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实用版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4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动火是指在工作场所进行热工作、焊接、切割、打磨等工艺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加热或焊接的活动。
动火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因此需要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要点:1. 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计划: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使用明火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 动火、用火审批制度:在进行动火前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
审批材料包括动火作业票、防护措施、安全设备、人员组织等。
审批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3. 火灾预防措施:动火现场需要做好防火措施,包括清除易燃物、设置防护罩、喷淋系统等。
同时,需要对附近的设备和材料进行防火管理。
4. 安全设备管理:动火人员需要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眼镜等。
还需要配备灭火器、灭火器组和灭火器设施。
5. 技术人员管理:动火工作需要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6. 安全巡查和监督:对动火工作进行现场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处罚。
7. 救援演习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动火灭火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通过以上的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地控制火灾风险,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同时,还需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动火操作的技能,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和设备安全,规范动火、用火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动火、用火活动。
第二章动火管理第二条动火应在严格管理下进行,原则上由专人负责。
第三章动火管理的具体规定第三条动火前应当开展详细的可燃物检查,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第四条动火前,应当对相应区域进行封控,确保无人进入。
第五条动火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明确动火时间、地点、人员及所需工具设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动火、用火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明火或者明火与电火花结合产生的火焰、火花等。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动火、用火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需要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地方。
二、责任与义务1.单位领导要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确保动火、用火作业的安全。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3.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动火、用火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
三、动火、用火管理机构设立动火、用火管理机构,具体包括: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组:负责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动火、用火安全培训组: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火、用火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动火、用火记录组:负责对每次动火、用火作业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动火、用火操作规程1.预先准备工作:(1)明确动火、用火作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人员。
(2)检查动火、用火区域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予以清除。
(3)检查动火、用火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故障。
(4)设置警戒标志,告知周边人员注意动火、用火作业。
2.动火、用火操作:(1)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通过无线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发布动火、用火作业指令。
(2)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火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佩戴防滑鞋。
(3)严禁在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吸烟。
(4)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彻底灭火,确保无一丝火星残留。
3.紧急处理措施:(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等紧急处理。
五、动火、用火安全检查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应由专门的检查组负责,定期进行。
2.检查内容包括:动火、用火作业的准备情况、动火、用火设备的完好情况、动火、用火操作是否按规程进行等。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_70cm的检修孔1至2处;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动火、用火操作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框架:1. 安全责任制度:a. 确立动火、用火安全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b.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c.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火灾风险评估:a. 针对每个动火、用火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b.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应急责任和逃生路线。
3. 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a. 建立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规定明确的申请程序;b. 按照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进行审批的分类管理。
4. 动火、用火现场管理:a. 确定专门的动火、用火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和指导作业;b. 设置动火、用火禁止区域,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c. 使用专门的动火、用火设备和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5.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a. 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b.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c. 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a.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b. 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加强对动火、用火操作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全员的安全文化氛围,才能有效确保动火、用火操作的安全性。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一、安全责任制度1.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 确定动火、用火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1.3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各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1.4 建立健全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1.5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保障动火、用火安全管理的需求。
安全生产动火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动火管理制度1 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项目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 在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3 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 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项目安全部门报告。
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操作班长呈验"动火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 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
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汇报。
6 操作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7 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
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
8 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9 "动火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一份"动火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证"上签字。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以下防火、动火、用火制度,以规范公司的生产和工作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内从事生产、办公、设备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二、防火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和遵守公司的消防演习和灭火设备使用规程,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防通道的位置。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劣质电线,禁止乱接乱用电器设备,确保电路的正常和安全。
3. 禁止擅自安装、改装、拆卸电线、插座、开关等电气设备,如确有需要,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操作。
4. 禁止从事违禁性生产活动和擅自生产、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在非指定位置存放或储存危险品。
5. 定期清理和检查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存储场所,确保存储场所的通风良好、整洁干燥,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6. 坚决禁止员工吸烟,并设置合理的吸烟区域,提供专用的烟灰缸,并定期清理。
三、动火管理1. 动火作业必须由负责人书面批准,并建立动火作业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动火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
2.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动火作业,确保动火作业区域内无易燃物品。
3.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相关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无故障,清除可燃物。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设置专人监护。
5. 完成动火作业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已熄灭火源,消防器材归位,并进行动火作业记录。
四、用火管理1. 严禁擅自使用明火,凡涉及用火作业,必须获得负责人书面批准并建立用火作业登记制度。
2. 火焰接触热敏性材料严禁直接烘烤,必须设置隔离屏护罩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3. 厨房用火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离开油锅、电饭煲等油烟较多的用火设备。
4. 煤气罐、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严禁擅自操作,必须由指定人员操作,并检查设备是否正常。
5. 用火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熄灭,并检查周围是否有燃料残留,并立即清理。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动火、用火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动火、用火活动的管理。
二、基本原则1.以安全为第一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责任和权限。
3.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三、动火、用火范围1.本制度的动火范围包括焊接、切割、火炭、明火、电弧、喷灯、点燃固体燃料等作业。
2.本制度的用火范围包括生活用火、烹饪用火、燃气燃油用火等。
四、动火、用火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用火前必须由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所符合安全要求,无可燃物、易燃物等。
2. 动火、用火必须申请动火证或用火证,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安全检查。
3. 动火、用火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或用火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明确作业步骤和注意事项。
五、动火、用火的安全措施1. 确保动火、用火场所的通风条件良好,防止烟雾积聚引发火灾。
2. 动火、用火场所的周围必须清理好可燃物和易燃物,特别是油漆、涂料等化学品。
3. 动火、用火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进行操作培训。
4. 动火、用火时必须进行有效的人员疏散和防护措施,明确撤离路线和疏散点。
5. 动火、用火后必须进行消防检查,确保火源彻底熄灭,杜绝复燃的可能。
六、动火、用火的责任制1. 动火、用火涉及的各级岗位必须明确责任和权限,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2. 生产经理负责安排动火、用火工作,审批动火证或用火证。
3. 安全员负责动火、用火方案的制定和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4. 动火、用火人员必须按照动火、用火方案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培训教育1.所有动火、用火人员必须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动火、用火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通用7篇)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动火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动火制度1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严禁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何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二、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九、各项责任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防火、动火、用火点。
第三条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储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防护设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控制和扑灭。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排烟、防火巡查等设施设备,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
第二章防火第六条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应符合国家的防火要求,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第七条企业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切勿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
第八条禁止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擅自堆放杂物或进行私拉乱接电线电缆。
第九条禁止将废弃物或易燃物贮存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与储存。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施、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防止设备故障引起火灾。
第十一条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动火第十二条动火是指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进行火源操作的活动。
第十三条动火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火源安全审查,确定火灾风险,制定详细的动火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第十四条动火地点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周围无燃烧物。
第十五条动火现场应配备专人看护,确保动火操作安全。
第十六条动火现场应备有必要的灭火器具、防护用品等,以应对突发火灾。
第四章用火第十七条用火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明火、明火源的活动。
第十八条企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严禁使用无安全保护的电器设备。
第十九条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火灾安全审查,并配备专人看护、灭火器具和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禁止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明火。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用火操作的培训,增强员工的用火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范文一、目的及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中的防火、动火、用火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内所有人员和设备。
二、防火管理1. 所有工作区域必须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灭火器材应摆放在明显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效。
2.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有老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更换维修。
3. 禁止在公共区域和办公室内吸烟,并设立指定吸烟区域,区域内应有合适的烟灭火设备。
4.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和有效性,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正常可用,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三、动火管理1.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动火作业批准证,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设立明确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3. 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容易燃烧的物品进行转移或防护。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并确保不存在任何潜在的火灾隐患。
四、用火管理1. 灶具和电磁炉等明火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并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进行监督并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 禁止在办公室和仓库等密闭空间内使用明火设备,如有需要应经过安全部门批准,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使用明火设备时,必须遵守使用规定,不得随意离开,离开时应将明火熄灭并确保安全。
4. 厨房、餐厅等用火场所应设有专门的消防设施,如油烟净化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等,并定期维护保养。
五、违反制度规定处理对于违反防火、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教育,以确保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制度宣传与培训本单位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向员工宣传防火、动火、用火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七、制度监督与评估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前言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重点从火灾防控、动火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2、火灾防控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科学的火灾防控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对可能发生火灾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其次,防火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制定详细的火灾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动火管理动火是指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的作业行为。
由于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较高,必须建立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
首先,要进行动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动火区域,清除可燃物,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等。
其次,要设立专人负责动火操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另外,要留意天气情况和环境变化,避免在不利条件下进行动火作业。
总之,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4、火灾应急处理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首先,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火灾报警系统。
其次,要迅速组织疏散人员,确保他们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另外,要及时调派灭火力量,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扑灭火灾。
最后,要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5、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置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置,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首先,要组织专业的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搜集证据材料。
其次,要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另外,要总结火灾事故的教训,完善和提升火灾防控措施。
最后,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结语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的火灾防控体系、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火灾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4年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1.1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动火、用火活动的管理。
1.2动火:利用明火或弧光、摩擦、电热、电子束及激光等方式,使成品、半成品或原材料等物品着火或产生火花、火苗、火焰或熔化、燃烧、爆炸和热的过程。
1.3用火:指企业内对于生产场所进行烘烤、加热、灭菌等操作及饮食、加工等生活设施所需火源燃烧的活动。
第二章动火、用火操作人员的要求2.1所有动火、用火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企业安全培训并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书。
2.2操作人员在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前必须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2.4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
第三章动火、用火申请流程3.1动火、用火申请必须在操作开始前到技术部门进行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3.2技术部门按照动火、用火申请表格的要求审核申请材料,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3.3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必须在操作开始前对动火、用火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动火、用火作业。
第四章消防措施4.1所有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留意补给。
4.2操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及作业后检查配备的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4.3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紧急情况处理流程,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五章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5.1外来施工人员在企业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前必须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提交相应资料,并遵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5.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企业内相应的安全、环保等管理规定,并参加企业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3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经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核验,并遵守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管理制度的执行6.1企业必须建立动火、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动火、用火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热处理、烘烤、加热、照明、取暖等。
三、动火、用火安全管理1. 动火、用火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 动火、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5.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四、固定动火区的设立与管理1. 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离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等不应小于30米。
2. 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 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 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五、用火证的办理与使用1. 在禁火区内进行动火、用火作业,应办理用火证。
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 用火证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由生产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3. 办理用火证时,应提交动火、用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发放用火证。
六、动火、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1. 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七、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1为加强加油站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由作业部门负责办理动火证,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时,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要严格按照动火证规定的.范围动火,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在加油站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8、加油站若需要动火,应当由站长向上一级部门提出动火申请,由上一级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动火作业。
9、在动火作业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在加油站内动火。
10、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21.目的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3.1动火类别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2机房区域划分3.2.1非生产禁火区:办公室、休息室及走道等。
3.2.2生产禁火区:高低压室、ups机房、电池室、中央控制室、数据机房。
3.3动火原则3.3.1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2必须要在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的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到机房负责人审批,再由机房负责人送公司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内动火和使用明火的活动。
三、定义1. 动火:指在无明火和高温能源之下,通过人工对可燃物进行点火,包括焊接、熔炼、切割、打火机点燃等。
2. 明火:指可见明显的火焰,包括蜡烛、炉灶、烧烤设备等。
四、动火、用火审批程序1. 动火、用火前,必须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动火、用火申请表》,并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 动火、用火审批程序如下:a) 申请人将《动火、用火申请表》递交给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b)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用火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申请人进行整改。
c) 安全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签字盖章的《动火、用火申请表》交给申请人,作为动火、用火的批复文件。
3.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动火、用火申请将被否决,并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整改。
4. 动火、用火申请要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以便安全管理部门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评估。
五、动火、用火操作程序1. 动火、用火操作前,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的操作人员负责,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 动火、用火操作必须在有足够的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情况下进行。
3. 动火、用火操作时,必须设置专人监护,禁止在操作过程中离开现场。
4. 动火、用火操作时,必须保持周围环境干燥,切断易燃易爆物品的接触。
5. 动火、用火操作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上必须清晰标注动火、用火的内容和时间。
6. 动火、用火操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存在安全隐患。
六、应急措施1. 在动火、用火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2.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使用现场自带的灭火器进行扑灭,如无法控制火势,应立即报警并撤离人员。
3. 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火灾是一种危险的灾害,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和探讨一套完善的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标1.确保动火、用火作业的合法合规性。
2.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3.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制度内容1. 责任体系(1)明确各级责任,落实动火、用火管理责任。
(2)成立专门的动火、用火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岗位责任(1)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对动火、用火安全管理要求有所了解和掌握。
(2)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作业程序(1)规定动火、用火作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包括申请、审批、准备、执行、监控和结束等各个环节。
(2)制定相应的作业流程图和作业指南,供相关人员参考和执行。
4. 安全设备(1)明确必备的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照明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2)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负责日常巡查、维护和检修消防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5. 火灾预防(1)加强火灾预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火灾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加强火灾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火灾报警和联动控制机制,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6. 预案制定(1)制定动火、用火作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应急流程。
(2)组织定期演练和应急演习,提高员工对预案的熟悉程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7. 监督检查(1)建立定期巡查和检查制度,确保动火、用火作业的合法合规性。
(2)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制度的执行与监控1. 制度的执行(1)明确制度的执行主体和执行方式,确保制度全面有效地被落实。
(2)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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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a.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b.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c.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d.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e.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f.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许超过1年。
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4、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
用火证一律由生产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
查。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6、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a.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b.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c.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d.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
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e.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f.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7、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6天(144小时)。
8、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
意见。
9、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a.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b.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
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c.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
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d.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e.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f.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g.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到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订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10、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管复查后,报生产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管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生产部复查后,报总裁终审批准。
11、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b.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
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c.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12、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a.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20%(体积比,以下同)。
b.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
13、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a.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b.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c.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d.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e.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