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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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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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解析】:B 根据所学知识,②主要是处理平民和贵族之 间的矛盾,③主要是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两者未涉 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①制度下,地方应服从中央, 体现了单一制国家政治的特点,④规定中央与地方之间分 权,即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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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
1. (07广东历史)有学者指出:“那些为1 7世纪的大部 分欧洲人难于理解和在当时的大不列颠尚未获得全胜的 原则(自由与平等),已在新英格兰(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 的法律上得到了全部承认,并被订于法律的条款之内。 ”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
A.17世纪的新英格兰已是一个法制国家 B.17世纪的英国还处于封建势力的统治之下 C.美国的民主政治早在17世纪就开始孕育
2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权归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最高法院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权力机构联邦法院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13选民间接选出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众议员人数与各州人口成正比任期2年行政司法产生方法任期权力1立法权2征税3征兵宣战权4弹劾权1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2任命政府高级官员3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4外交权
思考:1787年宪法有利于解决那些矛盾?
A.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B.大州与小州的矛盾 C.南方与北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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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讨论:
阅读教材P42第一段,结合学思之窗材料及所学 知识,谈谈如何评价1787年宪法?
5.评价: 性质: 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进步性:政治上:它强调加强国家权力,又突出“分权与 制衡”原则,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体现了一定 的民主精神 经济上: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局限性:允许奴隶制度存在,不承认妇女、黑人、印第安 人具有和白人男子相等的权利

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3.孰优孰劣:
提示:各自有其利弊。

利:
雅典:使公民有自由发挥才能的空间,思想空前活跃。

中国:利于大规模工程建设组织和有效抵御外侵,维护统一。

弊:
雅典:范围狭窄,具有随意性,易产生“多数暴政”.
中国:易产生暴政和腐败;钳制思想;阻碍新兴经济因素成长。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作用
1、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促进了经济发展;
2、不同政党都通过议会斗争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实现对国家政权的控制,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和内战。

3、保障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促进了政治的民主化和近代化;
4、君主立宪制既是英国在政治体制上的创新,也是它对欧洲乃至世界作出的贡献。

鸦片战争的影响:
(1)战后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独立发展的道路被迫中断。

(2)中国被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

(3)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

浅析西方的宪法理念及与中国的对比一、英国的不成文宪法:自由至上英国的宪政道路上标志性事件是限制王权的《大宪章》的颁布。

自诺曼人征服英国以来,英国便建立了封建等级制度。

国王作为最大的封建主,把土地分封给大臣,双方存在着契约的关系。

这初步形成了国王与贵族之间的分权与制衡。

契约观念对于近现代宪政的形成非常重要,它表明了一种权利义务对等交换的态度,一种对于专断权力的限制方式。

国王与贵族之间长期存在着对抗、冲突与妥协的关系,这促进了英国自由传统的发展。

约翰王统治时期,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筹集对外战争的经费,国王向贵族征收更多的兵役免除税。

这激化了国王与贵族领主之间的矛盾。

约翰王对外战争的失利,造成一片哗然。

于是,1215年,诸多贵族举兵造反,联合社会其他力量,国王一败涂地。

1215年6月15日,约翰王和贵族签订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自由大宪章》。

《大宪章》共63条,主要是重申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犯这些权利。

大宪章始终贯彻着两条原则:一是对于财产权的保障,王国内不可让征收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除非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二是对于人身的保障,若不经同等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之审判,不得将任何自由人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宣布其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处死、不得施加任何折磨。

《大宪章》的意义在于,它以成文法的形式宣告法律至上和王在法下的原则,此后,它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成为一种宪政(亦即限政)精神而被人们铭记。

后来经过光荣革命,1689年《权利法案》的通过确立了议会至高无上的原则。

该法案提出限制王权的十三条规定,使王权受到了进一步限制,这加强了议会的权力,贯彻了英国的自由主义原则,是英国立宪君主制的建立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

后来,英国议会于1701年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规定了王位继承的条件,对王权进行了进一步地限制。

该法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从法律上根除了斯图亚特王朝再次复辟的可能,还在于制定法案的行动本身议会可以议立新君是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又一次冲击,是天赋人权观念的重大胜利。

宪法特点与区别

宪法特点与区别

61 英国法的主要特点:①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②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③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④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同于大陆法。

英国宪法的特点:①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②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③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

63 英国遵循先例的原则:判例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遵循先例原则,它是判例法的基础。

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包含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地说就是:①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②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64 英国法与美国法的联系与区别:英美两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两大代表国家,其法律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美国法是在英国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美国法采用了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继承了英国法的概念和许多法律原则。

美国法同英国法一样,没有公法、私法以及民法等概念,民法的内容分散到各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英国法是美国法的历史渊源,美国的许多基本制度都来源于英国。

区别:美国独立以后,由于美国与英国存在的多方面的差异,导致美国在法律的许多方面不同于英国,美国创建了许多具有美国特色的法律。

美国的成文法在数量以及作用上,都超过了英国法。

与英国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不同,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

在普通法遵循先例原则的适用上,英国人相对比较严格,而美国人则比较随意。

美国法律还具有浓厚的种族主义色彩。

65 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关系:美国法是在英国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它们在许多方面都是相同或相似的,主要表现在:①美国法采用了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还继承了英国法的概念和许多法律原则。

美国也象英国一样没有公法、、私法以及民法这类法律概念,民法的内容在美国法中也像英国法一样分为财产法、契约法等独立的法律部门。

②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

英国法是美国法的历史渊源,美国法的许多基本制度都来源于英国法。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

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内容摘要]:英国和美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两个代表性国家,它们的宪法既有共同点,又存在各自的特色和区别。

本文拟在分析其共同点的基础上,从其创制程序、表现形式、基本原则和违宪审查模式等方面比较其主要区别。

关键词]:英国宪法美国宪法异同英国宪法是在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主要包括宪法性文件、起宪法作用的法院判例和宪法性惯例等内容。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最终以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妥协而告终。

因此这种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对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内容和地位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

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

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该部宪法为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一、英、美宪法的共同点1、性质上都是资产阶级国家宪法。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个反抗殖民地压迫和封建制度的宣言书。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

同时它为后来制定美国宪法和增补人权条款打下了基础和确定了原则。

《独立宣言》仍然有其阶级的局限性,因为宣言的起草者——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家杰斐逊深受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影响,他们所主张的“民权神授论”中充满了唯心主义和神秘色彩,它们所鼓吹的人权,并不包括北美大陆中广大的黑人和印地安人。

正如恩格斯指出:“这个理性的王国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2、在理论渊源上都是以西方的民主、分权等学说为基础,在适用中都受到司法机构解释的限制。

英美法宪法特点

英美法宪法特点

一一一一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有两个:1议会主权议会主权也可称议会至上,议会至上是议会主权的体现。

英国国家的主权属于议会。

英国议会的权力在法律上具有最高性,永久性和权力不可分割性,具体奖议会主权是指议会具有创制法律的垄断权;法院必须执行议会通过的法律;议会以外的任何机关或任何个人都无权宣告议会通过的法律无效;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国家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政府由议会产生,向议会负责,并接受议会的监督。

由于英国实行的是不成文宪法,因此议会的权力既没有宪法典明文规定,也没有任何限制英国议会主权原则的确立是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特点分不开的,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结成联盟,利用议会这个场所与国王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作斗争,通过斗争不断限制王权,扩大议会权力,因此议会主权原则是资产阶级和封建专制斗争的胜利结果,在当时具有积极的意义。

2法治五个意义:1法是至高无上的,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必须根据法律进行活动,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或法律以外的任何特权; 2政府没有专横的自由裁量权,只有在触犯法律和依照法律正常程序,才能处以刑事或民事处分; 3法律平等。

官吏执行职务的行为和私人行为一样都要受同一法院管辖,适用同一法律原则;4英国公民的权利不是来源于宪法,而是由法院判例形成,表明普通法院的职责就是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纠正不公正行为。

法治和议会主权两原则是有密切关系不可分的,议会至上原则是法治原则确立的根源和出发点,而法治原则又保证议会通过的法律得到严格实施。

二英国宪法的特点(一) 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分散规定在宪章、制定法、判例、惯例之中,所以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二) 英国宪法只有法律实质上根本法的意义,而没有法律形式上根本法的意义。

而英国宪法与一般法律是不分的,宪法只是法律的一部分,他们的法律效力没有区别,在英国,人们要判断某一条法律具有宪法性,只有从法律的内容活动实质中认识,如果这条法律的内容涉及到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那么这条法律是属于宪法性法律,否则就是一般性法律。

英美宪法各自的特点与比较

英美宪法各自的特点与比较

英美宪法各自的特点与比较[摘要]宪法监督制度是宪法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使宪法的规定及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得以准确实施和完全实现。

本文试图从宪法监督的内容包括违宪审查制度、立法机关宪法监督、宪法诉讼和其它机关及人民对宪法运行的监督等方面来比较英美两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探讨了其异同及两种监督制度的成因,并认为英美两国两种截然不同的宪法监督模式的形成与其制宪时的历史背景、宪政理念和三权分立政体运用程度的差异不无关系,然后从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对这两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作了简要评议。

[关键词]宪法监督违宪审查宪法诉讼议会至上宪法至上三权分立一:英国宪法的历史和由来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最先发生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一般认为1215年《大宪章》是英国宪法最早的组成部分。

自诺曼王朝(House of Normandy)以来,中央集权逐步加强,王权日益巩固,但同时也加深了国王同封建贵族的矛盾。

13世纪初,英约翰国王肆意践踏封建法则的残暴统治引发了一场反抗他的大规模的武装斗争,贵族集团是这场斗争的发起者和领导者。

在武力的胁迫下,走投无路的约翰最后于1215年6月15日签署了贵族们早已拟好的《大宪章》。

《大宪章》由一个序言和63个条款构成。

主要内容是贵族和教会的权力不受国王的侵犯。

如规定全体自由民享有自由权;伦敦及其他各城市享有自治权;国王征税必须同贵族会议商量并听取民众的意见;非经同级贵族依法审判,任何自由民不受拘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公权、放逐、伤害搜查和逮捕等;不得强迫骑士和其他拥有土地者服额外的兵役;由25名贵族组成一个委员会,监督大宪章的执行;国王如有违反,可对其采取剥夺土地没收财产等手段予以制裁,甚至还有一条申明,如果国王违反规定,封建主有以武力进行反抗的权利。

后来虽经多次修改,但它的一些基本原则却被保留下来。

《人身保护法》:1679年5月26日查理二世签署批准。

全文20条,约4,000字,主要内容是:除叛国犯、重罪犯,以及战时或遇紧急状态外,非经法院签发的写明缘由的逮捕证,不得对任何人实行逮捕和羁押;已依法逮捕者应根据里程远近,定期移送法院审理;法院接到在押人后,应于两日内做出释放、逮捕或取保开释的决定;经被捕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法院可签发人身保护状,着令逮捕机关或人员说明理由;不得以同一罪名再度拘押已准予保释的人犯;英格兰的居民犯罪,不得押送到其他地区拘禁。

最新英国君主立宪制和美国共和制的区别[岳麓版][资料

最新英国君主立宪制和美国共和制的区别[岳麓版][资料

英国君主立宪制和美国共和制的区别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共和制是当代国家政体的两种基本类型。

虽然两者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却有着显著的区别。

一、形成的背景不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产生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互相妥协的结果。

这种政治体制将封建时代的君主和控制上院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巧妙地结合起来。

英王作为世袭的国家元首,根据宪法规定享有某些最高权力。

同时,英王权力的行使要按照宪法的规定,并受到国会的明确限制。

英国国会的前身是在13世纪按《自由大宪章》建立起了“大议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王权。

随着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兴起,在国会下院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因此英国早就形成了一种限制王权和注重议会政治的民主传统。

在国王与国会的主权之争中,国会最终获胜,为建立起代议制立宪政体奠定坚实的基础。

美国共和制是独立战争的直接结果,但它的形成与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启蒙思想的传播和美国独特的历史条件是分不开的,首先美利坚民族不断地从欧洲先进思想中吸收滋养。

欧洲民主思想的传播在大西洋彼岸掀起巨大的波澜。

正是在民主思想的指导和鼓舞下,北美殖民地人民奋起反抗,毅然举起了反对英王暴政的大旗,并最终割断了和英国的隶属关系,建立了代议民主制的共和国。

其次,早在殖民地创立的17世纪前半期,北美各州就出现了议会,英国统治时期北美殖民地本身的宪政和自治实践为国会民主政体的建立提供了有利条件。

美国独立以前,北美殖民地主要是由来自英国的移民开拓发展起来的,加之英国一直是殖民地的宗主国,殖民地的政治制度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了非常鲜明的英国烙印。

从时间上讲,北美殖民地大都是在17世纪建立的,而17世纪对于英国来讲是不平常的世纪。

其间英国发生了内战和革命,推翻了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专制,经历了克伦威尔的军事独裁统治和詹姆士二世的王朝复辟,最终通过1688年的光荣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因为美国没有封建传统,所以在政权组织形式上没有烙下君主立宪的封建印记。

【推荐下载】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推荐word版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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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中美现行宪法的比较浅析一、中美宪法的主要共同之处( 一) 都体现阶级性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本质上也是一种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不过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维护统治秩序的暴力工具。

中国现行宪法( 以下简称中国宪法) 主要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

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资本主义经济,美国现行宪法( 以下简称美国宪法) 主要体现的是资产阶级的意志,无论美国怎样标榜它是是超阶级的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当然国家除了有阶级统治职能外还有社会管理职能,否则统治便不能维持下去,因此宪法除了有阶级性之外还有社会性。

( 二) 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国《宪法》的序言写道: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美国《宪法》第六条规定: 本宪法及依照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 即使与任何一州的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各州的法官仍应遵守。

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均不得违反本宪法。

上述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政府和各州一切行政、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郑重声明拥护本宪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宪法都是中美两国的根本大法,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

( 三) 都保障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主要权利中美现行宪法都明确尊重并保障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主要权利,确保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但由于人权、自由权、平等权、选举权、私人财产权等权利都具有阶级性,中美的这些权利会略有不同。

例如人权,中美就有很大分歧。

对私有财产的认识也有不同。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它主要保护的是个人私有财产,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英美政治制度特点及文化基础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特点及文化基础比较

英美政治制度特点及文化基础比较一、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文化基础(一)英国政治制度特点1. 议会至上。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制的国家,英国议会还有“议会之母”之称。

在英国,议会既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也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它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平民选举产生。

权力重心渐渐向下院转移。

虽然以首相为首的内阁实质上是英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并渐渐成为英国的权力中心。

但在法律上,英国议会的地位是最高的。

2. “影子内阁”。

英国在政党制度上目前实行两党制,由工党和保守党轮流组阁,这与美国看似并无太大区别。

但其比较特别的是,当一党执政时,在野党即反对党便组织“影子内阁”,监督执政党的立法,行政等行为,参与协商决策,并领取国家支付的薪水。

英国反对党的这种特殊的地位构成了英国政治独特的风景线。

3. 女王的独特作用。

英国宪政,规定女王为国家元首。

英国女王虽然并无什么实质权力,但她却有着不可替代的政治作用。

首先,她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在英国人心目中,女王是全体英国人民和英国文化的代表。

其次,女王在政治中的中立形象,使其成为英国各政治势力冲突的协调者。

最后,女王丰富的政治经历,为每一任首相提供正确的政治见解,有着其他政治家望尘莫及的经验和知识。

(二)英国政治文化:崇尚法治、善于妥协英国的政治文化有着其独特的特点,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科学理性与宗教哲学、贵族精神与公民精神相互矛盾、相互融合。

其中保守主义占主导又夹杂着激进主义,保守主义并不是一味顽固地反对进步,而是对变革的进程和方式持稳重态度,即“有保留地变革”;激进主义则从其产生之时就带着回归自然的倾向,在它超前发展的历史意识中保留着潜在的传统主义因素。

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共存,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任何政治制度的形成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都与其政治文化息息相关。

英国政治思想家洛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他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

英美宪法比较

英美宪法比较
其二,对英国宪法“有效秘密”的揭示: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完全融合”。
在白芝浩所处的时代,流行的英国宪法理论认为,英国政制是一种“分权”与“制衡”的政制。洛克将英国的主权分成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三个部分,欧陆的启蒙思想家们也认为,权力的分立是英国政制的特征,至少在英国政制中得到了体现。但是,倾心于发现英国政制中真切的“事实”的白芝浩力排众议,认定“英国宪法的有效秘密可以说是在于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的紧密联合,一种几乎完全的融合”(62页)。这可以说是白芝浩对英国政制最敏锐、最富洞察力,也是最有价值的一项发现。当代宪政学者们依然在探讨的“融权制”就起源于此。
上面说过,白芝浩是从政治传统、政治文化甚至政治心理的层面分析英国宪法的。这一点在他对英宪“尊严的部分”的解析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而这一点是自边沁和奥斯丁以来,包括布莱克斯顿、密尔和戴雪等人所忽视的。“尊严的部分”是从传统中继承下来的,准确地说,英国政制的某些古老的部分经过数个世纪的改造以后,其功能和地位已经发生质变,但又没有被该政制所抛弃,而是继续作为该政制的有机部分而发挥新的功能。比如说,英王从几个世纪前的主权者变成了现在的“虚君”,“如果两院全体一致向她发出一份她自己的死刑执行令的话,她也只好在该执行令上签字”,但是她依然是英国当代政制的一部分,行使着一些象征性权力如商量权、奖励权和警告权,并作为一种民族团结和统一的象征而从外观上维持着英国宪政的运行。“尊严的部分”是数个世纪政治文化积淀而成的,而不是通过立法“制造”出来的。它不是法律性的,而是政治性的,而且是一种政治心理或政治情感层面上的东西。对于那些政制中不包含这个因素的国家而言,这种东西是“一种神秘的崇敬之心”,这种崇敬之心使英国政制变得“甜蜜”,有时使英国人对皇家事务的反应“显得孩子气”,但是它却构成了地道英式君主制的基础。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英国政制中“效率的部分”是可以仿效的,但作为政治心理层面的“尊严的部分”是难以仿效的。而对于具备相同政治心理的民族而言,对英式政制的仿效只移植其“效率的部分”是不够的,而必须使其“尊严的部分”得到相应的安排。深得白芝浩此论精髓的美国人在二战后对日本政制的安排上刻意保留了日本民族政制中“尊严的部分”即天皇,看来不是偶然的。如果二战后的日本宪政安排不考虑到日本民族的这个“情感面”,现代日本政制是否具有如此稳定性是不难推知的。相反的情形在世界宪政史上也是有的,即法国大革命后的法国宪政实践。法国人想仿效英式议会民主制,但在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的影响下去掉了君主,且议会权力没有受到相应的反制,结果是政局的长期动荡。直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在法国政制中加入了一个“半君主”式的东西,法国的政制才得以稳健运行。

浅析英美政体异同解读

浅析英美政体异同解读

原创作者:蔡师杰政治学导论的结课作业~~小盆友们可以参考一下目录第一部分:不同点 (3)(一)立宪君主制与总统共和制 (3)1、君主制(“虚君”)与非君主制(总统制) (4)英国——顺从型文化、渐进主义与君主制的保留 (4)美国——平等价值观、领袖权威与总统制的确立 (5)2、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的关系 (5)英国三权互有重叠——“权在议会”的传统 (5)美国三权分立——启蒙思想的奠基 (6)(二)单一制与联邦制 (6)1、英国——中央集权的完成 (6)2、美国——平等价值观与结社自治 (7)第二部分:相同点 (7)(一)政党制度同为两党制 (7)1、英国政党——渐进主义与党政稳定 (7)2、美国政党——制衡机制的组织载体 (8)(二)立法机构同为两院制 (8)1、英国——渐进主义与保留贵族上议院 (8)2、美国——美英政治文化的同源性 (9)从政治文化视角浅析英美政体的异同摘要:顺从型的政治态度和对渐进主义行为方式的信仰是英国政治文化的两大特点,二者对英国政治体制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平等价值观在美国的政治文化中占了重要地位,其带来的结果是权力的多元性和分散性,它从源头上孕育了美国政治中的制衡机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而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由于历史的渊源,二者在政治制度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差异。

本文想从政治文化的视角,浅析英美政体的异同及其文化成因。

第一部分:不同点(一)立宪君主制与总统共和制英国是典型的立宪君主制国家,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

其主要特点是“虚君”、“议会至上”。

国王由世袭继承,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实际上“统而不治”,议会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对行政的监督权。

美国政体则为总统共和制,总统由人民选举产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享有最高行政权。

但这并不意味着总统权力的至高无上。

英美司法制度异同

英美司法制度异同

《前沿》2001年第10期(内容提要][关键词]论英美司法制度的异同康公约(洛阳师院教育学院河南洛阳471000)英美属同一法律体系,但由于两国的政治体系不同及美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的原因,两国在司法制度方面有异有同。

本文就其司法制度诸方面作了概括论述。

英美司法制度异同评介美国在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处理法律问题基本上沿用了英国法;1776年独立后的美国仍继续沿用和扩充英国法,因此,英美属同一法律体系。

然而,由于两国的政治体系不同及美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等原因.英美两国在司法制度方面有异有同。

一、法院组织系统英国法院组织系统较为复杂,按上下级关系分为中央法院和地方法院两级。

中央法院包括最高法院(SupremeCourtofjudica—ture)、枢密院(PrivyCouncil)和上议院。

最高法院由高等法院(HighCourtofJustice),上诉法院(CourtofAppeal)和皇家刑事法院(CrownCourt)组成。

枢密院受理来自英联邦某些成员国、殖民地、托管地、保护国及英国各专门法院的上述案件。

地方法院主要包括郡法院(CountyCourt)和治安法院(MagestratesCourt)。

按照审理案件的性质,又可分为民事法·102·庭和刑事法庭两类。

民事法庭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民事法庭(theCourtofCivilAppeal)和上议院。

刑事法庭按级分为治安法庭、刑事法庭(theCriminalCourt)上诉法院刑事法庭(theCourtofCriminalAp—peal)和上议院。

美国是一个由五十个州组成的联邦。

联邦有联邦的法院和法律.各州则有各州的法院和法律。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是两个互无从属关系的系统,只是在司法管辖范围上有所分工,这是英国司法制度上所没有的。

美国联邦法院由地区法院(DistrictCourt)、上诉法院(CourtofAppeal)和最高法院(theSupremeCourt)组成。

英美宪法稳定性的对比

英美宪法稳定性的对比

英美宪法稳定性的对比本文一、宪法稳定性释义关于宪法的稳定性,目前学界有两种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理解被称之为形式意义宪法稳定观,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宪法稳定性,指的是宪法在一定时期的不变动性。

这种认识源于对宪法形式上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这一特征的逻辑推论,即认为宪法(刚性宪法)较之于普通法律具有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往往不易修改,因而具有稳定性,故宪法的稳定性就是指宪法在一定时期的不变动性。

这是一种宪法的绝对稳定观,它强调宪法的稳定以文本的稳定为条件,要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就必须保证宪法文本的稳定,只有文本稳定的宪法,才具有真正的稳定性。

形式意义的宪法稳定观虽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没有揭示出宪法稳定性的实质,基于形式意义宪法稳定观而追求的所谓宪法稳定性也只能是宪法形式上的稳定,因此此种观点也被称为“文本固定说”。

第二种理解是实质意义的宪法稳定性,可以表述为宪法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适应性。

实质意义的宪法稳定观表明,无论宪法是否有过修改,甚至是否有过较大的修改,只要与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相适应,就应被视为是稳定的。

反之,宪法不适应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即使不修改也不是稳定的。

因此,判断宪法稳定性的依据不是宪法条文有无变动,也不是宪法是否有较大的修改,而是宪法是否适应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而适时、适当地变化。

本文所指宪法的稳定性是以宪法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的适应为本质,以动态平衡性、协调性、相对性和连续性为特点的实质意义宪法稳定观。

本文对英美宪法稳定性分析的正是以这种实质意义宪法稳定观为出发点,进而探讨对它们稳定性的成因进行分析。

二、英美国宪法稳定性之成因分析(一)英国宪法稳定性成因分析1.稳定性之表现:历史延续性英国作为宪法的发源地、不成文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创始国,从不成文的角度看,英国自始就不存在一个系统规定宪法关系的宪法文本形式,也就是说没有一个比较固定直观的宪法规范体系结构,而是有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不同的宪法表现形式。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的确立过程及异同点比较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的确立过程及异同点比较

国家元首 产生方式
世袭
选举
国家元首 的任期
无任期
有任期
民主 国家元首 国家权力 代表 共和制 有无实权 中心 国家
总统制 有
总统 美国
议会制 无
议会
印度 新加坡
君主 国家元首 立宪制 有无实权
议英会国制

二德元国制

国家权力 中心
议会
国家元首
讨论:英国首相布莱尔追随美国出兵伊 拉克。你认为:
1、内阁成员大体是赞同还是反对?
2、资本主义代议制的特点
①由人民普选产生民主机构行 使国家权力(如议会、法院)
②体现分权制衡原则;
美国总统大选之驴象相争
2、资本主义代议制的特点 ①由人民普选产生民主机构行
使国家权力(如议会、法院) ②体现分权制衡原则; ③实行政党政治;
学以致用
宪法是规定政体的法律文件。1882年, 日本为建立新的近代政体,专门派出 “宪法考察团”到欧洲考察。回来后,仿 照欧洲某强国,于1889年颁布《大日本 帝国宪法》。宪法规定:天皇既是国家 元首,又是军队统帅,拥有任命高级官 吏、召开和解散会议、批准法律、对外 宣战等广泛权力。内阁对天皇负责。 根据所学知识,你认为日本所仿照的最 有可能是欧洲哪个国家?为什么?
美国 独立战争,确立标志:1787年宪法 1789—1870资产阶级革命
法国 确立标志:1875年宪法
德国 王朝战争,确立标志:1871年宪法
二、四国政体的特点及异同点比较
国家 名称
英国
政体 名称
君主 立宪
确立 政体 文件
权利 法案
国家 元首
国王
有无 实权

政府 首脑
首相

比较各国宪法

比较各国宪法

比较各国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运行的指挥棒,宪法作为母法规定了法律的目的和范围,宪法是否有效的实施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前途。

“宪法”“宪政”,无论是名词概念、理念、基本原则及制度,对于我国而言,无疑是舶来品。

实践表明,我国从西方舶来的宪法,是人类文明的共同结晶,也代表了人类今天的基本选择。

因此,了解和研究西方宪法、宪政、宪政理念、宪政原则、宪政制度,以及他们形成的土壤、发展演化过程,对于认识宪法、宪政的精髓和本质的不可或缺的。

一、英国宪法1.英国宪法诞生历程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诞生宪法的国家,也是最先实行宪政的国家,其宪法及其制度的形成是在渐进、缓慢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酝酿、积累各种宪法要素的基础上自然而生的。

英国的法治传统实际上可以追溯的盎格鲁—撒克逊时期(450~1066年),至诺曼王朝完成了习惯法向普通法的转变。

英国封建时代实行的是封建领主制度,英王和领主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可见英王和各领主之间有着明确的权利与义务,王权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的。

而英国宪法的真正产生是从1215年《自由大宪章》开始,直至1688年“光荣革命”颁布《权利法案》才正式诞生。

1204年法国发动对英战争,由于战争国王约翰不顾原有契约关系对贵族横征暴敛,随着战争失败,贵族联合教士和平民发动了起义。

1215年6月15日获胜的贵族集团与约翰相会伦敦外泰晤士河畔的兰尼米德草地,迫使国王签署已经草拟好的《大宪章》。

《大宪章》以法律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王权有限、法律至上”的原则,这一原则是世界宪政发展的基石,用梅特兰和波洛克的话说就是,“国王低于法律,而且应该低于法律。

”;《大宪章》奠定了英国议会制度的基础,规定除传统捐税以外的所有税收都要召集大会议获得全国公意许可;《大宪章》传递了保护个人权利的理念,提出了“司法公正审判”的法治理念,例如第39条规定“自由人除经其同等者依法判决或遵照王国法律的规定外,不得被处以扣留、监禁、没收财产、褫夺法律保护权,或被处以放逐、搜查、伤害或逮捕”。

中美两国的宪法有哪些不同之处?

中美两国的宪法有哪些不同之处?

中美两国的宪法有哪些不同之处?宪法是一国的最高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构、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中美两国宪法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本文将就此进行讨论。

一、权力分立与权力集中的不同点在中美两国的宪法中,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权力分立与权力集中的不同点。

在美国宪法中,权力分立是一条基本原则。

根据美国宪法,权力被分为三个互相独立的分支:行政、立法和司法。

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法律,立法部门制定法律,而司法部门则负责解释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权力则更加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部分,但最终权利的归属仍在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手中。

二、个人权利的不同保障在个人权利方面,美国宪法相较中国宪法又有其独特之处。

美国宪法强调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利,特别是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方面。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立法限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自由、和平集会以及请愿政府的权利。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人民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声称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选举制度的不同选举是民主制度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美两国宪法中也存在差异。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人应由各州设立选举人团,按照已有的州议会选举方式选出,使每个州的选举人数相当于该州国会议员及参议员人数之和,再由选举人团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家权力机构的代表人员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总体来说,中美两国宪法在一些重要方面存在差异,例如权力分立与集中、个人权利的不同保障、选举制度等,这些差异也反映了中美两国政治制度千差万别,人们应保持开放的心态,对不同制度进行更多的研究,以实现相互交流、借鉴和共赢的目标。

英美政治不同

英美政治不同

概述英美政治制度差异英国创立于19世纪的制度不仅对本国社会的政治发展和历史发展有着深刻影响,而且对世界其他国家现代制度乃至政治和历史发展,同样有着深刻影响。

可以说,英国是世界资产阶级宪政之母。

而作为同为资本主义强国的美国,其制度是在英国制度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改革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

尽管如此,英国和美国的制度在很多方面仍存在着差异。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逐步建立了民主政治,颁布了宪法并逐步实行宪政,使资本主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英国创立了第一套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体系,被誉为西方政治制度的源泉与典范。

英美两国政治制度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即“三权分立”原则;具体内容都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标榜“人民民主”,政权体制都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

而根本上,是作为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两个典型代表,英美两国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本质。

但在具体政治制度层面两国又各自呈现不同的特点。

一、英美宪法比较英国宪法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没有统一、完整的书面形式,而是由成文的法律和不成文的习惯构成。

英国宪法缺乏谨严的内容与完整的体系。

这正是英国宪法具有与美国宪法不同的一些特点。

英国宪法的特点有:1.英国宪法随时可以被议会修改,2.英国宪法具有保守性。

3.英国宪法具有连续性。

4.英国宪法还具有名实不符的性质。

而美国宪法贯彻了彻底的三权分立,使国会、联邦法院和总统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国会掌握立法权,其通过的法律对于任何人都有约束力。

另外,国会还掌管财政权、对外宣战权、总统弹劾权等重要权力。

联邦法院除了行政和立法功能外,最重要的是监督和司法功能。

法官在解释宪法和法律方面有最高发言权。

而总统作为最高行政长官,他制定国家的日常政策,任命部长及联邦法院的法官;作为最高统帅,除了指挥整个军队之外,总统还拥有立法否决权、外交决策权。

美国宪法规定了三权之间的制衡,却也没有否定在这一基础上的合作。

中英美法四国宪法比较

中英美法四国宪法比较
中英美法四国宪法比较 -结合宪法的渊源与类型
小组讨论: A组(中美)B组(英美) 组(中美)B C组(中法)D组(法美) 组(中法)D
一、中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渊源:中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如
选举法、基本法)、宪法惯例、宪法解释以及国 际条约。美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 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中美宪法均属于成文宪法、刚性宪法、 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原则/公民权利/政府组织
二、英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渊源:英国宪法有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
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美国宪法有 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 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英国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 民定宪法、规范宪法。美国宪法属于成文宪法、 刚性宪法、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英国宪法没有完整系统的结构。美国 宪法有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原则/公民权利/政府组织
四、法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渊源:法美宪法均有宪法典、宪法性
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 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法美宪法均属于成文宪法、刚 性宪法、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之比较
宪法渊源:中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如
选举法、基本法)、宪法惯例、宪法解释以及国 际条约。法国宪法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 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 宪法类型:中法宪法均属于成文宪法、刚性宪法、 民定宪法、规范宪法 宪法结构:序言/正文/附则/修正案 宪法内容:原则/公民权利/政府组织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的确立过程及异同点比较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的确立过程及异同点比较

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比较
目 国 是 谁 家 产生方式 元 有无任期 首 有无实权 政 首脑是谁 府 如何产生 国家权力中心 项 美国总统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 总统 国王 选民选举产生 世袭 任期制 终身制 有 无 总统 首相 总统任命 议会产生 总统 议会
民主 国家元首 国家权力 代表 共和制 有无实权 中心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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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头来,仿佛吃了菜般の死神小队,夜十三无奈の叹了口气.同时也对在马车内呼呼大睡の白重炙佩服无比.他们虽然不能进静湖岛去,但是公子在岛上の光辉事迹他们却打听の一清二楚. 公子竟然比公子の爹还生猛,公子の爹夜刀当年虽然也是拒绝了上一代の圣女,拂袖而去,当月家却没 有做出什么反应.而现在公子,也拒绝了现代の圣女,但是月家却还拼命の哄着,闹着就差没有哭着抓住公子の裤脚要公子收下这个圣女月倾城.为何这样说?吊在车队后面の五辆月家马车,不就是个很好の证明. **城离龙城不远,只有五六天の距离,五家の车队加上龙水流の一辆马车浩浩 荡荡の行驶在宽广の马路上,一行人默默前行,诸位公子估计是由于昨天晚上太累了还是别の缘故,第一天都集体沉默の坐在马车内,没有出来,连就餐排便就是在马车上完成の. 第二日,诸位公子开始在就餐の时候出来透气了,花草,风紫和龙水流在经过了一天一夜の休息.仿佛将夏火节 那夜の不愉快全部忘记了,纷纷有说有笑の围在了一个简易の餐桌上,喝着马车上带着の美酒,吃着烤肉随意の聊了些话题. 这时风紫眉头一挑望着远处,走过来の一个人影,微笑起来说道:"寒少看起来很忙,吃饭の时间都没有了!" 走过来の是东方刀,东方刀五人自从静湖岛之后就一直 跟着白重炙,白重炙在询问了夜青牛,也放心の让五人跟着,只是暂时还没有和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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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英、美两国宪法的异同(一)
内容摘要]:英国和美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两个代表性国家,它们的宪法既有共同点,又存在各自的特色和区别。

本文拟在分析其共同点的基础上,从其创制程序、表现形式、基本原则和违宪审查模式等方面比较其主要区别。

关键词]:英国宪法美国宪法异同
英国宪法是在其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产生的,它主要包括宪法性文件、起宪法作用的法院判例和宪法性惯例等内容。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最终以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妥协而告终。

因此这种革命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对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内容和地位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

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一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

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该部宪法为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一、英、美宪法的共同点
1、性质上都是资产阶级国家宪法。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个反抗殖民地压迫和封建制度的宣言书。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

同时它为后来制定美国宪法和增补人权条款打下了基础和确定了原则。

《独立宣言》仍然有其阶级的局限性,因为宣言的起草者——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家杰斐逊深受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影响,他们所主张的“民权神授论”中充满了唯心主义和神秘色彩,它们所鼓吹的人权,并不包括北美大陆中广大的黑人和印地安人。

正如恩格斯指出:“这个理性的王国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2、在理论渊源上都是以西方的民主、分权等学说为基础,在适用中都受到司法机构解释的限制。

它们的理论基础都是人民主权论、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论。

美国宪法是在长期实践英国法律的基础上产生的,英国采取不成文法,而美国的一切法律都是成文法。

宪法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协商达成的契约。

为的是“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

在宪法中,人民只是将自己的一部分天赋人权交给政府,使之具有必要的权威,而仍然保持了自己其他的权力。

正因为宪法是高于政府的,所以它不能由一般的议会来决定,必须由专门为此召开的制宪会议来制订和批准。

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制宪的目的是确立政府,但政府并不为自身而存在,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体和最终目的。

二、英、美宪法的区别
1、从宪法表现形式和创制程序上来看,英国是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美国是成文宪法、刚性宪法。

英国不存在专门统一的宪法法典。

一般认为,一国有关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等内容都集中在一个宪法法典中,就是属于成文宪法。

而英国,以上这些内容是分散规定在宪章、制定法、判例、惯例之中,所以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和不成为宪法也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界限。

一部成文宪法经过若干年后,也常常附有各种惯例、判例,实际起宪法的作用。

如美国的两党制、违宪审查制等。

英国宪法中也有不少成文的宪法文件,只是不集中而已。

英国宪法没有统一的成文宪法典,而是由一系列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构成的。

英国宪法的构成也和其他国家不同,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宪章、议会的制定法、判例法和惯例。

英国宪法的构成是多种多样,内容庞杂而含糊不清,前后甚至存在不同而互相矛盾,这就为资产阶级提供了随意解释,灵活运用宪法的条件,使宪法更好地为适应社会的变迁和巩固资本主义统治秩序服务。

而美国宪法则表现为统一的成文宪法典和宪法修正案。

《独立宣言》发表后,各州纷纷宣布独立,并相继制定州宪法。

与此同时,各州着手联合结成联盟。

1777年11月15日,大陆会议通过《联邦和永久联合条例》(通称《联邦条例》),并于1781年3月1日正式生效。

2]1789年,美国第一届联邦会议开幕,正式宣布《联邦宪法》生效。

这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美国宪法规定的修改宪法的惟一形式是宪法修正案。

迄今为止,美国国会共通过28条宪法修正案,3]至1955年为止,完成批准程序,生效的有26条。

美国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同样有着严格的程序。

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修正案应由国会两院各以2/3多数议员通过后提出,或由国会应2/3多数州的要求而召开的制宪会议提出,应由3/4多数州的议会或3/4多数州制宪会议批准。

2、英国宪法保有封建残余,美国宪法没有封建因素。

1640年英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把国王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建立了共和国。

后来又经历了克伦威尔军事独裁统治、司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和1688年的光荣革命,英国革命最终以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的妥协而结束,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

在这个过程中充满着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斗争和妥协,通过斗争和妥协又制定了一些宪法性文件,如1679年人身保护法是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国会为反对国王查理的专制统治,保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人身自由而通过的。

其中规定了除叛国罪外,人民有权请求法院颁发人身保护状,从而确立了只有法院具有审判和提审权的制度。

1701年王位继承法的制定又进一步扩大议会权力,限制了王权。

以上这些宪法性文件确立了议会至上,法治和公民权利自由保障等宪法原则,这不仅为英国宪法奠定了基础,而且对其他各国也有深远的影响。

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力量的强大,还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英国大量的惯例,如国王的权力和法律地位;英国内阁的建立和职权;内阁与议会的关系;首相的地位等,这些惯例使英国议会内阁制得以建立和完善,从而使君主立宪制最后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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