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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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工作规则制度范本

联络员工作规则制度范本

联络员工作规则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是指在组织、单位或者项目团队中,负责与其他组织、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联络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联络员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协调有力、高效运作。

二、职责与任务第四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收集、整理、传递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协调组织内外部资源,促进组织间的沟通与协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参与组织间的会议、活动,做好会议记录,跟进会议决议的落实。

(四)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

(五)维护组织的利益,处理与其他组织、单位或个人的关系,促进和谐合作。

第五条联络员应完成的任务:(一)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为组织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二)定期收集、分析、总结联络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组织间的合同、协议起草、审核、签订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协助组织间开展培训、交流、考察等活动,提升组织间的合作水平。

三、任职资格与选拔第六条联络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于组织,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沟通技巧。

(三)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守组织秘密。

第七条联络员的选拔方式:(一)由组织内部推荐,经过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

(二)可以跨部门、跨地区选拔,注重发挥人才优势。

(三)选拔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管理与考核第八条联络员应接受组织的管理和培训,定期向组织汇报工作,参加联络员工作会议。

第九条联络员的工作考核:(一)定期对联络员进行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质量、效率、协作能力等方面。

法律联络员职责

法律联络员职责

法律联络员职责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法律联络员职责(一)配合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法规风险部、二级单位、本单位总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二)收集、学习、落实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印发的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通知及领导讲话。

领会精神,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将有关执行情况反馈二级单位;(三)有效识别、防范或处置生产经营中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争议事件,及时将本单位接收的各种司法文书、律师函以及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各类纠纷和诉讼仲裁等材料,向二级单位报告,积极配合二级单位了解相关事实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并协助处理;(四)督促本单位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和授权委托书以及重要印信使用的法律审核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二级单位进行法律审核;(五)对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提出建议,督促本单位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收集、整理、保管与本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资料,负责本单位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七)督促本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的法律审核工作。

根据情况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监控过程,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意见,并督促本单位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做好合同第 2 页共 9 页管理台帐工作,以及日常文件资料尤其是涉及项目签证、索赔的各种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视听资料等的收集保管工作,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或督促本单位寻求法律支持;(八)参与本单位管理决策,对本单位管理决策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法律建议或督促本单位寻求法律支持;(九)参与本单位各类非诉纠纷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并寻求内、外部法律支持,督促本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十)协助做好本单位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与管理工作;(十一)研究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加强与当地司法机关的沟通,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协助、监督外聘律师开展涉及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工作;(十二)按照二级单位及集团公司法规风险部的要求,做好法律数据、其他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推广和督促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十三)开展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十四)办理集团公司法规风险部、二级单位、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

联络员管理制度

联络员管理制度

联络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订立本《联络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联络员:指由公司指派的具备肯定管理本领和沟通技巧的工作人员。

负责本公司内外部信息的传递和协调工作。

2.联络工作:指联络员负责的信息传递、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责任和活动。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联络员的职责1.及时了解本公司内外部的信息,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转达。

2.负责协调本公司内外部各方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合作。

3.组织召开内外部各类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及时汇报会议内容。

4.负责处理公司内部的问题和纠纷,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告上级。

5.帮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和数据统计,确保准确无误。

6.帮忙落实公司紧要决策,搭配完成各类任务和项目。

7.做好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提高自身管理和沟通本领。

1.依据公司规定,参加并组织公司内外部会议,供应必需的会议支持和协调工作。

2.规划和管理公司内外部信息的传递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转达和汇总。

3.各部门中的联络员可以代表和帮助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协调和管理。

4.可以提出并推动工作流程、信息管理、沟通渠道等方面的改进。

第三章选拔和管理第六条联络员的选拔1.公司领导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素养,从内部选拔并任命联络员。

2.联络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本领、组织协调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拥有肯定的管理经验和应变本领。

3.联络员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承当工作压力和紧要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联络员的培训1.公司应为新任命的联络员供应必需的岗位培训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机会。

2.公司可以布置联络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提升其管理和沟通本领。

第八条联络员的管理1.公司领导应定期与联络员进行工作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1.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法律联络员需要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包括收集、整理和分析案件相关资料,撰写法律文件和报告,为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

2.跟踪法律进展:法律联络员需要及时了解和跟踪法律机构、法院和警方的最新政策、法规和案件进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律师和团队成员,以便他们能够调整工作计划和策略。

3.组织和参与法律会议:法律联络员负责组织和参与法律团队的会议,确保会议议程的顺利进行。

他们需要与律师沟通,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以及准备会议材料和记录会议内容。

4.协助律师起草法律文件:法律联络员需要协助律师起草法律文件,如诉状、合同、备忘录等。

他们需要根据律师的要求和指示,确保法律文件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5.进行法律调查和研究:法律联络员需要进行法律调查和研究,收集相关案例和法律法规,为律师提供法律论证和建议。

他们需要熟悉法律数据库和资源,以便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关信息。

6.维护法律文件和档案:法律联络员需要维护法律文件和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案件文件、法律文件和相关证据等。

他们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律师要求,妥善保存和管理法律文件和档案。

7.协助律师进行庭审和调解:法律联络员需要协助律师进行庭审和调解工作,包括准备庭审材料、整理证据、与法院和对方律师进行沟通等。

他们需要了解庭审程序和法庭规则,确保律师的工作顺利进行。

9.保持职业发展:法律联络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活动,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

10.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法律联络员需要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和职业伦理,保护客户利益和公司声誉。

总之,法律联络员在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承担着协助律师和法律团队的重要职责,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卓越的沟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

他们的工作对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当法律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建立联络员制度范本

建立联络员制度范本

建立联络员制度范本一、背景及目的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联络员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联络员职责1. 负责本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相关信息;2. 参与跨部门项目合作,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3. 定期收集和反馈各部门的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4. 参加部门间召开的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的准确传达和落实;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络员选拔与配备1. 联络员由各部门自行选拔,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业务工作;2. 联络员需为全职工作人员,具备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工作职责;3.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一名或多名联络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联络员管理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联络员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联络员充分发挥作用;2. 定期对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3. 建立联络员工作考核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联络员进行调整;4. 各部门间应相互尊重、信任和支持,为联络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联络员工作流程1. 联络员应及时了解本部门的工作需求,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寻求合作和支持;2. 接到上级指示或相关信息后,应及时传达给本部门相关人员,并督促落实;3. 参加跨部门会议时,要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本部门;4. 定期收集和反馈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

通过以上联络员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希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能够更加顺畅,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第四小学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规范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有效整合普法宣传人力资源,构建以点带面的普法组织网络体系,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普法联络员是协助所在领导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具体责任人,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在学校普法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三、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由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

四、普法联络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
(三)熟悉与本单位或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上级或所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联络员工作制度

联络员工作制度

联络员工作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1. 背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增加,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变得更为重要。

为了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的高效性,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作为内部信息传递的桥梁和联系点,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档旨在明确联络员的职责和任务,规范联络员的工作流程。

2. 联络员的职责联络员是企业内部的沟通协调者,主要负责以下职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和沟通,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分享。

•负责组织和安排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将上级的指示和决策传达给各部门,并及时反馈各部门的情况。

•协助部门经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告、日志等资料。

•处理和解决部门之间的纠纷和不和谐情况,维护企业内部的良好关系。

•协调员工的休假和加班安排,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 联络员的资质和素质要求为了胜任联络员的工作,需要具备以下资质和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听取他人的意见。

•具备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安排好各种会议和工作安排。

•具备较强的人际关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处理和化解各种纠纷和冲突。

•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策。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4. 联络员的工作流程4.1 工作安排每周初,上级主管会将本周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给联络员。

联络员需要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并在每周末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情况。

4.2 信息收集和沟通联络员需要及时收集部门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将重要信息传达给上级主管和其他部门。

同时,联络员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和沟通,确保信息的流通和分享。

4.3 会议组织和安排联络员需要负责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包括部门会议、项目会议等。

在会议前,联络员需要通知会议参与人员,并准备好会议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在会议中,联络员需要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向参与人员发送会议纪要。

4.4 上级指示的传达和反馈联络员需要将上级主管的指示和决策及时传达给各部门,并确保各部门按照指示和决策执行。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制度简介联络员制度是一种基于社会化管理的制度,旨在促进社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该制度在中国已经实施多年,得到了良好的反响和普遍认可。

联络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参考和支持,同时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好的反映和表达权利的机会。

联络员制度的实施联络员制度最早在城市和农村基层组织中实施。

该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机构的协调和推进,同时也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政府机构配合社会组织组织联络员培训,培养他们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许多基层街道、社区和村庄都通过选举、自愿报名、推荐等形式产生了联络员。

联络员的职责联络员是一种兼具义务和权利的角色,在联络员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并维护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民意和社情,协调涉及社会组织和政府的事务。

他们也可以向政府提出建议和建议,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决策。

此外,联络员还负责宣传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社会风尚和优秀文化等,为政府提供社情民意反映、协调矛盾纠纷等具体问题。

联络员的制度价值联络员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1. 为政府进行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联络员可以通过与政府机构沟通和协调方式,为政府决策和法律执行提供实时的信息和建议。

2. 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增强了社会自治和社会组织责任。

联络员制度对社会组织来说是一种很好的参与机会,也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好的社会责任感。

3. 有助于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市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联络员可以帮助政府发现公共服务中的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为促进政府和社会间的相互信任和合作搭建了桥梁。

通过联络员制度,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建立充分的信任和合作关系,进而更好地完成他们的职责和义务。

结论联络员制度是一种基于社会化管理的制度,具有极大的实际和现实价值。

该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民主和自治的优势,提高政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实现社会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充分合作和沟通。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了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其下属机构。

三、职责与义务
1. 联络员是公司和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沟通协调的重要角色。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与上级机构进行联系并传达相关信息;
(2)负责与下级机构进行联系并传达相关信息;
(3)负责部门内部沟通协调工作,协助解决问题;
(4)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报各种信息资料;
(5)协助上级领导安排会议及其它活动。

2. 联络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或客户
的商业秘密。

3. 联络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
问题能力。

四、任命与管理
1. 联络员由各部门主管推荐,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任命。

2. 公司领导应当对联络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联络员的汇报和建议,并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3. 联络员应当按时向上级机构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上级机构的检查
和考核。

五、奖惩措施
1. 对于表现突出的联络员,公司领导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于不履行职责、不认真履行职责、泄露商业秘密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联络员,公司领导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所有。

3. 本制度经修改后须重新审批并发布。

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

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

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治联络员是指在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负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法治联络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积极履行法治联络员职责,为所在单位提供法治服务。

二、职责与任务第四条法治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单位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单位成员的法律问题;(三)协助单位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单位法治管理水平;(四)参与单位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五)协助单位处理法律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六)及时了解和反映单位成员对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改进法治工作提供参考;(七)完成单位法治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法治联络员应积极参与以下工作任务:(一)组织法治培训和讲座,提高单位成员的法律素养;(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增强单位成员的法治体验;(三)制定法治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四)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预防法律风险;(五)与其他法治联络员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共同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三、选拔与任用第六条法治联络员的选拔标准:(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三)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四)热心法治工作,乐于为他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七条法治联络员的任用程序:(一)由单位法治工作领导提名;(二)经过民主评议和考察;(三)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用。

四、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单位法治工作领导负责对法治联络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法治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法治联络员应定期向单位法治工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条单位法治工作领导应定期对法治联络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法治联络员的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法治联络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法律咨询和援助工作的效果;(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参与程度;(四)法律纠纷处理的成果;(五)对单位法治工作的贡献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制度联络员是指在一个组织、企事业单位中,担负起内外部信息交流、协调、联络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联络员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对于保证信息的流通、协调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一、联络员的职责1. 内外部信息的交流:联络员负责收集、处理、传达组织内外的信息,保持组织与外界的沟通畅通。

2. 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员作为不同部门之间的桥梁,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促进信息的共享与合作。

3. 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安排:联络员负责组织和安排重要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并记录会议内容与结果。

4. 领导指示的传达:联络员负责将领导的指示传达给相关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组织文化建设:联络员作为组织文化的传播者和引导者,负责宣传组织的价值观念、培养员工的归属感。

二、联络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1. 沟通能力:联络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沟通能力,能准确、清晰地传达信息,化解冲突。

2. 协调能力:联络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各部门之间的矛盾,推动问题的解决与合作的展开。

3. 组织能力:联络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能够合理安排会议、协调日常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决策能力:联络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能够根据情况和要求作出合理的决策,解决问题。

5. 学习能力:联络员需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了解组织内外的动态,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的意义1. 信息沟通畅通:联络员制度能够确保组织内外的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传达和反馈,保证信息的流通畅通。

2. 部门之间合作顺利:联络员作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者,能够促进信息的共享与合作,加强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3. 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联络员负责宣传组织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培养员工的归属感,促进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提高。

4. 增强组织的竞争力:联络员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内外部信息的丢失和混乱,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组织的竞争力。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

联络员制度一、简介联络员制度是一种用于信息传递和沟通的组织管理方式。

它通过设立专门的联络员职位,使得组织内外的沟通更加顺畅高效,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团队协作。

二、联络员的职责1.组织内沟通: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传达组织内部的信息,包括会议安排、决策结果、工作进展等。

他们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

2.组织外沟通:联络员是组织与外部联系的重要纽带,他们需要与合作伙伴、客户、政府机构等进行沟通和协调。

他们要及时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和需求,以便为组织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

3.文件管理:联络员负责管理和归档组织的文件和资料。

他们需要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并能够迅速找到需要的文件,提高工作效率。

4.接待访客:联络员需要负责接待来访的客户、合作伙伴或其他相关人员。

他们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提供满意的接待和解答问题的服务。

三、联络员的素质要求1.优秀的沟通能力:联络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地传达信息,并能够准确理解他人的意图和需求。

2.熟练的信息处理能力:联络员需要迅速而准确地处理大量的信息,包括筛选、整理和归档等。

他们要善于利用信息技术工具,提高工作效率。

3.良好的人际关系管理能力:联络员需要与不同背景和角色的人合作,包括内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

他们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和处理冲突的能力。

4.英语能力:对于国际化组织或跨国公司来说,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是联络员的必备素质。

四、联络员制度的好处1.提高工作效率:联络员的存在使得信息沟通更加高效和及时,减少了信息传递中的误差和延误,提高了工作效率。

2.加强团队协作:联络员作为沟通纽带,能够促进团队内部的协作和配合,使得团队成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实现组织的目标。

3.增加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传达信息,他们需要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从而使得决策更加科学和明晰。

4.加强组织与外部的联系:联络员作为组织与外部的重要纽带,能够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组织与外部的沟通和协作。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

法律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指挥(项目)部合同审核台账的建立和日常管理。

法律联络员应将本单位签订的所有合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合同当事人、标的等合同主要内容。

2、法律联络员应负责在合同签订前上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核。

3、负责本指挥(项目)部经济纠纷事项的上报。

经济纠纷事项指已经或可能发生仲裁、诉讼的纠纷,含分包队伍停工闹事等有可能发生但还未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

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在收到法律文书(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传票、仲裁申请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之后,法律联络员负责于1个工作日内将该文书上报至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其它纠纷情况,应于纠纷发生后1-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

4、负责本指挥(项目)部法律事务日常工作,包括纠纷案件统计报表、合同审核报表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本级法律事务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等。

5、法律事务具体工作主要有诉讼、仲裁、合同评审、重大决策和集团重大事项的参与、普法宣传等内容,法律联络员,负责集团公司上述法律工作的决定、通知、文件和具体法律事件处理意见的传达和处理,并及时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配合开展上述工作。

一个职责牌、一个法律联络员办公室牌
1。

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情况

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情况

###市普法联络员队伍工作情况总结我市在市县两级宗教工作部门、#个全市性宗教团体、#个全县性宗教团体和##个宗教活动场所共确定了40名普法联络员,各自明确职责任务,并与基层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员密切配合,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中,经常性宣讲法律知识和宗教政策法规,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普及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宗教界普法联络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一)建立宗教普法联络员培训制度。

对全市联络员定期召开培训会,下发宗教法规知识答卷,通过以会代训、以考带学的形式提高联络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共建宗教和谐”为主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熟悉宗教政策法规的宗教界普法联络员队伍,促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常态化和制度化.(二)建立宗教普法联络员考核制度。

全市联络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开展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联络员,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未能起到作用,不符合联络员条件的,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或取消联络员资格。

二、积极指导宗教界普法联络员队伍在专项工作中发挥作用(一)指导联络员队伍做好“宗教##周”的宣传工作。

以政策法规学习月为保障推进宗教慈善工作的健康开展,以法律为基础建立完善的慈善监督机制,指导联络员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中鼓励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内容,实现慈善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使慈善工作形成长效,引导宗教界积极健康的从事公益慈善活动。

(二)指导联络员队伍参与“教风##年”为主题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指导联络员在各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探讨什么是教风,怎么去改善教风提升教风的活动,及时反馈宗教教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善提升宗教教风,确保完成今年的宗教和谐场所创建工作任务。

积极引导宗教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正能量,做出新贡献。

三、普治结合推动宗教普法联络员队伍“四进”(一)普治结合发挥普法的最大效果。

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模板

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模板

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提高社会组织间的协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是指在社会组织之间建立一种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通过联络员的角色,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协作发展。

第三条联络员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四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与沟通,推动社会组织的协作与发展。

二、联络员的职责与要求第五条联络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社会组织的发展动态和需求;(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第六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向其他社会组织传递重要信息;(二)参与组织协调,推动社会组织的协作项目;(三)收集社会组织的需求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建议;(四)参与社会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五)履行社会组织间的合作协议,确保协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联络员应当定期向社会组织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组织成员传达相关信息。

三、联络员的管理与支持第八条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联络员的管理,建立联络员工作档案,定期评估联络员的工作表现。

第九条社会组织应当为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包括提供培训、交流和资源对接的机会。

第十条社会组织应当对表现优秀的联络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联络员进行调整或者解聘。

四、联络员的工作机制第十一条联络员应当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研究解决协作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联络员应当建立协作项目的工作机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联络员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络、邮件、会议等方式,及时分享社会组织间的信息资源。

最新-某某乡法治某某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 精品

最新-某某乡法治某某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 精品

××乡“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乡“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系,促进“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制度如下:一、联络员的组成1、各村、各单位推荐一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作为联络员,上报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经批准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宜随意调整变动,因工作需要调整变动的,必须报经乡法治新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保证全乡联络员组织网络的健全和完善。

2、联络员一般应为本村、本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或至少是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各村、各单位的联络员在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协助本村、本单位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并具体负责其上下联络工作,主要职责是:1、学习领会上级下发的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2、按照“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积极向本村、本单位领导提出制定相应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将制定好的相关文件及时报送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认真贯彻依法治乡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精神,及时向本村、本单位领导汇报,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协助领导组织落实本村、本单位各项法治建设和领导干部、青少年(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负责做好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5、配合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村、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

部门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

部门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

部门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部门工作联络员制度。

本制度遵循开放、协作、高效、创新的原则,旨在搭建一个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工作协调平台。

二、工作职责1. 负责部门内部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反馈,确保信息畅通;2. 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络,协调解决跨部门工作中的问题;3. 参与部门重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为部门决策提供支持;4. 跟踪部门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报告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5. 负责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事项,提高部门知名度;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1. 日常沟通(1)部门内部: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汇报各自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需求,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2)与其他部门:主动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动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促进跨部门协作。

2. 信息收集与传递(1)积极收集部门内部及外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业务知识等。

(2)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将有价值的信息及时传递给部门成员,提高部门工作水平。

3. 工作协调(1)针对部门内部及跨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责任人,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参与部门重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 对外交流与合作(1)代表部门与其他部门、单位进行交流,宣传部门业务及成果。

(2)积极参与部门间的合作项目,提高部门在企业内的影响力。

四、工作原则1. 积极沟通,主动协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2. 准确、及时地传递信息,提高工作效率;3. 保守部门及企业内部机密,维护企业利益;4. 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选拔与培训1. 部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具备良好沟通协作能力、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联络员;2. 对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 鼓励联络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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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砚九年制学校
普法联络员管理制度
(2014年3月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兼职普法队伍建设,规范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有效整合普法宣传人力资源,构建以点带面,覆盖沿黄社会的普法组织网络体系,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普法联络员是协助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的具体责任人,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在县局普法办公室的组织、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普法联络员的选任、配置、培训等管理工作由县局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

为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力量,县普法办公室应面向辖区内的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积极选聘系统外普法联络员。

第四条普法联络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强的法律素养;
(三)熟悉与本单位或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上级或所在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分别配置1名普法联络员。

第六条县局普法办公室应对已经选任的普法联络员认真登
记,制发普法联络员证。

普法联络员名单应报市局普法办公室备案。

普法联络员队伍原则上应保持稳定,但根据普法工作需要或者人员变动情况确需调整的,县局普法办公室可以对所选任的普法联络员进行调整。

第七条普法联络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上级和本单位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按要求完成确定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三)组织本单位或本部门职工参加上级和本单位普法办公室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法制讲座等集中学法活动;
(四)提供本单位或本部门普法工作信息,反映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

第八条县普法办公室应将普法联络员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普法联络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对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职责的普法联络员,县局普法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调换,并取消其评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资
洮砚九年制学校
2014年3月22日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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