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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软件产品投放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利用乙方推广平台,推广甲方享有权利的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以下简称“甲方产品”),使用

户依据发布任务信息下载安装甲方产品,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任务份数及单价向乙方支付相应推广服务费用

2.乙方推广平台,是指乙方自行拥有的、或依据协议合法取得完整经营权或推广权的互联网或手机个人

网站、互联网或手机联盟网站、手机软件内嵌广告平台等。

二、合作信息及期限

1.双方合作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推广产品: (具体产品及数量,以沟通邮件为准);

3.结算单价:以双方投放邮件中产品的实际结算单价进行结算(如有其它的推广形式及单价,以沟通邮件

为准);

注:CPA指:“Cost Per Action”的英文缩写,按广告投放实际效果,即用户通过甲方平台产生下载、安装、激活、注册等行为,联网操作使用即记为一个有效用户。

三、结算相关

(一)结算方式

1.按照乙方投放后,甲方与乙方邮件确认的实际数据进行结算;

2.结算金额 = 甲方提供的官方数据数量 X单价;

3.双方每日推广的数据经邮件确认好后,推广叫停前的数据需按邮件确认进行结算;

4.甲方需每日与乙方邮件确认上一日投放产品的结算数据及结算单价,双方结算周期为一个月,乙方在

收到甲方结算邮件确认的7天内开具广告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应在7天内付款给乙方;

(二)乙方账户信息

1.公司名称:

2.银行账号:

3.开户银行:

四、双方的义务权利*

1.甲方指定为授权代表负责项目沟通,其邮箱为。甲方同意,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邮件确认的任何项目执行计划或文案素材的原件和电子邮件内容等均为本合同相关之有效法律文件。

如甲方授权代表发生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包含邮件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尽通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推广产品,且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乙方推广平台要求的数据格式。甲方对甲

方产品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代理权,乙方不应以任何方式从事危害甲方公司、产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公司形象、公司品牌,产品设计、开发、应用,运营策略,以及其他和甲方公司、产品相关的信息有负面影响的活动。

3.乙方负责并保证乙方推广平台的固定性和稳定性,乙方保证有效下载用户的合法性、真实性。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产品的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名称、格式、数据、图

片等)进行任何的修改、改编、更改、拆分、分解、反向工程或二次开发。否则甲方将有权终止相关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推广费用。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甲方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程序、相关文档、屏

幕截图等)用于除本协议约定的宣传、推广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将有权终止相关合同,并且不支付相应推广费用。

6.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数据供甲方核对查询,甲方需保证每次广告投放执行前,提供相应的广告主后台、

渠道后台或邮件供乙方查询核对结算数据,双方以后台结算数据或邮件确认数据为准进行结算。

五、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格或有充分授权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的限制。

六、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

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必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

技术及其他资料。

3.本合同项下甲方产品带有如下商标或标识: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对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包

括但不限于本条列举的商标标识)、设计图案等的一切合法权利,乙方无权以超过本合同授权范围的任何方式对商标标识进行使用、授权他人使用、给予或转让他人等。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上述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5年内继续有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在收到通知后10日

内仍未纠正的,守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3.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

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或不能按计划执行,均不视为甲乙双方违约。

八、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推广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中涉及的甲方产品名称、类型、数量,乙方推广

平台名称、类型以及结算单价,由双方另行通过书面或文首所示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除另有约定以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

止。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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