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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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执行计划的通知》(榕政综〔2016〕7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7〕1650号)文件精神,为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以制造为基础、服务为导向,鼓励制造业企业增加服务环节投入,引导企业加快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延伸价值链条。实施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专项,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提升企业研发设计、市场拓展、品牌运作等服务的核心价值。

2017年我委年初预算安排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150万元,对列入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2017年实际支出125万元,惠及3家2016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家首批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各给予配套奖励2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及等级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7.54分,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期初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该项目期初设置5个绩效目标,目标实现率80%。

1.“投入—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实际支出/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95%”,当年预算实际支出125万元,年度预算150万元,预算执行率83%。

2.“产出—数量目标—补助企业数—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4家”,实际于2017年补助5家。

3.“产出—质量目标—项目奖励标准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设置为“100%按榕政综〔2017〕1650号文件执行”,2017年实际100%按榕政综〔2017〕1650号文件执行。

4.“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新增省、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数量”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4家”,2017年实际新增9家。

5.“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企业满意度”绩效目标设置为不低于95%,经2017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100%。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存在问题

该项目受当年度省级评定结果影响,预算项目无法细化,2017年预算执行率为83%,未完成预算执行率目标。

2.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善资金分配方式,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如期完成预定目标。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绩效评价工作由项目承担处室负责人组成的评价工作组实施。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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