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实用word文档 (4页)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
是指村级组织为了保障公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的公章管理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的范例:
一、公章的基本情况:
1.村委会公章的名称为“××村委会印章”。
2.公章的形状为圆形,直径为4厘米。
3.公章的制作材质为白铜。
4.公章的底色为红色,印盖内容为黑色。
二、公章的保管:
1.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主任负责保管,必须定期检查公章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村委会公章不得转交给非村委会工作人员,并应在工作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公章保管人员。
3.村委会公章在不使用时需放置在专用保险柜内,并定期检查保险柜的安全性。
三、公章的使用:
1.村委会公章只能用于法定的村级组织事务,包括合同签订、文件公函、会议文件等。
2.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主任或授权人的签字,同时要注明使用日期和事由。
3.村委会公章的使用仅限于村委会的内部工作,不得私自使用公章办理与村委会无关的事务。
四、公章的印章方式:
1.村委会公章应在文件的正文或盖章位置上进行印章。
2.村委会公章的印章要求印刷清晰、印迹饱满,并确保印章不得撕裂、模糊或有污渍。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的范例,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2019-乡镇村级公章管理制度-word范文模板 (1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乡镇村级公章管理制度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加强印章使用和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本着村级印章(村党支部印章、村委会印章和村委财务印章)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与镇农经站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将村级印章委托镇农经站代管。
第二条镇农经站设专门印章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村印章管理。
第三条由镇政府统一到公安部门备案,办理准刻手续,统一刻制新印章,然后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新印章启用和旧印章作废。
第四条各村财务人员为印章使用专办员,负责到镇农经站办理日常盖章手续。
第五条镇建立“村级印章使用审批表”。
村民委员会一般性公文处理及村民办理参军、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工证明等日常事宜需加盖公章的,由印章使用人填写《村级印章使用审批单》,并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签字批准后,由村级印章使用专办员带领印章使用人持审批单到镇农经站办理使用印章手续。
第六条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宅基地、集体资产处置、建设用地审批、低保户报批、贫困户救助、计划生育等重要或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必须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经全体与会人员签名和包村干部、管区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后,由村级印章专办员持会议记录及印章使用审批单到镇农经站办理印章使用手续。
第七条本着“只管程序、不管内容”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审批和备案制度。
凡未通过村级事务决策程序审批的一律不予用印,符合决策程序的方可用印并严格备案。
第八条印章确需外调使用时,必须按印章审批程序办理盖章手续并登记备案后,由镇农经站派专管人员陪同外调使用。
第九条镇农经站设立村印章使用专项登记记录,逐项登记用印事由、事件、次数、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确保印章的规范使用。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
登记记录
每次使用公章都要进行登记记录, 包括使用时间、申请人信息、使用 原因、批准人等。
检查维护
定期对公章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 公章的正常使用和完好无损。
紧急情况处理
如出现公章遗失或紧急情况,应及 时报告村委会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 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04
公章使用监督与违规处理
公章使用的监督机制
村委会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的 合法性和合理性,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 部门请示。
批准
使用
经过审核后,村委会主任或其他授权人签署 批准意见,同意使用公章。
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按照申请时承诺的范 围、时间、方式等使用公章,并妥善保管使 用记录。
公章的日常保管与责任
专人专柜
公章应由专人专柜保管,确保公章 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维护村委会形象和信誉
公章是村委会身份和权力的象征,规范的公章管理制度有助于维护村委会的 形象和信誉,提高社会公信力。
适用范围
全村委会所属公章
本制度适用于全村委会所属各类公章,包括村委会公章、党组织公章、居委会公 章等。
其他组织印章管理
村委会所属其他组织的印章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相关部门职责
公章使用部门
06
相关文件与附件
相关政策法规与指导文件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村民自治章程》 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详细版)
• 公章的刻制与启用 • 由村委会向上级政府提出申请 • 经批准后由村委会自行刻制 • 刻制完成后由上级政府备案 • 公章的使用范围 • 向上级政府报告工作 • 接受上级政府指导和监督 • 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合同等 • 向上级政府申请项目资金 • 公章的使用程序 • 使用人需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 • 经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报上级政府审批 • 获得批准后由村委会办公室加盖公章 • 使用完毕后需在公章使用记录表上登记 • 公章的保管与维护 • 公章由村委会办公室负责保管 • 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村委会办公室并登记
村公章管理规定范文(4篇)
村公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委会公章的管理,维护村级权益,促进村民自治,在村委会公章管理规范范围内,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委会公章是村民委员会的法定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损坏或弄丢村委会公章。
第三条村委会公章应按照特定程序和权限予以保管、使用,确保使用合法、准确、安全。
第四条村委会公章管理实行责任制,村委会委员对公章的使用负直接责任,全体村委会委员对公章的安全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村委会公章使用中出现问题,由相关人员负责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村委会公章的管理第六条村委会公章的管理由村委会主席统一负责。
第七条村委会公章的保管由村委会办公室负责,实行封存管理。
第八条村委会公章保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保管地点应具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公章遭到损坏、丢失或被盗。
(二)村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对公章保管责任区域的密钥进行保管,定期更换锁芯,确保保管区域的安全。
(三)定期检查公章和保管区域的安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应在村民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未经授权或未按授权范围使用公章的,由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村委会公章的使用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
(一)合法使用公章的情况,应详细记录公章使用的日期、用途、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
(二)发现公章被非法使用、证明村委会印章掉失、灭失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村委会公章使用情况的记录应及时整理、汇总,妥善保管。
每月底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理公章问题第十二条发现村委会公章被非法使用、丢失等问题时,村委会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封存涉事公章,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做好相关记录。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协助查明事实。
(四)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修复损失。
村居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村居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居公章的使用管理,提高村居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居公章是村民委员会的重要标识,是村居管理的重要工具,必须严格管理,正确使用。
第三条村居公章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村居公章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挪用、转让或私自使用。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居公章的保管和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村居公章的申领和使用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村居公章的申领和使用流程,并公开宣传。
第八条村居公章的申领须经村民委员会批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方可领取。
第九条村居公章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村居公章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应当出具相应手续,并由村民委员会审核。
第十一条村居公章的使用期限应当有限,过期需重新领取。
第十二条村居公章的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不得篡改或者伪造。
第十三条对于不属于村居公章的相关事项,不得使用村居公章代替。
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村居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村居公章的保管和管理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村居公章的保管和管理,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村居公章在领取后应当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丢失或者损坏。
第十七条村居公章定期检查应当由专人进行,确保符合规定的使用标准。
第十八条村居公章一旦发生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报告村民委员会,并重新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村居公章的使用人员应当熟知保管和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涉嫌违法使用村居公章的行为,相关机关将依法处理。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村居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对于发现村居公章滥用的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于监督村居公章使用情况的人员,应当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村委会公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村委会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1、村委会公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素质。
一般情况下,公章保管人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文书担任。
2、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确保公章不被盗用、遗失或损坏。
公章平时应存放在加锁的保险柜或抽屉中,不得随意放置。
3、如保管人因事外出,应指定临时保管人,并办理好交接手续,明确责任。
临时保管人应在保管人返回后及时交还公章。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1、村委会公章主要用于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如出具各类证明、签订合同协议、向上级报送文件等。
2、涉及土地流转、承包、征用,集体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使用公章。
3、严禁使用公章办理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项,以及损害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事项。
三、公章的使用审批1、凡使用村委会公章,必须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注明使用事由、盖章文件名称及份数等,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
2、一般性事务由村委会主任审批签字;涉及重大事项的,需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审批。
3、对于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如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证明等,还需征求村民意见,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公章的使用登记1、公章使用时,保管人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详细记录使用日期、使用人、使用事由、审批人、盖章文件名称及份数等内容。
2、登记本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审计。
五、公章的使用监督1、村党支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监督,定期检查公章使用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村民对公章使用有异议的,有权向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
六、公章的损坏与遗失1、如发现公章损坏,保管人应及时报告村委会主任,并将损坏的公章交上级有关部门封存或销毁,按照规定重新刻制新公章。
【精品文档】村级公章使用管理规定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章使用管理的规定各村、乡直机关单位:为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加强监督管理,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部门对公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对村级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村级公章的制发村级公章由乡党委、政府负责制发。
村级印章发生丢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所在村应迅速向乡党政办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申请制发。
二、村级公章的管理和使用1、为杜绝公章滥用的现象,形成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村委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一:村会计保管公章,由村委主任出具报告或证明,经村支书审核署名签字后,再由村会计盖章。
方法二:村委主任保管公章,由村会计出具报告或证明,经村支书审核署名签字后,再由村委主任盖章。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由村干部集体讨论后选定一种公章管理和使用方法。
2、村级公章的管理和使用使用要严格程序,做到先审批后用印。
3、用印审批人要在核实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对一般性问题用印由村支书审批,凡涉及土地流转、承包、对外签订合同、报批项目等重大问题使用村级公章的,必须经过村支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使用。
4、不允许在空白的凭信上加盖村级公章。
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做好特别登记、追踪管理。
未使用的必须交回销毁。
5、公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和备案。
公章保管人要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6、正当合法的公章使用时,各村公章保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盖公章,否则支村两委可向乡人民政府申请、并出具书面报告更换公章保管人。
三、其他规定1、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保管。
因公章保管人发生变更,原保管人应迅速移交公章,拒不移交的,由乡党委政府按法律规定追缴,并追究其责任。
2、因故需要变更村级公章的,乡党委政府须在下发公章的同时,收缴旧公章,并公布新公章启用和旧公章作废。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一、引言村委会公章是村委会的重要管理工具,对于有效推进村委会工作、规范村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公章的管理,确保其使用的合规性与安全性,特制定本《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
二、公章使用范围1. 村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村委会内部事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签署、印刷村务文件、办理公文手续等。
2. 任何机构、个人未经村委会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村委会公章进行任何行为。
三、公章保管责任1. 村委会主任负责对村委会公章的保管工作,并委托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章的日常保管与管理。
2. 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村委会公章,并定期进行盘点与检查。
对于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村委会主任。
四、公章使用程序1. 公章使用需由村委会主任或经其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申请。
2. 公章使用申请需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并注明具体使用目的、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身份信息等。
3. 申请材料需经村委会主任审核通过后,由公章保管人协助办理具体使用手续。
4. 公章使用手续包括签署使用登记簿、填写使用通知书等。
使用后的公章应立即归还到公章保管人处。
五、公章的安全保障1. 公章保管人应将公章放置于专用的保险柜中,并定期更换密码及检查柜门的密封性。
2. 公章保管人应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严禁将公章交付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3. 公章保管人应建立公章使用档案,详细记录每次公章使用的情况及使用人员等信息。
4. 若发现公章遗失或被盗,保管人应立即向村委会主任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六、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 对于非法使用公章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 对于保管人未按规定妥善保管公章、未及时报告遗失或盗窃等情况,将追究其管理责任并可能受到纪律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村委会的公章管理工作。
2. 村委会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适当修改,并经村委会主任签署批准后生效。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5篇)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公章的保管、交接(一)村委会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1、村委会公章一般情况下由大学生村干部负责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委会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
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1、公章使用损坏。
2、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使用程序1、凡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和非生产性重大开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和立项方案;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村集体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方案;村集体工程项目及集体资产、土地、鱼塘等承包租赁合同;村公益事业立项、经费统筹方案;村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报酬及享受误工补贴人数、标准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公章时,应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村各组织的公章在使用时,须经村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原则上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务报表、出具证明等,由保管人审定后盖章。
非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3、公章使用严格登记备案。
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时必须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时间、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和未经主管村干部审核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5、村民办事要村上盖章时,必须由本组组长签字盖章方可到村上办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既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规定,又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公章的保管、交接(一)村委会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1、村委会公章一般情况下由大学生村干部负责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委会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
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1、公章使用损坏。
2、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使用程序1、凡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和非生产性重大开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和立项方案;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村集体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方案;村集体工程项目及集体资产、土地、鱼塘等承包租赁合同;村公益事业立项、经费统筹方案;村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报酬及享受误工补贴人数、标准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公章时,应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村各组织的公章在使用时,须经村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原则上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务报表、出具证明等,由保管人审定后盖章。
非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3、公章使用严格登记备案。
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时必须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时间、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和未经主管村干部审核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5、村民办事要村上盖章时,必须由本组组长签字盖章方可到村上办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既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规定,又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村公章管理规定(4篇)
村公章管理规定是指村级组织使用和管理公章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一般的村公章管理规定:1. 公章的使用范围:村公章仅限于村级组织内部使用,用于处理村级组织的相关事务,包括文件、合同、证明材料等的盖章。
2. 公章的保管:村公章由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书记共同保管,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村干部代为保管。
3. 公章的使用权限:只有经授权的村干部才能使用村公章,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使用或转借村公章。
4. 盖章记录的登记:每次使用村公章都需要进行登记,包括盖章日期、盖章文件的名称和编号、盖章人员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证和追责。
5. 公章的防伪措施:为了防止公章被伪造或滥用,村公章可采取一些防伪措施,如刻制特殊纹样、使用防伪油墨等。
6. 公章的保密性:村公章的使用和管理应保持严格的保密性,防止外泄。
相关村干部在离任时应及时交还公章,并清点公章的数量和完整性。
7. 公章的丢失或损坏的处理:一旦村公章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重新刻制公章、注销原公章等。
以上是一般的村公章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村级组织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村公章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公章是村级组织的法定印章,用于办理与村级工作有关的文件、证明、合同等事务,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村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依法合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冒用、转借、伪造、篡改、损毁或丢失。
第四条村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道的原则,村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得利用村公章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
第五条村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应确保安全可控,村级组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村公章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村公章的申领和管理第六条村公章的申领和管理由村级组织负责,村委会主任为村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村公章的申领需经过严格审核,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获得村委会主任的批准。
2019年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1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村公章的制法村公章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发,由镇党政办根据批准成立村级机构的文件,具体负责刻制。
村级印章发生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所在村应迅速向镇党委、政府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确认后由镇党政办办理改制手续。
由于村名变更或其它原因废止的村公章,所在村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镇党政办处理。
二、村公章的管理1、负责村级印章的具体管理工作;镇党政办对村公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村级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直接保管印章。
原则上,村公章统一由村民委主任保管。
3、村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外使用。
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使用的,必须经审批人批准并现场监印。
三、村公章的使用1、村公章的使用要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用印。
2、用印审批人要在核实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报批项目等重大问题使用村级印章的,必须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或村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法定代表人或指派代表签署后方可使用。
3、不允许在空白凭信上加盖村级印章。
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村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并要做好特别登记,追踪管理。
完毕后必须到印章管理人处登记其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销毁。
其批准书和特别登记须永久存档。
4、印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和备案。
印章保管人要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党支部和村委会及印章审批人要定期核对登记、备案情况。
四、其他规定1、因印章保管人变更,原保管人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迅速移交印章。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村级公章的使用,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保护公秩序和村庄利益,特制定本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1. 本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村的各级组织和部门,包括村委会、村民委员会、村里社团等。
2. 本村级公章包括村级法人公章、名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3. 其他与公章使用管理相关的问题,由本制度进行解释和执行。
三、公章的保管与使用1. 公章的保管(1) 公章由村委会主管负责,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2) 公章应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坏。
(3) 公章必须放置在专用保险箱中,在非工作时间应随身携带。
(4) 公章的使用台账应认真填写,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地点、事由和经办人等信息。
2. 公章的使用(1) 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超越权限和越权使用。
(2) 使用公章前应事先经过批准,并在相关文件上注明章的使用人和使用时间。
(3) 公章的使用人必须核对公章的刻制信息和编号,确保使用的是正确的公章。
(4) 公章的使用应符合规定的事项和程序,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5) 公章的借用和外借必须经过村委会主管的批准,并按规定填写借用和归还台账。
(6) 公章的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公章,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到指定的地点。
(7) 公章的使用人应保密公章的使用情况,不得将公章外借或私自使用。
四、公章的丢失和损坏处理1. 公章丢失(1) 一旦发现公章丢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报案证明和相关材料及时送交村委会。
(2) 村委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刻制公章,并将公章编号作废。
2. 公章损坏(1) 在公章损坏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村委会主管,由村委会主管决定是否继续使用、重新刻制或更换公章。
(2) 如需重新刻制或更换公章,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并将原有的公章登记作废。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对于私自使用公章、滥用公章权限、超越权限使用公章等违规行为,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组织调动、撤销职务、解聘等处理。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委会公章的管理,维护村委会公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村委会公章是村委会的重要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确保公章安全和使用人员的合法合规操作。
第二章公章的申请和制作第四条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村委会公章的申请和制作工作。
第五条申请使用村委会公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公章的制作。
第七条公章制作完成后,必须由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对公章进行核验,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三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第八条村委会公章的保管工作,由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必须将公章妥善保存,并制定相应的保管制度和安全措施。
第十条公章必须由特定人员保管,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责任心。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授权,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第十二条公章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办法和规定进行,严禁滥用公章和私自变更公章内容。
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必须记录并备案,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事由等信息。
第四章公章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公章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公章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第十五条对于公章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防止问题扩大化。
第十六条村委会财务管理部门必须对公章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的公章使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第五章公章的丢失和作废第十七条如果发现公章丢失或被盗,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对于公章被盗或丢失的情况,财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停止已授权的公章使用,并重新办理公章申请和制作手续。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范文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章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村委会及其各部门的公章管理工作。
第三条村委会公章是村委会进行行政和经济活动的重要工具,必须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村委会公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政府指定机构制作,采用统一的样式和规格,并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村委会公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私自带离村委会办公场所外出携带。
第六条对于遗失、被盗、损坏的村委会公章,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制作。
第七条村委会公章严禁闲置、借用或出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挂失、抵押,不得承担个人债务。
第八条使用村委会公章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领、归还、使用和保管。
第二章村委会公章的申领和归还第九条村委会各部门和单位需要使用村委会公章的,必须事先向村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条村委会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和调配,并报村委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发放相关公章。
第十一条村委会公章一律由村委会办公室委托经政府指定机构制作,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数量。
第十二条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村委会办公室专人保管,并建立相应的公章登记册。
第十三条村委会公章发放时,村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应当核对并记录领用单位或个人、数量、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收到。
第十四条村委会公章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村委会办公室,由负责人核对并记录归还日期,及时更新公章登记册。
第十五条村委会公章的使用期限为不超过一个年度,过期后应当重新办理申领手续。
第三章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第十六条对于村务工作需要使用村委会公章的,必须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村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授权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村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严禁超越权限和越级使用。
第十八条对于使用村委会公章进行合同签订、证明开具、公文发放等工作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负责人亲自审核并签字确认。
村委会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村委会印章管理制度范文村委会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委会印章的使⽤和管理,确保印章的安全和合法适⽤,根据《中华⽤⽤共和国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印章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授权⽤续使⽤。
第三条村委会印章由班子成员共同保管,委托专⽤秘⽤。
第四条村委会印章的制作必须⽤青⽤执⽤和红⽤执⽤两种印⽤,并登⽤刻⽤备案。
第五条村委会印章应当存放在⽤法⽤即获得的地⽤,如钢⽤柜、保险柜等密封场所,并设有密封登记台账管理。
第六条在任何情况下,村委会印章都不得被个⽤带出村委会办公场所。
第七条村委会印章不得借⽤给任何⽤或单位使⽤。
第⽤章制作和使用第八条村委会印章必须由专⽤制作⽤作室依法制作,禁⽤⽤⽤制作印章。
第九条凡需要使⽤村委会印章的具体事项,必须向村委会办公室书⽤提出申请,并注明相关⽤期、⽤员、事由等信息。
第⽤条针对不同的具体事项,村委会事先应审查核实申请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和⽤险性。
第⽤⽤条村委会办公室经核实确认后,通过会议决定将需要使⽤印章的事项、详细内容以及使⽤印章的相关人员第⽤⽤条按照会议决定,村委会办公室经提⽤或例会表决后。
在印⽤上盖上村委会印章,并签字确认。
第⽤三条盖有村委会印章的⽤书必须登记备案,并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确认。
第⽤四条凡盖有村委会印章的⽤书必须由相关责任⽤⽤命签字,以使⽤志留⽤。
第⽤五条村委会印章的使⽤必须遵守《中华⽤⽤共和国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印章遗失与报废第⽤六条确认村委会印章遗失后,村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将遗失的印章情况上报乡政府,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即使是被承认遗失的村委会印章,仍然由位置村委会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村委会印章因磨损、损坏而无法使⽤时,村委会办公室应将其上报并备案后予以退却,严禁私⽤丢弃或挪⽤。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村委会印章的违规操使⽤者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里公章管理制度
村里公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里公章的管理,维护村里公章的权威和安全,保障村里公章的合法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里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村里公章是村里用于证明和签署文件、合同、公函等文件的专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村里公章的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严格、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包括村委会全体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
第六条村里公章使用范围包括日常公文、文件、合同、公函等使用。
第七条村里公章管理委员会是村里公章的管理机构。
第八条村里公章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负责村里公章的领用、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村里公章的领用和管理第九条村里公章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检查和统计村里公章的领用和管理情况,确保村里公章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在领用村里公章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工作证明,填写领用登记表,并签署责任状。
第十一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对领用的村里公章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挪用和外借。
第十二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使用村里公章,不得擅自修改或篡改使用内容。
第十三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在使用村里公章后,必须及时将村里公章交回指定的人员,归入专用保险箱中。
第三章村里公章的监督和处理第十四条村里公章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村里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村里公章的行为,村里公章管理委员会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遗失或损坏的村里公章,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补办书面手续,领取新的村里公章。
第四章村里公章的保密第十七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不得泄露村里公章的使用情况和内容。
第十八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在处理和保存村里公章时,必须保持印章的完整和干净。
第十九条村里公章使用人员在离开岗位和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村里公章交由指定的人员保管。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村里公章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村公章管理规定(精选14篇)
村公章管理规定(精选14篇)村公章管理规定篇1一、对于一般性的公文处理和盖章手续,一般应事先由村报帐会计审核把关,报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到办事处签字登记后再盖公章(如村委会主任外出不能签字时,可委托其他两委主要成员代签);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涉及宅基地、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再盖公章。
三、凡涉及集体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定经济等村级重大事务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并经村两委会同意,再经办事处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盖章。
四、村委会公章要有专人保管。
公章保管人必须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经办人等内容的登记备案。
五、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村委会公章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对不经批准擅自盖章的,一旦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予以撤换和处理。
村公章管理规定篇2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一、公章的制发村民委员会公章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
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制发机关报告并申请补发,由制发机关登记后办理补发。
使用已作废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为处理。
二、公章的使用(一)下列事项须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盖公章: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项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盖公章:1、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2、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3、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范文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委会公章的管理,提高公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保护村委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公章是村委会的重要财产,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村委会公章。
第三条村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合同、协议、公文、证明、批文、收支款项等各类需要使用公章的事项。
第四条村委会公章由村委会主任负责保管,必须妥善保管并定期检查,确保公章完好无损。
第五条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村委会的内部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操作和滥用。
第六条对于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公章的使用申请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村委会公章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公章使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使用公章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使用村委会公章的事项,具体使用期限,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第九条村委会主任或其授权代理人对公章使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申请人应根据审批结果,按约定期限和事项使用公章,并保证使用公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应符合村委会的工作需要,不得超越权限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章使用时,必须先核对公章的印章面和印章的凸起面是否相符,以及印章的清晰度是否达到使用要求。
第十三条公章的使用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的格式以及规定的顺序进行盖章,并在文件上注明使用公章的时间、地点、人员。
第十四条公章使用后,应立即将使用申请书、相关文件以及使用记录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公章不得无故外传,不得私自更改、修复或擅自涂改公章的内容和形象。
第四章公章的保管与处置第十六条村委会主任应对公章进行专门保管,并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公章应存放在专门的保险箱或保险柜中,保证其安全性和防火防水的要求。
第十八条村委会主任应对公章的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向村委会报告公章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
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的重要单位,担负着管理村民事务、代表村民意愿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有效性和合法性,保护村委会和村民利益,特制定本《村委会公章管理制度》。
二、公章的定义和性质公章是村委会的法定印章,代表村委会的意志和决策。
公章包括村委会印章和其他专用章,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公章的种类和用途公章分为村委会印章和其他专用章。
村委会印章用于村委会重要决策文件、合同、证明等公文上的正式签署和认证;其他专用章包括账务章、公函章等,用于特定用途。
四、公章的保管和使用1. 公章保管公章应由村委会主任或者授权的专人负责保管,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丢失、被盗或者损坏。
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公章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并制定详细的保管制度。
2. 公章使用村委会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在使用公章前,必须核实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签章。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公章。
五、公章的申领和盖章流程1. 公章的申领村委会成立时,应向县级政府申请开立公章,并提供相关材料。
村委会主任或者授权的专人应亲自前往申领,经过审核后,方可领取公章。
2. 公章的盖章流程(1)文件起草:需要盖章的文件由相关人员起草,并经过审核。
(2)主管审核:文件经主管审核后,交由村委会主任或者授权的专人审批。
(3)公章盖章:经审批的文件交由公章保管人员盖章,并注明盖章日期和文件耗.吗。
(4)备案归档:盖章后的文件按照规定归档,备案留存。
六、公章的挂失和补章1. 公章的挂失一旦发现公章丢失、被盗或者损坏,应即将报告村委会主任,由主任发起挂失程序,并向县级政府申请更换新章。
2. 公章的补章公章遗失后,应即将向县级政府申请补章,并提供相关材料。
新章的申领和盖章流程同第五条中的规定。
七、监督和追责村委会公章管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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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1
为了正确行使权力,避免工作失误,根据民政部、公安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现对村委会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村公章的制法
村公章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发,由镇党政办根据批准成立村级机构的文件,具体负责刻制。
村级印章发生丢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所在村应迅速向镇党委、政府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确认后由镇党政办办理改制手续。
由于村名变更或其它原因废止的村公章,所在村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镇党政办处理。
二、村公章的管理
1、负责村级印章的具体管理工作;镇党政办对村公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村级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直接保管印章。
原则上,村公章统一由村民委主任保管。
3、村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将印章带出办公室外使用。
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使用的,必须经审批人批准并现场监印。
三、村公章的使用
1、村公章的使用要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先审批后用印。
2、用印审批人要在核实的基础上签署意见,凡涉及贷款、承包、对外签订合同、报批项目等重大问题使用村级印章的,必须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或村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法定代表人或指派代表签署后方可使用。
3、不允许在空白凭信上加盖村级印章。
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村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并要做好特别登记,追踪管理。
完毕后
必须到印章管理人处登记其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销毁。
其批准书和特别登
记须永久存档。
4、印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和备案。
印章保管人要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党支部和村委会及印章审批人要定期核对登记、备案情况。
四、其他规定
1、因印章保管人变更,原保管人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迅速移交印章。
拒不移交的,由镇党委、政府按法律规定追缴,并追究其责任。
2、因故需要更换村级印章,由镇党委、政府在颁发新印章同时,收缴其旧印章,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新印章启用和旧印章作废。
使用已作废印章的,按私
刻公章行为处理。
3、印章审批人、保管人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有关纪律,严禁借机吃、拿、卡、要,增加农民负担,损毁印章权威性。
4、对在村级印章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行为,视觉情节轻重,予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2
一、总则
公章是我村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
为加强我
村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