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是指通过设计绿地,安装绿植,以及进行园林环境的整治,以达到美化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的一项工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园林绿化工程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但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详细探讨,以期推动园林绿化工程行业的发展。
一、施工规范1、方案设计: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首先需要对工程的方案进行设计,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环境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确定进出工地通道,场地排列,设施的位置布置等细节问题。
2、基础处理:施工现场需要进行表土的清理,排水沟的挖掘等基础处理,使场地变得平整、宽阔、合理。
3、施工材料的选择:对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主材料,如木材、钢材、石材等,需要选择质量好的材料,并且进行充分检测,防止使用质量差、卫生条件较差的材料。
4、绿植的选配及栽种: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时,需要根据环境和气候条件选配符合当地气候和环境的植物,并且对绿植进行充分的预处理,防止植物脱落或者枯死。
5、施工安全措施:在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时,需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如区分坑洞、设置安全带、安装护栏等。
6、施工质量监管: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施工方需要加强质量监管,做到过程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
二、验收规范1、施工工程验收: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需要展开验收工作,验收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成果,确认工程质量,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2、验收范围:对于园林绿化工程验收,需要确定验收范围,包括施工工程的颜色、光泽度、平整度、强度、寿命等问题。
在验收工作中,需要验证施工方的材料管理、工艺流程、文化认同等环节。
3、验收周期: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时,需要定期进行验收,以保证绿化工程的质量和完整性,尤其在季节变化时需要更加仔细地进行验收。
4、验收方式: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时,需要确定具体的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包括外观检测、机械检测、化学检测和检查记录,以确保验收过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一、引言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的必要程序。
本文旨在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流程和标准,以确保工程能够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二、验收前准备1.确保施工单位已完成相关工程,并提供施工过程的监理记录。
2.编制《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成立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验收工程。
三、验收内容1.植物种植(1)植株质量:检查植株的健康状况、生长状况和完整性。
(2)植株数量和位置:核对植株数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检查植株位置是否合理。
(3)植株栽植方式:检查植株栽植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草坪铺设(1)草坪质量:检查草坪的生长情况、密度和平整度。
(2)草坪边界:核对草坪边界是否清晰、整齐,是否与园路、建筑物等相衔接。
(3)灌溉系统:检查灌溉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满足植物的水分需求。
3.灯光景观(1)照明效果:检查灯光的亮度、色彩效果和照明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灯具安装:核对灯具的数量和位置是否与设计图纸的要求一致。
(3)灯光控制系统:检查灯光的控制方式是否灵活、方便,是否符合功能需求。
4.雕塑与装饰品(1)外观质量:检查雕塑和装饰品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有无明显破损。
(2)位置安排:核对雕塑和装饰品的位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园路和景观建筑物(1)质量检查:检查园路和景观建筑物的结构强度、抗风雨性能和外观质量。
(2)安全性评估:核对园路和景观建筑物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材料使用:检查园路和景观建筑物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四、验收标准根据不同的园林绿化工程类型和功能需求,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五、验收结果处理1.工程合格:发放《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书》,工程进入运维阶段。
2.工程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设立整改期限,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要求将做出相应处理。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
中间分车绿带及道路两侧分车绿带
中间分车绿带应有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眩光的功能,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常绿植物,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有条件的可栽植行列式乔木。在原路沿石一侧可增加界石,高度宜为(15-18)c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花卉。
DB
青岛市地方标准
DB3702/T 281—2018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landscaping in Qingdao
2018-11-1发布
2018-11-1实施
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
前
为促进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打造海绵城市绿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改善城市生态景观,提高城市园林品质,保证城市绿地符合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健康、环保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具备条件的道路,应栽植双排行道树。
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以灌木为主,形成连续的绿带。宽度按实际人行道宽度及人流量确定。
绿带一般选用生长缓慢、分枝点低、枝叶结构紧密的灌木,以常绿、色叶树种为主。
绿带种植土表面应低于路沿石上顶面(50-80)mm。有条件的路段可在原路沿石绿化带一侧增加界石,高度宜(150-180)m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花卉植物。
雕塑的题材、形式、材料和体量应与所处环境相协调,体现文化性、艺术性、社会性的和谐统一。
园林建筑
建造在城市绿地内供人们游憩、观赏及服务的建筑物,包括亭、台、楼、阁、廊等。设计应体现景观、游览、休憩、服务等功能,除应执行相应建筑设计规范外,建筑与山水、植物等自然环境相协调,建筑不应破坏景观和植物。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操作流程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操作流程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是对已完成的绿化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价,以确保其达到预期目标并符合规范要求。
本文将介绍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的规范操作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等方面。
一、前期准备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收集与绿化工程相关的设计图纸、合同文件、施工方案等,以便进行比对和核实。
2. 成立验收小组:由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代表组成验收小组,确保验收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3.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验收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验收程序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程序主要包括工程实况勘察、施工资料审核、质量检查和成果评价等步骤,具体如下:1. 工程实况勘察:验收小组首先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包括场地环境、植物配置、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和初步评估。
a. 场地环境勘察:对绿化工程所涉及的场地环境进行勘察,包括地势、土质、排水等情况,评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植物配置勘察:对已完成的植物配置情况进行勘察,包括植物种类、数量、位置等,核对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
c. 设施设备勘察:对绿化工程涉及的设施设备进行勘察,包括路灯、喷泉、灌溉系统等,检查其安装是否规范、功能是否正常。
2. 施工资料审核:验收小组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核,核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合同、验收报告、材料清单等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a. 合同审核:核对合同的签订情况、工程范围、付款方式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b. 验收报告审核:审查验收报告的编写是否规范、准确,包括工程概况、质量检查结果等内容。
c. 材料清单审核:核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清单与实际材料使用情况是否一致,确保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3. 质量检查:验收小组对绿化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园林绿化质量标准和相关规范。
a. 植物质量检查:检查植物的存活率、健康状况和生长情况,如果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需要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为规范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促进行业发展,依据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由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提出,青岛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起草。
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丁鹏、董运秋、朱世伟、边光、王群、王照卿;本标范于2005年5月18日发布,并于2005年5月20日实施。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施工前准备、分步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各类植物的种植、移栽和绿化施工要求及绿化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青岛市辖区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1988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3702/T 067—2005 青岛市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3702/T 072—2005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4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5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6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7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8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_T_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T212-2009目次前言.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木规定 (4)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7验收 (3)1附录A (34)附录B (35)附录C (37)附录D (37)附录E (39)附录F (40)附录G (45)附录H (46)附录I (47)附录J (48)附录K (49)附录L (50)附录M (51)参考文献 (52)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陇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实木地板块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5工业金属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给排水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T 193钠基膨润土防水毯,)C 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DB11/T 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 281屋顶绿化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资料教材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函【2008】102号的要求,为适应当前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 j/T 82-99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现场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及基本规定中对进场物资、材料的检测、验收,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2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坡面绿化、重盐碱地排盐、施工期的植物养护、园林工程等质量控制和验收的内容,提出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并补充了有关章节。
3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修订后的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3、工程施工准备;4、绿化栽植工程;5、园林工程;6、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 T 82-99Contents1.Geneal2.Term3.Preparation of construction3.1Formation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3.2Familiar with the contracts and view sites3.3 Familiar with the construction drawings and Involved in the design explained 3.4Planting construction programs3.5Measurement and drawing lane3.6Qualifications review3.7Explaining technology3.8Ver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open4.Planting projects4.1Soil improvement before planting4.2Digging hole for planting4.3 Plants4.4 Plants of transporting and temporarily storage4.5 Tree pruning before planting4.6 Trees planting4.7 Big trees transplantation4.8 Lawn and ground cover planting4.9 Flower planting4.10 Aquatic plants planting4.11 Bamboo planting4.12 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4.13 Slope greening4.14 Saline soil greening4.15 Plants maintain in construction timendscape projects5.1 Basic provisions5.2 Quality Control of sub-projects5.3 Garden constructs、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and Electricity6.Projects acceptance6.1 Dividing of project acceptance6.2Basic demand of quality of project acceptance6.3 Project acceptance contents6.4 Processes and institutions of project acceptance6.5 Co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Project filesAppendix A Divided projectsAppendix B Acceptance reports for quality of sub-items Appendix C Acceptance Tables for quality of Inspection lots Appendix D Acceptance Tables for quality of sub-items Appendix E Acceptance Tables for quality of dividing projects Appendix F (F1---F7) Acceptance Tables for Units projects Appendix G (G1 -----G13)Tables for constructionAppendix H Words description in the StandardsProvisions of illustrating1 总则1.0.1 为适应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发展,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促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创建良好的城乡生态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提升城市环境的美观,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然而,为了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
本文将介绍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的规范,并指导如何判断一个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一、验收前准备工作在开始进行园林绿化施工质量的验收前,必须确保以下准备工作已经完成:1. 编制验收计划:根据园林绿化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编制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标准等。
2. 验收人员组成:确定验收人员的组成,包括市政建设部门、风景园林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
3. 准备验收资料:收集和整理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的各种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合同文件、施工记录等。
二、验收内容和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检查园林绿化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是否采用合适的工艺和技术。
比如,园林绿化的植物种植是否符合园林规划,土壤的处理是否符合标准等。
2. 设备和材料质量:检查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质量可靠。
例如,园林绿化用的草坪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划痕或其他缺陷。
3. 施工质量:检查园林绿化工程的各项施工工程质量,如道路平整度、喷泉水柱高度、绿化植物生长情况等。
检查是否存在明显的施工缺陷,如裂缝、漏水等。
4. 安全和环保要求:检查园林绿化工程是否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例如,是否安装了必要的护栏、警示标识,是否存在环境污染等。
对于以上内容,验收人员应当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
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实地勘察:验收人员应亲自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严格把关:验收人员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能任意放宽或减少验收标准。
3. 缺陷整改:对于存在的施工缺陷,应及时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三、验收结果和处理方式根据园林绿化施工的验收情况,验收人员将做出相应的判定和处理方式:1. 合格验收:当园林绿化工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时,将给予合格验收。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
乔木、灌木、草坪配置比例不低于5:3:2;草本花卉栽植面积不少于总栽植面积的10%,除专类园以外,每1000㎡绿地花卉种类不低于3种。突出常绿树种,推广市树市花。主要地段乔木胸径规格不小于12cm,一般地段不小于8cm。公园绿地应具有避险功能。
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
居住区公园是按居住区规模规划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园绿地,规模宜在(1.0-10.0)公顷,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居住小区游园,是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最小规模0.4公顷,内容包含树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组团绿地:最小规模0.04公顷,灵活布局。
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的施工及验收是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关键步骤。
为了满足高质量、美观、绿色环保的要求,下面将重点介绍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的规范和要点。
一、园林绿化施工规范1.设计准备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前,施工方应详细查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并充分了解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和要求。
2.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合格证明文件,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对工程要求和施工方法的理解和掌握。
3.施工过程(1)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
(3)施工过程中要合理控制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的要求相符。
4.质量验收(1)施工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核对工程质量,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2)采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如有不合格出现,应及时追责并进行整改。
二、园林绿化验收规范1.验收准备(1)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通知验收单位进行验收。
(2)验收单位应组织验收人员,并提前做好验收工作的筹备,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2.验收内容(1)园林绿化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质量、成果以及相关文件的完备等。
(2)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表现、规模尺度、材质选用、园林设施设备安装、植物配置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验收过程中,应注意对草坪、花坛、景观石、喷泉等细节进行仔细观察,确保细节工程的质量。
3.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的制定应参照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程的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公平、科学。
(2)验收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定额标准进行验收评定。
4.验收结果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情况的不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的部分,应明确指出具体问题,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三、结语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起到了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需制定合理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2. 施工规范2.1 施工前准备在开始施工前,需要充分的调研和规划工作。
施工前准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了解地形地貌,确定绿化区域的范围和场地情况。
- 制定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植被种类、数量、配置等。
-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具备专业的技能。
- 购买或租赁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挖掘机、铲车等。
- 与相关部门取得必要的施工许可证和环保手续。
2.2 施工过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有序施工,注意以下几点: - 根据地面情况,进行土地整平和排水工作,确保绿化区域平整并具备良好的排水条件。
- 在合适的位置铺设园林目标植物,注意植物之间的距离和布局。
- 对种植的植物进行充分浇水、施肥和修剪等保养工作,确保其生长良好。
- 安装必要的园林设施,如喷泉、亭子、景观照明等。
2.3 安全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必须注重施工安全,确保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措施应得到重视: - 工人必须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人员和车辆注意安全。
- 使用合格的电动工具和设备,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3. 验收规范3.1 施工验收园林绿化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内容包括: - 工程建设是否按照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完成。
- 园林植物生长情况和配置是否符合设计方案。
- 设施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3.2 养护验收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期一般为一年,养护期过后进行养护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植物的生长情况是否良好,生长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土壤肥力是否得到有效改良,是否适合植物的生长。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园林绿化工程分站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一、质量监督登记注册1、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的委托,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法办理园林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手续。
2、凡在青岛市范围内的园林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手续。
3、工程质量监督科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材料是否合法、齐全,并当场答复是否受理该工程项目。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应提报的资料包括: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施工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及设计(检测、试验)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施工及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4、质监受理后的工程将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并输入微机化信息管理程序,单位内联网。
5、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由工程质监受理室及时移交到工程质监科,由项目质监工程师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形成完整的档案移交档案室备案管理。
质量监督登记注册办理程序:二、质量监督准备工作1、确定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质监工程师负责制。
站长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以质监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小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质监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工作责任。
2、制定质量监督计划书项目质监工程师对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自收到资料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并送达建设各方责任主体。
监督计划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等。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执行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执行标准一、前言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重要的环境配套工程,工程验收对于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城市环境以及美化市容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提高验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了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包括公园、绿地、小区等各个层面的绿化项目。
三、验收标准1. 工程完工验收①植物配置:植物种类、数量要与设计方案一致,植物的健康状态良好,无病虫害。
②绿化造型:绿化工程的布局与设计方案一致,景观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③绿化硬质设施:园林硬质设施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完成。
④绿化软质设施:绿化软质设施如草坪、花坛等完成情况符合设计要求。
⑤灌溉设施:灌溉设施安装合理、布线清晰,能够满足植物的水分需求。
⑥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布局、亮度满足夜间照明需求。
⑦安全设施:游乐设施、护栏等安全设施完好,能够保障使用者的安全。
2. 工程质量验收①施工工艺:施工过程符合园林绿化工程的要求,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②施工材料: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劣质材料问题。
③工地卫生:施工过程中有良好的工地卫生,不存在垃圾堆放、污水排放等问题。
④防护措施:施工现场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工人安全。
⑤施工进度:工程进度按照时间计划进行,没有超出规定的工期。
3. 文物保护验收①文物保护:如果园林绿化工程涉及到文物保护范围内,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文物修复:对于需要修复的文物,应当进行专业修复并符合修复方案的要求。
4. 环境保护验收①绿化工程过程没有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②施工中的污水、垃圾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理和处置。
③施工过程没有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噪音或粉尘污染。
四、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方在工程完成之后向相关部门提交园林绿化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 验收人员组织:验收部门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并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3. 验收实施:验收人员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和记录。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一、前言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是绿化项目的关键环节之一,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成败。
因此,为了有序推进绿化工程建设,保障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行为,制定此规范,以供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参考。
二、施工要求1.施工前准备1.合理安排工期和人力资源。
2.按设计方案对场地进行勘察,清除垃圾和异物,确保施工用地干净整洁。
3.采取钻孔、打桩或进行地基处理等工作,确保地面平整、密实。
4.检查施工所需材料,确保质量达标,数量充足。
5.设计制定绿化施工方案,责任分工明确。
2.施工过程1.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环境的保护,避免污染和破坏。
2.绿化植物的种植应考虑到植物的生长和适宜环境,避免因施工不当导致种植失败。
3.在进行绿化工作时,应先标明植物所在位置,以确保未来的养护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4.对于需要砍伐、修剪或移栽的老树,必须进行专业技术的护理和保护。
3.施工验收1.工程竣工时,应邀请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
2.验收时应认真核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给业主单位使用。
三、质量验收标准1.场地处理1.场地应平整、无大面积坑洼,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不宜种植植物。
2.场地内土壤杂质不得超过5%。
3.场地内应有排水系统,避免雨季积水。
2.树木挑选1.种子的品质要符合质量标准,外形不能有明显的缺陷,比如裂口或者霉斑。
2.新栽的幼树的干直,完整无损,根系强健。
3.树冠不宜过于密集,应保证枝干肆意排布,形成自然树形。
3.植物配置1.不同品种的植物应按照设计方案的标准进行搭配,使得所种植的植物具有优美的视觉效果。
2.大型植物与小型植物搭配时,应注意大小比例的协调性。
3.植物的颜色搭配要和谐、统一。
四、本文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希望有所帮助。
在国民生活质量提高的今天,绿化工程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部分。
要想使城市更美丽、更舒适,就必须从施工质量和管理规范之上下功夫,共建绿色环保的城市。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82-2012
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订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 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
2 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
3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
4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邮政编码:300381)本规范主编单位: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目次1 总则2 术语3 施工准备4 绿化工程4.1 栽植基础4.2栽植穴、槽的挖掘4.3 植物材料4.4 苗木运输和假植4.5 苗木修剪4.6 树木栽植4.7 大树移植4.8 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4.9 花卉栽植4.10 水湿生植物栽植4.11 竹类栽植4.12 设施空间绿化4.13 坡面绿化4.14 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4.15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5 园林附属工程5.1 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5.2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5.3 园林理水工程5.4 园林设施安装工程6 工程质量验收6.1 一般规定6.2 质量验收6.3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A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附录C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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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为规范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促进行业发展,依据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由青岛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提出,青岛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起草。
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丁鹏、董运秋、朱世伟、边光、王群、王照卿;本标范于2005年5月18日发布,并于2005年5月20日实施。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施工前准备、分步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各类植物的种植、移栽和绿化施工要求及绿化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青岛市辖区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1988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3702/T 067—2005 青岛市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3702/T 072—2005 青岛市垂直绿化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4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5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6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7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8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9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0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1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2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3分枝点高(定干高度)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4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5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6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4 施工前准备4.1 掌握资料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投资来源、工程要求等。
4.2 熟悉设计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3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4.4 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4.4.1 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4.4.2 施工方法确定采用人工或者机械施工,劳动力的来源,是否有社会义务劳动参加。
4.4.3 编制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4.4.4 施工组织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建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4.4.5 制订施工要求制定安全措施、技术规范、施工标准和成活率指标。
4.4.6 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根据设计要求,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
包括:水源、电源、道路交通、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置图。
4.4.7 准备施工计划表格施工方案应附有计划表格,包括用电、用水、劳动力、进度、苗木、材料机械运输、防尘降尘措施等。
4.5 编制施工预算应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4.6 重点材料的准备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4.7 做好现场准备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8 其它注意事项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5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5.1 种植土分项工程5.1.1 场地平整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并进行探测。
5.1.2 种植土入场前检测其理化指标,回填土壤须达到种植土的要求:a) 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b) 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1.3g/cm3。
c) 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d) 土壤pH值应为6.5~8,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e) 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0g/kg,全氮量不得低于1.0g/kg,全磷量不得低于0.6g/kg,全钾量不得低于17g/kg。
f) 绿地地形整理应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误差小于5%,地形应自然流畅。
大面积草坪应留0.3%~0.5%的坡度,排水顺畅。
g) 种植土回填厚度须满足植物生长要求。
树木定点位置遇有障碍物影响或地下水位过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种植穴、种植槽下如有建筑垃圾,须扩大种植穴或种植槽的尺寸,一般长宽深各增加20cm~30cm,以利根系生长;如种植穴、种植槽下为风化岩或黄粘土,须开设贯通槽、增设透气层、导水管等排水透气措施。
h) 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分别置放处理,底部应回填好土。
i)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1~表6的规定。
表1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树高土球直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150 40~50 80 80~90150~250 70~80 100 100~110250~400 80~100 120 120~130400以上140以上120以上180以上表2 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胸径土球直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4 20~30 60 604~6 40~50 80 80~906~8 70~80 100 100~1108~10 80~100 120 120~13010以上140以上120以上180以上表3 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胸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胸径种植穴深度2~8 100 80~100 12~15 110~1408~10 100 100~110 15~18 16010~12 110~120 110~120 18以上180以上表4 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冠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00 70~90 90~110100 60~70 70~90表5 竹类种植穴规格单位:cm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大于盘根或土球厚度20~40 大于盘根或土球直径40~60表6 篱类种植槽规格单位:cm种植高度单行双行30~50 30×4040×6050~80 40×4040×60100~120 50×5050×70120~150 60×6060×805.1.2.15.1.3 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4 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5.1.5 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5.2 植物材料分项工程5.2.1 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地进青苗木应具备出圃单及苗木检疫证明。
5.2.1.1 木本苗木除造型树及特选树外应树干挺直,树冠完整,不脱脚;生长健壮,树木无机械或病虫害而造成的破相。
土球完整,包扎正确牢固;裸根树木根系茂盛、完整。
行道树分支点高度不低于3m,同一条道路分支点高差范围在30cm之内。
苗木高度、胸径偏差小于5%,冠幅偏差小于10%。
5.2.1.2 露地栽培花卉露地栽培花卉应植株健壮,色泽正常。
一、二年生花卉,花色明亮;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
5.2.1.3 水生植物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5.2.1.4 草块及草卷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生长势良好,无杂草。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cm~2.5cm。
5.2.1.5 种子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以上。
5.3 树木栽植分项工程5.3.1 苗木运输和假植5.3.1.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种植量确定。
5.3.1.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5.3.1.3 直径超过1m的土球应用机械装卸。
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球(土台),应在其外部套大绳吊起。
5.3.1.4 带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
5.3.1.5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5.3.1.6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5.3.1.7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5.3.1.8 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树冠及土球湿润。
5.3.1.9 珍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前备苗,带容器假植。
5.3.1.10 运输过程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安全。
5.3.2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分生长平衡。
5.3.2.1 乔木类修剪规定a)对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国槐、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b)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c)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5.3.2.2 灌木及藤木修剪规定a) 对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超过1/2。
b)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