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三: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位置:园区位于包头市西南方,南邻黄河湿地,北接包兰铁路,毗邻包头钢铁集团公司、东方希望铝业等国内知名企业,园区内有国家最大的煤制烯烃企业。

消费水平:一般

经济开发现状:

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围绕产业发展定位,努力打造烯烃产业集群、铝镁产业集群、复合材料产业集群、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等四大产业集群,力争年内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实现税收4亿元。“十二五”末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实现税收30亿元,把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打造成为产业化集群、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的国家级轻量化材料产业基地。

目前,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已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亿元,引进工业项目50个,协议总投资286亿元,建成企业21家,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1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亿元,实现税收2.55亿元,完成了自治区“双百亿”工程重点园区的目标任务,进入自治区循环经济园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行列。

劳动力:一般

水电资源:充足

职工生活条件:一般

邮政通信条件:优

碳四资源:丰富

燃料供应:充足

市场发育程度:良

市场销售条件:优

市场便利流程:优

气候条件:包头属半干旱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降水量少而不匀、寒暑

变化剧烈的显著特点。冬季漫长而寒冷,多数地区冷季长达5个月到半年之久。其中1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从南向北由零下10℃递减到零下32摄氏度,夏季温热而短暂,多数地区仅有一至两个月,部分地区无夏季。最热月份在7月,月平均气温在16℃--27℃之间,最高气温为36℃--43℃。气温变化剧烈,冷暖悬殊甚大。

交通状况:陆路交通

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6739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2669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40%。高速、一级公路267公里,占4%。农村牧区公路5953 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1949公里,占33%。640个行政村已有341个村通沥青(水泥)路,占53.3%。

全市现已开通客运班线237条,其中省际班线55条、盟市际68条、旗县际19条、旗县内77条。

现有营运车辆76732辆(货运车辆51170辆、挂车18898辆、客运班车578辆、旅游客车102辆、客运出租车6004辆),维修经营业户1557户,从业人员10万多人。

汽车客运站有29个,其中拟定一级站2个(包头市长途客运枢纽总站、昆区客运枢纽站),二级站2个(萨拉齐客运站、达茂客运站),三级站1个(固阳客运站),四级站1个(白云客运站);农村客运站23个。

货运站场10处。分别为:巴彦塔拉货运市场、国际集装箱中转站、西捷物流公用保税仓库、帮达兴货运信息市场、包头新征源货运站、内蒙古鹿畅达物流仓储园区、北方重工储运分公司北方装备物流园区、内蒙古呱呱叫食品有限公司配送中心、包头市兴一物流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鑫海洋物流有限公司。各货运站场平均日换算吞吐量为0.6万吨。[18]

水路交通

全市现有水域旅游区3处、航道1条(黄河包头段全长220公里)、浮桥5座、渡口1道、船舶147艘(只)

地貌特征:包头境内有阴山山脉的大青山、乌拉山(以昆都仑河为界),

山峰平均海拔2000米,最高峰海拔2324米。全市由中部山岳地带、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组成,呈中间高,南北低,西高东低的地势。黄河流经包头市境内214公里,公路、铁路两桥并行飞架黄河南北。

优惠政策:一、土地优惠政策

目前,各园区全部按照包头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包头市统一规定的土地价格,运行挂牌程序。对于当年开工建设的入园企业,可享受最低土地优惠价格。待购地款项全部交清后,由园区管委会协助企业尽快办理好土地使用证。

园区土地出让金:按照土地使用宗地标定地价的40-60%的标准收费。

投资强度超过200万元/亩、年产值2亿元以上、税收8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价格20万元/亩;

投资强度超过500万元/亩、年产值5亿元以上、税收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价格10万元/亩;

投资强度超过1000万元/亩、年产值10亿元以上、税收4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价格0万元/亩。

部分工业园区开发初期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每亩3—5万人民币,出让土地达到“八通一平”条件,即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网通、供暖、天然气和场地平整。

二、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

(1)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7年内所缴增值税旗县区留成部分100%的扶持;

(2)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5年内所缴企业所得税旗县区留成部分100%的扶持;第6至第10年所缴企业所得税旗县区留成部分50%的扶持;

(3)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3年内所缴营业税旗县区留成部分100%的扶持。

2、风险投资企业、担保企业、中介服务机构:

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3、科技型企业:

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三年财政扶持资金。三年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继续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顺延),没有认定的企业,企业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视情况可延期一到两年。

4、稀土产品科研、开发及生产企业:

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方面的扶持待遇外,自进入园区之日起,5年内所缴增值税旗县区留成部分60%的扶持。

5、铝加工企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所缴的所得税款留地方部分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税收分成比例全额奖励给企业;五年内所缴的增值税留地方部分按市、区成比例50%奖励给企业。

6、装备制造企业:

入园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和包头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7、钢铁深加工企业:

钢铁下游精深加工类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额缴纳。入园企业从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缴纳增值税旗县区地方留成部分50%扶持企业发展。三年后,根据企业生产和缴纳情况,另行确定税收优惠幅度和时限。

8、建材类企业:

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要求的砌块、非粘土块、墙板等新型建材,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198号)精神,实行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对生产原料中参有不少于10%的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的建材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20号)精神,免征增值税。

9、商贸服务流通类企业:

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贸服务流通类企业自进入园区之日起,5年内给予增值税旗县区留成部分40%的扶持。

10、名牌产品、知名企业:

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和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级质量奖的企业,自企业进入园区之日起,5年内所缴增值税旗县区留成部分60%的扶持。

11、吸纳劳动力企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