会掉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隐患点整改方面
我校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隐患点有2处。

我校位于曲宁路口,学生在上下学时必须通过曲宁路,路口没有斑马线,没有交通信号灯,路上车辆较多,路面较窄,且坑洼不平。

为学生和家长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另外,学校紧邻泗河,周围有一处水库。

学生回家路上就路过库边这为学生安全埋下隐患。

为此,学校充分利用家委会,班会、例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自救意识,为学生健康成长护航。

四、有关取暖设施方面。

多年来,我校教室一直采用小煤炉取暖。

虽然能达到取暖效果,但是存在安全隐患。

学生年龄较小,炉火旺的时候,烟筒发热,为避免烫伤或烧伤,禁止学生靠近炉具。

另外,有时刮大风,烟筒倒烟,
教室里满是浓烟,无法上课,影响了正常教学。

以上我校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在正积极申请资金,逐步落实改造项目,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办学水平,为师生成长创造更优越的环境。

内容仅供参考。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甘教基一[2014]23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甘教基一[2014]23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甘教基一〔2014〕23号)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决定对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市金川区、敦煌市、阿克塞县、临泽县、高台县、民勤县、华亭县、崇信县、合水县等11个市、县(区)进行督查,同时对上述市、县(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国家督导办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二)对照《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各项量化指标查阅有关档案资料;(三)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工作准备情况;(四)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情况。

二、人员组成第一组:城关区、合水县组长:赵海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处长成员:梁祖选省政府督学胡定义省政府督政专家、白银市政府督导室正县级督学第二组:嘉峪关市组长:李慕堂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成员:金少蓉省政府督政专家、兰州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成永红陇西县教育督导室干部第三组:金川区、民勤县组长:路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成员:樊改霞西北师大教育学院副教授王宏省政府督政专家、武威市教育督导室主任第四组:高台县、临泽县组长:李博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主任成员:段兆军省政府督政专家、会宁县政府督学李万祝永昌县教育督导室主任第五组:敦煌市、阿克塞县组长:王守斌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成员:王晓东天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焦瑶光省政府督政专家、西北师范大学教授第六组:华亭县、崇信县组长:李波省教科所所长成员:姬维多省政府督学丁玉芳省政府督政专家、西北民族大学教授三、时间安排专家组督查县区督查时间交通工具安排第一组城关区8月19日专家乘飞机到庆阳,由庆阳市接机赴合水县。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

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办学督导评估专题培训材料-------信息技术与条件装备指标体系解读(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主要内容,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现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中有关教育信息技术与条件装备、功能室建设等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解读,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内容中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统计表进行说明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内容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区县(自治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状况、公众满意度四个方面。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是申报督导评估的前提条件,区县办学基本标准达标分为≥85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指标由师资建(A1)、校舍场地(A2)、功能室建设(A3)、信息技术设备(A4)四个评估指标组成。

下面重点介绍A3、A4两个的指标组成、标准掌握、统计报表填报、档案资料准备。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A3、A4指标督导评估表构成及解读(一)A3、A4有关指标构成的文件依据1、《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2、市教委《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渝教基〔2010〕9号)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六大功能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基〔2011〕66号)上述文件中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功能室建设、信息技术设备的基本配置要求即是A3、A4的指标依据,是各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达到基本的配置要求。

(二)有关功能室及配备标准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表A3、A4指标体系解读1、指标与评分(详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表A3、A4)此评估表中A3、A4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要点、评分办法及依据组成四个方面组成,共计45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

附件1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核查办法材料要求负责人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馆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3㎡。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提供相关数据资料2.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

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3.有平整、适用的操场。

小学生均活动面积不低于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最少不低于200米)。

二图书、仪器设备及实验室、专用教室4. 教学仪器设备齐全。

学校教育装备高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Ⅲ类)》。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数据清单、现场5.有图书资料及阅览室。

生均藏书量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数据资料6.小学科学实验室至少1个;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至少各1个。

现场、使用记录7. 有计算机网络教室。

每百名学生不少于10台计算机。

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均要配有音响设备、乐器等。

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体育器材室及教学器材。

音体美教学器材和设施能满足教学和体艺活动需要。

现场、数据资料、使用记录三办学规模、班额8.学校办学规模适度,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原则上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以上的学校,班额可适度放宽(10人以内)。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相关数据资料四教师配备9.教职工配备不低于省定编制标准,生师比小学不高于21: 1,初中不高于16: 1。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相关数据资料10.教师学科结构能满足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教育教学需要。

相关数据资料(按国家规定课程)11.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比例适宜。

小学、初中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

每所学校都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相关数据资料五安全保障、生活设施12.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访谈人员名单、相关制度、设施、现场13.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15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15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156号)各市州教育局、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开展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08〕18号)的关键环节,是加强学校建设与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必须高度重视。

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化督导评估队伍,提高督导评估工作水平,确保督导评估科学准确,取得实效。

二、要严格坚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标准。

各市州要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和《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指导纲要》(湘政教督〔2008〕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本市州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及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查批复后执行。

要按照“软件从严、硬件从实、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开展好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切忌降低督导评估标准。

三、要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责任。

按照“建评分离、规划统一、分级负责、省里把关”的原则,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创建工作由基础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教育财务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9.10•【字号】鄂政督[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的通知(鄂政督〔2014〕13号)房县、保康县、兴山县、长阳县、监利县、大悟县、麻城市、通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你县(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14年9月12-14日,每个县(市)一天半。

具体工作安排见附表。

二、人员组成组长:李建声(国家督学、新疆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团副厅级督学)成员:胡青(国家督学、江西师范大学课程教学所所长)王新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处副处长)左晓梅(教育部督导办干部)胡浦清(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调研员)李文鹏(省教科院教育督导研究室主任)林水洲(省教育技术装备处主任、高级工程师)柴立(省教育厅改薄办副主任科员)三、检查内容督导检查内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6号)附件一所列14项指标。

四、有关要求(一)请第一组大悟县、第二组通山县安排车辆于9月12日上午8:00前到武汉九州通衢大酒店(武汉铁路局东侧,洪山广场旁)接送本组督导检查人员(其余两组另行安排),每组第二个县(市)做好与本组前一个县(市)的衔接工作,并请于9月15日前将督导检查人员送回武汉九州通衢大酒店。

(二)请各地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做好督导检查相关工作。

联系人:高传平,联系电话:************。

关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20条底线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关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20条底线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

关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20条底线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关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20条底线专项督导检查自查报告为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和x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x市教督[20××]20号文件精神,我县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20条底线”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本次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20××学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245所,其中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覆盖学校204所,有教学班1967个,在校学生77015人。

有教职工4561人,中小学(园)占地面积126.03万㎡,校舍建筑面积57.45万㎡。

有图书146.04万册,计算机3472台。

二、底线达标情况根据x教财[20××]61号x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细化标准的通知精神。

我县204所义务教育学校中,20条底线全部达标的有204所,达标率100%。

三、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情况(一)建设任务20××年20××年,共对全县172所中小学进行校舍新建和设备购置规划,其中: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154所。

校舍规划面积181888平方米,运动场204657平方米;图书329270册,计算机2534套,课桌凳8891套,食堂设备6916台/件,饮水设施840台/件,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1395台/件,实验实习设备1087台/件,音体美器材2684套。

(二)资金筹措20××20××共规划资金50581.15万元,其中:土建资金40617.05万元;购置各类设施设备9964.1万元。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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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相关
标准的说明
基本原则:基本办学条件有缺口的地方进行整改,已具备此项条件没有缺口的为合格,无需整改。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情况统计表,要指派专人负责填写,由责任督学审核签字,督查全过程。

1.学校5月28日前将情况统计表上报督导室,只填写整改前数据。

2.每校一份,注明学校类型,村小、教学点、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城市初中和城市小学每校填写一份。

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对本乡镇情况汇总后填写一份上报。

3.基本办学条件解读
D级危房没有为合格,有只填写面积;
课桌椅要求一生一套为合格;
寄宿生床位率一人一张为合格,缺多少按比例计算;
安全饮用水,只要饮用安全,即为合格;
食堂面积能够满足学生使用为合格,学生座位率不够,为不合格;
厕所蹲位应按女15:1、男30:1的标准计算,达到标准为合格;
校舍门窗保持完好,没有严重破损为合格;有严重破损按比例计算;
有取暖设施,满足取暖需要即为合格;
学生上下学突出安全隐患点(1)学生乘车(2)靠近公路边学校有无减速带、警示灯等(3)边远学生上下学路上安全。

以上三项不存在隐患为合格;
营养配餐,教师享受生活补贴,朝阳市均未执行;
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1、农远工程设备原来均已配备,为合格。

不能使用的学校,要及时报修。

2、数字化设备全覆盖,2013年我市配备75套,教学点均已配备,均为合格。

不能使用的学校,要及时报修;
公用经费接收率2013年全部接收为合格;
国家规定课程开齐率如实填写,课程全部开齐、课时开足为合格,课程不齐及课时不足的,按比例计算。

联系人:各校责任督学督导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5826579
北票市教育督导室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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