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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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代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

甲方:xx银行分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为促进业务发展,加快合作进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事项

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在乙方提供全额担保的情况下,接受乙方的书面委托,按照乙方客户的申请,对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核定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接到乙方业务委托书及齐全的资料后,进行合规性检查,对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可为客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为保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正常兑付,乙方应在甲方开立同业往来帐户和保证金帐户,甲方按同业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承兑汇票到期,甲方有权根据兑付金额,主动扣划乙方在甲方所开立的保证金及同业往来帐户的资金。乙方帐户余额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资金。乙方应就每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与客户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和/或保证合同,对于超过保证金的敞口部分,乙方对其委托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第五条甲方不承担承兑申请人的信用风险,乙方作为委托行应负责所推荐客户的承兑申请书、合同内容、有关签章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乙方应按照《贷款通则》及《xx银行分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审查承兑申请人的资格、资信及与汇票收款人之间是否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因上述原因出现的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提供客户的以下材料,以保证甲方能及时进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录入及信贷档案完整;甲方只对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如因以下材料合规性审查以外的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一、企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

二、承兑申请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承兑申请人的贷款卡号及密码

四、企业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承兑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申请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五、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相符的产品购销合同原件。

六、经同业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盖章确认的《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推荐表》

第八条费用标准付费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有偿办理,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和收取,并由甲方主动从乙方开立在甲方的同业账户中扣收。

一、乙方按签发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手续费,每笔不足1元的,按1元支付。具体收费方式为以下第种:1、即开即收;2、按季收取。

二、乙方应按支付结算制度的规定标准,向甲方支付凭证工本费。具体收费方式为以下第种:1、即开即收;2、按季收取。

三、因开立承兑汇票业务产生的查询、查复及其他正常费用,由甲方据实向乙方及时收取。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自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协议条款或拒绝履行义务,并不得随意压票、无理退票和截留对方结算资金。

二、因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

三、乙方违约的,甲方无需乙方同意,可以在乙方开立在甲方的帐户上扣划乙方应付款项及费用。甲方应在审核乙方提供的材料符合签发承兑汇票规定后的第个工作日内签发承兑汇票,未能及时签发的,甲方应按出票金额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在承兑汇票到期之前,若乙方未按约定将足额资金划至在甲方开立的账户而影响甲方兑付到期的承兑汇票,致使甲方垫付资金的,应按甲方垫付金额和延误天数支付每日万分之违约金;未按规定支付手续费的,应按延付手续费金额和延误天数支付日万分之违约金。乙方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未按规定及时兑付承兑汇票资金或累计未兑付资金金额达万元以上,或三次以上备付金帐户余额低于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在扣划未兑付资金后提前终止协议。

五、因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不足及同业往来帐户发生透支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无论乙方与其客户之间存在何种纠纷。

六、如发生假票兑付等非正常兑付,甲方应承担赔偿票款责任,并根据乙方垫付的金额和天数支付日万分之的赔偿金。

七、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违约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协议条款。

二、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解除协议:

(一)发生违约事件;

(二)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严重亏损的;

(三)发生重大仲裁或诉讼案件;

(四)因违法或违规经营被人民银行查处。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须经甲方省行批准的,自甲方省行批准后生效;该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如一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有权签字人签章有权签字人签章

20 年月日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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