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硫化罐、干热器、污水井、雨水井等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各部门、各课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必须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措施。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现场,隐患处理后再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
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要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四)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五)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必须打开硫化罐门,干热器门和雨水,污水井盖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五条作业监护人职责包括:(一)作业监护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2024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3篇)
2024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空间:1. 受限制进入和退出的;2. 通风不良的;3. 可能积聚有有毒、有可燃或有可爆物质的;4. 其他可能造成作业人员危害的。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步骤、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有证明其身体健康良好的体检报告。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六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八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适当的排水、通风等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第九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适当的仪器仪表检测,确保作业区域内无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质存在。
第十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委派专门的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第三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十一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步骤正确、安全。
第十二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定期进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票签发,并确保作业人员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确保作业环境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定期与监督人员进行沟通和报告工作进展。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发生事故,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撤离措施,并向监督人员汇报情况。
第十六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发生火灾、爆炸或其他危险情况,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救援和灭火。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陕西富化化工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入有限空间环境中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防止发生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办理第三条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12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作业票有效期不得超过24小时。
作业期间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票。
第四条作业票办理程序: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填写作业票中的申请栏,签字后向作业现场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作业票。
2、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接到申请后,与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分别进行生产工艺和施工作业过程的风险评价,并提出消减风险措施。
同时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单附在作业票上。
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仍未进行作业,必须再次进行分析。
3、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安全措施,安排作业监护人员,并与监护人员一起对安全措施检查落实,认可签字后,由单位负责人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签署认可意见,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方可作业。
4、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人员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员持有。
作业票不得涂改。
作业完毕后将作业票返回安全管理人员。
5、遇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等情况,原则不允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确需进入作业时,应按特殊作业处理。
特殊作业应将安全措施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在作业时,公司安环科派专人到现场查看。
第五条作业票应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和作业地点。
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介质条件的危险程度确定分析化验的时间间隔和作业票的有效时限。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确保企业内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及相关人员。
3. 定义3.1 受限空间:指进入时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或不安全因素,对人身安全构成威逼的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储罐、管道、槽坑、井下等。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维护、检修、清洁、安装、解体等操作。
3.3 监护人:指受命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作人员。
3.4 紧急救援队伍:指受训合格并配备相应救援装备的员工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
4. 作业前准备4.1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相关作业风险及安全操作规程。
4.2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任务、人员组织、救援预案等内容。
4.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必需的设备和工具检查,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性。
4.4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确认通风、排气和供氧系统的有效运行,并进行必需的测试。
4.5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呼吸器、护目镜、手套等。
5. 作业操作5.1 作业前,必需检查受限空间的进入口,确保其安全可靠,并配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识。
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需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并由监护人全程监督。
5.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充分的通风和排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5.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严格依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出作业权限,避开私自更改作业内容。
5.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监护人保持联系并报告作业进展情况。
5.6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并报告监护人,等待相关指示。
6. 救援与应急措施6.1 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设置特地的救援响应队伍,确保救援能够快速到达和打开。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蜗壳、气罐、油罐、管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或场所。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从事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还应遵守相关作业规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
并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措施和安全措施。
第二章作业安全措施第四条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按安规的相关规定,至少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受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
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在现场合适的位置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疏散。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配备的救护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位置、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和受限空间内外的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输送氧气;强制通风时,宜采取措施将通风管道延伸至受限空间内部,有效去除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或蒸气,保持空气流通。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超过50℃时,不准进入工作,在50℃以下的温度内工作,也应适当的轮换工作或休息。
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检查现场已根据工作票要求做好的系统隔离措施,与其相连的设备已停用并拉电,阀门已可靠关闭,没有汽、水、油或有害气体流入的可能性。
第八条在有可燃气体的受限空间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不准使用非防爆电器,不准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护具。
第九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
进入金属容器或者特别潮湿的工作区域作业时,所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缺氧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为其服务的承包商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术语解释(一)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二)特殊受限空间:是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受限空间:1. 受限空间内无法通过工艺吹扫、蒸煮、置换处理达到合格;2. 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无法断开或加盲板;3. 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无法保证作业空间内部的氧气浓度合格;4. 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高于GBZ2.1/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规定的容许浓度/强度。
(三)进入:是指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第五条职责(一)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组织编制本规定,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培训、监督和考核,基层单位对执行过程提出改进建议。
(二)属地单位1.作业批准人(1)负责组织向相关人员(作业单位、本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核查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审查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负责审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负责组织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4)对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2.项目负责人(1)负责确定该项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识别,制订并落实风险削减措施;(2)负责制定书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3)负责安排监护人员,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4)负责受限空间作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3.工艺人员(1)负责作业前的工艺处置及作业过程中的工艺安全保障,向作业单位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2)提供作业点及作业环境的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指标状态和物料危险性等情况;(3)负责确定受限空间的分析项目、采样地点、采样频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SY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依据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对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受限空间是指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一)物理条件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二)危险特征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受限空间可为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进入是指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如果第二条的条件都不存在,还应考虑是否符合以下“特殊情况”。
(一)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Q/SY××××—××××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如把头伸入30cm 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在这些情况下,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宜采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以控制此类作业风险。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1.高于1.2m 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2.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3.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规定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所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职责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3作业单位接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3.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安全管理模块共同签字确认、总经理(负责人)终审审批后方为有效。
3.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设备交出单位留存一份,施工单位执证作业一份,安全管理模块存档一份。
3.7在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3.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工段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3.1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应认真检查进入有限空间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设备。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
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1.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代替。
4.1.2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和置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2.1氧含量18%-21%。
4.2.2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3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进入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3.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作业效率,减少事故风险,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二、定义1.有限空间:指具有限制进入和通风条件,且供人员进入后进行生产、检修等作业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
2.员工:指受雇于企业的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员工等。
三、责任与义务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更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其有效执行。
–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供应必需的安全设施。
–组织定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演练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本领。
–配备充分数量的急救设备和人员,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供应急救和救援。
–定期对有限空间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排出安全隐患。
2.员工:–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使用。
–参加企业组织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及时更新知识。
–搭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检查和评估,供应真实准确的信息。
–发现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刻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四、作业前准备1.确定有限空间作业的目的和计划,明确作业的时间、地方、范围等信息,订立认真的作业方案。
2.确定作业人员和作业监督人员,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
3.对作业人员进行必需的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情形适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编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许可证,许可证包含以下内容:–作业时间、地方和范围;–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许可期限;–作业监督人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
五、作业执行1.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需参加企业组织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了解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2.作业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适当准备,包含但不限于:–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没有杂物、油污等导致滑倒或绊倒的障碍物。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日常生产施工作业中,在炉、塔、罐管道、下水道、沟、池、涵洞等进出口受限,存在通风不良、缺氧,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环境,易引发中毒、着火爆炸等安全危害,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钻井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1、定义(1)受限空间: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裙座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职业安全危害,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2)隔离:是指采取加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
(3)生产单位:指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的管理单位。
(4)施工单位: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单位。
1、“三不进入”原则:没有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3、职责分工3.1 安全环保监察科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3.2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系统)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技术指导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3.3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措施制定、落实和监护工作。
4、管理内容4.1基本要求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许可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⑵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4.2 危害识别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告知施工单位。
⑵、施工单位根据具体的作业要求和危害识别结果,制定进入受限空间措施(方案),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报生产单位审查、签发。
4.3 作业许可⑴、施工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作业单,到生产单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浦安监[2012]43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专业术语的解释:(一)“受限空间”,是指在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二)“三不进入”,是指未经批准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三)“隔离”,是指采取加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第二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进入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一)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针对作业内容、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险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二)危害识别一栏,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
第九条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化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安全技术人员、生产单元负责人(工段长、值班长)、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作业程序、应急措施逐条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员工的人身安全而制定此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及术语2.1 术语2.1.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凡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
3.管理职责3.1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3.2公司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4.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办理程序。
4.2.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提出申请,作业现场安全主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措施,报单位安全主管审批后,由单位安全员负责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分析;作业负责人安排作业监护人员并对安全措施检查落实,作业负责人、监测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4.2.2 遇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等情况时,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确需进入作业时,应按特殊作业处理。
特殊作业应将安全措施报公司生产安全部审核备案。
4.2.3 涉及到动火作业时,必须在办理相应的动火作业票后,才能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4.3.1 各单位安全主管人员要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内容包括所从事职业的有限空间内部结构和相关介质,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等。
4.3.2 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可靠切断气源,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
4.3.3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加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4.3.4有限空间内的温度应符合人体作业要求。
4.3.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
燃气公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门站及下属调压站。
第三条本规定中生产单位是指公司门站及下属调压站;作业方是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基层班组或施工服务商。
第四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塔、釜、罐、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场所作业。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管理程序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由作业方编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提出申请,《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作业监护人、作业时间及安全措施。
(二)公司生产安全部接到申请,必须向作业方进行施工区域现场交底,同时组织人员与作业方共同进行作业前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计划书》。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内容(包括作业原因、作业部位及作业程序);2、技术措施;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三)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计划书》施工内容和技术措施,符合后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上批准签字。
审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计划书》风险识别、应急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符合后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上批准签字,最后由安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四)《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一式二份,分别由生产安全部存档、作业方持有。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应一项一办,禁止多项作业共用一票。
作业票存档保存期为12个月。
第六条进入可能含有油气、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发生一般A级事故的风险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应上报昆仑燃气河南分公司审批备案。
第七条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卫生标准:(一)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有限空间作业中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法律依据。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设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和作业人员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六条设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八条在进入有限空间前,必须编制相应的作业计划,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通风设备、灯具及其他安全设施。
第十条有限空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毒气、爆炸、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必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作业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有限空间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有限空间作业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安全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供参考:1. 定义有限空间: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半封闭的工作区域,访问和操作受限,并且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缺氧、火灾、爆炸、物理阻隔等潜在危险。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目录第一节基本规则 (2)第二节作业申请和准备 (3)第三节作业审批 (4)第四节作业实施 (6)第五节特殊情况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7)第一节基本规则第1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应当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审批单及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格式见附件。
第2条日常频繁进行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活动,在具备操作规程或方案经属地单位审批确认,风险得到全面识别和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可不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第3条作业申请人、属地监督、作业批准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第4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现场作业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
第5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按照作业许可证或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作业过程中应进行气体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6条作业人员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应采取适宜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得盲目施救。
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与作业风险相适应的救援能力,确保在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救援装备的前提下实施救援。
第二节作业申请和准备第7条作业申请人负责与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准备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提出作业申请。
第8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当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区域所在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属地监督、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气体检测,以及作业批准、延期、取消、关闭等基本信息。
第9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采用联单式编号管理,并分别放置于作业现场、作业区域所属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关闭后的许可证应收回,并保存一年。
第10条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相应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
第11条根据需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可采取清空、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中和危害物、置换等方式对有限空间进行清理、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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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计划参考范本——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为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员工的人身安全而制定此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及术语
2.1术语
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凡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
3.管理职责
3.1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3.2公司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办理程序。
4.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提出申请,作业现场安全主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措施,报单位安全主管审批后,由单位安全员负责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分析;作业负责人安排作业监护人员并对安全措施检查落实,作业负责人、监测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4.2.2遇置换不合格或无法进行置换等情况时,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确需进入作业时,应按特殊作业处理。
特殊作业应将安全措施报公司生产安全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