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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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一、承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二、承办条件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在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所需材料及表格下载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zip(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名称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6、其他有关文件住所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4、住所使用证明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其他有关文件经营范围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8、其他有关文件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其它有关文件营业期限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7、其它有关文件投资者名称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它有关文件、证件6.法定代表人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7、其它有关文件股权变更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6、股权转让协议7、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8、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9、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其它有关文件实收注册资本变更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它有关文件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它有关文件6.公司类型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其它有关文件撤销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3、原核准变更登记文件4、营业执照正、副本(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备案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原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3、原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4、《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其它有关文件其他事项备案分公司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4、其他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原审批机关同意转内资的批准(决定)文件(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营业期限已满转内资变更登记的不需提交。

3、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关于转内资变更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5、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提交工商部门)7、批准证书(原件,提交商务部门)8、《企业迁移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提交工商部门)9、其它有关文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本提交材料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转内资变更,商务部门审批、工商部门登记。

2、提交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提交的材料涉及投资者签字盖章的,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投资者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可加盖骑缝章)。

投资者为香港企业的,可以使用圆形、椭圆形或者条形印章(有权签字人签名),但必须前后一致。

5、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授权他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变更(备案),填写二份,一份报商务部门审批、一份报工商部门登记;2、只需对发生变动的事项,填写“项目”、“原记载事项”和“申请变更(备案)记载事项”栏目;3、变更(备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工商局工作流程图

工商局工作流程图

(行政许可)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图1-1(行政许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2(行政许可)企业设立核准(公司类)1-3(行政许可)企业设立核准(非公司类)1-4(行政许可)企业集团设立核准1-5(行政许可)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流程图1-6/group/haiougroup190 (行政许可)海鸥工商局广告经营许可证受理审批流程图1-7送达受理通知191Haiougroup/group/haiougroup192(行政许可)海鸥工商局烟草广告品审批流程图1-9送达受理通知Haiougroup/group/haiougroup193Haiougroup (行政确认)动产抵押物登记流程图2↓↓↓↓↓↓Haiougroup(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3Haiougroup (行政收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流程图4-1Haiougroup (行政收费)市场管理费收费流程图4-2Haiougroup(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5Haiougroup (行政救济)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流程6-1HaiougroupHaiougroup(行政救济)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6-2(内部管理)海鸥工商局考核奖励工作流程7-1(内部管理)海鸥工商局人事调动工作流程7-2(内部管理)海鸥工商局人员免职工作流程7-3(内部管理)海鸥工商局人员任职工作流程7-4(内部管理)海鸥工商局财务支配工作流程7-5(内部管理)海鸥工商局物资采购分配工作流程7-6(内部管理)海鸥工商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7-7↓↓↓↓↓↓↓↓↓(内部管理)信访工作流程图7-8(其他行政权力)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流程图8-1↓↓↓↓↓↓其他行政权力)海鸥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流程图8-2Haiougroup/group/haiougroup220 (其他行政权力)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流程图8-3/group/haiougroup221外资企业网上年检流程(其他行政权力)8-4。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登记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外资企业转内资企业登记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11、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由企业出资人出具。
1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适用于全民企业或者集体财产中的国有资产转让。
13、金融债权保全证明
由开户银行出具并经人民银行确认,适用于中小型国有企业改制。
14、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两份(发照时退还一份),由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1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13、其他文件、证件
(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或者新增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90日内持批准文件申请登记。逾期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确认效力或另行报批。(2)申请的经营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应提交使用许可文件或协议复印件等。(3)自然人股东属于夫妻的,应提交财产分割协议和公证书复印件。(4)改制时涉及变更企业名称的,应当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12、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的指定文件。
13、企业住所证明
(涉及变更住所时提供)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应当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权属证明材料或者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属于租、借房屋的,还应提交租赁协议,租赁(借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4、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外经贸委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复印件。
5、原股东同意变更的决定
提交原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应提交转让生效的协议)。

外资企业章程变更步骤

外资企业章程变更步骤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变更环节一、北京市商务局申请材料:(一)申请书(含附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二)同意证书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及如下申办材料:1.一般变更:(重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旳名称、地址、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变更;投资者同比增资;延长入资期限等)(1)董事会决策(2)协议修改协议(3)章程修改协议2.股权变更:(1)属于如下两种原因变更旳: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旳;需要提交: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2)企业原协议、章程及其修改协议;3)企业同意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董事会有关投资者股权变更旳决策;5)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旳董事会组员名单;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旳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承认旳股权转让协议;7)审批机关规定报送旳其他文献。

(2)属于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旳,需要提交: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2)企业原协议、章程及其修改协议;3)企业同意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董事会有关投资者股权变更旳决策;5)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旳董事会组员名单;6)企业投资者签订旳股权变更协议。

3.调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除应按照上述股权变更旳第(2)条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1)董事会一致通过旳决策和董事长签订旳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述缩小生产、经营规模旳理由及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旳数额(2)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旳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和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应当自原审批机关就同意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做出初步答复之日起10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企业经3次公告后,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企业在报纸上三次刊登企业调低注册资本公告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状况旳阐明(5)申请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旳30日内,按规定向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外资公司是由外国投资人投资,在中国境内开办公司的企业。

外资企业的注册、注销程序都与国有企业不同,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更是很少有人了解。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外资企业股权变更流程的相关资料,请您仔细阅读。

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变更审批、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务部门):1、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1)企业申请(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股权转让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①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②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③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④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⑤违约责任;⑥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⑦协议的生效与终止;⑧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⑨转股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①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3)放弃优先购股权的声明(由不出让股权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4)验资报告(复印件);(5)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6)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新的合营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

(7)股权接收方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股东名录、董事会名录、股东或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

(以上材料需外国投资方提供,且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中国投资者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①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撤回操作指南

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撤回操作指南

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撤回操作指南本指南涉及的所有应提供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未提及份数的资料均默认为一份。

企业办理以下业务时需携带的U盘必须先在办税服务厅进行病毒查杀。

一、出口退(免)税备案申请(一)纳税人申请前数据准备出口企业要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首先要下载相应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推荐)、大连龙图网站(推荐)下载。

企业应该选择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下载。

出口企业在来鄞州区税务局首南办公区(前河南路16号)14楼1404室办理退(免)税备案之前,均需先至所属办税服务厅办理出口退税归类和出口退税账户勾选。

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可加入鄞州区出口退税群(外贸企业227893285、485967341,生产企业428502969)进行咨询,加群时必须注明企业名称及海关代码。

1、电子数据采集:新备案企业进入已下载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在菜单“基础数据采集”——“退(免)税备案相关申请录入”——“退(免)税备案”中,点击“增加”,录入出口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此录入的信息必须与办税大厅的税务登记信息相一致)。

注意事项:系统中纳税人名称默认为“外贸企业”或“生产企业”,一定要将其修改为本企业名称。

五证合一换证后再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企业,如果是老企业,基本信息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仍用老的纳税人识别码,社会信用代码为新税号(913302***);新开企业则纳税人识别号和社会信用代码均为新税号。

增值税优惠政策若未享受请不要勾选。

“是否零税率”,一般的外贸企业勾选“否”。

如需要申请无纸化的企业请在出口退税管理类型一栏勾选“无纸化企业”。

2、打印《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外贸企业在“退税正式申报”(生产型企业为“免抵退税申报”)——“打印退(免)税备案相关报表”中打印备案申请表。

3、生成退(免)税备案数据:外贸企业在“退税正式申报”(生产型企业为“免抵退税申报”)——“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中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信息。

上海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上海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上海)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一、审批项目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二、审批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登记市商务委审批的及金融类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的公司,以及其他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应由其登记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分局主要负责登记浦东新区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和商务部、市商务委审批的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的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的公司。

自贸实验区分局主要负责登记自贸实验区管委会审批或备案的除由上海市工商局登记以外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区(县)分局受上海市工商局委托,负责登记本区(县)行政区域内除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以外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申请条件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交材料目录1、公司名称变更(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5)其他有关文件。

2、公司住所变更(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投资者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4)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的公司备案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注:①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3、公司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①根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4、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原件提交商务部门)注:①外商独资企业无需提交合同修改协议;但两个以上境外投资者申办的外资企业应提交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

属(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向工商部门提交公司合同修改协议。

②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注: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备案登记的无需提交。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提交商务部门)注:企业住所、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分支机构、更换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变更(备案)审批的无需提交。

企业变更全程电子化操作流程图 2

企业变更全程电子化操作流程图 2

企业变更全程电子化
操作流程
1、百度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点击:切换区域与部门---马鞍山市---确定。

然后点击登录
2、选择①支付宝登录(推荐),或者②注册个人账户、法人用户登录。

3、登录成功后,在政务服务网界面下拉页面找到企业开办:
4、点击进入后,继续点击:我要开办企业
5、进入业务办理界面,点击企业变更登记
6、弹出选择/绑定企业窗口,点击绑定企业:
7、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信息
8、填写信息后进入变更界面,根据需求选择变更事项,保存下一步
9、变更经营范围的,点击此处:
注意:一定要先删除原经营范围
10、变更股东的,录入成变更后的股东成员信息
11、变更管理人员的,录入成变更后的管理人员信息
12、上传章程修正案/新章程。

注意:章程修正案上传电子word文档
13、上传股东会决议,股东变更要上传新股东身份证
点击此处上传股东会决议word文档
注意:股权转让的要添加股权转让协议word文档14、提交申请(选择左边全程电子化办理)
15、点击签名,使用微信扫描签名后提交申请。

非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非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非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内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内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

根据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修订。

根据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进行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经营单位改变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自治区、地级市、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办理本机关原登记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四、行政审批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登记事项的变更。

六、申请材料(一)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加盖公章);(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四)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地址的,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五)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企业法人出具的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非法人分支机构加盖公章);(六)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资金数额的,提交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七)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八)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应变更名称的,提交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九)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 务 部 关 于 外 商 投 资 管 理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商资 函[0 ]2号 21 7 1
各省 、 自治 区 、 直辖 市 、 划单 列市 及新 疆建 设兵 团商 务 主管部 门 : 计
21 0 0年 , 国务 院发 布 了《 于 第五 批取 消 和调 整行 政 审批 项 目的决 定 》 国发 [00 2 关 ( 21]l
与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 、 加强沟通 、 遇有问题及时向商务部( 外资司) 报告。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商 务 部
二 。一 一 年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王 昭 铨 同 志 遗 体 告 别 仪 式 在 南 京 举 行
1 1月 7 日上 午 , 国共 产 党 优 秀党 员 , 诚 的共 产 主 中 忠 义 战士 , 国政 协第 五 、 届 委员 会 委员 , 协 江 苏 省第 五 届 委 全 六 政
省辖 市政 协送 了花 圈 。 王 昭铨 同志病 重期 间和 逝世后 , 往看 望 、 别 或 以各 种 方式 吊唁 、 前 送 志哀 并 向其 亲 属表 示慰 问 的领导 同志 还有 : 志军 、 罗 李学 勇 、 保 华 、 梁 弘强 、 云 峰 、 李 杨卫 泽 、 新 力 、 杨 黄莉 新 、 李 笃信 、 蒋宏 坤 、 李小 敏 、 李全林 、 艳 、 龙 、 张 赵 丁解 民 、 朱龙 生 、 张卫 国 、 何权 、 和平 、 史 曹卫 星 、 陈
示哀 悼 , 对其 亲属 表示 慰 问 。
上午 9时 , 张连珍 、 石泰峰 、 林祥国 、 柏苏宁、 周珉、 张九汉 、 陈宝田、 国新 、 包 罗一民等省 领导和陈焕友、 孙颔 、 曹克明 、 许仲林等老 同志缓步来到王昭铨同志遗体前肃立默哀 , 作最后 送 别 。省 委办公 厅 、 省人 大常 委会办 公厅 、 省政 府 办公 厅 、 省政 协办公 厅 、 民主党派 省委 和 各 省工商 联 、 省级 机关 有关 部 门负责 同志 , 昭铨 同志 的 亲属 、 王 生前 友好 、 乡代 表 、 家 身边 工 作 人员 、 医护 人员 以及 社会 各界 代表 也前 往送别 。 王 昭铨 同志逝 世后 , 中共 中央 组织 部 , 江苏省 委 、 省人 大 常委会 、 省政府 、 政协 , 京市 省 南 委、 市人大常委会 、 市政府 、 市政协 , 各民主党派省委 、 省工商联 , 省有关部 门、 团体 、 单位 , 各

企业登记办事指南

企业登记办事指南

企业登记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事项类型序号依据名称条款具体内容办理依据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451号修订)第二十六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5月13日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 根据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修订,根据2000年第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进行第二次修订)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改变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公司登记办理流程

外商投资公司登记办理流程

外商投资公司登记办理流程之二十四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及年检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申报企业年度检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

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登记条件(1)经审批机关批准;(2)投资者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3)投资者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4)投资者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设立登记设立外商投资的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参见《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其他形式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工商办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怎么走

工商办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怎么走

工商办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怎么走一、如何注销公司?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三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如何处理1、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股东发现公司在清算中遗漏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股东能否对相关债务人或义务人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

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股东对外主张原公司的债权或财产权益时,是否应由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鉴于股东主张原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或财产权益,与股东之间就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除非原公司全体股东愿意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外,法院一般无需追加全体股东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文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文

工商外企字[2006]81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局,各直属海关,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0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于2006年1月1日实施。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外资登记意见通知抄送:外交部、司法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2006年4月27日印发附件: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为了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便民、高效地开展外资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就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关于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提出以下执行意见。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登记管理适用《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其他规定。

二、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可以同中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形式依法设立公司,也可以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形式依法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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