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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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管理办法

工程延期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工程延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延期办理,消除因延期造成的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条款有关约定,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程延期是指由于合同约定的可顺延工期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使工程无法按期完成,按施工合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的合同工期的延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建设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

第四条以下xx有限公司统称为建设单位。

第二章工程延期管理第五条各建设指挥部负责所辖项目工程延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延期的见证、申请资料的审核、工程延期审批单的报批、登记、建立台账、存档等。

第六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建设单位可对下列原因造成的延期给予工期补偿:(一)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因图纸或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改变使用功能,且此项工作发生在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致使工程量增加的;(二)经建设单位认定的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停电,致使停工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三)不可抗力事件(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四)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建设单位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工程延期全部使用日历天计算。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工期延长,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可以给予顺延,但须在承包单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办理延期签证。

若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承包单位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设单位不给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同时有权追究因承包单位不作为造成的损失。

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规定

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规定

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规定在施工项目中,工期和延期规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准确地规定和执行工期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

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例如不可预见的天气条件、物资供应延迟、设计变更等,工期的延期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

因此,对工期和延期的规定需要双方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和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首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期的起止时间和具体天数。

工期可以根据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预期完成时间来确定。

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同时规定工期为多少天或多少月。

这样一来,双方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其次,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关于工期的延期情况和规定。

例如,如果工期的延期是由于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这些情况下的特殊规定。

合同还可以规定当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期时,双方需要采取的补救措施,例如延长工期、补偿等。

此外,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工期延期的责任和罚款规定。

例如,如果延期是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可以规定承包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罚款作为补偿。

这样一来,承包方就有了动力和责任感来保证工程按时完成,减少不必要的延期。

另外,合同中还可以明确约定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例如,业主可以要求承包方提供施工计划和进度报告,以监督工程的进展情况。

承包方则需要按照合同和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施工义务,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双方在工期延期后的权益保护措施。

例如,如果工期延期导致业主无法按时使用工程,合同可以约定业主可以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还可以约定在工期延期后,承包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尽快完成工程。

综上所述,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规定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双方权益的重要方面。

通过合同的明确约定和规定工期起止时间、延期情况和责任、双方义务和权益保护等条款,可以有效地管理工期和延期问题,保证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施工中的工期约定及延期处理方法

施工中的工期约定及延期处理方法

施工中的工期约定及延期处理方法工期约定是工程承包合同中一个重要的条款,而对于施工中的工期延误,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施工中工期约定的内容及延期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1. 工期约定的内容工期约定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双方对工程的完成时间进行明确的约定。

在约定工期时,应包括以下要素:1.1 起止时间:明确工程的合同起始时间和预计完成时间。

起止时间应该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

1.2 工期计算方式:约定工期计算的具体方法,例如日历天数、工作日天数等。

在选择计算方式时,应考虑到具体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

1.3 工期限制条件:双方约定工程开始和完成的前提条件,例如供应材料、签订相关协议等。

这些条件的达成对工期的履行有重要影响。

2. 工期延期的原因施工中的工期延误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常见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天灾、战争、政策因素等。

2.2 业主方原因:例如提供不及时的设计文件、变更设计要求等。

2.3 承包方原因:例如施工队伍调整、施工方法不当等。

2.4 第三方原因:例如供应商延误、监理不到位等。

3. 工期延期的处理方法当工期延误发生时,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处理。

以下是常见的工期延期处理方法:3.1 协商延期: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对工期进行延期约定。

约定时应明确延期的时间、责任以及影响范围等,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3.2 合理赔偿:在一些情况下,由于工期延误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双方可以协商合理的赔偿金额,以弥补损失。

3.3 强制履行:在某些严重情况下,当一方不履行工期约定,另一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强制履行工期。

4. 工期控制的建议为了避免工期延误,以下是一些建议用于工期控制:4.1 合理的施工计划:在开始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程进度。

4.2 提前预估风险:及时识别潜在的工期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以减少风险对工期的影响。

4.3 加强沟通与协调:业主方、承包方以及相关方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延误。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精选.)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精选.)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
本项目第二阶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具体工期滞后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设计料场涉及军用设施停工
合同工期中第二阶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设计料场为八钢料场,因八钢料场部分区域涉及军事设施(且业主未提供此项基础资料),八钢料场自2018年5月1日起被部队叫停,经协调,自2018年6月24日复工,累计停工54天。

计算方式:复工日期-停工起始日期
2.机场及八钢工作面不足导致进度滞后
合同总工期为137日历天,计划土方总量2000万m³,因此日供料计划为14.6万m³。

由于八钢军事设施位于山区,其外延200米范围内禁止采石取土,因此复工后八钢采料区工作面不足,且土石方储量大大减小,严重拖累施工进度,八钢采料区日出料量3万m³左右,目前总储量约为500万m³;同时,因拆迁等原因,施工单位工作面不足,因此,将供料及用料匹配,辅以备用料源作为补充,合理日供料计划为7万m³左右(约3500车),导致进度滞后149天。

计算方式:
预计施工天数=土方总量/合理日供料计划
进度滞后天数=预计施工天数-原合同工期
以上两个原因为此阶段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共导致本工程进度滞
后203天,请指挥部、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给予理解与支持,给予工期顺延203天。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外借土方
储运工程第一阶段(I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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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docx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docx

精品资料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具体工期滞后情况及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本工程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开工,按工程施工计划,工程前期需对内塘进行场清、围堰后方可进行清淤作业。

因避风塘内塘为周边渔民私有船舶停靠点,塘内船只众多且周边渔民不愿将船只退离内塘,以致围堰及清淤等工作无法展开。

我方前期就此事与周边渔民沟通多次均未有答复,后经建设单位及社区主管部门领导出面协调多次方解决该问题。

受此影响,因工期延误 30 天。

2、施工期间,因避风塘内塘与外塘堤坝渗漏严重,外塘海水渗入内塘,导致内塘水位升高,围堰抽水工作反复,为此造成施工进度较之施工计划延误55 天。

3、本工程工发生 3 项变更,因工程设计变更对合同工期产生影响而延误工期 128 天,具体变更及延误工期如下:设计变更 001 号:在 L0+000与L0+146间增设下船跳板及系船柱。

受此影响,延误工期26 天;设计变更 002 号:对 L1 段挡墙基础、墙体做法进行更改,抛石加宽,底部砼基础加大。

受此影响,延误工期87 天;设计变更 003 号:围堰断面增大、增高,采用钢管加固支护。

受此影响,延误工期15 天。

4、 2014 年 6 月 15 日,因第 7 号台风(热带风暴)“海贝思”登陆广东带来的强降水影响,导致内塘水位高涨,期间我司停止本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台风过后方对内塘重新进行围堰抽水施工。

受此影响,工程精品资料施工进度延误9 天。

5、本工程施工后期,本工程内塘及上游河道清淤工程已基本完成,剩余挡墙及部分零星工程未施工,该部分工程因周边村民无理阻扰及恶意索要赔偿,导致后续工程迟迟无法施工,故此原计划工期延误16 天以上存在的问题为 *******************改造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存在的问题,所造成的施工工期滞后是多方面的,希望业主及有关单位领导对****************改造工程的施工工期延误给予理解与支持。

工程延期的法律规定(3篇)

工程延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摘要:工程延期是工程项目中常见的问题,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工程延期的法律规定,探讨工程延期的认定标准、责任承担、赔偿范围以及解决途径,以期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一、引言工程延期是指工程项目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现象。

工程延期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投资增加、工期延误等后果,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利益产生严重影响。

为了规范工程延期行为,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延期的认定标准1. 合同约定的工期工程延期首先应当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依据。

合同约定的工期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成时间。

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工期,则应参照行业标准或当地政府规定。

2. 工程实际完成时间工程实际完成时间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的时间。

若实际完成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则可认定为工程延期。

3. 影响工程延期的因素工程延期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如设计变更、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

在认定工程延期时,应综合考虑影响工程延期的各种因素。

三、工程延期的责任承担1. 施工单位责任若工程延期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如施工组织不当、施工技术不熟练等,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包括:(1)延长工期: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应延长工期,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赔偿损失:施工单位应赔偿因工程延期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2. 建设单位责任若工程延期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如设计变更、资金不到位等,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包括:(1)延长工期:建设单位应同意延长工期,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赔偿损失:建设单位应赔偿因工程延期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3.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在工程延期中承担监督责任。

若监理单位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工程延期,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包括:(1)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承担因监理不力导致的工程延期责任。

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延期审批的依据及工期计算

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延期审批的依据及工期计算

1 工 程 延 期 的 处 理
按 合 同规 定 , 要 求 的 竣 工 时 间 内 完 成 在
报告 , 申述事 件 的 明 细 情 况 以 及 对 工 程 的 影 响 ,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 工 日志 》 《 并 如 施 、 天 气记 录》 。驻 地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有 《 工 日 等 施 志 》 《 气 记 录 》 原 始 记 录 , 要 对 承 包 人 、天 等 还 影 响 进 度 的 事 实 、 间 及 人 力 、 械 、 备 的 时 机 设
陈 胤 甫
( 州 市 交 通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套 司 ,湖 南 榔 州 棉 4 30 ) 2 0 0

要 :文 中 分 析 了 工 程 延 期 事 件 的 发 生 、 批 的 依 据 、 期 天 数 的 计 算 方 审 延
j 井 卉 绍 了延 期 天 数 的 实 例 计 算 。 击, 关 键 词 :工 程 延 期 ;审 批 依 据 ;工 期 计 算 中 圈 分 类 号 : 1 . U4 5 1 文 献 标 识 码 : B 文 章 编 号 :6 1 2 6 ( 0 2 0 1 7 6 8 2 0 】 2—0 6 0 01 2
外 的 其 他 特 殊原 因 。 2 3 事 实 是 否 发 生 在 “ 键 线 路 上 . 关 延 期 事 件 是 否 发 生在 施 工 进 度 网 络计 划 图 的关 键 线 路 上 , 延 期 是 否 有 效 合 理 。 承 即 包 人 在 所 报 的延 期 申请 中有 些 虽 然 满 足 前 两 个条件 , 并 不一定 是有 效和合 理 的 , 但 只有 有
说 , 发 生 的 延 误 工 程 部 分 项 目必 须 是 会 影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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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的工期和延期条款

施工中的工期和延期条款

施工中的工期和延期条款在进行施工项目时,工期的严格执行是确保项目按时完工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如恶劣的天气条件、材料供应问题或未能按计划完成前期工作,导致工期延误是常见的情况。

因此,工期和延期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施工中的工期和延期条款的内容和要求。

一、工期条款的内容1.约定工期:施工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起始日期和完工日期,以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同时,应根据具体的项目性质和规模合理划定工期。

对于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可能需要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和工期,并约定里程碑节点。

2.计算工期:施工合同中应明确计算工期的方法和标准。

一般来说,工期的计算应从合同签署日期或拿地开始算起,排除法定假期和不可抗力等延误因素。

3.责任分工:工期条款还需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施工人应承担按时、合格完成工程的责任,而业主则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此外,责任范围还应包括监理和设计人员,以确保工期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二、延期条款的内容1.延期原因:延期条款应列举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材料供应问题等。

合同双方对于各种延误原因应有准确的定义和认可。

2.申请程序:施工延期需要经过申请程序,并附上充分的证明材料。

申请应尽早提交,以便及时解决延期事宜。

在申请中,需明确说明延期的原因和预计的延期时间,以便对方作出评估和决策。

3.审批程序:申请延期后,合同各方应尽快进行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应包括对延期事由的审核和合理性的评估,以确保延期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费用和赔偿:延期条款中应涉及延期所涉及的费用和赔偿问题。

施工方延期的费用和业主由于延期所遭受的损失,都应有相应的补偿机制。

费用和赔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工期压缩:有时候,在项目要求下必须缩短工期。

延期条款中应包括工期压缩的要求和条件,以确保项目能按时如期完工。

三、工期和延期条款的重要性准确明确的工期条款和合理完善的延期条款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

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

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工期是指施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预计时间,是施工合同中一项重要的约定。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延期情况,因此需要在合同中设立相应的延期条款。

本文将详细讨论施工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并就其内容进行适当的增补。

一、工期的设定在施工合同中,工期是一项关键内容。

双方应明确约定项目的起止时间、计划工期以及工期的计算方法。

起止时间是指项目的实际施工时间,计划工期是指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可以按天、按周、按月进行计算。

计算方法可以是工作日、自然日或者施工阶段等。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工期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评估,确保工期合理可行。

二、引起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是指施工项目没有按照预定计划完成的情况。

工期延误的原因多种多样,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施工方无法满足承诺等。

在合同中应明确列举可能引起工期延误的原因,以避免争议的发生。

同时,还可以对各种原因的延误给予相应的罚款或赔偿要求。

三、延期的程序与申请当发生工期延误的情况时,施工方需要及时向业主提出延期申请,同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以及延期的时间和条件。

延期申请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回复时间和延期的处理方式。

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延期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延期责任的界定在施工合同中,延期责任是一个重要且敏感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如果延期是由业主或政府引起的,施工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延期是由施工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同中可以细化延期责任的判定标准,如合理预防措施的采取、工期管理方案的执行等。

同时,对于在延期期间造成的损失,双方也应约定赔偿的方式和数额。

五、其他补充条款除了上述内容外,施工合同中还可以包含其他补充条款,以进一步完善工期与延期管理。

例如,可以约定施工方需提供的延期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延期申请的审批程序、延期期间的费用支付等。

这些补充条款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工期与延期管理的效率。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样计算,工期顺延的情形包括哪些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样计算,工期顺延的情形包括哪些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样计算,工期顺延的情形包括哪些签订施工工程合同,通常会涉及到工期的约定,因此工期的计算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而在实际中,由于某些原因,承包方未必能如约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此时就需要确定工期是否能顺延。

那么,工程合同的工期怎样计算,工期顺延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就让律伴网小编来告诉你吧!【网友咨询】工程合同的工期怎样计算,工期顺延的情形包括哪些?【律师解答】工期的计算工期原则上是从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的时间,以天数表示。

一、开工日期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

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

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竣工日期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

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竣工日期做了明确规定。

2018一建法规: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2018一建法规: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2018一建法规: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一、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具体工期滞后情况及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本工程于2013年10月14日开工,按工程施工计划,工程前期需对内塘进行场清、围堰后方可进行清淤作业。

因避风塘内塘为周边渔民私有船舶停靠点,塘内船只众多且周边渔民不愿将船只退离内塘,以致围堰及清淤等工作无法展开。

我方前期就此事与周边渔民沟通多次均未有答复,后经建设单位及社区主管部门领导出面协调多次方解决该问题。

受此影响,因工期延误30天。

2、施工期间,因避风塘内塘与外塘堤坝渗漏严重,外塘海水渗入内塘,导致内塘水位升高,围堰抽水工作反复,为此造成施工进度较之施工计划延误55天。

3、本工程工发生3项变更,因工程设计变更对合同工期产生影响而延误工期128天,具体变更及延误工期如下:设计变更001号:在L0+000与L0+146间增设下船跳板及系船柱。

受此影响,延误工期26天;设计变更002号:对L1段挡墙基础、墙体做法进行更改,抛石加宽,底部砼基础加大。

受此影响,延误工期87天;设计变更003号:围堰断面增大、增高,采用钢管加固支护。

受此影响,延误工期15天。

4、2014年6月15日,因第7号台风(热带风暴)“海贝思”登陆广东带来的强降水影响,导致内塘水位高涨,期间我司停止本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台风过后方对内塘重新进行围堰抽水施工。

受此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延误9天。

5、本工程施工后期,本工程内塘及上游河道清淤工程已基本完成,剩余挡墙及部分零星工程未施工,该部分工程因周边村民无理阻扰及恶意索要赔偿,导致后续工程迟迟无法施工,故此原计划工期延误16天。

以上存在的问题为*******************改造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存在的问题,所造成的施工工期滞后是多方面的,希望业主及有关单位领导对****************改造工程的施工工期延误给予理解与支持。

综上所述,本工程施工进度受其影响,工期顺延***天。

工期计算:****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延长***日历天。

施工工程延期期限(3篇)

施工工程延期期限(3篇)

第1篇一、施工工程延期期限的构成1. 实际工期:指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实际时间。

2. 合同工期:指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期。

3. 延期期限: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的时间。

二、施工工程延期期限的原因1. 设计变更:由于设计不合理、设计变更频繁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

2. 施工条件: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材料供应等因素导致工程延期。

3. 施工单位原因:如施工组织管理不善、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人员不足等导致工程延期。

4. 业主原因:如资金不到位、施工图纸不齐全、场地移交不及时等导致工程延期。

5. 外部因素:如政策调整、法律变更、自然灾害等导致工程延期。

三、施工工程延期期限的处理1. 明确延期原因:在确定延期期限前,首先要明确导致工程延期的具体原因,以便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2. 延期期限的确定:根据工程延期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延期期限。

3. 延期责任的划分:明确各方在工程延期过程中的责任,如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单位等。

4. 采取补救措施:针对延期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调整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等。

5. 签订延期协议:在确定延期期限后,各方应签订延期协议,明确延期期限、责任划分、补偿措施等内容。

6. 遵循法律法规:在处理施工工程延期期限的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四、施工工程延期期限的注意事项1. 延期期限的合理性:在确定延期期限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延期期限合理。

2. 延期责任的明确:明确各方在工程延期过程中的责任,避免责任不清导致的纠纷。

3. 补偿措施的合理:在签订延期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合理确定补偿措施。

4. 加强沟通协调:在处理施工工程延期期限的过程中,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总之,施工工程延期期限的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工程延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通过合理确定延期期限、明确责任划分、采取补救措施等手段,可以有效降低工程延期对各方利益的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延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延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延期---第一条工程延期的定义工程延期是指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施工进度滞后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不可抗力事件、甲方要求暂停施工等。

第二条工程延期的通知与确认1. 当承包人发现工程可能会发生延期时,应在知悉情况后的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说明延期的原因及预计延期的时间。

2. 发包人在收到延期通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是否认可延期及其延期时间。

3. 若双方对延期事实或延期时间存在争议,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条工程延期的责任承担1. 若工程延期是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2. 若工程延期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 若工程延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不得追究对方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延期的处理1. 对于认可的工程延期,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延期协议,明确延期的时间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处理方式。

2. 对于不认可的工程延期,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若因工程延期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承包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除非能证明延期是不可抗力所致。

第五条工程延期的补偿1. 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因此增加的成本给予补偿。

2. 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 若工程延期是由双方共同原因造成的,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工程延期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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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

建筑工程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

建筑工程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工期是指建筑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经过的时间,是衡量工程进度和完成时间的重要指标。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工程进展可能会出现延误,因此在建筑合同中通常会涉及工期与延期条款的约定。

下面将就建筑工程中的工期与延期条款进行论述。

一、工期约定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工期的约定一般分为总工期和分阶段工期。

总工期是指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体时间,而分阶段工期则是将整个工程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完成时间进行约定。

工期的约定需要考虑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等多方面因素。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地制定工期,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同时,工期的约定还应考虑到风险因素,如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可能的人为因素。

在建筑合同中,工期约定通常以具体日期或工作日的形式表述,以确保工程的有序进行和按时竣工。

此外,工期约定还应明确如何计算工期,如是否包括假日和调休日等。

二、延期与违约责任由于种种原因,建筑工程可能会遭遇延误,如施工进度不符合计划、恶劣天气、技术问题等。

对于工期延误的处理,建筑合同中通常会设立延期条款。

延期条款主要规定了工期延误的相关责任和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工期延期责任:1. 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一般会对此约定免责条款或延期处理方式。

2. 承包商责任:如承包商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通常会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

3. 委托方责任:如果委托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时提供必要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等,从而导致工期延误,委托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工期延误的处理,建筑合同通常会规定双方的协商解决原则。

双方可以就延期的时间、责任和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合同。

三、延期索赔在建筑工程中,如果承包商由于工期延误造成了经济损失,其通常有权向委托方提出延期索赔。

延期索赔是指承包商要求委托方补偿因工期延误而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现场工程延期

现场工程延期

工程延期请工程最终延期93(日历天)请予批准。

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工程开工报告为2018年8月15日,即合同工期为:2018年8月15日~2018因现场环境复杂等因素及社区居民的强烈要求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1、由于市场路部分路段塌陷、Pb段围墙开裂严重以及Pe段人行道未区分车行道与停车位等原因,后经社区与办事处协商,为方便社区居民出行安全,同意对場陷路段进行修复、围墙拆除重建、PC段划分行车道与停车位,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进行了变更调整,该项变史导致工期延误28天。

2、因原有建筑物外墙面老旧、多处已出现湿迹,后经空调结孔安装等原因,已造成墙面潜现象为有效解决外墙防水问题及责任事故的发生,经与社区和办事处协商,同意在装饰面层下涂剧界面剂以及增设一层3.0厚水混基港透结品型防水涂料和一层玻纤布防裂网,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进行了变更调整,该项变更导致工期延误18天。

3、原设计照明总平面图中Pe段新建的景观灯沿花坛内边缘布设,经与光明市政绿化管养部门协通,为规避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及不影响日常绿化管养,景观灯路线移位至花坛边的排水沟边缘埋设。

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变更调整,该项变更导致工期延误20天。

4、2=楼A-B段与3#楼B-C段外墙面紧邻观光路,两栋楼宇间设有5米宽的消防通道,原设计消防通道两侧及3=楼A-B段建筑外墙面未考虑更新,从税光路上的角度米看,2=3#楼间通道两侧和3=楼A-B段外立面与更新后的2楼A-B段与3#楼BC段建筑外立面的效果难以衔接,在视觉上会存在较大的反差,为达到富民广场商业街景观整体提升的目的,经与社区和办事处协商,同意将2=3楼间通道两侧及3楼A-B段裙楼以下的建筑外墙面采用多彩仿石涂料同步更新,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变更调整,该项变更导致工期延误12天。

5、由于本项目现状地面并座、并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考虑到社区居民车辆行人出入安全,经与社区和办事处协商,同意将现状井座、井盖进行提升加固处理,对于破损井盖子以更换: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了变更调整,该项变更导致工期延误15天由于上述工程变更实施与审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致使工程无法按要求正常工,现向贵单位申请该工程工期延长93日历天,请及时审批确认。

建设工程合同延期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延期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延期条件一、前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领域中最常见的合同类型,它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合同不能按照原定的期限完成。

因此,了解建设工程合同延期条件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合同延期条件概述建设工程合同延期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原定的期限完成,需要对合同期限进行延长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延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 延期原因:延期原因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且不属于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例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意外事故、政策调整等。

2. 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当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并说明延期的具体原因和期限。

延期申请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可能导致延期申请不被受理。

3. 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的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

发包人同意延期后,双方应当就延期后的合同履行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 延期期限:延期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符合合同履行需要。

延期期限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合同剩余工程量、工程进度、延期原因等因素。

三、建设工程合同延期条件的具体分析1.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原定的期限完成。

设计变更可能是由于发包人需求变更、设计缺陷、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的。

当设计变更发生时,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延期原因和期限。

发包人应当在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并签订补充协议。

2. 工程量增加工程量增加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工程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合同不能按照原定的期限完成。

工程量增加可能是由于工程设计缺陷、现场条件变化、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的。

当工程量增加时,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延期原因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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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延期依据及工期计算
本项目第二阶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具体工期滞后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设计料场涉及军用设施停工
合同工期中第二阶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设计料场为八钢料场,因八钢料场部分区域涉及军事设施(且业主未提供此项基础资料),八钢料场自2018年5月1日起被部队叫停,经协调,自2018年6月24日复工,累计停工54天。

计算方式:复工日期-停工起始日期
2.机场及八钢工作面不足导致进度滞后
合同总工期为137日历天,计划土方总量2000万m³,因此日供料计划为14.6万m³。

由于八钢军事设施位于山区,其外延200米范围内禁止采石取土,因此复工后八钢采料区工作面不足,且土石方储量大大减小,严重拖累施工进度,八钢采料区日出料量3万m³左右,目前总储量约为500万m³;同时,因拆迁等原因,施工单位工作面不足,因此,将供料及用料匹配,辅以备用料源作为补充,合理日供料计划为7万m³左右(约3500车),导致进度滞后149天。

计算方式:
预计施工天数=土方总量/合理日供料计划
进度滞后天数=预计施工天数-原合同工期
以上两个原因为此阶段工期延误的主要原因,共导致本工程进度滞
后203天,请指挥部、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给予理解与支持,给予工期顺延203天。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外借土方
储运工程第一阶段(I标段)项目经理部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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