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落实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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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落实办法
近年来,由于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律、维权意识的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备受观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高度重视农民群众的诉求。以我市为例,群众反映了两个村主干存在经济问题,经我们查账,未发现问题,而经纪委调查组把人叫去问话后,就供出了问题,因此,我想通过把我市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摆出来,让大家看看,为什么有这么完备的制度,还会出问题。同时也把本人的制度落实意见提供给大家,看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市从2003年起,全面实行村账委托代理;2007年起全面实行统一账户)
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我市从2008年4月份起,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即按设区市、县级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实行“一月一理财、一月一记账,一月一公开”制度执行。要求每月20日前,将由会计服务中心打印的上月《出纳流水账》和由村级财务电算化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上月《货币资金收支明细表》,经会计服务中心主任、代理会计、挂村领导和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交给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内和各村民小组户代表议事点的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布。2008年—2009年的两年间,市村务公开办每季度进入每个村进行村务规范化管理进行一次督查、考核,2010年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责成乡村进行整改。考核结果,纳入乡村年终综合考评。遇村民
关注的财务内容,实行点题即时公开。
二、民主理财制度
我市各村均成立了“村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必须经法定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一届,与村委会同时换届。村务监督小组负责村务特别是财务监督,我局统一刻制了“村务监督小组财务审核章”发到各村。村报账员向乡镇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前,必须先经村务监督小组理财后方可入账,未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的发票(包括收入发票和支出发票)不得入账。从2010年5月起,为发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审核会计的作用,规定审核会计必须对村报账员上报的收支凭证进行审核,我局也统一刻制了“乡镇会计服务中心财务审核章”,发到各乡镇使用。同时要求村务监督小组长和会计服务中心审核会计必须对民主理财情况在《民主理财登记簿》和《原始凭证审核登记簿》上进行登记,村务监督小组成员和审核会计必须签名,以示负责。
三、财务计划管理制度
近几年,市村务公开办专门下文,要求每个村都必须实行预、决算制度,即年初有财务收支计划、年终要决算,且预、决算都必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根据这几年的审计和检查情况来看,各村预算制度都已步入规范,很少不做财务预算的。
四、报账制度
一月一记账,必然要求一月一报账。我市至2007年9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农村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市委组织部、纪
委、农业局及各乡镇均有查询系统,我局每月20日前进行一次全市各村做账进度查询监管。根据查询结果显示,绝大部份村均能按时完成做账进度,只有一小部份村因村务监督小组未理财、村报账员没空、电脑做账系统有问题等客观原因未能按时记账而进行空转,且不能连续三个月空转。
五、财务审批制度
根据2003年制定的《县级市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经费开支300元以下由主任审批;300—1000元由书记审核、主任审批;1000—10000元由两委会研究通过,书记审核、主任审批;10000元以上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书记审核、主任审批。目前各村财务审批权限均按此规定执行。我市还要求村里讨论1000元以上开支的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必须邀请村务监督小组长例席会议,并在“三簿一账”中的《重大经济事项讨论记录簿》中记录,将会议记录《入账联》附在开支发票后面(预算内的不必附《入账联》)。
六、账户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2007年,市委组织部、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村集体账户集中管理的意见》,要求取消村级银行账户,集中在会计服务中心设立村级统一账户,对村集体货币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备用金制度,核定每个村为3000—5000元不等备用金。从根本上杜绝了公款私存的现象发生。
七、审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接受以下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
每届任期届满,必须接受全国统一组织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专项审计:
1、因村集体经济管理问题引起群众上访,需要审计的;
2、需要进行重点审计调查的。如: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重点信访村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
综上所述,到目前为止,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仍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并不是制度的问题,而是制度执行的问题。下面,就如何落实制度谈谈我们的看法,供共同探讨。
抓落实
一、认真落实《县级市村集体资财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2008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参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邵委组综[2008]72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县级市村集体资财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对村报账员、村务监督小组、村主干、镇挂点领导和会计服务中心主任、审核会计、代理会计等岗位的职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有规定,就必须抓落实,应该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对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二、加强村务监督小组人员的培训
村务监督小组人员每三年换届,更换颁繁,且对村级财务知识
及财务管理缺乏系统学习,非常有必要对他们进行财务和理财知识的培训,以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理财水平。更重要的还是应对其履职责任感的教育。我局经管站多次将村务监督小组人员培训纳入工作计划,但都由于时间和经费原因,均未能举办成。今后争取将这一计划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在村级组织换届后及时对村务监督小组组长进行培训。
三、会计服务中心不应由经管干部兼任记账会计
“村账托管”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有一些弊端。例如:村账托管后,村级取消了会计这一重要岗位,使村级组织失去了一位好管家,而会计服务中心的村级代理会计由经管干部兼任,没有也不可能参与村级经济活动(会计必须参与单位经济活动,才能更好、更准确地处理账务),理由如下(一)经管部门任务繁重
经管部门承担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包括:“三资”监管、财务管理与审计、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包括:土地流转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等)、农民负担监督(包括:一事一议、村级化债、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农村收费监督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包括规范化管理、财务管理指导、示范社项目申报、合作社信息收集、统计等)、农经统计(包括农民收入统计、村集体收支与资产统计、土地承包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农业产业化统计、农村社会化服务统计、一村一品统计等)众多事关农村经济政策的繁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