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10.11)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10.11)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第1号)》进行了修正。
具体如下:建筑面积计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一、建筑物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各层建筑面积。
1、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不足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半地下)车库、杂物间等。
)2、坡屋顶起坡高度不大于0.6米,坡度不大于45°的坡顶建筑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因特殊造型需要坡屋顶需要升高的,升起部分面积不大于屋顶面积的1/6;3、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
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室整体抬高作为大空间停车使用的,经规划部门认定,可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但应进行竖向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层高不得大于2.6米。
4、地下室设置通风采光井以改善地下室室内环境的,通风采光井宽度(取采光井围护结构外围至地下室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宜超过1.8米(含1.8米)。
超过1.8米的,采光井地坪标高视作该建筑的地坪标高。
二、建筑物下列项目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1、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集中地下室;2、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3、层高不大于4.5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临街建筑底层架空层、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的除外;临江、临湖的住宅架空层层高可适当提高;4、无围护结构的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层高不大于4.5米);5、超高层建筑的无围护结构的避难层【其他非避难空间的(如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除外】;6、大于2.1米的公共建筑悬挑雨篷,大于2.1米的高度大于6米的有柱雨篷。
计容面积计算
计容面积计算
计容建筑面积意思就是:即等于规划建筑用地面积*计算容积率,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
计容面积小于等于建筑面积,半地下室算一半计容面积,无产权地下室不计算计容面积。
计算规则:
1、计容建筑面积=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
2、计算容积率面积= 规划条件容积率x规划建筑用地面积。
3、规划建筑用地面积应等于或小于总地图用地面积,建成后项目容积率也只能等于或小于规划条件容积率。
4、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面积)。
5、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
6、一般情况下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指的就是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还包括可以申报产权的部份地下建筑。
7、计容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的地上建筑面积(底层架空绿化公共服务空间)+特殊多倍计容积率的面积(层高超高建筑)。
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
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一般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公用设施面积及用于公用交通活动场所的部分建筑面积.(如地下停车场;配电房;水泵房;骑楼下的架空层等)。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容建筑面积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的计算方式执行,出现下列情况的,执行本规则。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8米(即+)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8米的,以此类推。
跃层式居住建筑,其门厅、起居室、餐厅的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且小于或者等于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或者大于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除门厅、起居室、餐厅、与起居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现通高情况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
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大于或者等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6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6+)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
有特殊功能要求的,须专题论证。
三、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对于层高的限制
三、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层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7.3米(即5.1+2.2)的, 不论 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 小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 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 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二)建筑计算高度大于24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阳台外设置的花池,按照第六 条的阳台规定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设置有采光井的情况
住宅建筑的地下采光井(槽)周边, 除用作集中车库外,均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四个概念及相互的关系
总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计容建筑面积:规划管理的主要指标 套型建筑面积:用于判断是否满足“国六条” 90 、70要求及确定住宅停车
飘窗的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的飘窗,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一)突出外墙面; (二)窗台板与室内地坪高差大于0.45米; (三)窗台板外边线至建筑外墙面距离小于或者 等于0.8米。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或者设置在外墙、楼面结构 层投影面以内的飘窗,按照窗台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 建筑面积。
花池的计算
(一)建筑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阳台外设置花池时, 花池底板高于室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0.6米的,花池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花池底板距室 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小于0.6米的,或者在阳台结构底板内设置花池的,花池按照阳台规 定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对于层高的限制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层 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7.3米(即5.1+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 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小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计容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实际建筑面积,即建筑物外墙皮以内的长度和宽度乘以高度,减去架空层、地下室、水箱间等辅助设施的面积之和。
在计算建筑物的计容建筑面积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1. 建筑物的外墙皮以内的长度和宽度乘以高度,是建筑物的计容建筑面积的计算基础。
2. 建筑物的不同部分,如外墙、屋顶、地下室等,都需要单独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3. 如果建筑物有架空层、地下室、水箱间等辅助设施,需要将其面积计算到计容建筑面积中。
4. 建筑物的不计容建筑面积包括外墙皮以外的门窗洞口、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电梯机房、水箱间等。
5. 在计算建筑物的计容建筑面积时,需要按照建筑的不同用途进行区分,如住宅、商业、办公等,并根据其用途按照规定的系数进行扩大。
6. 对于高层建筑,需要按照楼层的不同高度进行区分,并根据规定的系数进行扩大。
拓展:
在计算建筑物的计容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如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用途等,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因此,在实际计算过程中,需要仔细核对建筑物的各项参数,
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计算核定原则及实例分析
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计算核定原则及实例分析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是建筑行业非常关注的两个指标,对于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的定义、计算核定原则和实例分析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的含义。
建筑面积通常指的是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面积,包括外墙的外延线以及附属设施等。
它是评估建筑规模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
而计容面积则是指建筑物各个功能区域的总建筑面积之和。
它是根据建筑物的设计功能和使用要求,结合规划法规进行计算核定的一个指标。
计容面积通常用于控制建筑物的容积率以及相关的建筑限高、限高度差等要求。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的计算核定原则。
一般来说,建筑面积的计算主要依据建筑物外墙的外延线,即建筑物的净平面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的时候需要注意减除不计算的部分,比如开间、阳台、檐口等。
而计容面积的计算要根据功能区域的不同进行相应的核定,常见的功能区域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
计容面积的计算一般考虑了使用率、容积率、净高等因素,需要遵守规划法规中的相关要求。
最后,我们来进行一些实例分析。
比如一个住宅楼的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根据不同功能区域的规定,计容面积可以分为住宅面积、公共设施面积和商业面积等。
假设住宅面积占据了大部分面积,为4000平方米,公共设施面积为500平方米,商业面积为500平方米。
那么根据规划法规中的相关要求,我们可以计算出该住宅楼的计容面积为5000平方米。
又比如一个办公楼的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根据规划要求,该办公楼的计容面积可以分为办公面积、商业面积和公共设施面积等。
假设办公面积占据了大部分面积,为8000平方米,商业面积为1000平方米,公共设施面积为1000平方米。
那么根据规划要求,该办公楼的计容面积为10000平方米。
通过以上的实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建筑面积及计容面积的计算核定是建筑行业必须遵守的一个规范。
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核定原则及实例分析
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计算核定原则及实例分析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平面上的外围轮廓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屋面面积以及墙面面积等。
建筑面积是用来衡量建筑物大小的一个指标,对于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等环节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计容建筑面积是指根据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按照规定的核定原则,计算出的能够容纳规定人数的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是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功能需求,结合建筑规范和标准,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得出一个合理的容纳人数,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出的建筑面积。
关于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的核定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不同的建筑物有不同的功能和使用要求,例如商业建筑的面积计算会考虑到商业活动所需的场地面积,居住建筑的面积计算会考虑到住宅的室内面积和公共空间等。
2.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功能分区。
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和功能分区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有重要影响,不同的功能分区需要的建筑面积也会不同。
3.城市规划的要求。
不同的城市在建筑面积的核定上会有不同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要求进行计算。
4.建筑规范和标准。
根据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建筑规范和标准,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的计算也有具体的技术要求。
下面以住宅建筑为例进行计容建筑面积的实例分析:假设一栋住宅建筑有4层,每层楼高3米,每层共有10个房间,每个房间的面积为15平方米。
根据规范和标准,每人需要的住宅面积为20平方米。
首先计算每层的住宅面积:每层共有10个房间,每个房间的面积为15平方米,所以每层的住宅面积为10×15=150平方米。
接下来计算整栋住宅建筑的住宅面积:由于一共有4层,所以整栋建筑的住宅面积为150×4=600平方米。
然后计算建筑物的容纳人数:根据每人需要的住宅面积为20平方米,将整栋建筑的住宅面积除以每人所需的住宅面积,即可得到建筑物的容纳人数600÷20=30人。
最后,根据建筑物的容纳人数和每人的室内面积要求,计算出建筑物的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面积等于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加上屋面面积和墙面面积等。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分为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及可建建筑面积计算. 计容建筑面积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容积率计算出的建筑面积。
可建建筑面积是指按相关规范计算建设项目的实际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扣除按高度折算部分)+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其它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范围详《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可建建筑面积:(一)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绿化等公共活动部分(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不设围护结构,视线通透、空间开敞)。
(二)建筑飘窗挑出外墙宽度一般不得大于0。
6米,飘窗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符合上述要求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沿街建筑沿公共空间部分设置的骑楼或过街楼底层。
(四)设备管道夹层(专用于设备及管道布设的空间,一般除检修口外不得设置其他出入口)高度不超过2.2米时。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一)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
(二)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用途部分按1/2计算建筑面积。
(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如仅用作公共停车、公共设备用房、人防用途时.(四)在建筑内部(包括首层、其他楼层及地下层)或外部提供全天候对外开放的步行空间或通道,将周边建筑物与城市街道、广场、游园、购物中心等公共空间体系联系在一起且其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的空间。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屋顶层设备用房(含公共楼梯间、电梯机房等)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二)地下层如仅用作停车时,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如作为办公、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等用途时,全部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1、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和有关规范计算(1)单层、多层及以上建筑物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等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等)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3)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逢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R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5)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层以上建筑物出挑形成走廊、檐廊的按上述原则计算,未形成的不计算。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或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7)两个建筑物间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8)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9)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以下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1)无顶盖的花架等建筑小品不计算。
(2)亭、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建、构筑物不计算。
(3)城市公共通道不计算。
(4)骑楼不计算。
2、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划计算:(1)对高度为2.2m以下(含2.2m)的设备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福州市城市规划局核定(2)根据福州市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高度为2.5m以下(含2.5m)的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等用途的),可不计算建筑面积。
(3)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容积率计算:(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但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他营业性公共场所的,应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屋面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m的不计。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对于层高的限制
三、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层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 7.3米(即5.1+2.2)的, 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 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 、小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 不论其层内是否设 有夹层, 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1倍:0<层高≤5.1米 2倍:5.1米<层高≤7.3米 3倍:7.3米<层高≤9.5米 ……
阳台的计算
(三)住宅的空中院馆、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均
按照本条前两项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四)公共建筑的封闭式阳台、封闭式走廊,按照其
结构底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五)空调室外机搁板沿阳台长边外侧设置的,该搁 板按照阳台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沿阳台短边外侧设置的, 其宽度大于0.8米的部分按照阳台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建筑计算高度大于24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
阳台外设置的花池,按照第六条的阳台规定计入计容建筑面 积。
建筑设置有采光井的情况
住宅建筑的地下采光井(槽)周边, 除用作集中车库 外,均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四个概念及相互的关系
总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计容建筑面积:规划管理的主要指标 套型建筑面积:用于判断是否满足“国六条” 90 、 70要求及确定住宅停车配建标准 套内建筑面积:用于参与对阳台控制的计算以及 对跃层式通高部分的计算
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除门厅、起居室、餐厅、与起居 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现通高情况的,按照 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对于层高的限制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 单元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 7.3米(即5.1+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 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小 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 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1倍:0<层高≤5.1米 2倍:5.1米<层高≤7.3米 3倍:7.3米<层高≤9.5米 ……
厂房计容面积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厂房计容面积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考虑修建、装修厂房时,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如何计算厂房的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
这两个概念相似,但各自的计算方法稍有不同。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厂房计容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第一步,了解计容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定义。
计容面积是指能够容纳厂房生产活动的面积,也就是厂房内有效使用的面积。
计容面积一般不包括厂房墙体、楼梯、电梯等非生产用途的面积,以及机器设备所占用的空间。
而建筑面积是指厂房所有建筑物相当部分的总面积,包括具有保护作用的建筑物、非生产用途的建筑物以及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所需的辅助用地。
第二步,了解计容面积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对于计容面积的计算,一种方法是按照《厂房计容面积计算标准》的规定,参考生产流程和工艺设备,进行比较准确的测算。
另一种方法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基础,将生产活动中使用的面积累加起来。
无论哪种方法,都需要按照规定剔除非生产用途面积,保证计算结果具有实用性。
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通常是以立面的外摆线为计算依据。
建筑面积包括所有立面以及室内净高1.5米以上的层面积。
墙体、楼梯、电梯等空间一般也会计入建筑面积,但顶棚和地下室等未占用的空间则不计入。
第三步,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厂房计容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是有严格规定的。
对于计容面积,相关的标准包括《厂房计容面积计算标准》、《厂房建设火灾危险性评价规范》等。
对于建筑面积,一般需遵守《建筑工程计量规范》、《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及校审规范》等文件的规定,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总的来说,计算厂房的建筑面积和计容面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决定了厂房的生产活动所需的空间以及规模,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成果。
在计算厂房的面积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规和规范,同时要参考实际生产状况和工艺流程,不断优化厂房的布局和设计。
计容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小区内所有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m
²)。
1. 所谓计容面积,就是计算容积率面积,一般情况下:
计算容积率面积= 规划条件容积率X规划建筑用地面积
注:规划建筑用地面积应等于或小于宗地图用地面积,建成后项目容积率也只能等于或小于规划条件容积率
2. 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3. 地上建筑面积= 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
一般情况下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指的就指的是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还包括可以申报产权的部份地下建筑
面积(车库或停车位)
建筑容积率
百科名片
建筑容积率简称容积率,又称地积比率,是指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目录
编辑本段。
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
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一、平面图形的面积计算规则和方法:1.矩形的面积计算:矩形的面积等于矩形的长乘以宽,即S=l×w。
2.正方形的面积计算:正方形的面积等于边长的平方,即S=a²。
3.三角形的面积计算:三角形的面积等于底边长度乘以高的一半,即S=1/2×b×h。
其中,b为三角形的底边长度,h为三角形的高。
4.长方形的面积计算:长方形的面积等于长乘以宽,即S=l×w。
5.平行四边形的面积计算:平行四边形的面积等于底边长度乘以高,即S=b×h。
其中,b为平行四边形的底边长度,h为平行四边形的高。
6.梯形的面积计算:梯形的面积等于上底和下底的和乘以高的一半,即S=1/2×(a+b)×h。
其中,a为梯形的上底长度,b为梯形的下底长度,h为梯形的高。
7.圆的面积计算:圆的面积等于圆周率π乘以半径的平方,即S=πr²。
其中,r为圆的半径。
二、三维物体的容积计算规则和方法:1.立方体的容积计算:立方体的容积等于边长的立方,即V=a³。
其中,a为立方体的边长。
2.长方体的容积计算:长方体的容积等于长乘以宽乘以高,即V=l×w×h。
其中,l为长方体的长度,w为长方体的宽度,h为长方体的高度。
3.圆柱体的容积计算:圆柱体的容积等于底面积乘以高,即V=S×h。
其中,S为圆柱体的底面积,h为圆柱体的高度。
4.圆锥体的容积计算:圆锥体的容积等于底面积乘以高的一半,即V=1/3×S×h。
其中,S为圆锥体的底面积,h为圆锥体的高度。
5.球体的容积计算:球体的容积等于4/3乘以圆周率π乘以半径的立方,即V=4/3×πr³。
其中,r为球体的半径。
总结起来,平面图形的面积计算规则主要是根据不同的图形形状,使用不同的计算公式来求解面积。
而三维物体的容积计算规则是根据不同的物体形状,利用底面积乘以高或者面积乘以高的一半来计算容积。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
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得规则,根据《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与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梧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审批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与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项目得建筑面积计算分为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及可建建筑面积计算. 计容建筑面积就是指建设项目中,根据容积率计算出得建筑面积。
可建建筑面积就是指按相关规范计算建设项目得实际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
可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扣除按高度折算部分)+奖励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得其它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范围详《梧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筑基地内得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可建建筑面积:(一)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绿化等公共活动部分(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不设围护结构,视线通透、空间开敞)。
(二)建筑飘窗挑出外墙宽度一般不得大于0、6米,飘窗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符合上述要求得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三)沿街建筑沿公共空间部分设置得骑楼或过街楼底层。
(四)设备管道夹层(专用于设备及管道布设得空间,一般除检修口外不得设置其她出入口)高度不超过2、2米时。
第五条建筑基地内得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该项目得计容建筑面积,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一)避难层中得避难空间。
(二)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停车、居民设施等用途部分按1/2计算建筑面积。
(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如仅用作公共停车、公共设备用房、人防用途时。
(四)在建筑内部(包括首层、其她楼层及地下层)或外部提供全天候对外开放得步行空间或通道,将周边建筑物与城市街道、广场、游园、购物中心等公共空间体系联系在一起且其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得空间。
第六条建设项目得计容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屋顶层设备用房(含公共楼梯间、电梯机房等)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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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一般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公用设施面积及用于公用交通活动场所的部分建筑面积.(如地下停车场;配电房;水泵房;骑楼下的架空层等)。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容建筑面积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的计算方式执行,出现下列情况的,执行本规则。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8米(即+)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8米的,以此类推。
跃层式居住建筑,其门厅、起居室、餐厅的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且小于或者等于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或者大于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除门厅、起居室、餐厅、与起居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现通高情况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
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大于或者等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6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6+)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
有特殊功能要求的,须专题论证。
三、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米、小于或者等于米(即+)的,不论其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米的,以此类推。
四、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通高部分按照一层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五、居住建筑底层架空部分净高大于或者等于米,且仅用于绿化、公共休闲活动空间、公共通道等非经营性用途的,其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但计入项目的建筑面积。
六、阳台计算(一)套型建筑面积小于或者等于60平方米的住宅,其阳台进深大于米的,或者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大于1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全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未超出部分按照一半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二)套型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住宅,其阳台进深大于米的,或者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套内面积的比例大于17%的,超出部分按照全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未超出部分按照一半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三)住宅的空中院馆、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均按照本条前两项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四)公共建筑的封闭式阳台、封闭式走廊,按照其结构底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五)空调室外机搁板沿阳台长边外侧设置的,该搁板按照阳台计入计容建筑面积;沿阳台短边外侧设置的,其宽度大于米的部分按照阳台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七、飘窗计算符合下列条件的飘窗,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一)突出外墙面;(二)窗台板与室内地坪高差大于米;(三)窗台板外边线至建筑外墙面距离小于或者等于米。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或者设置在外墙、楼面结构层投影面以内的飘窗,按照窗台板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八、花池计算(一)建筑计算高度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阳台外设置花池时,花池底板高于室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米的,花池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花池底板距室内地坪或者阳台地坪小于米的,或者在阳台结构底板内设置花池的,花池按照阳台规定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二)建筑计算高度大于24米的住宅建筑在外墙外或者阳台外设置的花池,按照第六条的阳台规定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九、住宅建筑的地下采光井(槽)周边,除用作集中车库外,均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2014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至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如图2:第(1)部分净高<,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净高≤,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5、坡屋顶下空间利用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不应计算面积。
6、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回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回廊是指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7、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变形缝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积内。
(图4)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8、室内楼梯、井道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并入建筑物面积内。
自然层是指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如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图5)9、建筑物顶部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10、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物,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图5 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11、外墙(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建筑物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如遇到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则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内空间有关条文计算面积。
二、房屋建筑的附属部分 1、挑廊、走廊、檐廊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走廊是指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是指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图7)图7 檐廊示意图2、架空走廊建筑物之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不计算面积。
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3、门斗、橱窗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建筑过渡空间,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图8);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4、阳台、雨篷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