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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文件
××国立场文件
代表:XX(或XX,XX)
学校:XX 学校
国家:
委员会:
议题:
具体格式说明:
1、使用宋体字体,标题为小三号加粗,其余为小四;
2、委员会、代表团、就读院校信息左顶格,抬头加粗,内容不加粗;
一般来讲,立场文件分为四个段落比较合理,分别为基本立场、国际行动、国内行动、解决方案。
采取这样的“四段式”文章结构,能够使立场文件观点明确、内容全面、环环相扣、逻辑清楚。
坦桑尼亚共和国立场文件
代表:XX(或XX,XX)
学校:XX 学校
国家: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注明国家全名)
委员会:经社理事会下属科技发展委员会
议题:克隆人中的伦理道德
自从1997 年克隆羊“多利”诞生以来,有关克隆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克隆人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广泛需求与其对道德伦理的冲击已构成一对日渐尖锐的矛盾。不解决克隆人的法律与道德问题,必将影响克隆技术的正常发展,甚至会导致一场严重的伦理危机的爆发。坦桑尼亚认为,一项能够确保克隆技术安全、稳定地向前发展国际性的法律的制定工作势在必行。
(第一段大体描述了克隆人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现状以及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和危害。这段文字阐述了该问题在委员会中讨论的重要性。至关重要的是最后一句话,它直接阐释了该国对于克隆人伦理道德问题的立场:即希望制定一项能够确保克隆技术安全、稳定地发展的国际性法律)
坦桑尼亚作为联合国中的“最不发达国家”,目前还没有能力从事克隆技术的研究。但坦桑尼亚在克隆人技术对道德伦理的侵犯上已经与各国达成广泛共识,
即:坦桑尼亚政府坚决反对克隆人,同时不赞成、不支持、不允许、也不接受任何克隆人试验。坦桑尼亚愿与各国一道为尽早实现对“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的立法做出努力。(第二段阐述了该国过去曾采取的行动及发表的声明。告诉我们该国过去和现在对于克隆人伦理道德问题的明确态度。)
坦桑尼亚认为(注意到:在立场文件的写作中,主语应为“坦桑尼亚”,而不应是“我们”、“我”这样的词语。),相对于生殖性克隆人违反人类繁衍的自然法则,损害人类作为自然的人的尊严,引起严重的道德、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的影响,治疗性克隆与其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并不产生严重的道德、伦理、社会或法律问题,如在严格管理和控制下,也不能损害人类尊严。相反,治疗性克隆对于挽救人类生命,增进人类身体健康却有广阔前景和深厚潜力,如把握得当,可以造福人类。因而,我们反对将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也反对盲目禁止对克隆技术的研究。坦桑尼亚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定的规范,利用该项技术为人类造福。鉴于此,坦桑尼亚完全支持并将严格执行第 59 届联合国大会上达成的关于“禁止生殖性克隆人研究”的决议,即:联合国成员应禁止任何生殖性克隆行为和相关技术的研究活动,对任何试图通过克隆技术手段达到人类生命繁殖目的的克隆行为,应视为违法并严令取缔。
(第三段通过具体分析问题的形式对该国立场进一步陈述。本段的最后一句,陈述了该国过去所签署和承认的与此议题相关的联合国决议,这是一份立场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坦桑尼亚认为:只有建立完善的对治疗性克隆的法律规定及相应的监督机制,从而确保体细胞提供者的知情权,确保胚胎细胞究只停留在不具备生命意义的阶段(即未长出神经),确保不将克隆的胚胎细胞植入人体子宫内,进而确保克隆技术在不违背伦理道德、不侵犯人类尊严的前提下造福人类,如此,才有助于实现全球范围内的治疗性克隆合法化。坦桑尼亚愿与各国一道,为促进治疗性克隆这一将极大地造福人类的技术的发展而不懈努力。
(第四段展现了该国对于此议题的提议,比如建立完善的对治疗性克隆的监督机制等措施。这段文字表达了该国在国际合作中想要采取的措施,这也反映了
其在该议题上的基本立场以及未来的态度。一个国家的立场文件的最后一段是其他国家所关注的,因为通过它,其他国家可以大概了解与该国立场的一致与不一致的方面。所以立场文件的最后一段是最重要的。)
工作文件
文件工作文件是达成基本共识的几个国家在会议进程中共同撰写的文件。它的内容包括针对所讨论议题的基本立场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措施。简而言之,工作文件就是代表们在会议过程中通过游说与磋商所达成的基本共识的书面表达。工作文件没有固定格式,它可以分条列出,也可以用图表等形式表达。
工作文件范例:
工作文件
委员会:
议题:
起草国:
具体格式说明:
需加标题“工作文件“,字体、字号使用宋体、小四并加粗。
工作文件正文之前需直接居左对齐注明以下信息(仅抬头部分需加粗,内容不加粗):所在委员会(使用全称)、议题与起草国。
工作文件正文部分要求:
字体、字号使用宋体、小四,行文内容及格式无具体要求;
工作文件没有附议国。
决议草案
决议草案是按照联合国决议文件形式起草的对该议题的解决办法。决议草案的起草国和附议国总数必须达到与会代表国的20%,才可向大会主席递交决议草案。起草国: 完全赞成该项决议草案(起草国不能成为另一份决议的起草国或附议国)附议国: 不一定赞成该决议草案,但是认为这份决议草案很值得讨论。
第一部分为序言性条款,这部分中主要陈述该议题的历史,讨论该议题的必要性并回顾在该议题上过去的决议和条约。
第二部分为行动性条款,这部分是整个决议草案实质性部分,具体列举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决议草案
委员会:安全理事会
议题:中东局势
起草国:
附议国:
安全理事会,
关切地注意到中东局势紧张,而且可能继续紧张,除非和直到可以达成一项把中东问题各方面因素包括在内的全面解决方案,
审议了秘书长 2013 年 12 月 3 日关于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的报告(S/2013/716),并重申其 2000 年 7 月 17 日第 1308(2000)号决议,
强调双方必须遵守《1974 年以色列和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之间的部队脱离接触协议》的规定,并严格遵守停火,
同意秘书长的结论,即隔离区内任何行为体的军事活动仍然可能加剧以色列和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之间的紧张关系,危及两国间的停火,给当地平民和在实地的联合国人员带来风险,
强调指出除观察员部队的部队之外,隔离区内不应有任何其他武装部队,
强烈谴责最近在隔离区内激烈交战,呼吁叙利亚国内冲突各方停止在观察员部队行动地区内的军事行动,特别注意到 9 月 12 日和 16 日以及 10 月 1 日至 4 日发生重大对抗,而且叙利亚反对派和其他团体的成员越来越多地在观察员部队行动地区内使用简易爆炸装置,
强烈谴责最近几个月发生的危及联合国人员安全保障的事件,其中包括:10月 1 日在汉阿尔纳贝附近发生战斗,导致一名观察员部队人员受伤;10 月 15 日和11 月 5 日阿拉伯叙利亚武装部队分别在阿尔萨姆达尼亚村和限制区内的贾巴附近向载有特派团成员的观察员部队车辆射击;11 月 1 日叙利亚反对派武装分子在限制区内的穆格尔阿尔米尔村附近射击和扣押四名观察员部队人员;11 月 28 日叙利亚反对派武装分子在限制区内的鲁伊希纳欣附近射击观察员部队的一辆车辆,
着重指出观察员部队需要拥有一切必要手段和资源来安全和有保障地完成任务,并回顾指出,盗窃联合国武器弹药、车辆和其他资产以及抢劫和破坏联合国设施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
深切感谢观察员部队的军事和文职人员,包括戈兰观察员小组的人员在行动条件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和继续作出贡献,着重指出观察员部队的继续派驻对中东和平与安全作出重要贡献,并欢迎采取步骤加强观察员部队、包括戈兰观察员小组人员的安全保障,并强调指出必须继续保持警惕,以确保观察员部队和戈兰观察员小组人员的安全保障,
1. 呼吁有关各方立即执行安理会 1973 年 10 月 22 日第 338(1973)号决议;
2. 强调双方都有义务严格全面遵守 1974 年《部队脱离接触协议》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