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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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勤俭节约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特制定本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二、工作岗位设置1.校内岗位:(1)图书馆助理:负责图书馆书籍的整理和借还管理等工作。

(2)校园导游:负责校园游览导览服务,向游客介绍学校的历史和文化等。

(3)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卫生管理和维护秩序等。

(4)校园推广员:负责学校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宣传活动的组织等。

(5)班级卫生员:负责班级的卫生保洁工作和卫生物品的分发等。

(6)校园文化活动助理:负责学校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协助等。

2.校外岗位:(1)实习助理:负责实习单位的办公事务和文件管理等工作。

(2)指导助理:负责指导老师的办公室照顾和辅助工作等。

(3)家教助理:负责家教辅导和学生学习情况的记录等。

三、申请与选拔1.申请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学生,年级在大三及以上。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勤勉踏实。

(3)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申请的岗位工作。

2.申请程序:(1)学生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推荐信等材料。

(2)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勤工俭学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勤工俭学管理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条件进行选拔,并公示选拔结果。

(4)被录取的学生需签订勤工俭学工作协议,并按时参加培训。

四、工作期限与考核1.工作期限:勤工俭学岗位的工作期限为一个学年,从秋季学期开始至次年夏季学期结束。

2.考核方式:(1)定期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定期考核,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进行评分。

每个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和特殊要求制定评分细则。

(2)临时考核:在工作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临时考核,由岗位主管进行评分。

五、薪酬与福利1.薪酬:勤工俭学岗位的薪酬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长进行确定,每个岗位的薪酬标准由学校勤工俭学管理部门制定,并按时发放。

2.奖励:(1)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优秀学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证书、奖学金等。

[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关于勤工俭学的规定

[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关于勤工俭学的规定

[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关于勤工俭学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

勤工俭学的开展,对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作用。

第二条勤工俭学的主要任务是:1、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有理想、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

3、搞好生产,创造物质财富,为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提供一定的条件。

第三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学校的可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含林、牧、副、渔),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有条件的也要为外贸出口服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勤工俭学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的计划、经济、财政及其它有关部门,要把校办工业、农业做为经济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积极予以扶持和指导,把勤工俭学的事业筹划好、安排好。

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

第五条校办工厂、农场实行经济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要加强经营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高经济效益。

各级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财务部(82)教供字028号文件颁发的《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勤工俭学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生产劳动第六条要按照中、小学教学计划的规定,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劳动。

要正确处理教育与生产劳动的关系,使生产劳动与政治思想教育、生产劳动与教学结合起来。

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和劳动时间,防止学生不参加劳动或参加劳动过多的偏向。

第七条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必须注意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知识水平。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落实学校的勤工俭学政策,促进学生校园就业,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工作能力,保障学生的生活和学习需求,校园制定了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学生。

三、政策宗旨校园勤工俭学政策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自立自强的能力,特别是解决寒暑假期间学生生活费用问题。

四、岗位划分1. 学生招聘岗位包括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理、后勤保洁员、学生食堂服务员等。

2.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岗位。

3. 学校会开展岗位说明会,向学生详细介绍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和工作时间等情况,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五、工作安排1. 学生在学校勤工俭学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由学校统一安排。

2. 校方会根据学生的专业、个人特长和实际情况,为学生进行岗位分配,保证学生能够在自己熟悉和感兴趣的领域进行工作。

3. 学生在勤工俭学期间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班,需要提前向岗位主管请假,经审核同意后才能缺勤。

4. 校内勤工俭学岗位的工作安排以学生的学习时间和身体健康为前提,不得影响学生的学习和身体健康。

六、工资待遇1. 校内勤工俭学的工资标准由学校根据市场行情和学生的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2. 学生在勤工俭学期间如果表现优异,可能会获得一些额外的奖励或者晋升机会。

3. 学生的工资将以现金或者工资卡的形式发放。

4. 学校将会对学生的工资进行核算和统计,确保学生的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七、工作要求1. 学生在学校勤工俭学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岗位纪律,服从岗位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迁改工作安排。

2. 学生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换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时间。

3. 学生在工作中要遵守相关劳动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懒、玩手机、聊天等。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中职学校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和业余制学生。

三、勤工俭学原则1. 勤工俭学应以不影响学生的学业和身心健康为前提。

2. 勤工俭学应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3. 勤工俭学应以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

4. 勤工俭学应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四、勤工俭学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勤工俭学工作。

2. 各系(部)设立勤工俭学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勤工俭学的具体实施。

3. 学生会设立勤工俭学委员会,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五、勤工俭学项目及内容1. 校内勤工俭学项目:包括图书馆、宿舍、食堂、校园绿化、保卫等岗位。

2. 校外勤工俭学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单位提供的岗位。

3. 勤工俭学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技能服务、参与社会实践等。

六、勤工俭学工作流程1. 学生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自愿报名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2. 考核选拔:各系(部)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选拔。

3. 安排岗位:学校根据学生的考核结果,安排合适的勤工俭学岗位。

4. 工作实施:学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 工作评价:各系(部)定期对学生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评价,并反馈给学生。

6. 工资发放: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勤工俭学工资。

七、勤工俭学管理制度1.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 学生应按时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勤。

3. 学生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

4. 学生应珍惜勤工俭学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 学生应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勤工俭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学生参与劳动,实现学以致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勤工俭学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勤工俭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的勤工俭学项目;(三)监督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四)协调解决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五)定期对勤工俭学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应遵守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学生应自愿参与勤工俭学活动,不得强迫;(二)公平原则:参与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应享有公平的机会和待遇;(三)效益原则:勤工俭学活动应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安全原则:勤工俭学活动应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勤工俭学项目第七条勤工俭学项目主要包括校内服务和校外兼职两种形式。

第八条校内服务项目包括:(一)图书馆、阅览室、自习室等场所的图书整理、卫生清洁;(二)食堂、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后勤保障;(三)校园绿化、美化等环境维护;(四)学校组织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第九条校外兼职项目包括:(一)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兼职岗位;(二)社会公益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的兼职工作;(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的其他兼职岗位。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学校对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表彰奖励的形式包括:(一)颁发荣誉证书;(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在校园内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二)记过;(三)取消勤工俭学资格;(四)其他必要的处罚措施。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勤工俭学工作,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培养自立自强精神,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勤工俭学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权益。

第二章勤工俭学岗位设置第四条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

第五条校内岗位主要包括:教学辅助、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图书馆、学生宿舍等。

第六条校外岗位主要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章勤工俭学岗位申请与选拔第七条学生申请勤工俭学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学业成绩良好,无挂科、补考等情况;3. 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4.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八条学生申请勤工俭学岗位,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九条学生处根据岗位需求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选拔,确定最终上岗学生。

第四章勤工俭学工作安排第十条学生处负责制定勤工俭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生处负责监督勤工俭学工作,确保学生权益。

第十二条勤工俭学工作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分配,确保岗位合理;2. 分级管理,明确职责;3. 保障学生学业,不占用学生上课时间;4.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不安排过重体力劳动。

第五章勤工俭学待遇第十三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

第十四条学生勤工俭学待遇如下:1. 校内岗位:每月补贴100-300元;2. 校外岗位:每月补贴150-500元。

第十五条学生勤工俭学补贴由学生处统一发放。

第六章勤工俭学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学生处负责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工作能力;3. 工作成果;4. 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认真、影响恶劣的学生,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考核方案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考核方案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考核方案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考核方案》
为了规范学生勤工俭学活动,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制定了一份勤工俭学规章制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范围内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

二、考核内容
1.对于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将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

2.对于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守则遵守情况、参与积极性等
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1.考核内容涉及工作能力的,将采用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

2.考核内容涉及守则遵守情况的,将通过学生自我评价、辅导
员评价以及工作单位评价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标准
1.工作能力的考核将根据学生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确定相应的标准。

2.守则遵守情况的考核将以学生的自我评价、辅导员评价以及
工作单位评价为依据。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合格者将获得相应的勤工俭学奖学金。

3.不合格者将需要在下一学期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奖学金。

六、考核周期
勤工俭学活动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将综合学生的工作表现和守则遵守情况进行评定。

以上是《勤工俭学规章制度考核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通过这一方案能够更好地规范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2. 公平性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自愿性原则: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应出于自愿。
4. 效益性原则:注重勤工俭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分配
第四条 学校设立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包括校内服务岗位、社会服务岗位和科研助理岗位等。
第五条 岗位设置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2. 考勤情况:包括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
3. 学习成绩:对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适当放宽。
第Hale Waihona Puke 章 奖励与处罚第九条 对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以下奖励:
1. 荣誉称号:授予“优秀勤工俭学学生”称号;
2. 奖学金:根据学生表现,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3. 优先推荐:优先推荐参与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三章 工作要求与考核
第七条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遵守以下要求: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遵守用工单位或部门的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保守秘密;
4. 认真负责,勤奋工作;
5. 积极参与,团结协作。
第八条 学校对勤工俭学学生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
1. 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
2. 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
3. 学生的学习时间安排;
4. 学生的身体状况。
第六条 勤工俭学岗位的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 自主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自主选择报名参加勤工俭学;
2. 学校审核: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岗位分配名单;
3. 双方协商:学生与用工单位或部门协商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
第一章 总则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规定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锻炼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勤工俭学经费1、学校每学年提供一定经费用于勤工俭学补助。

经考核合格,每个勤工俭学岗位每月发补助费100元,优秀者补助费上浮10%--20%。

2、勤工俭学补助费实行专项管理,集中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不得平均发放。

要确保用于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和给付学生劳动报酬,使家庭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得到有效的资助。

3、学生处应将年度勤工俭学经费使用情况向分管领导作专门书面报告。

(二)、勤工俭学工作的具体要求1、学生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如实、恰当地提出勤工俭学用工计划,不得随意设岗、盲目立项以及超计划安排。

原则上只有列入“特困生”档案的学生方可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2、勤工俭学报酬应根据岗位工作任务和上岗学生的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而定。

要严格“勤工俭学申请表”的填写和审核手续;领取勤工俭学报酬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手续要完备;要加强与用工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做好对上岗学生的教育、关心和管理工作。

3、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主要利用非上课时间进行,不允许在上课时间内旷课上岗。

因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而严重影响学业者,应作退岗处理。

4、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应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勤工俭学表现情况计入学生个人综合测评鉴定。

5、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不得违反岗位劳动纪律,如用工部门反映不称职者,经核实后应予调整或辞退;如在勤工俭学期间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或发现有不良生活、消费行为者,取消其勤工俭学上岗资格。

6、学生有参加集体劳动的义务,参加义务劳动和统一组织的短时间集体劳动不属于勤工俭学活动范围。

7、勤工俭学岗位设置要相对稳定,用人要相对固定,保证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有较稳定的收入。

8、凡因违反工作纪律、操作规章出现意外的,后果自负。

(三)、勤工俭学的主要项目1、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等服务及清洁卫生工作。

勤工俭学部规章制度有哪些

勤工俭学部规章制度有哪些

勤工俭学部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勤工俭学部的管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工作和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勤工俭学部是学校的重要部门,其任务是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类工作岗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勤工俭学部的管理原则是依法行政、服务教育、公平公正、激励考核。

第四条勤工俭学部的工作宗旨是“勤工助学、勤工俭学、自强不息、奋发有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勤工俭学部设部长、副部长、干事等管理人员,具体设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勤工俭学部设立各类工作组,包括就业指导组、实践活动组、志愿者服务组等,负责不同种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勤工俭学部设立导师团队,由校内相关专业教师、社会工作者担任,为学生提供工作指导和心理支持。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八条学生可以自愿报名申请参与勤工俭学部的工作,也可以由学校组织推荐。

第九条参与工作的学生必须遵守勤工俭学部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实记录工作时长和成果。

第十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偷懒耽误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勤工俭学部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停止工作资格、通报批评等。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勤工俭学部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工作岗位,包括图书馆助理、实验室助手、校园宣传员等。

第十三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机密,服从工作安排,做好岗位交接。

第十四条勤工俭学部会定期评比学生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鼓励学生团结协作,争创一流。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五条参与勤工俭学部工作的学生,可享受相应的工资报酬,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评优,提供奖学金、荣誉证书等。

第十六条勤工俭学部提供相关职业培训和技能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学生在勤工俭学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学校负责协调解决,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勤工俭学部会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自强自立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文件印发),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以勤工助学名义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及程序第五条申请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⒈遵纪守法,品德优良;⒉学习认真,成绩合格;⒊经济困难,生活俭朴;⒋服从管理,工作负责;⒌身心健康,团结协作;⒍无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现象。

第六条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录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推荐上岗、竞聘上岗等形式,综合考虑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实际表现,根据具体岗位性质,确定上岗人选。

第七条符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高职学生科审核、登记、建档,并根据学生贫困情况及学校分配的勤工助学名额,确定上岗学生名单及岗位,进行全校公示;第八条经高职学生科认定后,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填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第九条需公开招聘的岗位,由学生科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公布待聘岗位。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制度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逐渐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中职学校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

然而,中职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参差不齐,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承担学费和生活费。

为了帮助这部分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职学校实行勤工俭学制度,旨在让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减轻家庭负担,培养自立自强的精神。

二、制度内容1. 勤工俭学对象勤工俭学制度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包括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2. 勤工俭学岗位中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种勤工俭学岗位,如图书馆管理员、宿舍管理员、食堂服务员、校园清洁工等。

3. 勤工俭学时间勤工俭学时间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确定,一般每周不超过8小时,确保学生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4. 勤工俭学报酬勤工俭学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每人每月可获得一定数额的报酬。

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 勤工俭学管理(1)学校成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勤工俭学工作。

(2)各系部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员,负责本系部勤工俭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3)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前,需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经辅导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4)勤工俭学过程中,学生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学校定期对勤工俭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1. 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勤工俭学制度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培养他们的自立自强精神,使他们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2. 减轻家庭负担通过勤工俭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更好地投入到学习中。

3. 提高综合素质勤工俭学过程中,学生需要与他人协作,锻炼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4. 促进学校发展勤工俭学制度有助于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为学校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大学生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大学生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大学生勤工俭学规章制度一、勤工俭学的基本要求1. 勤奋学习。

大学生应当将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不因工作而耽误课程学习和考试复习。

2. 尊重劳动。

大学生应当尊重自己的劳动,认真对待每一份工作,不懈怠、不偷懒,努力提升劳动技能,为将来就业做好准备。

3. 合理安排时间。

大学生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不因工作而影响正常学习,不因学习而耽误工作。

4.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校园和社会公益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规章制度1. 勤工俭学报名制度。

每学期初,大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参与勤工俭学,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

2. 勤工俭学岗位分配制度。

学校根据学生的课程安排和个人意愿,合理分配勤工俭学岗位,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

3. 勤工俭学时间管理制度。

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时间不得超过每周15个小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与勤工俭学。

4. 勤工俭学待遇制度。

学校根据学生工作的性质和时长制定相应的薪酬待遇,鼓励学生勤工俭学,并及时发放工资。

5. 勤工俭学考核制度。

每学期末,学校对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学生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给予奖励或惩罚。

6.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勤工俭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勤工俭学的顺利开展和学生的利益得到保障。

7. 勤工俭学宣传制度。

学校定期开展勤工俭学宣传活动,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意义和价值1. 培养劳动习惯。

通过勤工俭学,大学生能够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自律意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 增加社会经验。

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能够接触社会实践,增加社会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3. 增加收入来源。

通过参与勤工俭学,大学生能够增加个人收入来源,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4. 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在勤工俭学中,大学生需要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学校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学校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勤工俭学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旨在通过劳动锻炼,使学生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等。

第二章勤工俭学岗位设置与管理第四条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和校外两种。

校内岗位包括教学辅助、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校外岗位包括企业实习、社会服务等。

第五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勤工俭学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合理配置,确保岗位数量与质量。

第七条勤工俭学岗位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生自荐、教师推荐、组织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应自愿报名,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及岗位需求进行选拔。

第九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应签订《勤工俭学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勤工俭学岗位的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

第三章勤工俭学时间与报酬第十一条勤工俭学时间为每周不超过16小时,每学期不超过20周。

第十二条勤工俭学报酬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勤工俭学报酬发放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学生每月底前领取。

第四章勤工俭学纪律与责任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因违反勤工俭学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日常勤工俭学制度

学校学生日常勤工俭学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培养广大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校特制定学生日常勤工俭学制度。

通过勤工俭学活动,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

二、制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2.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3.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负担;4.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

三、制度内容1. 勤工俭学岗位设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办公楼等场所的清洁、绿化、维护等工作。

2. 勤工俭学对象(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有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学生;(2)有劳动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学生。

3. 勤工俭学申请与审批(1)学生自愿申请:有意向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学生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3)学校审批:学校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审批学生勤工俭学岗位。

4. 勤工俭学工作时间与报酬(1)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8小时,具体时间由学生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2)报酬:根据学校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

5. 勤工俭学管理(1)学生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学生应主动向用工单位反映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3)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

6. 勤工俭学评价与考核(1)学生完成勤工俭学任务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评价;(2)学校定期对学生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四、制度保障1. 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勤工俭学工作;2. 学校加强勤工俭学工作的宣传,提高学生参与度;3. 学校定期开展勤工俭学经验交流活动,分享优秀案例;4. 学校加强对勤工俭学工作的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通过实施学生日常勤工俭学制度,我校将充分发挥勤工俭学的育人作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实践能力和自立自强精神,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doc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doc

勤工俭学规章制度4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社”规章制度总则第一条意义勤工俭学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困难、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素质人才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作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学生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养成珍惜劳动成果和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良好行为和作风,勤工俭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学生经济上的困难,从而使这些学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任务勤工俭学活动是一项于国家、于社会、于学校、于学生都有利的活动,各部门应当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诚实劳动以及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组织第四条活动开展前,应向学生讲解勤工俭学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教育学生更多地从锻炼、提高自己这一角度出发,积极参加这项活动。

第五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活动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只能在课余和假期,不得旷课。

第六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和“赚钱”的关系,应提倡资助性的勤工俭学活动,但不能以“赚钱”作为勤工俭学追求的目标,还应积极组织和提倡学生参加无报酬的公益劳动。

管理第七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应公开地、有领导地进行。

由学工处设立勤工俭学中心,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第八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

第九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组织安排勤工俭学活动和学院联系的勤工俭学活动应优先考虑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能影响正常的校园秩序,要自尊、自重、诚实劳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因显而易见工作损坏的劳动工具或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

社长:孙琦淞勤工俭学俱乐部纪律规章制度1 山东英才学院勤工俭学俱乐部纪律规章制度山东英才学院勤工俭学俱乐部纪律规章制度山东英才学院勤工俭学俱乐部是在校就业处的指导帮助下成立并开展工作的。

图书馆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图书馆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图书馆勤工俭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图书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便于学生在图书馆工作期间学有所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图书馆勤工俭学旨在通过学生自愿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经验,培养学生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图书馆勤工俭学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读者、图书馆管理等工作,学生进行勤工俭学活动的具体岗位、工作内容和要求由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第四条学生参与图书馆勤工俭学活动,应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态度。

第二章勤工第五条学生参与图书馆的勤工俭学活动,应当按照图书馆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工作。

如需请假或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或报备。

第六条学生在勤工期间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第七条学生应确保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岗位,无故旷工。

第八条学生应服从岗位上的工作安排,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内容、工作方法。

第九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图书馆内部信息,不得私自使用或转让图书馆资料。

第十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应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为读者提供服务,认真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协助读者查阅资料。

第十一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不得擅自聊天、玩手机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在工作期间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图书馆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警告、暂停工作等处罚。

第三章俭学第十三条学生参与图书馆的勤工俭学活动,应当认真学习和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应按时参加由图书馆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勤工俭学的相关规定和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破坏勤工俭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学生应认真完成图书馆交给的学习任务,不得逃避或敷衍塞责。

食堂勤工俭学学生规章制度

食堂勤工俭学学生规章制度

食堂勤工俭学学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堂勤工俭学的管理,保障食堂运行的正常秩序,提高学生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堂勤工俭学是指学生在食堂进行的体现劳动教育和自助服务意识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学校食堂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堂勤工俭学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食堂勤工俭学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有权利享受食堂提供的合理的劳动报酬、岗位培训和规范的劳动环境。

第七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有义务遵守食堂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爱护食堂设施设备,维护食堂的卫生和环境整洁。

第九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尊重食堂职工,与工作人员和睦相处,礼貌待人,不得有侮辱、攻击或歧视他人的行为。

第十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勇于承担责任,自觉遵守勤工俭学的相关规定,不得有逃避工作和责任的行为。

第三章食堂勤工俭学学生的管理第十一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由学校招募,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兴趣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参加岗位培训,熟悉食堂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根据食堂的需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时上岗,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做好团队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食堂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按时上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不得擅自缺岗或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应当服从食堂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相关处罚和奖励。

第四章食堂勤工俭学学生的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表现优异的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可以给予表扬、奖励或提升岗位的机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食堂勤工俭学学生,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勤工俭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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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勤工俭学社”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意义勤工俭学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劳动观念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解决部分特困生的生活困难、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素质人才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作用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有利于学生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养成珍惜劳动成果和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良好行为和作风,勤工俭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学生经济上的困难,从而使这些学生能够较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任务勤工俭学活动是一项于国家、于社会、于学校、于学生都有利的活动,各部门应当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诚实劳动以及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组织
第四条活动开展前,应向学生讲解勤工俭学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教育学生更多地从锻炼、提高自己这一角度出发,积极参加这项活动。

第五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活动与专业学习的关系,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只能在课余和假期,不得旷课。

第六条要处理好勤工俭学和“赚钱”的关系,应提倡资助性的勤工俭学活动,但不能以“赚钱”作为勤工俭学追求的目标,还应积极组织和提倡学生参加无报酬的公益劳动。

管理
第七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应公开地、有领导地进行。

由学工处设立勤工俭学中心,各系(部)辅导员、班主任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第八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学有余力,无不及格课程。

第九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组织安排勤工俭学活动和学院联系的勤工俭学活动应优先考虑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能影响正常的校园秩序,要自尊、自重、诚实劳动。

第十二条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因显而易见工作损坏的劳动工具或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赔偿。

社长:孙琦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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