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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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塘医院传染病防治法知识
培训综合资料
上塘镇上塘医院
2014年度
上塘医院传染病防治法培训资料目录
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计划
根据泗洪县卫生局、泗洪县疾控中心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工作指示精神,为提高辖区内医务人员以及重点人群传染病防治法的意识和能力,我院决定于2014年10月04日对院内医务人员进行一次传染病防治法知识的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报告
2、传染病防治法条例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04日上午08:20
三、具体要求:
统一组织、统一时间、集中培训,无特殊情况参培人员不可缺席,并认真做好笔录。
上塘医院
关于举办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科室全体医护人员:
为贯彻落实泗洪县卫生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行为,改进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的认知,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决定2014年10月04日上午对全院各科医护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院各科医护人员。
二、培训内容:县卫生监督所下发培训资料等。
三、培训时间:2014年10月04日上午午08:00报到培训。
四、地点:医院三楼会议室。
希望各科室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人员参加,不得缺席和迟到
上塘医院
2014年10月04日
培训日程安排
一、报道时间:
2014年10月04日上午8:20,领取培训资料
二、参加人:
各科室全体相关人员
三、报到地点:
上塘医院三楼会议室
四、培训时间安排:
2014年10月04日上午
08:30—9:00相关领导讲话
09:00—9:40《上塘医院防治法知识讲稿》。
主讲人:上塘医院院长鲍克平09:40—10:10对培训人员进行考试
10:20—10:50对培训人员进行总结
培训签到时间:
上塘医院传染病防治法知识
培训小结
为贯彻落实泗洪县卫生局《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行为,改进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的认知,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意识不断增强。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于2014年10月04日在医院三楼会议室成功举办了一期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广大职工传染病防治法知识水平,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制定的培训计划,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本次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工作,本次培训工作主要是针对本院各科相关人员重点培训卫生法律法规,参加培训时间为2014年10月04日上午08点到11点,本次培训共发放培训通知8份,应参加培训科室 8个,实到 8 个,参加培训人员应到30人,实到29人,参加培训率97%,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当场考试,参加人员29人,参考率100%,及格
29人,及格率100%。
二、为搞好培训工作,组织单位经过认真准备,培训时对参加
对象做了严格要求,凡参加培训的同志都能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对策
本次培训工作虽然如期举办,但通过培训清醒看到存在的不足,一是少数科室对参加传染病知识培训工作思想认识不足。
二是对举办培训班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是举办方法简单。
四是参加人员有的不注意听讲。
在问题,我们将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上塘医院
2014年10月04日
传染病防治法知识讲稿
主讲人:鲍克平
一、甲、乙、丙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
报告种类还包括: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纳入《疾病监测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它地方性传染病;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二、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
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三、填报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刷,使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2、传染病病例报告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阳性检测。
3、对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4、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分急性和慢性报告。
5、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用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6、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代报卡片时,应以自身帐号登录,“报告单位”选择该卡片填报单位(此类卡片查询条件:县级审核时间与卡片报告时间的间隔为0);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代报卡片时,直接以自身帐号登录,“报告单位”也应选择该卡片的填报单位;疫情暴发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