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院(点)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村里幸福院规章制度内容
村里幸福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村里幸福院是为村里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和娱乐活动的公共机构,旨在让老年人在社区中安享晚年,享受幸福生活。
第二条村里幸福院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村里幸福院的管理工作由村委会负责,院长为村委会委派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村里幸福院的服务对象为村里老年人,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有需要的残疾老年人。
第五条村里幸福院实行定期巡查制度,确保院内秩序井然,服务质量有保证。
第六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与社区其他机构的合作,共同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七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得到良好的照顾。
第二章院内生活规定第八条村里幸福院要为老年人提供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确保院内整洁卫生。
第九条村里幸福院要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康复锻炼和文娱活动,促进他们身心健康。
第十条村里幸福院要为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提供及时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村里幸福院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确保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档案,并根据个别老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第十四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互助,促进老年人之间的友情和团结。
第三章院内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村里幸福院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村里幸福院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维护院内秩序。
第十八条村里幸福院要定期召开院务会议,研究院内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九条村里幸福院要建立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便于老年人享受更多的社会资源。
第四章惩戒规定第二十条对于违反院规的老年人,工作人员有权采取警告、劝诫、调离等措施,直至报警处理。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1、农村幸福院管理值班制度一、农村幸福院院长督促管理人员做好轮流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晚上关门前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幸福院室内外卫生,并摆放好桌椅板凳、棋牌等娱乐用具。
三、督促服务人员整理好报刊、杂志,及时核对相关物品;管理好、维护好电视机、棋牌桌椅等公用设施。
四、负责安排做好参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值班人员,有事先请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农村幸福院服务人员工作制度一、遵守农村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时守信,着装整洁,自觉接受院委会的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关爱尊重老年人,文明礼貌,耐心周到,服务规范。
三、不私自收取老年人的钱、财、物,代老年人购买物品时要及时清帐清结,不拖不欠。
四、主动与老年人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心里动态和服务需求,如实向院委会或上级民政部门反馈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如有违约、违规、被投诉情况,经调查证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3、农村幸福院休息室管理制度一、休息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入室老年人必须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三、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休息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影响他人。
五、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妥善保管自身携带物品。
六、如有特殊需求,事先提出申请,待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正常开放时间:5月—9月(早9:00—晚18:00),其他时间(早9:00-晚17:00)。
4、农村幸福院卫生室管理制度一、遵守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制定农村幸福院卫生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
三、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培养老年人良好的生活、卫生及作息习惯,增强老年人的保健养生意识。
四、自觉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为老年人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五、每季度开展一次慢性病随访,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不同群体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活动,定期为患有高血压的老年人免费测量血压。
幸福院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幸福院的管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维护幸福院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结合本幸福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幸福院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场所,本制度适用于幸福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入住老人。
第三条幸福院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文明和谐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幸福院设立院长1名,负责幸福院的全面管理工作;副院长1名,协助院长工作;设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第五条院长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养老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幸福院发展规划;2. 组织实施幸福院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生活安全;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政策支持和社会资源。
第六条副院长职责:1. 协助院长做好幸福院的管理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工作;3. 参与制定幸福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4. 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幸福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 负责老年人的入住、离院手续办理;3. 负责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工作;4. 负责安全巡查,确保幸福院安全无隐患;5. 参与制定幸福院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入住与离院管理第八条入住:1. 老年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入住;2. 老年人入住时,需签订《入住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入住老人需遵守本制度及幸福院相关规定。
第九条离院:1. 老年人因故需离院,需提前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2. 管理人员对离院原因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离院手续;3. 离院老人需结清相关费用,并归还借用物品。
第四章生活照料与管理第十条生活照料:1. 确保老年人饮食、睡眠、卫生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2. 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3. 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4. 加强对老年人心理关怀,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幸福院管理制度范文
幸福院管理制度范文幸福院管理制度幸福院是一个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机构,致力于给予老年人一个安全、舒适、快乐、有尊严的生活环境。
为了保障幸福院的正常运转和老年人的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幸福院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一、院区管理制度1.院区规划:幸福院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合理划分不同功能的区域,包括住宿区、餐饮区、活动区、医疗服务区、娱乐休闲区等。
同时,还需规划好院区的绿化、救火通道等基础设施。
2.院区保洁: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保洁队伍,定期进行院区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3.院区安全:幸福院应设立院区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并安装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等设备,确保院区的安全。
4.行为规范:幸福院应明确老人、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制定院区内的秩序和规则,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服务管理制度1.入院管理:老年人入住幸福院前,需进行身体检查和评估,确保能够适应集体生活。
同时,需签订入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护理服务: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护理部门,配备专业护理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并建立护理记录,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身体健康。
3.医疗服务:幸福院应与附近医院、诊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餐饮服务: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餐饮部门,配备专业厨师和餐饮人员,提供营养、健康的餐饮服务,并根据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健康状况制定食谱。
5.活动服务:幸福院应定期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如文化讲座、健康讲座、生日会等,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三、人员管理制度1.人员招聘:幸福院应根据需要确定招聘计划,并进行公开招聘,选拔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2.员工培训:幸福院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社区幸福院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幸福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幸福院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入住老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社区幸福院以“以人为本、关爱老人、服务社区”为宗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健康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社区幸福院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幸福院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社区代表、居民代表、志愿者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幸福院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幸福院日常运营管理;3. 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4. 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5. 处理重大突发事件;6. 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社区幸福院设立院长,负责幸福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院长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2. 组织落实管理委员会的决定;3. 负责幸福院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调配;4. 确保各项服务质量;5. 处理日常运营中的问题;6. 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
第三章入住管理第九条入住幸福院的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2. 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或在家人陪伴下能独立生活;3. 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4. 符合社区幸福院入住规定。
第十条入住程序:1. 老年人及其家属向幸福院提出入住申请;2. 管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与申请人签订入住协议;4. 老年人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幸福院。
第十一条入住老人享有以下权利:1. 享受幸福院提供的各项服务;2. 参与幸福院组织的活动;3. 对幸福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入住老人应遵守以下义务:1. 遵守幸福院规章制度;2. 尊重他人,维护公共秩序;3. 服从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工作;4. 自觉维护幸福院形象。
幸福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幸福院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幸福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幸福院所有服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人员队伍,为老人提供优质、温馨、周到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宗旨第四条本幸福院服务宗旨:1. 尊老敬老,关爱老人,以老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2.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老人的需求,满足老人的期望。
3. 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人在幸福院生活愉快、健康、长寿。
第三章服务人员要求第五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养老服务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
3.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4. 通过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六条服务人员职责:1. 负责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清洁、洗衣等。
2. 负责老人的健康管理,协助医生进行日常检查、治疗。
3. 负责老人的心理关怀,关心老人情绪,提供心理疏导。
4. 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老人精神生活。
5. 负责老人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七条服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1. 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佩戴工牌。
2. 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对老人有礼貌,用语文明,尊重老人意愿。
4. 不得在老人面前吸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
5. 不得泄露老人隐私,不得随意透露老人信息。
6.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对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的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服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幸福院院长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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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院管理制度牌
幸福院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幸福院环境,保障院内居民的权益和福祉,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幸福院是一个集居住、休养、娱乐、医疗为一体的服务机构,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倡导尊老爱老的社会风气。
第三条幸福院的管理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的原则,依法保护院内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入住管理第四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入住幸福院,入住之前应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和相关资料,并签订入住协议。
第五条幸福院接收的老年人应年满60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严重精神病史,无危险行为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
第六条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三餐营养餐和医疗护理服务,对于需要特殊照护的老年人,幸福院将提供专门的照护计划。
第七条幸福院可以根据居民的不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和活动,如瑜伽、书法、舞蹈、游戏等,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幸福院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院内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幸福院应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条幸福院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安排巡逻,确保院内安全。
第十一条幸福院应制定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老年人的逃生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行为管理第十二条幸福院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言语、心理等对老年人的伤害。
第十三条幸福院鼓励老年人之间的友善交往,不允许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不良行为。
第十四条幸福院对于严重违纪行为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如暂停服务、通报当地民政部门等。
第五章护理管理第十五条幸福院应配备专业护理人员,定期为老年人进行身体检查、康复评估等工作。
第十六条幸福院应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包括饮食、运动、药物管理等。
第十七条幸福院应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文娱活动,如唱歌、跳舞、看电影等,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第六章诉求管理第十八条幸福院应设立专门的投诉热线和意见箱,及时收集和处理老年人的投诉和意见。
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农村幸福院是为了解决农村老年人员照顾问题而设立的专门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护理照顾。
为了保障农村幸福院的安全,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防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安全管理机构二、基础设施安全1.幸福院的建筑物应符合相关建筑安全规范,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2.幸福院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幸福院应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包括楼宇、走廊、门禁通道等关键区域。
三、食品卫生安全1.幸福院应设立食品卫生管理岗位,负责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和配送等工作。
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选择供应商,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关资质和证照。
3.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建立食品卫生检测机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追踪处理。
四、应急预防安全1.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各类应急情况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3.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培训工作人员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五、人员安全1.幸福院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确保人员的可靠性。
2.定期进行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3.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加强对老年人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综上所述,农村幸福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防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障农村幸福院的安全,提供更好的生活照顾和保障。
幸福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在院老人、工作人员及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幸福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幸福院所有工作人员、在院老人及访客。
第三条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幸福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1. 院长: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 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4. 安全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 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审议和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院长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发布;2. 行政部:负责幸福院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等工作;3. 护理部:负责老人生活照料中的安全管理工作;4. 医疗保健部:负责医疗安全、药品管理等工作;5.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6. 招待部:负责访客安全管理、活动安全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幸福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院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对在岗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技能培训。
幸福院相关管理制度
幸福院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幸福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幸福院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员工和服务对象,对于员工和服务对象来说,都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幸福院管理团队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任何管理团队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全院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幸福院管理团队的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幸福院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幸福院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幸福院管理团队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解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幸福院的管理团队由院长、副院长、各部门主管组成。
第七条幸福院设有综合办公室、医护部、康复部、心理服务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具体部门负责具体业务。
第八条幸福院各部门主管应当协同工作,共同促进院内各项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幸福院设有财务部门,负责院内财务管理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核算院内资金。
第三章服务对象要求第十条幸福院的服务对象应当具备相应的康复需求,具备一定的自理能力,愿意参与康复治疗。
第十一条幸福院的服务对象应当签署相关协议,接受院方的康复治疗计划,并配合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幸福院的服务对象应当遵守院内规定,尊重管理人员和其他服务对象,维护院内秩序。
第四章员工要求第十三条幸福院的员工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相关康复治疗方法,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十四条幸福院的员工应当具备高度责任感和职业操守,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服从管理团队的指挥。
第十五条幸福院的员工应当具备团队精神,积极配合其他员工,共同促进院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六条幸福院的员工应当遵守院内规定,维护院内秩序,不得参与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七条幸福院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院长的要求,合理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幸福院的医护部门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病情,安排合理的康复治疗计划,确保治疗效果。
第十九条幸福院的康复部门应当关注服务对象的康复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服务对象的康复进展。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
农村幸福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幸福院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村幸福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村幸福院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加强文明养老的宣传教育,规范管理和服务行为,促进文明养老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农村幸福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服务为民、管理为民、发展为民的理念,依法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农村幸福院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农村幸福院的管理工作应当融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八条农村幸福院应当积极开展老年人关怀和敬老活动,营造和谐、温馨的养老环境。
第九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第十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制定并完善管理制度,包括入住管理、服务内容、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十三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定和考核。
第十五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十六条农村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七条农村幸福院的服务内容应当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文体活动、心理慰藉等方面的服务。
第十八条农村幸福院应当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第十九条农村幸福院应当组织老年人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为老年人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护理方案。
幸福院院民规章制度
幸福院院民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幸福院是一家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福利机构,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生活起居、医疗护理等服务。
为了维护院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并让他们更好地享受幸福晚年生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院民权利1、院民有权利享受院内提供的医疗、饮食、文化娱乐等服务;2、院民有权利参与院内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3、院民有权利在院内自由活动,但需遵守规章制度;4、院民有权利得到院方的尊重和关爱。
第三条:院民义务1、院民需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2、院民需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秩序;3、院民需互相尊重、团结友爱,不得歧视他人;4、院民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损坏环境卫生。
第四条:院内秩序1、院民需遵守院内的作息时间,保持室内安静;2、院民需按时参加院内活动,并不得随意缺席;3、院民需遵守院内禁止吸烟、酗酒等规定;4、院民需爱护院内财物,倡导节约环保。
第五条:院内管理1、院方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院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2、院方定期组织院民参加文体活动,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3、院方加强对院民的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和娱乐促进康复;4、院方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为院民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规章遵守1、院民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2、对于有违规行为的院民,院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对于严重违规的院民,院方有权做出取消其入住资格的决定;4、院方将严格保护院民的合法权益,维护院内良好秩序。
第七条: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幸福院方所有;3、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需经过院方的批准方可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经幸福院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幸福院院民代表大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制定单位:幸福院院方制定人:XXX批准单位:XXXX局办公室批准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幸福院运营管理制度
幸福院运营管理制度一、引言幸福院是一个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和生活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其运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幸福院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医疗护理、安全管理等方面,以确保幸福院的规范运营和老年人的生活幸福。
二、机构管理1. 幸福院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院长、护理主任、医疗主任、后勤主任等各个职能部门,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任务的分工和执行。
3.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济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5.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在院内的安全。
三、服务规范1. 幸福院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2.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入住管理制度,确保老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3. 幸福院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等方面,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素质。
5.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老年人和家属的投诉,维护幸福院的声誉。
四、医疗护理1. 幸福院应当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确保对老年人的医疗护理需求。
2.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护理制度,包括病历记录、用药管理、医疗卫生等方面。
3. 幸福院应当提供定期体检和健康评估,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4.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急救处置制度,确保老年人在突发事件时得到及时救治。
五、安全管理1.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
2. 幸福院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
3. 幸福院应当建立健全的防范措施,防止老年人受到欺凌、侵害等。
幸福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幸福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入住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幸福院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部门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目标1. 确保入住老人的人身安全,实现零事故目标。
2. 做好消防、用电、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工作。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安全教育(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安全检查(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用电、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3. 消防安全管理(1)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2)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4. 用电安全管理(1)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线路,防止线路老化、短路等现象。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5. 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确保食品卫生。
(2)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6. 药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对药品储存、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变质。
五、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擅自移动、破坏事故现场。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4. 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幸福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幸福院内部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幸福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幸福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幸福院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班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7.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8. 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9.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10. 加强高空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确保高空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班组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五、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 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教训得到吸取。
4.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幸福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幸福院人员管理制度
幸福院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幸福院内人员的行为,保障幸福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幸福院内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居住在幸福院内的老人,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生、护士、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幸福院内人员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幸福院内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幸福院内环境。
第四条幸福院内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幸福院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共同维护幸福院的利益。
第二章幸福院工作人员管理第五条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坚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保障老人生活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六条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规范,不得擅自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在工作中对老人进行体罚、虐待等行为。
第七条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当保守老人的个人信息,严禁私自泄露老人的隐私,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居家院领导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协助同事,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私相掣肘、互相攀比。
第九条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老人的监督和评价,积极改进工作不足,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工作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幸福院老人管理第十一条幸福院内老人应当尊重工作人员及其他老人,不得有辱骂、伤害工作人员或其他老人的行为。
第十二条幸福院内老人应当遵守幸福院的规章制度,保持公共秩序,不得从事破坏幸福院环境或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第十三条幸福院老人享有合理的休息时间、文化娱乐活动等权利,应当珍惜机会,积极参与。
第十四条幸福院老人在享受服务过程中,有权对服务质量提出建议和投诉,并得到相应的答复和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幸福院老人应当合理利用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挪用公共财物,严禁有偷盗等不端行为。
第十六条幸福院老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不得乱丢垃圾,保护环境,维护院内卫生。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幸福院设立监督机构,对工作人员和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幸福院内秩序稳定。
幸福院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幸福院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幸福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护理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幸福院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老人;(二)诚信服务,公正公平;(三)团结协作,共同进步;(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二章人员职责第四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幸福院的全面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 制定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部门间沟通顺畅;4. 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技能;5. 及时了解老年人需求,协调解决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护理人员职责:1. 负责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睡眠、卫生等;2. 关注老年人身体健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 及时发现老年人身体不适,并采取相应措施;4. 配合医生进行疾病治疗,协助老年人康复;5. 做好老年人心理疏导,关爱老年人情感需求。
第六条服务人员职责:1. 负责幸福院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2. 提供老年人所需的物品,如衣物、药品等;3. 安排老年人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4. 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5. 关注老年人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告。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1. 工作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上、下午各4小时;2.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工作时间。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工作人员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2.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周,特殊情况需提前报批。
第九条出勤制度:1. 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2.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考核:1. 管理人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效果等;3. 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第十一条奖惩: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业务水平低下、服务效果差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老年幸福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老年幸福院(以下简称“幸福院”)内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幸福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幸福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1)幸福院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幸福院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理。
(3)幸福院应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疏散演练。
2. 财产安全(1)幸福院财产应分类管理,建立财产登记台账,明确责任人和保管制度。
(2)贵重物品应实行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物品安全。
(3)幸福院应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财产损失。
3. 用电安全(1)幸福院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禁止在幸福院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定期对电气线路、插座、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食品安全(1)幸福院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备专业厨师和卫生员。
(2)食品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确保食品新鲜、卫生。
(3)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对留样食品进行定期检查。
5. 火灾安全(1)幸福院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2)禁止在幸福院内吸烟、使用明火。
(3)定期对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6. 公共区域安全(1)幸福院应定期检查公共区域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安全。
(2)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堵塞通道。
(3)对老年人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责任与奖惩1. 幸福院院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幸福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幸福院管理员职责
幸福院管理员职责范文一、引言幸福院作为社会福利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关怀的重要职责。
作为幸福院的管理员,您将负责整个幸福院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确保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安全和有尊严的生活环境。
本职责范文将详细阐述幸福院管理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岗位职责1.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制定幸福院的日常工作计划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监督幸福院的各项服务质量和标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负责幸福院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制定、费用核算和报账等工作。
●组织开展幸福院的员工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2.老年人照护●定期巡查幸福院的各个区域,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
●与老年人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及时反馈并处理。
●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的照护计划,包括饮食起居、医疗保健、康复训练等方面。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协调与合作●与相关部门和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各项工作和活动。
●与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外部资源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幸福院的发展。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作要求1.工作效率与进度●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及时调整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工作质量与标准●严格遵守幸福院的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
●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关注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
3.工作态度与心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勇于面对挑战和压力。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4.专业能力与技能●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具备相关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具备一定的医疗保健知识,能够处理老年人常见疾病和突发状况。
●熟练使用幸福院管理系统,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处理各类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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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职责
(一)院(点)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2、积极完成敬老院相关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
3、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
4、定期检查和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每月带头检查督促工作至少一次。
5、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掌握院民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食品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6、加强对财务和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到每月按时公开公示院内财务收支情况。
7、抓好院内经济,组织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坚持做到每年重阳节举办文艺演出活动一次。
8、供养人员去世后,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二)现金保管员岗位职责
1、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结算并向院(点)长汇报院内现金收支情况。
2、按照本院制度,做好现金收入与支出的登记核算工作,如有额外短缺要负责赔偿。
3、3、严格现金报账制度,要求报销凭证须齐全才予以支付,否则可拒付。
4、4、院(点)内日常现金要确保充足和安全,保管员不得私自挪用公款或外借。
5、5、妥善保管财务凭证、帐册等资料,做好财务监督工作。
6、6、院(点)内工作人员的现金支出情况应做好相应的登记。
7、
(三)实物保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物资出入库手续,物品入库要做好验收和登记,物品出库要做好相应登记,做好每月物资出入库情况总结。
2、做到每天清点库房内物资,并做好记录,如有余缺,及时汇总给采购人员做好补给工作。
8、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存放须分类,排列要整齐。
9、定期清理,打扫库房,通风通气,防止物资积压霉变。
10、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6、注意防火、防盗,配备相应防护设施。
7、负责登记和保管院内固定资产,维护院内基础设施,避免破坏行为。
(四)炊事员岗位职责
1、炊事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肺结核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炊事员工作。
2、炊事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间必须戴上口罩,避免饭菜污染。
3、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保证厨房、餐厅做到室内基本无苍蝇、老鼠、蟑螂和蜘蛛网,地面无积水、污物,及时清理垃圾,室外无杂物,无臭味。
4、保证每天按时趁热开饭,饭菜足量,干净可口。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及时报告院内领导。
6、本着节约原则,不浪费每一粒粮食,节约用水用电。
7、加强自身修养,不贪污挪用供养点内和食堂的财物
(五)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院内的物资采购工作,保证院内日常物资的充足;
2、经常了解物资库存情况,根据敬老院的需要有计划的进行物资采购。
3、物资采购前要做好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工作。
4、4、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5、物资采购清单要做到详细,并有齐全的购买凭证。
6、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才能进行采购;
7、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采购公款。
(六)幸福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1、日常检查和监督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
2、检查幸福院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财务开支、行政管理等事项,协助院长做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3、实行定期开会议事制度,做到一个月不少于一次。
4、如果遇重大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七)幸福院医务人员职责
1、做好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经常为院民开展卫生常识、老年保健知识讲座。
2、建好院民的健康档案,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每年12月定期组织给院民做一次全面体检。
3、负责院民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4、负责院内和院民居室及个人清洁卫生检查、评比。
5、负责院内室内外及公共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八)调解员岗位职责
1、做好本院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本院不安定因素,调处院内纠纷,促进院内团结,维护院内稳定。
2、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规为准绳,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激化以及发生民转刑案件。
4、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依靠院民和组织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工作,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养老院环境。
5、坚持每天巡视,了解院内情况,做到防微杜渐。
(二)幸福院院民守则
1、服从敬老院管理,遵守敬老院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互助,不传信任何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友爱,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4、以院为家,热爱集体,爱护公共财物。
5、在安全防范工作中,确保院民自身安全。
6、不准吵骂、打架,发生矛盾时,一定要自我克制,化解矛盾。
对于院民之间矛盾,调解员要主动调解,及
时立即向院长报告。
7、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对易变质腐烂食品和易碎、易损物品以及较大货物一律不予存放,院民所带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代管手续要齐全。
8、凡入住的院民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院民不得私自住宿或转让、调整床位。
9、未经敬老院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10、严禁在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11、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私自生火,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12、不准私自外出,外出做到请假,并说明去向,以防走失。
13、不准私自购买农药等有毒物质类和易燃易爆物品。
14、不准私自购买或私藏刀具、铁棍之类。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干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保持整洁;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定期消毒公共区域,防止疾病传染。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
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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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过期食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9、定期组织医生来敬老院坐诊,做到小病不出门。
10、对发生紧急情况的老人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如有危重的老人,应立即同医院联系并专车护送到医院,以便及时治疗。
(四)幸福院院民互助制度
1、经常组织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他们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院民团结互助精神。
2、在院民之间开展互助活动。
年龄相对轻一点、身体条件相对好一点的帮助关照年龄高、身体差的院民。
3、身体较差、行走不便的院民若需购物时,应请人帮助代购,确需外出的必须向院长报告。
4、身体较弱的院民走亲戚时,必须有亲戚接送。
5、院民看病时,必须有人护送到医院或医务室诊治,并帮助拿药。
对于病倒卧床不起的要安排专人护理照顾生活起居
(五)请销假制度
1、幸福院的工作人员、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请假告知去向及相关联系方式,未经批准不得离院。
2、供养人员、工作人员请假由专人批准,院长请假由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3、供养人员经批准外出,工作人员应交代注意事项,需使用证件的,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须交回发给的有关证件。
4、外出人员归院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要根据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
吊牌:1、胡市镇三教村村互助养老幸福院
2、胡市镇三教村五保集中供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