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监测的类型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C52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pecifications of air samplingfor hazardous substances monitoring in the workplace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 159-2004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和《工作3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相配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采样规范》(WS 1-1996)和《作业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WS/T 16-1996)修改合并为一个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
本标准的附录A、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WS1-1996和WS/T16-1996。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伯洪、闫慧4芳和梁禄。
5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的空气样品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工作场所检测方法
工作场所检测方法
工作场所的检测方法可以根据具体的检测目的和要求进行选择。
以下是常用的工作场所检测方法:
1. 空气质量检测:可以通过监测空气中的空气污染物、细颗粒物、气味、微生物等来评估空气质量状况。
2. 噪声检测:可以通过测量噪声的声级、频率、时间分布等参数来评估工作场所的噪声状况。
3. 照度检测:可以通过测量照度值来评估工作场所的照明状况。
4. 温度、湿度检测:可以通过测量温度、湿度来评估工作场所的舒适度和防护状况。
5. 辐射检测:可以通过测量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辐射量来评估工作场所的辐射状况。
6. 化学物质检测:可以通过监测工作场所中化学物质的浓度来评估工作场所的危害程度。
7. 人体工效学检测:可以通过对人体姿势、运动、视觉等因素的观察和测量来
评估工作场所的人体工效学状况。
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T159-2004的采样规范规定,在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监测应采用以下采样方法:
一、滤纸采样
1.采样器:采用空气采样器,其结构应能满足采样和滤纸安装的要求。
2.采样时间:采样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
3.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位于有害物质污染最严重的地方,如工作场所的人员工作处、机器操作处以及有害物质排放口。
4.采样量:采样量应在1升以上,但不超过2升。
二、活性炭采样
1.采样器:采用活性炭采样器,其结构应能满足采样和活性炭安装的要求。
2.采样时间:采样时间应不少于4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
3.采样位置:采样位置应位于有害物质污染最严重的地方,如工作场所的人员工作处、机器操作处以及有害物质排放口。
4.采样量:采样量应在1升以上,但不超过2升。
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相配套,特制定本标准。
采样规范》(WS 1-1996)和《作业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WS/T 16-1996)修改合并为一个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
同时代替WS1-1996和WS/T16-1996。
第一次修订。
出。
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和梁禄。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
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的空气样品采集。
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触限值仪器的技术规范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据监测需要和工作场所状况,选定具有代表性的、用于空气样品采集的工作地点。
指用于采集空气中气态、蒸气态和气溶胶态有害物质的器具,如大注射器、采气袋、各类气体吸收管及吸收液、固体吸附剂管、无泵型采样器、滤料及采以一定的流量采集空气样品的仪器,通常由抽气动力和流量调节装置等组成。
er)指利用有毒物质分子扩散、渗透作用为原理设计制作的、不需要抽气动力的空气采样器。
)指将空气收集器佩带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其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所进行的采样。
)指选定为具有代表性的、进行个体采样的劳动者。
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选定的采样点、劳动者的呼吸带进行采样。
指在一个监测周期(如工作日、周或年)中,选定的采样时刻。
n)指每次采样从开始到结束所持续的时间。
mpling)指采样时间一般不超过15min的采样。
pling)指采样时间一般在1h以上的采样。
指在采集空气样品时,每分钟通过空气收集器的空气体积。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公共安全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公共安全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pecifications of air sampling for hazardoussubstances monitoring in the workplace 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 159-2004 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 (GBZ 1—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相配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采样规范》(WS 1,1996)和《作业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WS/T 16,1996)修改合并为一个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
本标准的附录A、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WS1,1996和WS/T16,1996。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伯洪、闫慧芳和梁禄。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的空气样品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0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29.解吸效率
• 是指被解吸下来的待测物量占固体吸附剂上吸附的待测物总量的百 分数。
30.精密度
• 是指一定条件下检测方法对均匀样品多次测定结果的重现性,它不 考虑所获数据与真实值之间的误差大小,而只表示数值的离散程度。
第一部分
31.采样点
名词术语
• 指根据监测需要和工作场所状况,选定具有代表性的、用于空气样 品采集的工作地点。
4.毒物
在一定条件下,较低剂量能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的外源性 化学物质。
第一部分
5.生产性毒物
名词术语
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于工作场所中的各类毒物。
6.噪声
一切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其他危害的声音。
7.生产性噪声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噪声的时间分布分为连续声和间断声; 声级波动<3dB(A) 的噪声为稳态噪声,声级波动≥3dB(A)的噪声为非稳 态噪声;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间>1s,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A) 的噪声脉冲噪声。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
第一部分
名词术语
16.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
17.最高容许浓度
MAC
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任何工作地点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 过的浓度。
第一部分
18.超限倍数(漂移限值 EL )
第二部分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 样规范(GBZ 159-2004)
第二部分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 样规范(GBZ 159-2004)
第二部分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 样规范(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
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工作场所空气质量一直备受关注,其中臭氧是一个常见的空气污染物质。
臭氧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准确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的臭氧含量对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一、臭氧的来源和危害臭氧是一种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工厂废气、印刷油墨和消毒剂等。
当臭氧浓度超过一定限值时,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表现为呼吸道不适、眼睛刺激、喉咙痛等症状。
长期暴露在高浓度的臭氧环境中,还可能引发哮喘、肺部疾病等严重后果。
二、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的测定方法1. 传感器法传感器是一种常用于快速检测臭氧浓度的方法。
通过将传感器放置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可以实时监测臭氧的浓度。
传感器的优点是响应速度快,操作简单,但精准度相对较低。
2. 化学分析法化学分析法是一种比较准确的臭氧测定方法。
通过取样工作场所空气,利用化学试剂反应得到臭氧的含量。
这种方法需要收集样本、实验室分析等步骤,相对繁琐,但结果可靠。
3. 光谱法光谱法是一种高精度、高灵敏度的臭氧测定方法。
通过光谱仪器对工作场所空气进行扫描,可以准确测定臭氧的吸收光谱,进而计算出臭氧的浓度。
这种方法精准度高,但设备成本较高。
三、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的选择在选择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准确性:不同的测定方法准确性有所差异,应根据需要选择精度较高的方法。
2. 快速性:有些工作场所需要实时监测臭氧浓度,因此测定方法的响应速度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3. 可操作性:一些测定方法需要专业设备或实验条件,可能不适用于所有的工作场所,因此可操作性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4. 经济性:不同的测定方法耗材、设备等成本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经济合适的方法。
综上所述,工作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准确性、快速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等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工作场所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臭氧对劳动者的危害,为建设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助力。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59-2004
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pecifications of air samplingfor hazardous substances monitoring in the workplace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Z 159-2004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相配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采样规范》(WS 1-1996)和《作业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WS/T 16-1996)修改合并为一个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
本标准的附录A、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WS1-1996和WS/T16-1996。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伯洪、闫慧芳和梁禄。
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的空气样品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空气质量监测是指对大气环境中的污染物浓度、气象要素等进行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和分析,以评价大气环境质量,并为环境保护、预警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是对监测过程和结果的规范,其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监测项目。
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主要包括环境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气象要素等。
常见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气象要素包括风速、风向、气温、湿度、气压等。
监测项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以全面反映空气质量状况。
二、监测方法。
空气质量监测方法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和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监测站点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站点布局应合理,能够全面反映城市、工业区、交通干线等不同区域的空气质量。
监测设备应定期维护、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三、监测标准。
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是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污染物浓度限值等。
AQI是对多种污染物浓度综合评价的指数,能够直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
污染物浓度限值是对各种污染物在空气中的允许浓度限制,根据国家标准确定。
监测结果应与相关标准进行比对,及时发布监测报告,向公众公开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
四、监测管理。
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监测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测数据应及时传输、共享和发布,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应建立监测数据长期保存和追溯机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五、监测应用。
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应广泛应用于环境管理、公共健康保护、应急预警等方面。
监测数据可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指导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监测数据也可为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监测数据还可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决策提供支持。
空气监测指标
空气监测指标
空气监测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PM
2.5:又称细颗粒物,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能够悬浮在空气中较长时间,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
2. PM10:又称可吸入颗粒物,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容易被人吸入到呼吸道中,影响人体健康。
3. SO2:二氧化硫,是大气中的一种有害气体,可引起眼、鼻、喉等部位的刺激和损害,还会与空气中的水形成硫酸雾。
4. NO2:二氧化氮,是一种有害气体,主要来源于交通和工业排放,可能导致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5. O3:臭氧,是一种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有害气体,能够影响呼吸系统和免疫系统。
在大气中,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能够氧化有机物质和氮氧化物。
6. CO: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有毒的气体,吸入后会与血红蛋白结合,导致氧输送功能受损,重者可导致死亡。
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和工业排放。
7. TVOC: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室内或工作场所内存在的可挥发有机物质的总
量。
TVOC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会引起头痛、嗜睡、视力不清、呼吸困难、恶心、头昏眼花、过敏反应等。
8. 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主要来源于核能原料和核能产业,较高的辐射水平会对人体造成影响,如突变、癌症等。
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检测人员复习题
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复习题1.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根据检测的目的,可分为评价检测、日常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四种类型。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 气相色谱定量分析方法有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和离子色谱法。
4.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5.气相色谱分析通常采用标准色谱进行定性分析,用色谱峰进行定量分析。
6.稳态噪声指在观察时间内,采用声级计“慢挡”动态特性测量时,声级波动小于3Db(A)的噪声。
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是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8.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A,达到PC-STEL水平时,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 4 次,相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 。
9.乙酸乙酯的 PC-TWA 为200mg/m3,劳动者接触状况为:400mg/m3接触3小时;160mg/m3接触2小时:120mg/m3接触2小时。
则,C TWA=220 mg/m3。
10.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国家标准方法中仅有一个快速直读方法,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法。
1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机化合物检测的长时间采样方法:在采样点,打开活性炭管或硅胶管两端,通常以50mL/min的流量采集空气样品2-8h 。
13.各种有害物质由于其理化性质不同,同时受职业现场环境及职业活动条件的影响,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气体、蒸气、和气熔胶3种状态。
15.工作场所空气样品的采样体积,在采样点温度低于5℃和高于35℃、大气压低于98.8kPa和高于103。
4kPa时,应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采样体积,换算公式为:。
工作场所中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
七、定点采样
3)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2台以上不 )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2 同类型的设备,逸散同一种有害物质时,采 样点应设置在逸散有害物质浓度大的设备附 近的工作地点;逸散不同物质时,将采样点 设置在逸散待测有害物质设备的工作点,采 样点数目参照2 样点数目参照2)确定。 4)劳动者在多个工作点工作时,在每个工作地 点设置一个采样点。 5)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一般 每10米设置一个采样点。 10米设置一个采样点。 6)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休息室,至少设置一个 采样点。
2、采样对象数量的确定 劳动者数 1)在采样对象范围内,能 够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 3~5 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 动者时,每种工作岗位按 6~10 右表选定采样对象和数量, 其中应包括接触有害物质 ﹥10 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 的劳动者。每种工作岗位 劳动者数不足3 劳动者数不足3名时,全 部为采样对象。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 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 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 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 毒物质和粉尘)的空气采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 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凡未注 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A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 限值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 的技术规范
三、基本术语及定义
铝箔采 气袋
三、基本术语及定义 气体吸收管
三、基本术语及定义
最新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 B Z 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2.2-2007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7年06月18日发布 2007年12月30日实施前言GBZ/T 192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的特点,分为以下五部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本部分是GBZ/T 192的第2部分,是在GB16225-1996《车间空气中呼吸性矽尘卫生标准》附录A《呼吸性矽尘浓度测定方法》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主要修改如下:增加了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测定。
本部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武汉钢铁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武汉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分析仪器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磊、刘占元、陈卫红、陈镜琼、李济超、易桂林、杨静波、梅勇、祁成、彭开良、刘家发、叶丙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225-199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简称呼尘)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3 原理空气中粉尘通过采样器上的预分离器,分离出的呼吸性粉尘颗粒采集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由采样后的滤膜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的浓度。
工作场所空气检测新标准
Vt — 在温度为t℃,大气压为P时的采样体积, L;
t — 采样点的气温,℃;
P — 采样点的大气压,kPa。
4 采集空气样品的基本要求
4.1 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物质 职业接触限值对采样的要求。
4.2 应满足职业卫生评价对采 样的要求。
4.3 应满足工作场所环境条件 对采样的要求。
4.4 在采样的同时应作对照试验,即将空 气收集器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空气采样 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作 为样品的空白对照。
3 术语
3 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 3.1 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
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2 工作地点(Work Site)指劳动者从
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经常或 定时停留的地点。
3.3 采样点(Sampled site)指根据监测 需要和工作场所状况,选定具有代表性的、 用于空气样品采集的工作地点。
6 采样前的准备
6.1 现场调查 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
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 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 调查。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 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 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 质等。
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 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 产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3.4 空气收集器(Air collector)指用于采 集空气中气态、蒸气态和气溶胶态有害物 质的器具,如大注射器、采气袋、各类气 体吸收管及吸收液、固体吸附剂管、无泵 型采样器、滤料及采样夹和采样头等。
3.5 空气采样器(Air sampler)指以一定 的流量采集空气样品的仪器,通常由抽气 动力和流量调节装置等组成。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生产效率。
为了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对空气中的有毒物质进行准确、及时的测定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至关重要。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与意义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各种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在工作场所中的存在已不容忽视。
长时间暴露在这些有害物质中,员工的身体健康将受到严重威胁,如呼吸系统疾病、癌症等。
因此,制定一套统一、科学的有毒物质测定标准,不仅有助于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竞争力。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毒物质清单:明确列出常见的有毒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溶剂、放射性物质等,并对其进行分类和编号,方便后续的检测和管理。
采样与监测方法:详细规定采样点的选择、采样频次、采样容器的选择等,以及监测仪器的校准、使用方法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分析方法与限值:针对不同的有毒物质,明确分析方法,如气相色谱法、质谱法等,并设定相应的限值标准,即允许的最大暴露浓度。
记录与报告:要求企业建立详细的监测记录,包括采样时间、地点、分析结果等,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测报告,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标准的实施与监管为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
首先,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标准的宣传、培训、监督和检查。
其次,企业应建立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标准的挑战与未来展望尽管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如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涌现,使得有毒物质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标准。
此外,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有毒物质的认识也会更加深入,对标准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
总之,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
空气监测指标
空气监测指标空气监测指标是通过测定大气中的各种污染物浓度来评价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些指标在评价空气质量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空气中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来源,以及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空气监测指标及其相关参考内容:1. 常规污染物指标:常规污染物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臭氧(O3)和颗粒物(PM2.5和PM10)。
这些指标可以帮助评价空气中的灰尘、烟雾、尘埃和其他固体和液体颗粒物的浓度和组成。
参考内容包括污染物的国家标准限值、国内外的监测方法和技术、相关研究成果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 揮發性有机物(VOCs):揮發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下容易变为气体状态的有机物质。
这些化合物在大气中具有较高的挥发性和吸附性,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
参考内容包括VOCs的种类和来源、国家和地区的监测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控制措施以及室内空气质量的评价与监测方法。
3. 其他重要指标:除了常规污染物和揮發性有机物,还有一些其他重要的空气监测指标,如重金属(铅、汞、镉等)、亚硝酸盐和硫酸盐颗粒物、放射性污染物等。
这些指标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消耗和自然地理因素等密切相关,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相关参考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与排放限值、工业废气处理技术和设备、相关的环境与健康调查报告和科研成果。
4. 数据分析与解读:空气监测指标所得到的数据可以通过分析和解读来评估和预测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和发展状况。
数据分析方法包括比较分析、统计学分析、时空数据模型等,可以帮助找出污染物的源头和传播途径,并为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总结而言,空气监测指标是评价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通过监测与分析相关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据变化,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空气污染的现状和趋势,从而采取相应的控制和保护措施。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常见方法:
1. 环境质量监测仪器:如空气质量监测仪、气体分析仪等,通过检测环境中的气体成分和浓度来评估空气质量和废气排放情况。
2. 采样分析方法:根据空气和废气样品的特点,可以采用不同的采样方法,如吸附法、动态采样法等,将样品收集后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
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法(GC-MS):该方法是一种常用的气体成分分析技术,通过气相色谱将气体成分分离,然后利用质谱将每个组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4. 光谱分析法:包括红外光谱、紫外-可见光谱等,利用不同波长的光与气体或废气发生相互作用,通过测量这些相互作用后产生的光的特征来确定气体成分。
5. 生物监测/生物指示法:使用某些生物生理学反应来评估空气和废气中的污染物水平,如苔藓植物在不同污染程度下的生长状况等。
以上是常用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
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复习题
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复习题一、填空题1.建立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立单位应当进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立工程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3.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展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展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每年至少进展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每三年至少进展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立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视管理,具体方法由省级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备案。
6.上一级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立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委托下一级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局实施,受委托的部门不得再另行委托。
7.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制定并公布。
省级平安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建立工程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8.建立工程试运行期间,建立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展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9.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是指为建立工程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效劳的机构。
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发布单位】卫生部【标准号】GBZ159-2004【发布日期】2004-12-01【实施日期】2004-12-01【标题】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相配套,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将《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采样规范》(WS 1-1996)和《作业场所空气中金属样品采集方法》(WS/T 16-1996)修改合并为一个规范;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的监测。
本标准的附录A、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WS1-1996和WS/T16-1996。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6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伯洪、闫慧芳和梁禄。
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的空气样品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3 术语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3.1 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工作场所监测内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工作场所监测内容-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工作场所监测是指对工作环境中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全面地监测和评估,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在现代社会,人们对工作环境的质量和安全性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工作场所监测变得至关重要。
通过对工作场所监测内容的了解和实施,可以及时发现潜在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本文将深入探讨工作场所监测的重要性、常见监测内容以及执行方法,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了解和指导。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总体框架和各部分内容的概述。
在这篇关于工作场所监测内容的长文中,我们将首先介绍文章的引言部分,包括概述工作场所监测的背景和重要性,以及文章结构的介绍。
接着是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探讨工作场所监测的重要性、常见的监测内容和执行方法。
最后,结尾部分将进行总结,探讨实践意义,并展望未来工作场所监测的发展方向。
整篇文章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信息和启发。
文章1.3 目的部分的内容应该是关于本文撰写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是指撰写本文的初衷和所要达到的效果,包括为读者提供关于工作场所监测内容的详细信息,以便他们了解其重要性和执行方法。
通过本文的撰写,读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工作场所监测的必要性,不仅可以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也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潜在的风险。
希望本文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且详尽的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实施工作场所监测内容。
2.正文2.1 工作场所监测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工作场所监测已经成为企业管理和员工健康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作场所监测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工作场所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
通过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有害因素的存在,如化学物质、噪音、尘埃等,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其次,工作场所监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通过监测工作环境的适宜程度,可以调整工作流程和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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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 触水平。
最高容许浓度:MAC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 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C-STEL
(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 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存在状态:
气体或蒸气 气溶胶:以固体或液体微小颗粒逸散于空气中的分散体系。
按照气溶胶形成的方式不同,可以将气溶胶分为: 固态分散性气溶胶 固态凝集性气溶胶 液态分散性气溶胶 液态凝集性气溶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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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样本采集方法 : (一)主动采集法(有泵采样法) 主动采集法将空气样品通过收集器中的吸收 介质,使空气中污染物浓缩在吸收介质中, 以达到浓缩采样的目的。 根据样品吸收原理(或介质)不同,分为:
溶液吸收法 填充柱阻留法 低温冷凝法。
监 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对用 应选定具有代表性 代表性的采样点
督 人单位进行监督时浓度 的工作日和采样点 工作班内浓度最高时
监
监测。
进行采样
段
测
事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监测至空气中有
故 进行的紧急采样监测。 害物质浓度低于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
监
容许浓度为止。
测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C-TWA(Permissible
劳动者数 3~5
6~10
>10
采样对象数 2
3
4
• (5)不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
间最长的劳动者时,劳动者数不足6名时,全
部选为采样对象
• 劳动者数 6 7 ~ 9 10 ~ 14 15~26 27~50 50~
• 采样对象数 5 6 7
8 9 11
定点区域采样法设点:
设在有代表性地点,采集头应在呼吸带
定点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工作场所 某一区域、劳动者的呼吸带由检测人员定时定点 采集样本。
个体采样设点:
(1) 采样对象的确定
(2)样本具有代表性
(3)随机地选择采样对象
(4)能够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
长的劳动者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
数不足3名时,全部选为采样对象。
按气溶胶存在的形式又可分为: 雾:悬浮于空气中的液体微粒 烟:悬浮于空气中直径小于0.1μm的固体微粒 尘: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固体微粒, 直径:0.1 μm~lOμm
表2 气溶胶分类与特征
类别
名称
粒径 (μm)
成因
分散性气 溶胶
凝集性气 溶胶
固态分散性气 溶胶
液态分散性气 溶胶
固态凝集性气 溶胶
常见的固体吸附剂: (1)颗粒状吸附剂 :硅胶(silica gel)
活性炭(activated carbon)
测定法基础 --工作场所空气中
有害物质的检测
一、工作场所空气监测的类型
• 评价监测 • 日常监测 • 监督检测 • 事故性监测
表1 工作场所空气监测类型及其评价限值
监
测
适用范围
类
型
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
时间加权 平均容许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或最高容许浓度
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 代表性的采样点
代表性的采样点
吸收液用量, 采样流量,
ml
L/min
适用范围
大型气泡吸收管
5-10
0.5-2.0 气态和蒸气态
小型气泡吸收管 多孔玻板吸收管 冲击式采样器
2 5-10 5-10
0.1-1.0 气态和蒸气态
0.1-1.0
气态和蒸气态、 雾态气溶胶
0.5-2(3.0)
气态和蒸气态 (气溶胶)
吸收液时选择原则:
1)吸收液应对被采集的空气污染物有较大溶解度或 与其化学反应速度快。
1.溶液吸收法又称浓缩采样法
用一个气体吸收管,内装吸收液,后接 有抽气装置,以一定的气体流量,通过 吸收管抽入空气样品。当空气通过吸收 液时,被测组分的分子被吸收在溶液中。 取样结束后分析吸收液中被测物的含量, 根据采样体积和含量,计算大气中污染 物的浓度。
表3 吸收管的使用要求和适用范围
吸收管
车间内有l~3台同类生产设备,设1个监测点 4~10台设2个点 10台以上至少设3个点。 仪表控制室和作业者休息室内一般设1个点。
一次采样时间一般为15min至60min。 最短不应小于5min,一次采样时间不足5min 时,可在15min内采样3次,每次采集所需空 气样品体积的三分之一。
(四)采样时段的选择 (五)采样点的选择 (六)采样时间和频率
价 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 连续采样 3 工作日 工作日内浓度最高时
监 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 应包括浓度最高日 段连续采样 3 工作日 测 评价和现状评价等。
日 对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 代表性的采样点
代表性的采样点
常 物质浓度进行日常定期 浓度最高的工作日 工作班内浓度最高时
监
监测。
采样1个工作班。
段
测
2)采集的污染物在吸收液中应有足够长的稳定时间。
3)所用吸收液组分对分析测定结果应无干扰效应。
4)选用的吸收剂价廉、易得,并尽量选用无毒无害 的吸收剂。
2.固体吸附剂采样法
是在空气通过固体吸附剂时,利用吸附 剂的吸附作用或阻留作用将空气中有害物 质浓缩并阻留下来达到采样目的。主要用 于气态和蒸气态物质的采样。
气体 气态 液体 蒸汽态
直接采样法 有泵型采样法 无泵型采样法
注射器、采样袋 液体吸收法 固体吸附法
冷冻浓缩法
固体
气溶胶(雾、烟、尘) 多孔玻板吸收管法
蒸汽态和气溶胶共存 串联采样法 多孔玻板吸收管法
采样前的准备:
(一)现场调查 (二)采样仪器的准备 (三)采样方式选择
个体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佩带在采样对象 的前胸上部,其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内收集样 本。
液态凝集性气 溶胶
粉尘 雾 烟 雾
0.1~ 10 ≥10
≤ 0.1
≤10
固态物质破碎而产 生
喷雾或液态物沸腾 溅
冶炼、熔融固体物 产生
液态物加热蒸发迅 速冷却
工作场所空气样品特征 : (1)有害物质种类多 (2)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变化大 (3)气象因素对空气样品的影响大
二、测定方法
毒物的存在状态不同,采样方法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