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合集下载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每年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往往发生事故的,都是监控不够完善,所以国家和相关部门都很重视。

以下有两篇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供有需要的朋友。

下面文章由资料站提供。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系统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民政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是民政部门推动科学发展、促和谐、保民生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克服松劲和麻痹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关系全局、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排查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各单位要认真严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的落实,实行定人、定责;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

一是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各单位要对食堂等场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规定,切实搞好饮食卫生安全,防止和杜绝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人员伤亡等安全防范工作。

福利中心、敬老院、救助站、军干所等单位要对所有服务对象居住的房间进行定期安全隐患苗头的排查,重点是用电、用气、取暖设备和护栏等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对所属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 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
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督促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醇基燃料使用安全第一责任;
.县公安局根据两法衔接依法打击涉醇基燃料犯罪行
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醇基燃料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承运属于危险货物的醇基燃料运输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依法打击不符 合资格条件的运输行为;
(三)业务相近原则。对新行业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及具有 专业人员与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二、责任划分
(一)餐饮场所使用新型燃料
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具体如下:
1.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生产、经
营行为实施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醇基燃料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儿园等校内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宅小区范围内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四)物流公司、快递业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物流、快递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2.县公安局负责物流、快递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工作。
(五)新兴涉旅行业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加强对醇基燃料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其危废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 为依法查处;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职责范文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职责范文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职责范文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是国家机关,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现代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其职责范围。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主要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

中央级包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和统筹全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级包括省、市、县三个层级,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职责范围方面,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执法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监督,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巡查、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和整改。

3.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监督机构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同时,监督机构还要对事故的救护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4.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培训、举办讲座、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各类人员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大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认识。

5.协调与指导: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监督机构要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进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监督机构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指导,帮助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以上是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范围,通过开展这些职责,监督机构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煤矿打非治违活动工作总结

煤矿打非治违活动工作总结

煤矿打非治违活动工作总结煤矿打非治违活动工作总结根据安监局指示,我矿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矿安全形势大局稳定。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矿委会研究,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总工秦建国为副组长,业主代表、法人代表、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防突矿长、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矿长高大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松渝煤矿制定了《松渝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三违”人员5人,隐患23条。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立即着手整改。

3、端正了员工的工作态度,进一步确保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为我矿以后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和指明了方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1、员工素质偏低,应加强培训、教育。

2、煤矿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3、安全隐患偏多,应定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煤矿安全管理知识(通用)

煤矿安全管理知识(通用)

煤矿安全管理知识(通用)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主要内容有合理选择和设计生产系统,制定技术政策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2.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有对煤矿生产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和方法。

3.煤矿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有煤矿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监督,煤矿质量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和要求等。

4.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主要内容有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等。

5.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主要内容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实施,以及应急救援资源的管理等。

6.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主要内容有煤矿安全培训的需求、计划和实施,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价和改进等。

以上是煤矿安全管理知识的一些基本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煤矿常见事故及原因:瓦斯爆炸事故、矿井火灾、矿尘爆炸事故、透水事故、冒顶事故、井下坠物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等。

2.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护与输送、事故调查与处理等。

3.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煤矿安全检查表、隐患排查流程、排查内容等。

4.煤矿安全风险评估:煤矿风险评估方法、评估指标、评估流程等。

5.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投入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等。

6.煤矿生产安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7.煤矿生产安全常识: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煤矿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煤矿安全防范措施等。

8.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煤矿通风安全技术、煤矿瓦斯安全技术、煤矿火灾防治技术、煤矿水灾防治技术、煤矿顶板事故防治技术等。

9.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实施等。

10.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防范措施等。

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主要包括采煤技术、矿井通风安全、矿井灾害防治、煤巷安全开采等方面。

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范本

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范本

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范本一、国家职责1.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各类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推广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 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规范和经验做法,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7.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处置工作。

二、地方职责1. 制定和完善地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政策,提高地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组织开展地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本地区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3. 组织开展地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4. 推动地方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装备升级,提高地方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5. 组织开展地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养地方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其他地方的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提高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企业职责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2.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

4.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5. 配合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6. 及时上报和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监管机构职责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事故易发生、影响大的领域和行业。

2. 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3. 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

财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局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稳定为目标,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一)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把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与开展“三项行动”相结合,把日常检查和消除隐患整改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手段,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从“巩固基础,规范规程,完善制度,消除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入手,重点排查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能自行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防患于未然。

要重点解决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机制。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制度,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到同等位置认真抓好,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合力。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把责任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要加强和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建立考核奖罚制度,细化量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和要求,加强各项资料信息的收集归档整理,把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列为考核内容,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努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概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县安委办工作要求,特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强化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管、协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勘查修复股,具体负责相关方案的拟制和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力、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不到位、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行为实施督办、通报、约谈,直至启动问责程序。

(三)**(党组成员分管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除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外,还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四)**(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相关科、室、所、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对所从事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1、局办公室:牵头实施机关事务领域的安全工作。

2、综合服务股:做好本系统车辆管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等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始兴县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的通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统一、高效、互动的监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建工股,由局建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股室、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局长:全面领导我局安全生产工作。

各位副局长、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分管股室、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执行县安委会、市住建局和本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做好本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日常工作;2、做好安全生产方面“上传下达”的协调工作;3、承办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一)建工股: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对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

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和“两场联动”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建筑市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组织或参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管理,定期分析建筑业发展情况;负责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培训管理工作;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初审;依法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

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

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

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2024年度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夯实基础,推动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打造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形势。

三、工作职责(一)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农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局分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局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三)局其他分管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具体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组织开展分管业务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农业农村局是农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按照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扎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农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和日常农业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

《兴隆林场一岗双责制度》

《兴隆林场一岗双责制度》

《兴隆林场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促进我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县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二、领导干部、职工所有人员要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到“一岗双责”。

三、林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形势。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经理)对其包片辖区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分管责任。

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内容,在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分管范围的工作中,同时部署、安排、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步推进。

五、生产部门负责人是伐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1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为全体职工(含临时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措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各部门领导及职工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第二篇: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一、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关于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职责的通知

关于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职责的通知

石首市教育局文件石教法[2008] 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明确相关学校单位职责的通知各乡、镇、办、区中心学校,市直教育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区、市关于学校安全综治管理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进依法治学,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综治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责任人的相关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强化教育”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学校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危,关系到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也关系到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全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

保障学生的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维护学校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2、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防范相结合,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安全联防、快速反应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止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努力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努力实现学校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牢固树立全员参与、各负其责的思想,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

牢固树立确保青少年在校期间的生命安全是学校工作第一位的思想。

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人才,学校的一切任务是为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明确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领导管理制度,把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摆到最重要的位置。

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参考范文(六篇)

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参考范文(六篇)

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参考范文一、总体部署,明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本年初,我单位隆重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回顾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对____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此,我们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与各股室及施工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任务。

通过责任书的签署,我们确保了安全生产管理能够细化到每一个在建项目,并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

同时,我们加大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旨在提升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工作目标能够全面落地实施。

为强化责任追究,我们还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行了量化分解,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激励机制,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显著提升了职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

二、健全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及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

通过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我们强化了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

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也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和设备维护检修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安全置于首位,确保安全责任得到实际落实。

三、学习法规,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我们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活动。

除了召开专门的安全生产会议外,我们还利用各类会议机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和讲解。

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通过学习,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对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四、规范流程,杜绝违章操作为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避免违章操作的发生,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日常检修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制定了详细的危险情况分析和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

《关于建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问题隐患整改督办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问题隐患整改督办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问题隐患整改督办机制的通知》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县安委会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督办机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县商务制定了商贸流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和督办机制有关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要事项通报内容(一)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通报工作由县商务局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应通报的重要事项范围:1.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2.各专项整治督查情况;3.涉及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4.商贸流通领域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5.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6.被约谈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7.县商务局安委会认为应及时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通报主要采取会议通报、发文通报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可视重要事项的紧急程度、关注程度灵活确定。

(四)被通报单位应当及时对通报事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商务局安委会办公室。

二、问题隐患整改督办内容(一)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督办工作由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督办结果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督办的主要内容。

1.商贸流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上级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市商务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要安全隐患;企业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行为。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行为。

一岗双责落实工作部署8篇

一岗双责落实工作部署8篇

一岗双责落实工作部署8篇一岗双责落实工作部署篇1为深入贯彻落实《__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_交安〔〕_ 号)、《中国共产党__市委__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委〔〕47号,下称“规定”)和__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__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安委〔〕号),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交通运输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市交通运输“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以及“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1.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内河交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及沉船事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不发生死亡以上责任事故;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全部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2.到年底,全市各级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 100%;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方法;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率达 100%;渡口渡船标准化率达 100%;依法依规做好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健全科学合理的“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渡口、”平安车站“和”平安工地“考核责任体系。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标准化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始兴县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的通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统一、高效、互动的监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县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建工股,由局建工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股室、单位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局长:全面领导我局安全生产工作。

各位副局长、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分管股室、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执行县安委会、市住建局和本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做好本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日常工作;2、做好安全生产方面“上传下达”的协调工作;3、承办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一)建工股: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对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

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做好相关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和“两场联动”检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建筑市场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组织或参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管理,定期分析建筑业发展情况;负责指导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培训管理工作;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初审;依法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检测单位的资质进行初审。

(二)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在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督促相关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及县城道路桥梁、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城市燃气、污水及垃圾处理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工程的审批及监管,核发城镇燃气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对城镇燃气的贮存、输配、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城镇燃气行为;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许可,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负责制定指导城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在县城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贯彻安全生产布局在规划编制中的重要作用,不符合安全生产布局要求的不予审批;在选址过程中注重避免危险源、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对周边的影响,严格把好建设项目选址关,满足安全生产布局的需要;规划审批中,对消防、人防、防震、防雷和停车场不能满足技术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指导村庄、集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管理工作;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监督、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四)房地产管理股: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范围安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住宅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办公室:负责审核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重要文稿,配合建工股统一向社会发布新闻报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协调局机关应急响应期间的物资、运输等保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建设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做好系统干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出局职能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计划。

(六)财务室:负责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七)重点办:协助开展县重点城建项目、宜居环境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法制室:负责局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指导和检查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导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九)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指导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所监督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参加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检查;负责监督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负责项目施工许可前安全生产措施备案以及监管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动态监管;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设计单位对采用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议。

(十)造价管理站:对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或处罚;参加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检查;提供建设工程材料、机械价格咨询服务。

(十一)行政服务中心:在审核事项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审查安全要求。

(十二)征收办:指导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投标确定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并对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拆除施工合同进行备案。

加强对拆迁项目安全巡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房屋拆除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城建档案室:负责保存工程建设技术档案资料和局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十四)园林管理站:加强督促绿化工程施工和日常管理养护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配备好各项安全生产所需装备;开展园林工程隐患排查,及时清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强园林洒水车的保养,杜绝车辆带病作业及酒后开车,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注意高空及路边的作业安全,做好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自身和行人安全;督促各绿地管理承包单位做好沿河栏杆、安全警示牌和广播系统等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维修;责任区内树木及时进行修剪,保证留足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并对影响道路交通的树木、树枝、花灌木及时进行修剪;做好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增强防范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生产现场、设备及设施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做好极端气候(台风、雨季等)季节的乔木支护保护工作。

(十五)环卫处: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全县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布局工作。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参加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对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中转站、清运车辆进行及时的维修保养。

(十六)污水办:加强污水管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污水管网进行专业养护,及时更换破损井盖,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安全生产检查制、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防火防爆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制度的落实监管;督促建设污水管道设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十七)市政办:负责城区内道路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城区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对城区管辖范围内井盖、防护栏等公共设施的损坏、缺失及时进行维护;加强对城区内各种掘路开挖施工的监管,及时制止违规的掘路开挖施工;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城镇燃气设施的管理和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将隐患整改到位;配合渣土办加强渣土车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联合广告办抓好各类广告牌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自来水公司:做好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定期对县城区的消火栓及给水井进行全面的普查、维护、维修;加强供水管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和“110”联动工作,关注供水管网的压力运行情况,加强应急抢修队伍管理,制定建设、提高专业维修能力,备足易损零件材料,及时做好维修抢修工作,保障安全供水;加强源头水质巡查监管,防止水源污染。

五、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机制(一)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局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股室、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人。

局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其他领导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

县住建局结合半年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对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其安委会和县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一次督查,督促抓好落实;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应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防范于未然。

(三)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县住建局季度召开一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向建筑业各企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分析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听取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定期(或按照要求)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考核等重点工作进度情况及统计分析,县住建局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对工作部署及时、重点工作进展迅速、采取措施扎实、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坚持履职报告制度。

局各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5目前提交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六)坚持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通报制度。

县住建局定期对本县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警示通报:1、职责范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对事故多发、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的,或者事故总量控制不下来的单位和企业;3、县住建局认为有必要进行警示通报的其他情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