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交通局法制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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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交通局法制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精简压缩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项目。对目前所有县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严控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认、规范除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目录之外的其他行政职权,杜绝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相实施审批。
(二)做好上级下放和取消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对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各股室、段、所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衔接方案,明确承接主体和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后续监管工作,防止工作脱节和监管真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放得下、管得住”。
二、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积极配合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分工中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整合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落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按照有关“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对近年来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汇编成册,公布清理结果。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实行地方或行业保护、违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检查
组织开展XX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根据州局的统一部署,明确各阶段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从教育、监督、制度、经费、装备入手,积极抓好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探索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好、业务精的执法监督员队伍,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
五、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
(一)保持超限运输路面监控力度。坚持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易出现驳载、绕行及无检测站等路段的巡查力度,始终保持治超执法高压态势。
(二)加大屡次违法超限惩治力度。充分应用现有的执法系统及部门信息抄告机制,切实做好超限运输登记备案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吊销车辆营运证。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按照“省级政府主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治超工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六、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做好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和全州执法培训考试工作,确保新进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经过培
训考试合格后均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整顿执法风纪,进一步规范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加强对执法案卷文书制作的指导,研究制定全省统一格式文书,通过执法培训、印发学习资料等方式指导执法规范。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继续实行行政赔偿案件报备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法律案件报备制度。各股室、段、所要建立健全重大法律案件逐级报备制度,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力度,并健全法律风险事先防范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监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及时通报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明察暗访活动,加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继续深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并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通过案卷评查、网上监督、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效果评价等方式,不断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
八、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稳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顺昌”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以新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创新载体形式,增强普法宣传的有效性和覆盖面,提升全行业、全社会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九、完善行政复议机构,全面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依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履行好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确保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完善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把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省行政调解规定》的贯彻落实和配套制度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行政争议。
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局属各相关股室、段、所主要负责人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总责。要把依法治交作为领导交通运输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局运输安全法规股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其他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附送:
2018年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一、贯彻全会精神,明确职责定位
全县交通局纪检工作严格按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努力实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主要精力摆到改进作
风、惩治腐败、执纪监督和简政放权上来,各处、所、段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责任落实情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二、强化监督检查,优化发展环境
认真开展交通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特别是对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重要岗位、关键部门等实施全程监管,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重点环节管理新模式,强化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监察的深度,拟试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约谈和项目业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制。坚持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点,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创造一个有利于交通发展的优质环境;二是加大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治理力度;三是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四是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三、改进工作作风,净化社会风气
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抓起,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坚决纠正和查处各处、所、段在履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借工程建设之机吃、拿、卡、要等“中梗阻”违纪问题;二是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信访核查等形式改进干部工作作风问题;三是充分运用执法监察、效能投诉等措施改进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水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四是着力整治庸、懒、散、慢、奢等不良风气,继续开展为民减忧“走基层”活动,严格问责机制,着力解决和治理“中梗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