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与管理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与管理程序

**************

二○○0年0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与管理程序

为了规范和强化矿井防突管理工作,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与管理程序》。

一、防突工作程序

提供瓦斯地质资料→防突设计→设计审批→编制防突措施→审批措施→贯彻措施→措施实施

①区域性措施实施→监督验收→回采面开工验收→组织生产

②局部措施实施→监督验收→预测预报→进度审批→组织生产→进度控制→月度进尺控制。

二、防突管理程序

1、提供瓦斯地质资料

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过断层)工程设计。

2、防突设计

瓦斯治理科根据生产技术部提供的工程设计,负责编制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石门揭煤(过断层)防突设计。

3、防突设计审批

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监科、瓦斯治理科、通风区、施工单位、采掘副总、安全副总进行设计会审。

4、编制防突措施

通风区技术员依据防突设计编制防突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采用防治突出措施时,应优先选择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如果不具备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的条件时,必须采取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5、审批措施

通风区、施工单位、瓦斯治理科、安监科、生产技术部、安全副总、矿总工程师进行措施审批。

6、贯彻措施

通风区、施工单位、安监科技术员负责向本单位员工贯彻措施。

7、实施措施

①保护层开采措施,通风区按照设计负责保护层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施工和回采期间瓦斯抽放钻孔各种参数测定及瓦斯管理工作;采煤区按照开采设计负责开采野青保护层工作面回采工作。

②局部防突措施,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每天早班负责施工瓦斯释放钻孔,通风区负责局部地区高位瓦斯抽放钻孔、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的施工、各种参数测定、工作面预抽瓦斯和生产期间瓦斯管理工作。

③石门揭煤(过断层)措施,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规定进行施工,通风区依据瓦斯治理科制定的石门揭煤设计施工揭煤钻孔和预测预报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钻孔资料。

8、监督验收

①生产技术部采煤工程师负责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期间所有地质资料、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掌握煤柱的留设位置并及时将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平面图上。

②瓦斯治理科负责在瓦斯地质图上,标出被保护层受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时,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③通风区主管瓦斯抽采副区长负责对保护层工作面穿层钻孔、高位钻孔、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的施工角度、数量、深度、方位等参数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绘到瓦斯抽放系统图上;通风区技术员负责对保护层工作面回采期间穿层钻孔、高位钻孔、本煤层瓦斯抽放浓度、流量、负压等参数进行收集,并作好记录。

④安全副总负责对瓦斯抽采情况进行核查,只有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签

发开工许可证。

⑤通风区瓦斯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瓦斯释放钻孔施工质量。

⑥石门揭煤期间,生产技术部和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掌握掘进距离,生产技术部负责石门揭煤探煤钻孔设计,瓦斯治理科负责石门揭煤释放钻孔设计,通风区按照设计负责施工石门揭煤打钻工作。

9、预测预报

通风区预测工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并汇报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填写预测预报单,并及时送达有关单位。

10、进度审批

预测预报单由通风区值班人员审查签字后,预测工负责呈报安全副总、矿总工程师审批,确定循环进度。

11、组织生产

施工单位负责按审批进度组织生产。

12、进度控制

通风区瓦斯员(回采和机掘工作面)、爆破工(炮掘工作面)负责控制施工进度。

13、月度进尺控制

生产技术部、瓦斯治理科负责对月度防突进尺进行验收确认。

三、防突工作标准

1、提供瓦斯地质资料标准

①按照矿生产地区计划,生产技术部依据矿井勘察和已揭露的地质资料编制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科编制石门揭煤(过断层)工程设计,并报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进行审批,在开工前1个月完成,提交时填写资料移交表(见表1)。

②施工期间生产技术部及时预测、掌握地质变化情况,遇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以文字形式向安全副总、矿总工程师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资料提供移交表表1

2、防突设计标准

瓦斯治理科接到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过断层)工程设计,在10天内编制完成防突设计。

(1)开采保护层工作面设计标准

①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具备开采野青保护层条件的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作到“可保尽保”。

②野青保护层回采工作面,必须布置专用排放瓦斯尾巷,尾巷运料巷之间每隔30m开掘一个风眼。

③在野青保护层回采工作面尾巷,抽放瓦斯钻场的间距沿工作面走向30m设计一组,每个钻场的钻孔数量5个,钻孔的终孔位置必须穿过大煤煤层全厚,进入顶板2m以上,不得少打和漏打。

④保护层工作面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开采前必须经集团公司通防管理部、安全监督局、科技发展部、煤炭生产部验收。

⑤被保护范围的划定方法及有关参数,应根据矿井实际考察的结果确定,正在开采的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必须超前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80m。

⑥开采保护层后,在被保护层中受到保护的区域可按无突出危险区进行采掘作业,但必须对开采保护层后的效果进行检验,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采掘作业。效果检验的方法是在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经连续两次预测为无突出

危险时,可掘进回采30~50米。

(2)局部防突设计标准

①瓦斯释放钻孔设计

A、大煤掘进工作面每平方米布置瓦斯释放钻孔3个;野青掘进工作面每平方米布置瓦斯释放钻孔2个。

B、大煤回采工作面每隔5m布置1个瓦斯释放钻孔;野青回采工作面每隔8m布置1个瓦斯释放钻孔。

C、释放瓦斯钻孔深度11m,孔径为Φ89mm。

D、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8米以上(煤层倾角>8O 时,底部或下帮5米)及工作面前方10米以上。

E、每一防突循环必须设计留有不小于5m瓦斯释放孔超前距。

F、在突出区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有突出危险:

a、在围岩构造复杂破碎带

b、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

c、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

d、施工超前瓦斯释放钻孔或预测钻孔时出现顶钻、夹钻、喷孔(喷煤或瓦斯)情况。

e、工作面出现明显动力现象(如地压显现方面的预兆:煤炮声、支架响声、岩煤开裂、掉砟、底鼓、岩煤自行剥落等;瓦斯方面的征兆:瓦斯涌出异常、气温异常、打钻喷瓦斯、喷煤、哨声、风声、蜂鸣声等;温度忽高忽低;工作面煤尘突然增大)

f、煤体暗淡无光泽,煤层层理紊乱。煤体突然变软(可用手轻易捏碎、打眼有吸钎子现象)。巷道煤(岩)壁出现裂缝、裂隙或煤岩壁外移。

g、巷道内瓦斯浓度突然增大,有时忽大忽小不稳定;工作面空气气味异常等。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无论防突指标多大,视为有突出危险,都要执行防突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