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与检定的区别
量具的校准与检定
量具校准与检定的区别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O.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O.2mm的数值。
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O.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
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
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
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二、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
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
这就是: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 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的区别
检定、校准、检测、检验的区别检定(n)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
检定是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
检定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工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检定必须依据计量检定规程。
检定必须给出计量器具合格与否的判定。
检定应按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执行。
校准(n)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复现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是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
校准范围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规定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校准依据应当优先选择国家校准规范,没有国家校准规范可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或相关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编制校准技术条件,再经技术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校准只给出与其示值偏离数据或曲线,但不必判定仪器合格与否。
校准也应有校准周期。
检测(test)对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按规定程序确定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从定义可以看出,“检测”仅是一种技术操作,它只需要按规定程序的操作并提供所测结果。
不需要给出所测数据合格与否的判定。
检验(n)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举行诸如测量、检查、试验和度量,并将其结果与划定的要求举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所举行的举动。
从定义可以看出,“检验”不仅提供数据,还须对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后,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
校准不同于检定,校准报告只提供校准数据,比对校准数据或误差范围,不出合格结论,企业应划定使用要求以判定其是不是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如不克不及满足使用要求则为不合格器具。
针对校准的计量器具,企业应划定使用要求以判定是不是合格。
校准不同于检定,校准报告只提供校准数据,比对校准数据或误差范围,不出合格结论,企业应划定使用要求以判定其是不是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如不克不及满足使用要求则为不合格器具。
针对校准的计量器具,企业应划定使用要求以判定是不是合格。
检定和校准的九大区别
检定和校准的九大区别检定和校准,看似相近,实则不同。
两者都属于计量范围内,都需要使用比被计量器具精度更高的标准器具来作对比,以得出示值误差。
换句话说,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溯源性的重要形式,是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但是两者又有许多不同,概念不容混淆。
两者区别一、目的不同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
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
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二、对象不同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共59种。
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三、依据不同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四、性质不同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五、周期不同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六、方式不同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七、内容不同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校准——评定示值误差。
八、结论不同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九、法律效力不同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结语检定是指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准指校对机器、仪器等,使其准确。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
的O.2mm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O.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
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检定
检定检定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
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9)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
校
校校
校准
准准
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
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
检定检定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
校准校准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
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
检定检定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
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
/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
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
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
的最大允许误差。
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
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检定和校准的区别校准与检定的概念,极易混淆,甚至一些评审专家都存在搞混的现象。
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计量技术机构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计量技术机构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计量技术机构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先了解一下检定和校准的定义。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国际计量组织“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计量技术机构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例如,某机械加工计量技术机构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0.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0.2mm的数值。
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0.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
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
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看来大家伙还是经常把“校准”和“鉴定”混淆,以前我已常如此,后来找了些资料,才算明白。
现分享给大家,共同学习。
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校准和检定的区别
校准和检定的区别----Solomon_xi检定:在JJF1001-1998中,“检定”定义为: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通常是进行量值传递、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
校准:在JJF1001-1998中,“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给测量仪器的特性赋值并确定示值误差,将测量仪器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比较链或校准链,溯源到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上。
在国际标准术语中,校准与检定的定义是不同的。
简单地说,校准是把被测仪器或测量系统与已知参考标准的比较过程,并报告比较的结果。
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除与校准一样的比较过程外,检定还要对照技术规范——通常是计量器具厂家给定的技术指标,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与检定的对象都是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或计量器具。
仪器校准校准——在经典仪表管理中一直使用"校验"这一名词,现在在计量管理中,称为"校准"。
校准(Calibration)是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必要时也包括确定其他计量性能)的全部工作。
一、校准与检定的异同校准和检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校准一般是用比被校计量顺具精度高的计量器具(称为标准器具)与被校计量器具进行比较,以确定被校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有时也包括部分计量性能,但往往进行校准的计量器具只需确定示值误差,如果校准是检定工作中示值误差的检定内容,那校准可说是检定工作中的一部分,但校准不能视为检定,况且校准对条件的要求亦不如检定那么严格,校准工作可在生产现场进行,而检定则须在检定室内进行。
有人把校准理解为将计量器具调整到规定误差范围的过程,这是不够确切的。
虽然校准过程中可以调整,但调整又不等于校准。
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
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检定:在JJF1001-1998中,“检定”定义为: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 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检定通常是进行量值传递、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
校准:在JJF1001-1998中,“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给测量仪器的特性赋值并确定示值误差,将测量仪器所指示或代表的量值,按照比较链或校准链,溯源到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上。
在国际标准术语中,校准与检定的定义是不同的。
简单地说,校准是把被测仪器或测量系统与已知参考标准的比较过程,并报告比较的结果。
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除与校准一样的比较过程外,检定还要对照技术规范——通常是计量器具厂家给定的技术指标,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与检定的对象都是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或计量器具。
检定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带有强制性;检定结果要给出计量器具是否合格、能否投入使用的结论。
而校准过程,用户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校准项目、校准单位和校准时间间隔。
校准后只需给出初校准计量器具的示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关系及可信度,不需要做出讲师器具是否合格的结论。
用户可自己选择计量器具能否投入使用。
因此,计量校准比计量检定更灵活、应用也更广泛。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和联系我认为我们在讨论有关校准和校准市场时,有关部门在制定管理法规、技术规范时,对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应有明确统一的认识。
根据VIM 的定义,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通俗地讲就是获得示值误差的实验操作。
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对于检定来说,计量器具的法定要求体现在检定规程中,在这些要求中一个必不可少的要求就是示值误差的要求。
校准和检定的10点区别
校准和检定的10点区别校准与检定是计量学中的两个基本计量术语,很多人由于概念不清,容易将两者混淆或等同。
我们从以下十个方面来为大家区分。
一、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且没有计量检定规程或现行检定规程不适应以及无手段检定的计量器具。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二、依据不同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自行订立。
在校准规范中,可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
三、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确定与对应标准量值之间的关系。
检定的目的是对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四、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是按校准规范步骤进行检测,不肯定全项。
检定具有强制性,是依照国家计量系统表进行,按计量检定规程步骤进行全项检测,具有法律效力。
五、主体不同校准的主体是具有校准资格的人员。
检定的主体是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需是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六、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自校、外校的方式进行。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自校的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可以节省大量费用。
检定必需到有资格的计量行政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
七、周期不同校准周期依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周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还可在使用前校准。
检定周期必需按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能自行确定。
八、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只是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计量器具的全面评定。
除包含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检定可以取代校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
九、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只给出范围、误差或测量不确定度。
校准结果可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
检定必需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计量器具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二、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 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2.计量标准ISO 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医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医制检定的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三、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四、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五、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六、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七、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十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八、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九、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
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的区别一、检定和校准的定义1、检定是以保证量值准确统一、是否满足规程要求为目的的;校准是以保证量值统一、确定计量特征为目的的。
2、检定的特点是具有法制性;校准只要用户认可即可。
3、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是自愿的。
4、检定的依据是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而校准的依据是溯源链、校准技术文件、5、检定的对象是强检类计量器具,校准的对象是非强检类计量器具。
6、检定所出具的证书为:计量器具合格出具检定证书,计量器具不合格出具检定通知书;校准所出具的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7、检定的结论为合格;校准的结论是给出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
8、检定结果须由已经建标且人员考核合格的进行确认;而校准只需经校准实验室认可即可。
9、检定的归属为量值传递;校准的归属为量值溯源。
二、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⑴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
⑵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
⑶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
三、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⑴法律制约力不同。
检定具法制性,属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人员应取得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法规的规定,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
强制检定具有强制性。
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
⑵依据不同。
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的区别
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d e)区别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校准证书和检定证书(de)区别校准与检定(de)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de)要求.其中一个明显(de)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de)概念加以区分.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de)规定,组织(de)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de)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de)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de)经济损失.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de)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de)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de)值与相对应(de)被测量(de)已知值之间关系(de)一组操作.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de)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de)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de)文件上;4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de)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de)要求(ISO 84O2/DADI—,根据本指南(de)目(de)增加了注解).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de)管理相衔接,检定(de)目(de)是校验计量仪器(de)示值与相对应(de)已知量值之间(de)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de)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de)最大允许误差.2. 根据检定(de)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de)决定.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de)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de)情况.’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de)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de)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现就两者之间(de)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一、目(de)不同校准(de)目(de)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de)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de)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de)评定应根据组织(de)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de)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de)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de)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de)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de)(de)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de)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de)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de),明确了解计量器具(de)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de)目(de).检定(de)目(de)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de)范畴,是自上而下(de)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de)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de)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de)误差范围之内.二、对象不同校准(de)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de)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de)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de)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de)计量器具等.检定(de)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de)强制检定(de)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de)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de)列人强检目录(de)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de),不得使用.”因此,检定(de)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de)计量器具.这就是: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 1OO12—1<计量检测设备(de)质量保证要求作出(de)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de)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de)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de)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de)计量基准2.[计量]标准ISO 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de)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de)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de),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值得注意(de)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de),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59种强检目录中(de)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de)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de)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医易结算等四类领域(de)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医制检定(de)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de)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de)范围.三、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de)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de)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de)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de)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de)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de)范畴.其中(de)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四、依据不同校准(de)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de)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de)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de)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de)指导性文件.检定(de)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de)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de)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de)授权计量部门制定五、方式不同校准(de)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de)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de)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de)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de)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de)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de)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de)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de)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de)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de)1/3至1/10为好.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检定必须到有资格(de)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de)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六、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de)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de)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de)风险(de)同时,维持最小(de)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de)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de)周期.检定(de)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de)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de)内容.七、内容不同校准(de)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de)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de)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de)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de)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例如,某种计量器具(de)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de)技十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de)处置等内容.校准(de)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八、结论不同校准(de)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de)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de)判定.校准(de)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de)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de)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de)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de)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de)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九、法律效力不同校准(de)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de)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de)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de)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de)技术文件.。
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
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
ISO 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做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情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0.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0.2mm的数值。
校准与检定定义区别
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解释一:目的: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
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
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对象: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
依据: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性质: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周期: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方式: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内容:校准——评定示值误差。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结论: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法律效力: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解释二: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如下:1?校准不具法制性,是企业自愿溯源的行为。
检定具有法制性,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2?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
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和技术要求的全面评定。
3?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
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
4?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但需要时,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5?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校准与检定的区别看来大家伙还是经常把“校准”和“鉴定”混淆,以前我已常如此,后来找了些资料,才算明白。
现分享给大家,共同学习。
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惰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校准,检定,校验,标定等计量专业术语,因为工作中的精力和时间有限的关系,我们可能没有深究它们的差异。
今天与大家分享这4个词汇在计量专业领域中的异同点,让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运用得更专业。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标定:通过测量标准器的偏差来补偿仪器系统误差,从而改善仪器或系统准确度(精度)的操作。
标定一般用于较高精度的仪器。
检定: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
检定范围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校准:依据相关校准规范,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的活动。
通常采用与精度较高的标准器比对测量得到被计量器具相对标准器的误差,从而得到被计量器具示值的修正值。
校准主要用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校验: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
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
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含义与区别一.标定含义: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
主要作用:1.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2.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3.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4.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二.校验含义: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
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
三.检定含义: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四.校准含义: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的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
校准与检定的区别看来大家伙还是经常把“校准”和“鉴定”混淆,以前我已常如此,后来找了些资料,才算明白。
现分享给大家,共同学习。
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一些审核员经常向受审核方提出偏离标准的要求。
其中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不能将校准和检定的概念加以区分。
例如,根据实际需要及我国法制计量管理的规定,组织的测量装置通过校准就可以满足要求,而审核员却开出了“没有检定”的不合格报告,强制要求组织按检定实施控制,并强制要求组织到专业的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给组织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标准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可用以评定计量仪器、测量系统或实物量具的示值误差,或给任何标尺上的标记赋值;2.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3.可将校准结果记录在有时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的文件上;4 有时核准结果表示为修正值、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
ISO/IEC指南25—199O 《校准和检验试验室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将“检定”定义为:“通过校验提供证据来确认符合规定的要求(ISO 84O2/DADI—3.37,根据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1.为了与计量仪器的管理相衔接,检定的目的是校验计量仪器的示值与相对应的已知量值之间的偏差,使其始终小于有关计量仪器管理的标准、规程或规范中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
2. 根据检定的结果对计量仪器作出继续使用、进行调查、修理、降级使用或声明报废的决定。
任何情况下,当检定完成时,应在计量仪器的专门记录上记载检定的情况。
‟国际计量组织对检定给出的定义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根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校准和检定有本质区别。
两者不能混淆,更不能等同。
现就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做如下讨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校准与检定的主要区别
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1.尺
2.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
6.谷物水分测定仪
7.热量计
8.砝码
9.天平
10.秤
11.定量包装机
12.轨道衡
13.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
15.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
19.密度计
20.糖量计
21.乳汁计
22.煤气表
23.水表
24.流量计
25.压力表
26.血压计
27.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
31.测振仪
32.电度表
33.测量互感器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
35.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
39.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42.声级计
43.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
45.酸度计
46.瓦斯计
47.测汞仪
48.火焰光度计
49.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
5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4.血球计数器
55.屈光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