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要点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介绍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介绍1、公务员的概念: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的交流(1)公务员交流的范围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2)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调任,是指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机关任职。
转任是公务员在机关系统内部的交流方式。
公务员的挂职锻炼是一种内外混合型的交流方式,既可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不同地区的机关之间交流,还可以在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
3、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4、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况:(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考核——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公务员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依法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6、公务员的回避:主要指执行公务时的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7、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8、申诉控告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2016公共基础知识重点汇编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自然科学: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阶级基础:英国宪章运动、法国里昂工人起义、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社会科学:英国古典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辩证法、费尔巴哈唯物主义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一)物质观的发展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旧唯物主义无法对意识现象及社会历史的本质,做出唯物科学解释,旧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形而上学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物质运动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物质运动可分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
各种物质运动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低级运动形式是高级运动形式的基础、高级运动形式是从低级运动形式发展而来的;高级运动包含低级运动形式;各种运动形式同时并存、相互制约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016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大全
2016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大全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国家赔偿制度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受害人赔偿的活动。
对于这一概念,可以作如下理解:1.国家赔偿是由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
虽然侵权行为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或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但是,承担责任的主体不是这些机关或工作人员,而是国家。
国家对受害人给予的赔偿来自国库。
2.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在这里,国家机关包括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设置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上述机关的履行职务的公务人员。
此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人员。
凡上述机关、组织及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国家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3.国家赔偿是对前述机关及其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
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同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也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事和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4.国家赔偿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
所谓"违法",不仅指违反法律、法规,而且包括违反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和法的基本原则、法的精神。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复习指导行政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是一个常考考点,由于范围广,内容多,所以并不利于记忆。
因此,中公教育总结整理出行政法的复习策略,以备考生的不时之需。
一、行政法的学科特征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从总体来说,行政法部分的复习,必须要点线面结合。
所谓的点线面结合是指,在行政法的复习过程中,要明确一些重要考点,将考点之间能联系成一条线,除此之外,要把握大的框架。
要关注基础性的内容,如关于行政行为。
需要考生明确的是,行政法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故对于行政行为的把握就很关键,需要广大考生明确行政行为,并能正确判断出何种行为是合法且适当的。
2016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016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复议机关行政法是法律部门法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不论在什么考试当中,只要涉及法律题目,几乎都有行政法的一席之地。
行政法中有关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点如复议机关又是重中之重。
一、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以下规则具体确定:(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的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例外是,对实行全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而无权进行选择。
例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其上级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不是复议机关。
(二)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各级政府实行条条管辖,垂直领导,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外的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上一级地方政府是行政复议机关。
(三)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即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应当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申请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四)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2、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笔记完整打印版
一、人际关系<核心:把工作做好>,认真审题,时间可以短一点1、帽子<符合题干,忌假大空>例:虽然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可能会对我造成困扰,也会影响我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我会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妥善处理。
2、自查(将反思的内容说出来)+合理假设(假设未必要表态,根据题干决定)。
3、如何沟通?(说出具体如何沟通)。
4、怎么想办法把工作做好(最终目的)。
5、要表明如果实在解决不了,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找领导,希望领导指示,注意题干中领导的称呼。
6、鞋子(紧扣题眼,说将来)。
注意:主体分析法,原则及矛盾的处理,阳光心态,坚决服从组织,发挥主观能动性但不能越权。
实例:你们单位在审查下属工作时发现了违法事件该事的主要负责人是局长的亲戚,这是局长找你,希望你去帮忙解决这一问题,你会怎么办?首先,(说认识)局长找我,希望解决此事,是为了告诉我要严格依法办事、秉公处理,不要因为及他有亲戚关系而有不必要的顾虑,一切以国家利益、单位利益为上<阳光思维>。
我会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对违法事件彻查,并将有关资料、证据记录并保存(原则+自保)。
对此事彻查后,如果并未对单位、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按规定只要内部纪律处分的话,我会提交相关资料及处理意见给领导,由领导决定。
如果对单位、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如挪用公款等,我一定会坚持对事原则,同时也建议局长要让负责人弥补损失、承担责任。
作为本次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国家利益为上,严格遵守法律制度,不能掺杂任何私人感情,切实调查清楚,按规定处理。
(表态)人际沟通N字方针:控制情绪理性对待;大局为重责任意识;查找原因认真分析;尊重领导服从安排;沟通协调消除误会;谦虚谨慎学习请教;团结协作营造氛围;总结经验自我反思。
二、计划组织(注意题中主题,突出亮点)1、帽子例:我会认真组织好此次XX活动,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2、事前准备工作例:我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定活动的主题和方式为XX,确定好此次活动(报告会等)的时间、地点,地点选在XX,并及XX的管理员沟通时间,充分尊重主讲人的意见,进一步商榷,确定出席的主要领导,并电话或上门邀请确保能准时参加。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三)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三)通货膨胀1.通货膨胀的含义通货膨胀是指价格总水平的上升。
价格总水平是用价格指数衡量的,如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GDP折算价格指数等。
一定时期内价格总水平上涨的百分比称为通货膨胀率。
某一时期的通货膨胀率=(本期价格指数一上期价格指数)/上期价格指数。
对于通货膨胀,可以作不同的分类。
例如,按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分为若干等级;按持续时间分为一次性和持续性通货膨胀;按价格上涨的范围分为均衡与不均衡的通货膨胀;按预期与实际的一致与否分为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通货膨胀。
2.通货膨胀的影响(1)对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影响在现代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货膨胀对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有一定影响,究竟谁受益谁受损,则决定于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和利用这种预期避免损失的能力。
(2)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不均衡的通货膨胀会扰乱价格体系,引起资源配置失调,降低效率。
在通货膨胀时期,人们会减少手持现金,增加存货,造成资源的浪费。
恶性通货膨胀甚至会使人们回到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
对价格体系的扰乱还会给经济核算带来困难,并增加“菜单成本”。
(3)对产出和就业的影响在短期内,预料之外的需求拉动通货膨胀有可能使就业和产出增加。
供给冲击则会引起产出和就业水平下降。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一般说。
低通货膨胀的国家增长较快、而高通货膨胀国家增长较慢。
供给曲线1.总供给曲线的形状在其他情况不变时,总供给反映价格总水平与国民总产出之间的关系,将这种关系用几何图形表示便是总供给曲线。
大多数现代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短期总供给曲线是向上倾斜的,即具有正的斜率,并且其斜率是随着产出水平的提高而逐渐加大的。
在长期,任何价格都是可以调整的,都是灵活的。
因此,长期总供给曲线是位于潜在产出水平上的垂直线。
2.总供给曲线的移动总供给的变化体现为总供给曲线的移动。
总供给决定于两方面的力量:潜在产出与要素成本。
潜在产出水平的提高会使总供给曲线向右移动,潜在产出水平的下降会使总供给曲线向左移动;生产成本提高会使短期总供曲线向上移动,生产成本下降会使短期供给曲线向下移动。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
主要为客观性试题。
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2016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复习指南-知识特点分析
2016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复习指南,知识特点分析公共基础知识属于综合性考试,考试大纲要求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等诸多方面,范围广泛,内容庞杂,考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把所有的内容都详细看一遍是很不现实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做法也是很不科学的。
从近几年的公共基础科目考试命题的特点来看,公基考题越来越灵活,考查方式也日趋多样化。
如何“以不变应万变”、快速掌握指定考点、有效提高应试成绩是每个考生颇为关注的问题,这里涉及到复习备考的方法和技巧问题。
精于阅读,把厚书变为薄书。
“读薄”的目标是将百万计的文字读成十万计的文字,把零散的知识点读成网状知识图,对每个部分、每个章节的知识点做到了然于胸,准确定位。
“读薄”的方法是“一纲五点”——“一纲”即严格按照考试大纲进行梳理;“五点”是指紧抓常见考点、高频考点、新增考点、易错考点和热门考点。
?善于思考,把他有变为已有。
在“读薄”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思考,融会贯通,把“他有”真正变为“已有”,真正达到“读懂”的目的。
公共基础知识不仅仅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广大考生要勤于思考,深入领会,通过复习备考,进一步掌握作为一个公务员应具有的必备知识。
?勤于练习,把理论变为考分。
对于考生而言,掌握相关知识十分重要,但获得考试高分更为关键。
因此,复习备考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书“读透”,把理论转化为高分。
把书“读透”最管用的方法是潜心研究历年真题,洞察命题规律,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强化练习,这样才能将重要考点牢牢掌握,有效提高考试分数。
?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应该对考试内容与形式进行了解,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根据近几年各地方的试卷命题情况,可以看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 题量较大,知识覆盖面广事业单位的考试属于选拔性的考试,其考查目的之一是考查考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016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汇总
2016公共基础知识重点知识汇总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 应用文概述; ②.应用文特点; ③.应用文的作用; ④.应用文分类、撰写; 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
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
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五部分时事政治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公共基础知识精髓要点总结1.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一)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一)1.宏观经济学概念宏观经济学一词是相对于微观经济学一词而言的,它主要研究国内生产总值、就业和价格水平如何变动、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相互作用如何决定国内生产总值(它与就业密切相关)和价格水平,以及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变动及其原因。
决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因素有许多,其中,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重要因素。
所以,宏观经济学也研究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
2.宏观经济的目标和手段一国宏观经济的主要目标有:保持实际国民产出的高水平和持续稳定增长、维持较高的就业水平和稳定价格水平。
这三个宏观经济目标是相互联系的,一个经济目标的变动,很可能影响到其他经济目标的实现。
凯恩斯理论出现以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政府开始利用各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促使经济达到上述目标。
这些调控手段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两种。
财政政策指控制政府支出和税收的政策,它包括政府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
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政策。
通过增加或减少货币供给,中央银行可以间接地对市场利率进行调节从而对私人投资施加影响。
3.主要宏观经济变量(1)国民产出衡量国民产出的经济指标有多个,如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净值(NDP)和国民收入(MI)。
现代宏观经济学中,最为常用的是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经济中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总额。
按照计算时采用的是现行价格还是不变价格,国内生产总值分为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
(2)就业和失业劳动力是就业者和失业者的总和。
在人口总数中只有一部分是劳动力,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退休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都不包括在劳动力中。
就业人数指全日工作的成年人的数量。
失业人数指没有工作但却在积极寻找工作的成年人的数量。
失业率表示在劳动力中失业人数所占的百分比,即:失业率=(失业人数/劳动力数)×100%(3)价格水平价格水平是指社会中各种商品价格的平均数,通常用某些价格指数来衡量,主要有消费者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价格指数。
2016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jiangsu/ 2016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2016公共基础知识练习、2016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征文等,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运动及其基本形式1.物质与运动恩格斯说:“运动,囊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起直到思维。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是标志变化的哲学范畴,包括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运动和物质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运动事物质的存在方式和固有属性。
世界上没有脱离运动的物质,也没有脱离物质的运动。
多种多样的物质运动形式之间既是相互区别的,又是相互联系的、统一的。
物质运动形式的多样性和统一性原理,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运动作为物质的存在方式和固有属性是永恒的、不灭的,因而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是暂时的、有条件的、相对的。
2. 运动和静止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况:(1)指事物相对于某一参照系,没有发生某种特定的运动;(2)指事物处于量变阶段而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
承认静止的意义:(1)运动从静止中找到量度;(2)理解物质的多样性;(3)区别事物,对事物进行确定的分析。
运动和静止的关系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
具体表现在:第一,运动和静止互为前提,互相依赖;第二,运动和静止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总之,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
更多复习资料请点击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二、毛概之人民军队建设的原则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战争的实践中,系统地解决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如何建设成为一支无产阶级性质的、具有严格纪律的、同人民群众保持密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jiangsu/ 切联系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逐渐形成了人民军队建设的基本原则。
2016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必考知识点-时政热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主要考查的是公共基础知识,所包含的内容有法律常识、政治常一、十八届四中全会1.主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内容重点摘要:①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②依法治国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③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保证二、十八届五中全会1.主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五大发展理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开放是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3.主要目标:①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②人民生活水品和质量普遍提高。
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三、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1.2015年取得的成就①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9%,城镇新增就业1312万人,超过全年预期目标,成为经济运行的一②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上升到50.5%,首次占据半壁江山2.2016年重点工作①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7%②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③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④扎实推进“一带一路”⑤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的一大支柱产业四、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心全面深化改革是重点全面依法治国是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五、练习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中,表述正确的是( )A.经济保持高速增长B.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两番C.我国农村贫困人口90%以上实现脱贫D.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答案】D。
解析:A选项应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B选项应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祝大家备考成功!位公共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时政热点政治常识、时事新闻、管理常识、经济常识、公文常识、科技历史人文常识。
16年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6年公共基础知识重点16年公共基础知识重点1、哲学、世界观、方法论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两个层次。
第一方面,是关于物质和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意识能否认识和反映物质世界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识和不可知论的根本依据。
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后,还有一个世界处于什么状态的问题,并由此产生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
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是它的实践性,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5、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一)物质观的发展主观唯心主义:“存在就是被感知”。
客观唯心主义:“理”、“理念”、“绝对观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为一种或几种常见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物质是物质结构的某一层次或不可分割的最小粒子。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6、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运动是物质自身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运动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
静止是一种特殊的运动状态。
物质运动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
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规律具有如下共同点:规律具有稳定性;规律具有普遍性;规律具有可重复性。
7、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对无限多样和永恒运动着的整个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对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和共同基础的科学反映,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意识是社会劳动的产物:劳动促进了人脑,促进了语言的产生,促进了意识的形成。
9、意识的本质从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意识不等同于客观事物,而是客观事物反映到人脑中的观念形态。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
宪法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民法1.遗嘱的概念:遗嘱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遗嘱,是指死者生前对于其死后一切事务所作的处置和安排,包括政治、经济、身份、财产、情感、道德等各方面。
狭义的遗嘱,即继承法上的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仅需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无须对方有接受的意思。
相对人是否接受不影响遗嘱的成立和效力,但遗嘱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决定遗嘱继承是否发生。
(2)遗嘱继承不适用代理制度。
遗嘱具有人身性,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而不能由他人代为设立。
(3)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具有可撤回性,继承法第20条第1 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是一种死因法律行为,因而在遗嘱人死亡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
(4)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
若不符合法定的方式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形为准。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的法律特征(1)同一性(2)平等性(3)广泛性(4)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抛弃性。
4.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开始与终止:始于自然人出生,终于死亡。
5.宣告死亡的条件(1)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一、《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专用题库》公共基础知识1、重点:(1)考点一P1、考点二P4认真复习原题相似命中很高(全部)2、时政:主要看电子版(问老师要最新版的电子版)3、政治:(1)考点六(科学社会主义)P47—P54重点题:1、2、3、4、5、6、9、12、13、21、22、24、25、27、28、29、30、32、33、38、40、47、48、49、50、51、53、54、55、56、57、58、59、60、64、65、66、67、69、70、71、72、73、74、75、76、82、90、91、92、97、98、101、102、112、113、114、117、118.(2)考点五(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部分)P44重点题2、3、5、6、9、10、12、13、14、15、16、18、19、23、27(3)邓小平理论P56单选题1、2、3、6、7、8、9、10、11、12、13、14、25、26、33、34、35、36、40、41、43、51、52、70、71、72、73、74、75、77、80、89、93多选题1、2、3、4、5、6、8、9、12、16、19、20、21、27、28、30、31、32、33、34、35、39、40、41、46、48、50、52、54、58、59、60、62(4)毛泽东思想P70单选题3、6、8、10、11、18、19、20、22、23、25、26、29、30、42、46、56、57、59、60、63、64、67、68、74、83、86、88、97、99、112、113、118、123(5)马克思主义P78单选题1、2、3、4、6、8、9、10、11、12、13、14、15、16、18、23、26、28、29、30、35、40、41、44、45、46、47、49、多选题1、2、3、5、7、8、9、10、11、18、19、22、23、24、27、28、29、33、34、38、40、43、50、53、54、63、77、804、法律:(1)法理学P100单选题2、3、4、5、6、10多选1、2、5、7、8(2)宪法P102单选题1、2、3、4、5、6、7、8、11、14、16、17、18、20、23、24、27、30、33、46、50、54、55多选题1、4、5、20、22(3)行政法P108单选题1、2、3、4、6、8、9、11、16、17、18、24、26、27、28、32、35、36、47、48、52、54、63、67、68、70、74、78多选题1、3、4、7、8、9、10(4)民法P117单选题1、2、3、4、7、10、12、15、19、25、26、39、40、44、45、46、47、48、51、52、53多选题2、3、12、13、14、18、19、20、27(5)刑法P124单选题1、2、3、4、5、6、7、8、9、10、12、13、14、15、16、17、18、19、20、22、23、25、28、29、30、38、40、49.多选题1、6、7、8、155经济常识:(1)考点十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全部(2)考点十八:微观经济部分:2、5、6、7、13、14、15、16、20、36(2)宏观经济8、11、14、16、17、21、23、25、30、33、35、40、44、45、49、57、58、68、70、71、72、74、77、78、80、81、82(3)国际经济1、3、6、9、15、16、17、20、24、26、27、356、管理学部分P162单选题1、2、6、7、9、11、14、16、21、25、27、29、49、50、53、54、65、67、85、99多选题5、7、8、117、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部分(1)行政管理P173单选题1、2、3、4、5、6、7、8、9、10、15、19、20、22、24、25、30、31、33、34、35、36、37、38、40、47、54、63、66、68、69、71、73多选题3、4、5、6、7、8、10、13、14、15、16、29、30、31、32、33、34、35、36、38、40、41、42、458、公共管理部分:P182单选题1、2、13、17、19、20、21、33、349、公文篇:P184全看很重要。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
地热能(Geothermal Energy)是由地壳抽取的天然热能,这种能量来自地球内部的熔岩,并以热力形式存在,是引致火山爆发及地震的能量。
地球内部的温度高达摄氏7000度,而在80至100公里的深度处,温度会降至摄氏650度至1200度。
透过地下水的流动和熔岩涌至离地面1至5公里的地壳,热力得以被转送至较接近地面的地方。
高温的熔岩将附近的地下水加热,这些加热了的水最终会渗出地面。
运用地热能最简单和最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就是直接取用这些热源,并抽取其能量。
人类很早以前就开始利用地热能,但真正认识地热资源并进行较大规模开发利用却是20世纪中叶,现代更多利用地热来发电。
中国利用地热发电刚起步,只是利用地下热水建立小型发电站,这是地热应用的一个良好开端。
离地球表面5000米深,15℃以上的岩石和液体的总含热量,据推算约为14.5×1025焦耳(J),约相当于4948万亿吨(t)标准煤的热量。
地热来源主要是地球内部长寿命放射性同位素热核反应产生的热能。
按照其储存形式,地热资源可分为蒸汽型、热水型、地压型、干热岩型和熔岩型5大类。
地热资源按温度的划分。
中国一般把高于150℃的称为高温地热,主要用于发电。
低于此温度的叫中低温地热,通常直接用于采暖、工农业加温、水产养殖及医疗和洗浴等。
截止1990年底,世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于发电的总装机容量为588万千瓦,地热水的中低温直接利用约相当于1137万千瓦。
历史之周朝经济晚周时期工商业无疑有了相当的发展,虽然象其他许多情况那样,无法精确地估量所发生的情况。
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在不同的国家出现了不同的、有固定价值的金属货币,在公元前5和4世纪更是如此。
这类钱币显然便于商业交易,虽然某些象谷物和布那样的商品,特别在大宗交易中继续用作交换媒介。
商业的发展当然有助于城市的成长,并且还出现了工业按地点进行专业化的趋势。
《史记》和其他史籍还记载了几个著名的商人,首先是孔子的弟子子贡,直至秦统一全国之前不久的丞相吕不韦。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资料(知识点)
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总纲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毛泽东思想概论;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6、法律知识;7、语文基础知识;8、公文写作;9、经济知识;10、科技常识;11、中国近现代史;12、世界现代史;13、国际国内重大事件。
第一篇政治常识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1、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述哲学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及其理论成果2、唯物论世界的物质性意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及实践基础3、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联系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和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和反对形而上学4、认识论认识与实践实践及其基本形式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认识的本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真理与价值5、历史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发展的动力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述一、哲学1.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总结;2.与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哲学,随其他科学的发展而发展;哲学,给具体科学以世界观、方法论的指导,使之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1.物质和意识的问题①谁为第一性划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哲学两大派别的根本区别。
②有无统一性划分可知论、不可知论的标准。
可知论:一切的唯物主义者&彻底的唯心主义者;不可知论: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①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区别:②唯物主义的历史形态三种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机械性、形而上学、不彻底;现代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3.马克思主义哲学①产生条件社会历史条件:资义经济高速发展、资义社会矛盾充分暴露;阶级基础:无阶与资阶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无阶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自然科学:19C自然科学三大发现—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直接理论来源:19C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的辩证法哲学、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②基本特征✓第一次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统一;辩证的唯物主义、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第一次实现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历史观的统一;将唯物辩证观念贯穿到社会历史领域;✓实现了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革命性的统一;由它的实践性决定的、阶级性要求的。
2016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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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要内容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必须建立国际新秩序。
当前,围绕建立什么样的国际秩序的斗争激烈。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这个关乎人类福社的问题上提出了重要的新主张:“我们主张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各国政治上应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文化上应相互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商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中国永远不称霸,永不搞扩张。
”二、扫除官气,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必须反官僚主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周恩来指出,官僚主义是领导机关最容易犯的一种政治病症,是十分有害、非常危险的。
要注意扩大民主,要在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来扩大民主,以便有效地纠正和克服官僚主义。
邓小平也指出,官僚主义是过去人类历史上长时期剥削阶级统治的遗留物,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克服官僚主义,是一个长期的斗争。
更多复习资料请点击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三、经济法之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依法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内部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不得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应经依法审批。
经依法审批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宅基地申请者无偿提供宅基地使用权。
2016年公务员考试备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章节重点知识详解(含真题精选)
?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 第一部分 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第二部分 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 第三部分 行政管理: 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 第四部分 公文写作 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 ? 第五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 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律监督体系等。
二、宪法 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 民法基本原则、 物权、债权等。
五、刑法 刑法概述、犯罪、刑法等。
第一部分 政治常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哲学 1、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又是方法论,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2、哲学与具体科学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基础,并随其他科学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哲学给具体科学以世界观、方法论指导,使之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二、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①两者谁为第一性,是划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惟一标准,这是哲学的两大派别。
②两者有无同一性,是划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
一切唯物主义者和彻底唯心主义者都是可知论者,不可论者本质上也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
三、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 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包括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1)主观唯心主义主张“人的精神”是世界的本原,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二)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必背考点(二)1.消费和储蓄(1)消费、储蓄和收入消费是居民在购买物品和劳务上的支出。
储蓄是没有用于消费的那部分收入。
决定某一时期消费的最重要因素是收入。
家庭的储蓄是由它的消费和收入之间的关系决定的。
消费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增大,储蓄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就缩小。
(2)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消费函数表示消费与收入之间的关系。
消费函数是一种递增函数,在图形上表示为一条向上倾斜的曲线。
储蓄函数表示储蓄与收入之间的关系。
收入水平越高,储蓄则越多,所以储蓄函数是一种单调递增函数。
它可以从对应的消费函数中导出。
(3)消费函数理论绝对收入理论认为,家庭消费在收入中所占比例取决于其收入的绝对水平。
相对收入理论认为,家庭消费在收入中所占比例取决于它在收入分配中的相对地位,而且本期的消费还受到以前时期已达到的消费水平影响。
持久收入理论认为,家庭的消费主要取决于它的持久收入。
生命周期理论把人的一生按照收入和消费之间的关系分为三个阶段:少年、壮年和老年。
2.投资(1)投资的种类和作用在国民收入核算中,投资被分为三类: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住宅投资和存货投资。
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是最稳定的,住宅投资对利率的变动十分敏感,存货投资具有特别的易变性。
在宏观经济中,投资具有两个作用:一方面,投资影响总需求,从而影响国民产出;另一方面,投资导致资本的积累,资本存量的增加必然增加经济中的生产能力,从而增加潜在国民产出,促进长期的经济增长。
因此,投资对国民产出具有双重作用,既从总需求方面又从长期总供给方面影响国民产出。
(2)决定投资的因素决定投资的主要因素是投资产生的收入、投资的成本和对投资前景的预期。
只有当投资有利可图,即预期投资带来的收入大于投资成本时,企业才愿意投资。
资本边际效率是使资本资产在未来各年预期收入的现值之和等于资本资产的购买价格的贴现率,投资是否有利取决于资本边际效率和利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资本边际效率高于或等于利率时,投资才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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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要点第一部分:宪法1、概述:宪法特征: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内容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合宪性、个人和组织行为准则);制定修改和解释监督程序更复杂;具有突出的政治特性。
宪法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人大代表提议,三分之二人大代表通过2、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临时宪法:1949年9月29日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发展:1954第一部,1975第二部,1978第三部,1982现行宪法3、分类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大部分成文刚性和柔性:是否具有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钦定、协定和民定:制定机关;大部分为民定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不成文宪法);最早颁布成文宪法的国家:美国1787宪法;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法国1791宪法;第一步社会主义宪法:1918苏俄宪法4、宪法的保障和监督保障内容: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人们行为的合宪性监督制度: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5、国体和政体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6、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和复合制(我国是单一制)(1)普通的地方制度: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机人大产生;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原则:在中央领带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2)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乡不属于自治地方)(3)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不享有外交和防务权,人大对其基本法有修改权)7、基本经济制度和政党制度经济制度:共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共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基本方针。
不属于国家机构)8、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的特征:法定性、目的性、相对性和可放弃性义务的特征:法定性,强制性、利他性、不可放弃性9、国家机构(阅读)中央国家机关:(1)人大及(修宪、监宪、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国家大事、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其常委会(正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和适当少数民族代表;解释监督宪法、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是行使立法权的机关);(2)主席(和副主席由人大选举、年满45岁);(3)国务院(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行政机关;批准区域划分)(4)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地方国家机关: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市(含自治州);县(含自治县);乡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责任制;精简和效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法治第二部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概念及特点行政法渊源一般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特点:(1)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易于变动(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交织并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中2、行政行为及其分类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1)抽象与具体:对象是否特定(2)内部与外部:作用对象的范围(3)依职权与依申请:是否可以主动做出行为(4)羁束与自由裁量:受法律约束的程度(5)单方与双方:有无相对方(6)要式与非要式: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7)作为与不作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8)立法、执法、司法行为: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9)自为、授权、委托:行政职权的来源分3、行政行为的效力:确定力、约束力、公定力、执行力4、成立与合法要件:(重庆教材无,了解)成立要件:主体要件、主观方面要件、客观方面、功能要件合法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5、行政立法行为特征:行政性和立法性立法主体: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经济特区的市政府立法分类(重庆教材无,了解):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依立法权来源分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立法主体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立法内容、目的不同立法原则:依法立法、立法民主、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6、具体行政行为(重庆教材无,了解)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区别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P27)依职权行政行为: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没收、征购的区别P28),行政处罚(6原则:处罚法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公正、公开,处罚救济,一事不再罚,过罚相当)、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P31)7、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重庆教材无,了解)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8、行政复议(P32)不能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复议管辖:(1)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2)金融、海关、国税、外汇等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4)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出行政行为的部门或政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5日内?),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申请复议期限:60日复议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特点:行政性,监督性,严格的程序性、救济性9、行政诉讼法(P36)基本原则:(1)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2)起诉不停止原行政行为执行(3)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4)被告负主要主要举证责任原则(诉讼过程中被告不能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基本制度:公开审理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与民事相同)受理范围:P106(重庆教材)阅读判决形式:维持、撤销(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履行、变更、确认判决,行政赔偿判决10、行政赔偿方式(P41):人身:支付赔偿金,财产: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第三部分:刑法1、刑法原则:罪行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效力:地域效力(行为和结果其一在境内)、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3、犯罪的本质和特征:本质上具有社会性和阶级性,特征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4、犯罪的构成:客体:法所保护而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客观方面:犯罪行为(作为与不作为)和犯罪结果(前两者为必要要件)、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主体:人(必要条件:责任年龄—16和责任能力)和单位主观方面:故意(直接-希望、间接-放任)、过失(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5、单位犯罪:两罚制——主要负责人判处刑罚,单位判处罚金6、刑罚主刑:管制(3月-2年,数罪并罚3年)、拘役(1-6月,1年)、有期(6月-15年,20年)、无期、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7、刑罚裁量与执行(重庆教材无,了解)原则: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一般累犯:有期徒刑及以上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又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之罪的人特殊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任何时候一般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特别自首: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犯供述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立功:应减轻或免除处罚数罪并罚:吸收(无期徒刑和死刑),限制加重(有期,管制,拘役),并科(主附刑)原则数罪并罚三种情况:(1)宣告前犯数罪:限制加重原则最高刑以上总和之下(2)判决后未执行完发现新罪:限制加重,已执行刑期计算在内(3)判决后未执行完犯新罪:未执行刑罚与新罪刑罚实行限制加重原则8、缓刑、减刑、假释(重庆教材无,了解)缓刑: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累犯不适用;根据犯罪情节和刑期确定考验期;附加刑仍需执行;考验期内没有犯罪、违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告,犯罪违规的执行原判;发现新罪的取消缓刑,重新审判执行刑罚考验期: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不少于2月;有期原判以上5年以下,不少于1年(缓刑期从判决日算起)减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原判的1/2,无期不少于10年假释:只适用于无期和有期,并已经执行原判刑罚1/2以上(无期为10年);不是累犯或暴力犯罪判10年以上的罪犯考验期:有期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为10年9、常见的犯罪与刑法(P62)P106(重庆教材)阅读贪污、受贿、重大责任事故、走私、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抢劫、抢夺、盗窃10、辩护人的范围:律师,人民团体或嫌疑人、被告人单位推荐的人,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或监护人第四部分民法1、核心理念:意思自治2、原则:平等、公平、意思自治(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公序良俗、(保护公民、法人权益)3、自然人: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能力: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18岁,16-18,10-184、法人:(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不享有人身权,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权利能力与自然人区别:(1)享有时间不同(2)享有范围不同(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差异,但法律地位平等5、监护:管理和保护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是职责而非权利监护人的设定:未成年人(1)父母(2)祖父母(3)兄姐(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5)争议时由父母单位或本人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无、限制、精神病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本人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同意)(6)争议时本人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指定,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监护人的职责:(1)代理民事活动(2)保护人身财产安全(3)承担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4)监护人不履行责任造成损失要赔偿6、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生效要件:实质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必须确定和可能)、形式要件(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7、无效的民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的(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4)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的(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1年内8、可撤销、变更民事行为:(1)重大误解(重大情况下才可撤销)(2)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而做出的行为9、效力待定民事行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依法不能实施的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无权处分行为10、代理分类:(1)法定、指定、委托代理(前两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2)显名代理隐名代理(被代理人是否明示)(3)本代理、复代理(代理人基于复任权再指定代理人)(4)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代理人数量)代理权的行使原则:权限内代理、亲自代理、尽勤勉和谨慎义务、保密原则11、物权的分类:(1)自物权(自己的物即所有权)和他物权(他人的物,如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主物权(如所有权)和从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3)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置权和留置权)和不动产物权(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典权),区别:取得方式和成立要件不同所有权内容: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