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学校为保障师生的安全和权益而建立的一套保险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学校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师生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赔偿,以应对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所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范围: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应涵盖学校内的所有师生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访客等。
保险范围应覆盖学校内的所有活动场所和时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室实践、体育运动、校外实习等。
2.保险责任: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应明确学校的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
例如,对于学生在学校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等费用。
3.保险金额: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应规定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金额应根据学校规模、风险评估和保险费用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确定,以确保能够覆盖大部份意外事故或者其他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4.保险购买和管理:学校应委托专业的保险机构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保险管理制度,包括保险费用的支付、保险单的管理、索赔的处理等,以保证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
5.保险宣传和教育:学校应定期进行校方责任保险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对保险制度的认识和了解。
这包括向师生介绍保险的基本知识、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以及如何正确使用保险服务等。
6.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应与学校的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相结合,共同保障师生的安全。
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管理和监控,修缮和维护校舍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总之,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学校为保障师生的安全和权益而建立的一套保险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保险制度,学校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为师生提供必要的保障和赔偿,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院校方综合责任保险院校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
院校方综合责任保险院校无过失责任保险条款综合责任保险(Comprehensive Liability Insurance)是一种保障学校方面无过失责任的保险形式。
本文将详细解析院校方综合责任保险的条款。
第一条:保险范围本保险适用于各类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保障学校方面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因意外事件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责任风险。
第二条:保险责任1. 人身伤亡责任保险:对学校方面因教育教学活动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死亡情况下的赔偿责任进行保障。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等。
2. 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对学校方面因教育教学活动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进行保障。
赔偿范围包括财产修复费、财产替代费等。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学校方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学校规模、设施情况、学生人数等因素进行测算,并应能覆盖学校方可能承担的潜在风险。
2. 保费:学校方综合责任保险的保费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历史理赔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应的费率收取。
第四条:免责条款本保险不对以下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 学校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学校方未获得相关许可或未按规定操作导致的损失;3. 学校方与第三方达成的独立协议中约定由学校方承担的损失;4. 学校方过失致使的合同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第五条:理赔程序1. 事故通知:学校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理赔申请:学校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理赔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 理赔调查:保险公司将指派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理赔。
4. 理赔决定:保险公司将根据理赔调查结果,做出理赔决定,并按照约定的赔偿方式进行赔付。
第六条:保险期限与终止1. 保险期限:学校方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应根据学校方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进行制定。
2. 终止:保险期限届满、学校方解除合同或宣布破产等情况均可导致保险合同的终止。
学校责任险赔偿标准
学校责任险赔偿标准学校责任险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期间发生意外或受伤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而购买的一种保险。
学校责任险赔偿标准是指在学校责任险保障范围内,对于不同类型的意外事件或受伤情况,保险公司所规定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就学校责任险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受伤的情况,学校责任险通常会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护理费用、伤残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等内容。
具体而言,对于学生的医疗费用,通常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但会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和限制进行赔偿。
对于住院护理费用,学校责任险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以保障学生在住院期间得到必要的护理和照料。
此外,对于因意外事件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学生,学校责任险也会按照一定的赔偿比例和标准进行赔偿,以帮助学生及其家庭渡过难关。
其次,对于教职工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受伤的情况,学校责任险也会提供相应的赔偿保障。
教职工意外受伤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护理费用、伤残赔偿金以及死亡赔偿金等内容。
与学生相似,教职工的医疗费用和住院护理费用也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赔偿,以保障其得到必要的治疗和护理。
对于因意外事件导致伤残或死亡的教职工,学校责任险同样会提供相应的赔偿,以帮助其及其家庭度过难关。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学校责任险赔偿标准在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中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在购买学校责任险时,学校和个人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规定,了解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以便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
总之,学校责任险赔偿标准是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期间能够得到合理赔偿的重要保障措施。
学校和个人在购买学校责任险时,应当了解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以便在意外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赔偿。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一、背景介绍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学校为保障师生的安全和权益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保障学校师生在学校活动中的安全和权益,减轻学校及相关方面的经济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保险范围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校师生在校内活动中的人身伤害风险;2. 学校财产损失风险;3. 学校师生在校外活动中的人身伤害风险(如校外实习、实践活动等);4. 学校师生在校外活动中的财产损失风险。
三、保险责任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对于学校师生在校内、校外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身故赔偿等责任;2. 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对于学校财产在校内、校外活动中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法律责任保险:对于学校因管理不善、违法行为等引发的法律纠纷,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和保费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金额和保费根据学校规模、风险评估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保险金额应能够覆盖学校师生可能面临的风险,保费则根据保险金额和学校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计算。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险金额和保费,以满足学校的需求。
五、保险索赔流程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学校师生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保险索赔:1. 报案:学校师生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案,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相关证据材料;2. 理赔申请:学校相关部门将协助师生填写保险理赔申请表,并提交给保险公司;3. 调查核实:保险公司将对保险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包括事故经过、责任认定等;4.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答复;5. 理赔支付:经审核通过的理赔申请将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给学校师生。
六、保险责任限制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责任存在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自然灾害责任限制:对于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限制;2. 违法行为责任限制:对于学校师生在违法行为中引发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相应的责任;3. 保险金额限制:保险公司对于某些特殊项目或高风险活动的保险金额可能存在限制。
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理赔标准
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理赔标准
《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理赔标准》
作为学校的责任保险产品,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为学校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保障学校在日常运营中可能发生的意外责任风险。
在购买了该保险产品后,学校需要了解理赔的标准,以便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首先,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包括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管托管责任、食品安全责任、教职员工过失责任等。
在这些责任范围内,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理赔申请。
其次,学校在提出理赔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事故发生证明、医院诊断书、警方调查报告等。
这些材料可以帮助保险公司确认责任范围,并进行相应的理赔。
最后,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的理赔标准是合理、公正的。
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情况、保险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理赔的公平性和及时性。
总之,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的理赔标准是明确的,学校在遇到意外事件时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提出理赔申请,保证学校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学校能够充分了解保险的相关条款,确保责任范围的准确把握,并在需要时及时提出理赔申请,使保险产品发挥最大的价值。
校方安全责任险赔偿协议书
5.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当予以严格保密。
5.2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后____年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保险费用支付后,保险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事故赔偿
4.1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保险事故,校方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保险公司收到校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审核,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赔偿款项。
4.3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项后,校方需将赔偿款项全额赔偿给受害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
第七条其他条款
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附则,可填写与协议相关的其他内容,如保险条款、特别约定等。)
校方安全责任险赔偿协议书
鉴于甲方(以下称为“校方”)为一所教育机构,具有为其学生提供安全学习环境的法定义务;鉴于乙方(以下称为“保险公司”)为一合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具有为校方提供安全责任保险的能力;双方为明确在校方安全责任险项下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学校为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保险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能够承担因意外事故或者突发事件而导致的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一、保险责任范围:1.学校建造物及设施的保险: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宿舍楼等学校内的建造物和设施。
保险范围包括火灾、爆炸、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盗窃、抢劫等人为破坏。
2.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或者死亡,提供医疗费用、残疾赔偿、身故赔偿等保险责任。
3.师生财产损失保险: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因突发事件导致财产损失的赔偿,包括个人物品、学习用品、电子设备等。
二、保险责任额度:1.学校建造物及设施的保险:根据建造物和设施的价值确定保险责任额度,确保能够覆盖重建或者修复的费用。
2.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学生人数和学校规模确定保险责任额度,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需求。
3.师生财产损失保险:根据学生和教职工的财产价值确定保险责任额度,以保障个人财产损失的赔偿。
三、保险理赔流程:1.事故发生后,受伤或者受损的师生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责任保险部门将对报案进行审核,并指导受伤或者受损师生进行相关医疗和赔偿程序。
3.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和额度,对受伤或者受损师生进行理赔,并提供相应的赔偿金或者医疗费用。
4.学校责任保险部门将协助受伤或者受损师生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商议,确保理赔过程顺利进行。
四、保险费用支付:1.学校将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和额度,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费用可以由学校自行承担,也可以通过学生和教职工的缴费方式进行支付。
3.保险费用的支付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的原则,确保保险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五、保险制度宣传与培训:1.学校应定期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宣传活动,向师生介绍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流程和保险费用支付方式。
校方责任险制度范本
校方责任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风险防范和管理,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方责任险是指学校为教职工及学生购买的责任保险,以便在保险范围内对学校及其教职工与学生可能引起的责任纠纷进行申诉、赔偿和补偿。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教职工和学生,包括全日制教职工和学生。
第四条学校应当在日常管理中合理预防和控制责任风险,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意识提醒,并为其购买相关的责任保险。
第二章责任保险的购买和保险责任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购买适当的责任保险,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学校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2. 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3. 教职工和学生因履行职责产生的侵权责任;4. 其他由学校认可的责任范围。
第七条校方责任险应当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赔偿和补偿。
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申诉与理赔第九条学校在购买校方责任险后,应当向教职工和学生普及保险责任和申诉理赔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教职工和学生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并由学校协助其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和补偿。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申诉进行受理、调查,如果符合保险责任,应当及时赔偿和补偿。
第四章违约和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学校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十四条学校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定期评估校方责任险的购买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校方责任险理赔须知
江苏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保险理赔须知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二、第五轮保险期限2019年9月1日零时至2022年8月31日24时止三、24小时报案方式1、拨打教育局安监办联系电话后,编辑简单短信告知受伤学生姓名、性别、年级班级、案发原因及伤害程度。
办公电话:849368852、拨打统一免费服务专线95518(异地出险:区号+95518),向保险公司报案。
四、理赔手续1、小额赔款绿色通道责任范围: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属于校方责任险的轻微伤害事故,学校可在告知区教育局和保险公司后,迅速着手进行事故处理,无需保险公司现场查勘。
学校在受伤学生康复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凭下列单证,到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向保险公司申领赔款,保险公司将在约定的时效内将赔款划入学校账户。
★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标准格式,被保险学校填写并盖章,到教育局领取);★受伤学生出险经过的情况说明,明确学校在此次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并加盖学校公章;★医院就诊单据,包括病历、发票、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原件,如先在其它保险公司报销,提供上述单据复印件,由已报销公司出具赔付分割单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受伤学生学籍证明并加盖被保险学校公章,受伤学生户口本复印件。
★学校与受伤学生或其监护人的赔偿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等)及收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2、常发案件服务通道责任范围: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市分公司理赔权限内的,属于校方责任的一般伤害事件。
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并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
由保险公司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如认定为校方责任,按照普通案件流程执行;如仍无法认定属于校方责任,将按照纠纷案件处理流程执行。
学校(保险公司协助)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在1个月内收集齐相关单证并提交保险公司。
索赔时,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标准格式,被保险学校填写并盖章);★受伤学生出险经过的情况说明,明确学校在此次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并加盖学校公章;★受伤学生户口本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医院就诊单据,包括病历、发票、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原件,如先在其它保险公司报销,提供上述单据复印件,由已报销公司出具赔付分割单并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伤者伤残时,需提供伤残等级证明;死亡时,需提供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学校与受伤学生或其监护人的赔偿协议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等)及收条;3、重大案件理赔通道责任范围:属于校方责任的重大死亡、重大食物中毒等群死群伤事件。
校方责任险赔付内容有什么
校⽅责任险赔付内容有什么我们知道学⽣在学校出了事故校⽅是有⼀定的责任的,其中有⼀种保险是校⽅责任险,是由学校作为投保⼈,因校⽅过失导致学⽣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那么校⽅责任险赔付内容有什么,下⾯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家解答。
校⽅责任险赔付内容有什么1、学⽣住院费⽤(⼀般是新农合报销后的费⽤)。
2、护理费,44元/天。
3、护理⼈住宿费100元/天。
4、⽣活费50元/天。
5、车费。
6、适当的营养费。
7、其他的待与保险公司商议后执⾏。
校⽅责任险理赔范围和理赔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材料费等费⽤2、住院伙⾷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般⼯作⼈员的出差伙⾷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院伙⾷补助费=住院天数×每天伙⾷补助⾦额3、营养费以医⽣处⽅为准,指按医⽣要求购买以促进伤者痊愈为⽬的营养品所发⽣的费⽤4、监护⼈误⼯费误⼯费指单⼀监护⼈因照顾学⽣⽽遭受的误⼯损失。
误⼯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假条、医⽣建议的休假期限、监护⼈⼯作单位出具的误⼯证明等进⾏计算。
误⼯费的赔偿标准,⽉薪收⼊等于或少于2000元,以所在单位的收⼊证明为准,⽆正式劳动合同或个体⼯商户等没有⼯作单位的按2000元⽀付。
有正式劳动合同且⽉薪超过2000元的在提供收⼊证明、完税证明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收⼊作为⽀付赔偿的标准5、护理费伤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活不能⾃理,需要设专⼈护理的,应赔偿护理费,但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专⼈护理的证明。
6、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救护车费、过路桥费等,根据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的费⽤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数、次数相符合7、残疾⽤具费按照普通适⽤器具的合理费⽤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费⽤标准8、残疾等级鉴定费伤者到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的费⽤9、伤残赔偿⾦确定残疾等级后,⼀次性⽀付的残疾补助费。
校方责任险解读
校方责任险解读众所周知,学校教育在人的成长中占据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位置。
她不仅是人成长的摇篮,更是培养一代又一代杰出青年的肥沃土地。
然而,最近一系列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意外事件,却把学校推上了民事责任的风头浪尖。
那么,学校如何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同时,又良好的规避学生意外伤害所带来的风险呢?校方责任险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
什么是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是我国责任保险中的一个传统险种,它是将校方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进行转嫁的一种保险产品。
如果校方购买了校方责任险,那就可以将自己的赔偿降到最低,可以有效的增强学校防范,妥善化解一些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一定程度上减轻学校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有校方责任险的保障,也可以更好的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进而保障在校生的权益。
至少不会出现那些因为经济纠纷而到学校闹事的情况。
从这个层面上讲,校方责任险是保障学校良好运营的重要方式之一。
校方责任险适用范围既然校方责任险有这样那样的好处,那么到底哪些学校才可以购买校方责任险呢?一般来讲,凡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或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以参加校方责任险。
像是大家熟识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职业高中等等都可以。
校方责任险险种责任尽管校方责任险可以有效降低学校应该承担的风险,但并非所有的发生在校园里,或者和学校相关的风险,都能由校方责任险来承担。
那么,具体校方责任险险种责任是什么呢?由于各个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的责任不尽相同,本文就简单介绍下大致的校方责任险险种责任。
首先,校方责任险所保障的范围,是指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事故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校园外发生的事故,或者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则不在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内。
其次,并非所有的学校活动所造成的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偿。
校方责任险同时还规定,这些事故中可以承担的,必须是因为校方的疏忽或者过失而导致的事故,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者部分直接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为赔偿责任。
校方责任险怎样理赔
校⽅责任险怎样理赔什么是校⽅责任险?导读:校⽅责任险,是⼀种保险的名称,是由学校作为投保⼈,因校⽅过失导致学⽣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学校也是受益⽅,是⼀种责任保险。
“校⽅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为学⽣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给谁投保:出⽣年⽉:校⽅责任险,是⼀种保险的名称,是由学校作为投保⼈,因校⽅过失导致学⽣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学校也是受益⽅,是⼀种责任保险。
“校⽅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为学⽣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教职员⼯擅离⼯作岗位,教职员⼯殴打、体罚学⽣的,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品、饮⽤⽔不符合标准等。
但是,学⽣的故意⾏为,如学⽣⾃伤、⾃杀,学⽣在学校参与打架(学⽣在学校范围内被殴打时的正当防卫⾏为除外)、⽃殴、吸毒等违法⾏为等造成的伤害等,不在理赔范围。
学校领导如果默许或放任教职员⼯殴打、体罚学⽣,也不在校⽅责任保险理赔范围内。
“校⽅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学⽣医疗费、住院伙⾷补助费、监护⼈误⼯费、护理费、残疾⽤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等。
最⾼赔偿额30万元,不过每次赔付都有200元的免赔额。
作为⼀种公益性保险,“校⽅责任险”保费低、保障⾼,每名学⽣5元保费最⾼可保障30万元。
校⽅责任保险不同于学⽣平安保险和其他⼈⾝意外伤害保险,校⽅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缴纳的保险费由政府承担,校⽅不得将购买保险费⽤转嫁给学⽣。
(4)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的;(5)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6)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进⾏必要的安全教育的;(7)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8)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本校学⽣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感染的;(9)学校向学⽣提供的⾷品、饮⽤⽔以及玩具、⽂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安全标准的;(10)⽕灾、爆炸、煤⽓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11)⾼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12)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13)事故发⽣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致使损害扩⼤的;(14)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的;(15)学⽣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16)发⽣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校方责任险方案
校方责任险方案校方责任险方案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教育事业也在不断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机构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责任,例如校园安全、教育质量、师生安全等等。
作为学校管理者,应当注重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
校方责任险是一种负责保护学校的责任以及教育机构的相关责任的保险产品。
本文将重点探讨校方责任险方案。
一、校方责任险的定义校方责任险是教育机构为了降低与校园安全、教育质量、人身安全等相关责任所承担的风险而购买的责任保险。
校方责任险通常涵盖学校管理团队、学校全体员工以及学生的利益。
这种保险产品可以帮助教育机构更好地管理风险,降低损失和风险带来的影响。
二、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内容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园责任险校园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园区的责任,包括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教育质量、教学质量、疏散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2. 政务责任险政务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领导层面的责任,包括学校领导操守安全和职业责任。
3. 专业责任险专业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管理团队的责任,包括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4. 用工责任险用工责任险主要强调学校员工的责任,包括员工健康、员工工资、员工福利等方面的责任。
五、校方责任险的购买校方责任险的保费基本上是与学校的规模、类型、地理位置等要素有关。
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可以从专业保险公司购买,一旦购买了这种保险产品,学校可以在发生事故和事故导致的造成追偿的情况下减少被罚款和赔偿的风险。
六、校方责任险的意义校方责任险是一种有效的保险产品,可为校方提供全面的保障。
校方责任险在以下几方面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1. 降低因责任产生的经济损失。
2. 为学校创造信任,提高公众的信心。
3. 保护学校员工和学生,减少损失和伤害。
4. 提高学校管理团队的责任心和义务感。
7、校方责任险需注意的问题在购买校方责任险时,学校需注意以下几点:1. 确认负责保险的保险公司2. 了解保险公司的历史和声誉3. 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和限制4. 确认保险合法性总之,校方责任险是为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全方位保护的重要保险产品。
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合同6篇
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合同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合同一、保险范围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是指学校为保护教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意外死亡等风险而购买的一种保险产品。
该保险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 保险期间内,教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支出;2. 保险期间内,学校与教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纠纷,导致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3. 保险期间内,学校因员工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纠纷,导致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二、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应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教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意外死亡等进行赔付;2. 保险公司应在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通过给付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残疾赔偿金等方式进行赔付;3. 保险公司应对学校因员工行为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4. 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额度进行赔付。
三、保险费用与赔偿额度1. 保险费用是指学校购买教职工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其金额根据学校的规模、行业特点、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计算;2. 赔偿额度是指保险公司在一定保险期间内对教职工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意外死亡等情况进行赔付的最高限额,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赔偿额度。
四、保险合同签订1. 学校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2.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学校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3. 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费用、赔偿额度等关键内容,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保险理赔流程1. 当教职工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意外死亡等情况发生时,学校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并启动理赔流程;2. 学校应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并按照要求填写理赔申请表;3.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尽快进行赔付处理,保证教职工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合理赔偿。
校 方 责 任 险 解 读
校方责任险解读一、什么叫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保险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春游、夏令营等),因学校过失而导致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校方责任保险与学生平安险的比较1.两者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保险标的不同:保险标的指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
校方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依据法律,对第三者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学生平安保险的标的是学生本人的身体和生命。
被保险人不同:校方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学校,是法人等,学生平安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是自然人。
适用原则不同:校方责任险适用“补偿原则”,一般为不定额赔偿责任,学生平安险适用于定额给付原则,赔偿金额是根据保单中规定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来计算给付的。
赔偿依据不同:校方责任险只有当被保险人依照法律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负有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履行赔偿责任,学生平安险则不论事故起因,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保险人均负责赔偿。
功能不同:投保学生平安险并不能转嫁学校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保费和赔付不同:校方责任险保险费为每生每年5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币45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
学生平安险分为意外伤害和疾病险为每生每年80元,意外伤害每起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万元,住院最高赔偿限额为8万。
职校学生实习保险费每生每学年20元,每生事故赔偿限额40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每所学校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校方责任险按有关规定应从学校的公用经费中支付,区教育局为了减轻学校的经济负担,从2008年开始,公办中小学由教育局统一支付。
2.交叉投保的理赔处理。
学生平安保险和学校校方责任险都投保的,理赔时有以下4种情况:保险责任二者均不属于,保险理赔不成立;保险责任仅属于学平险,或仅属于责任险,则分别按照各自所属险种的条款予以理赔;保险责任既归属于学生平安保险,也归属于校方责任险的,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或者残疾,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平安保险互不冲突,两者均按各自的理赔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适用于给付原则;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意外医疗费用,适用于补偿原则,客户可以先到承保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险公司或者承保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第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理赔分割单,客户拿着理赔分割单到下一家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一、背景介绍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学校为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购买的责任保险。
该制度旨在为学校提供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以应对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所带来的潜在责任风险。
二、保险范围1. 人身伤害保险:包括学生因学校活动或校方管理不善导致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如校园交通事故、校园暴力事件等。
2. 财产损失保险:包括学校财产损失以及学生个人财产损失,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
三、保险责任1. 人身伤害保险责任:校方将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校方将对学校财产损失和学生个人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修复费用、赔偿金等。
四、保险金额和理赔流程1. 保险金额:校方将根据学校规模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金额,以确保足够的赔偿能力。
2. 理赔流程:a.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 学校将帮助学生填写保险理赔申请,并收集必要的证据和资料。
c. 学校将与保险公司联系,提交理赔申请,并协助学生跟进理赔进度。
d. 保险公司将在核实事故真实性和责任后,依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五、保险费用和费用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将由学校承担,作为学校的风险管理经费之一。
2. 费用支付方式:学校将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六、保险责任范围之外的情况1. 学生故意自残或自杀行为;2.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事故;3. 学生在校外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4. 学生个人财产的丢失或损坏,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七、保险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学校将设立专门的保险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保险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评估机制:学校将定期对保险制度进行评估,以确保其适应学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
八、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价值1. 保障师生安全: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能够为学校师生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确保他们在校园内的安全。
关于开展校方责任险的情况说明 (1)
关于开展校(园)方强制责任险工作的情况说明一、什么是校(园)方强制责任保险(意义和性质)校(园)方责任强制保险,是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和中国保监会湖南省保监局三家单位联合推出针对学校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目的是为了规避学校和幼儿园的办学风险,减少学校和幼儿园面对学生意外伤害时的经济处理压力,保证学校和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其性质与交强险等同。
广义的校(园)方强制责任保险,包括狭义的校(园)方责任险(学生在校意外伤害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教职工校(园)方责任险和校园食品安全险(又分为学生食堂和学校商店)。
其特点是保费低、赔付高。
如狭义的校方责任险(即学生在校意外伤害险),每年交保费10元,最高每生可赔付50万元(学生死在学校,学校负责全责)。
比较学生平安保险,每年交60元,最高赔付仅仅2万元。
二、校方责任险的承保公司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主持的招投标,确定全省范围内,由省人民财产、平安财产、太平洋财产、中华联合财产等四家公司中标。
并明确,每县可从上述四家公司中确定一家保险公司具体承保。
经请示市教育局同意,我县为了引入竞争机制,确定由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和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公司共同承保。
经请示局领导,学校食堂食品强制责任险和学校商店食品强制责任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承保。
三、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强制性责任保险和学校商店食品强制责任险投解释:1、最低保费300元,意思是按学生人数和投保标准计算,单个学校(幼儿园)计算出的投保总额不足300元者,按300元投保。
即:食堂险,不足150人的学校和幼儿园,按150人交费;商店险不足750人的学校,按750人计算。
建议各投保学校(幼儿园),为减少麻烦,投保时预留一定的学生变化(增加)空间,如某校现有在校学生475人(应交保费950元),投保校方食堂食品强制险时,按500人投保(上交保费1000元)。
2、同一有食堂又有商点的学校,必须同时购买食堂险和商店险,两者购买标准不同(食堂险2元/生,商店险0.4元/人),但最低保费相同,均为300元/校(元),食堂险和商点险的赔付标准一致,且互不影响.3、、单个学生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为122000元(10万元事故赔偿+2万元医疗费赔偿+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5篇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与健康,明确甲乙双方在实习期间的责任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保险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承保的标的为甲方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
2. 实习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因实习而导致的下列意外伤害承担保险责任:(1)人身意外伤害死亡;(2)人身意外伤害残疾;(3)人身意外伤害医疗;(4)因实习引起的其他意外事件。
2. 保险责任的认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及甲方与乙方的约定,确定具体的保险金额。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乙方收到保险费后,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四、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自实习开始之日起生效,至实习结束之日止。
2. 实习期间如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1)甲方应保证实习生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为其购买本保险。
(2)甲方应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实习生注意安全事项。
(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意外事故,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2. 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向受伤实习生支付保险赔偿金。
(2)乙方有权对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实习生意外伤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事故处理与赔偿程序1. 发生意外事故后,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处理。
2. 乙方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
3. 甲方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乙方进行理赔。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
校方实习责任保险合同
一、引言
本合同由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
在甲方学校内进行的实习活动所涉及的责任问题达成一致,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保险责任及范围
1.甲方应为乙方购买校方实习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保险期间
为__________。
2.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实习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情
况,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理赔和支持。
三、保险费用
1.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无需承担额外费用。
2.若保险期间内发生理赔情况,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理赔操作,并与保险公司
进行沟通协商。
四、申报流程
1.乙方发生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应当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
求填写相关理赔申请表格。
2.甲方将协助乙方对理赔材料进行整理和提交,并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
五、保险公司选择
甲方择定__________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校方实习责任保险的服务提供商,保险公司相关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险期满结束。
2.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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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
1)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引发的下列情况之一而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a.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的,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b.学校安排学生集体活动,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
c.学校组织安排的实习、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d.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的;
e.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f.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g.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h.未明确知道本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而校方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
i.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j.火灾、爆炸、煤气中毒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k.高空物体坠落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l.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m.事故发生后,学校未采取措施及时救护致使损害扩大的;
n.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o.学生拥挤所造成的意外事故;
p.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
q.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发生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意外事故,被保险人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本公司在每人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增多,由于校方和家长就赔偿问题很难达成协议,致使学校与家长频频发生冲突。
此外,部分学校还因惧怕高额的赔偿请求,纷纷停止组织外出活动,甚至取消部分体育课,这些现象已经成为和谐校园建设中的一大障碍。
自2001年,上海率先推出校方责任保险以来,由于该保险能够有效地转移风险,极大地缓解了学校的赔偿压力,有利于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也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因而受到学校和社会的广泛欢迎。
目前,已有二十余个省市开展了此项保险。
作为一个新兴险种,校方责任保险在实施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如何正确认识校方责任保险的职能,完善该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十分必要。
一、校方责任保险发展现状
(一)校方责任保险概念及其职能
校方责任保险界定为: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因为学校及其教职员工的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事故,学校依法应当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通过学校投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一种商业保险。
校方责任保险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也称学平险)均属于教育保险体系的一部分,但其与学平险有很大不同。
通常情况下,从保险性质来看,校方责任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具有责任保险的性质,而学平险则是一种定期意外伤害保险;从投保人来看,校方责任保险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出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则由家长出资;从赔偿范围来看,前者只在学校有责任的情况下才赔偿,学校没有责任则不予赔偿,而后者无论学校是否负有责任,只要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公司都予以赔偿。
校方责任保险通过发挥其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手段,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利于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权益,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减轻学校办学负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因此,在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情况下,推广校方责任保险机制,是一个让学校、
学生、保险公司、政府达到多赢的举措,这也是保险体现其社会管理功能的很好尝试。
(二)我国校方责任保险现状
校方责任险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开始发展。
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过错责任,学校以投保责任事故险的方式,对应负责任的受伤害学生进行赔偿。
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由上海市教委统一为学校责任投保。
这部全国尚属首创的地方性法规的通过,标志着上海在校园事故处理中探索出了建立学校责任保险制度,让保险公司介入理赔,实现理赔市场化的一条新路。
广州市海珠区从2005年起每年投入40多万元为其辖下126所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保险,使学校从校园意外事故责任赔偿的困扰中摆脱出来。
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实施《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现今北京的公办中小学已经全部投保。
根据部分省市的经验,2002年9月1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
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学校责任保险的部门规章,对学校责任保险采取了鼓励的态度。
此后,2008年4月15日,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地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提出了基本原则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校园风险管理机制。
此后,除上海、北京市外,安徽省、河南省、河北省、海南省、江苏省等省份都在积极进行探索。
至2009年底,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个省份均响应国家政策要求,推出了有关于校方责任保险的政策,大力推广校方责任保险的普及。
二、校方责任保险现存问题
(一)校方责任保险的保费来源问题
2008年《通知》中的提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
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按照《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制定相关办法。
”这明确提出了保费承担者应该是学校。
但从实务上来看,各地的投保人却有差异。
例如,湖南、广州、海南、安徽、厦门市由学校出资;江西、山东、重庆规定由学校与政府或者社会共同出资;其他地区采用政府财政出资投保。
比较三种出资方式,学校出资的方式实质上有一定的缺陷。
如果学校的资金不足,投保费用可能会摊派到学生头上,加重学生负担。
并且,学校出资依赖于其经费水平,如地区经济水平不足,则投保率很难保证,也就削弱了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
(二)校方责任保险范围的问题
除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益频繁,造成的社会影响日益增大,事实上大学生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高校及社会的关注,高校责任也应当被重视。
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意外伤害事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且上述《通知》的也仅仅针对中小学校的责任给予保障方案,对全国各大高校则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实质上,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独立生活,其在校期间更长,面临的风险也更为复杂。
因此,引入校方责任保险的风险管理机制对高校更有意义。
三、完善校方责任保险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社会化的校方责任保险制度
为保证各个地区,各个学校均能有效地通过校方责任保险进行风险管理。
鼓励各个地区建立统一的校方责任保险体系。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采用校方与政府共同负担保费的方式,发挥学校本身的能力,也符合校方责任保险保障学校自身的初衷。
而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辖区,政府可以主导进行财政补贴,减轻学校负担,使学校不会因为资金困难而失去投保动力,全面发挥校方责任险的保障作用。
同时,在全国教育系统内可以进行适当的财政调,以经济发达地区补贴经济落后地区的方式,以配合校方责任保险的全面推进。
(二)强制扩大校方责任保险的覆盖范围
各大中小学校加入校方责任保险后,政府应在其基础上,鼓励各大高校及职业学院的投保校方责任保险。
并逐步将校方责任保险作为一项强制保险进行推广,其发展形势可以采用法律上的强制,也可以采用行政手段的强制。
校方责任保险本质上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学校的保险意识,全面保护学生的
利益,对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因此,将校方责任保强制推行,可以使之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为建立和谐校园环境有重大意义。
(三)规范校方责任保险的经营过程
现今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有很多,但其中条款各有不同。
作为校方责任这种风险,一旦学校发生管理疏忽导致学生伤害事故,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都存在不确定性;并且由于各公司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时间尚短,对于产品的评估还不能完成,因此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公司因当更加注重风险管理。
此外,由于校方责任保险存在社会性的特征,对学校、学生的影响有较为直接的影响,相关部门对此类产品也应出台相应的统一规范,对经营校方责任保险的公司加强监管,保障经营过程的合法合理。
参考文献:
[1]宋发庆. 关于我国推行校方责任保险的总体思考[J].教育学术月刊, 2008, (1).
[2]张青. 积极应对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促进和谐校园建
设[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0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