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审查步骤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交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交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
能否有效地收集和提交证据,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那么,在民事诉讼中,应该如何收集和提交证据呢?首先,我们要明确证据的种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在收集证据时,要有针对性和计划性。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争议焦点,围绕这些来确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比如,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那么合同文本、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就可能是关键证据。
书证是常见的证据形式之一。
例如合同、发票、收据、信函等。
收集书证时,要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果书证是原件最好,如果只有复印件,要尽量获取能够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其他证据。
物证的收集要注意保存其原始状态,避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同时,要对物证的来源、获取方式等做好记录。
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在收集时要注意合法性。
未经对方同意的私自录音录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采纳为有效证据。
所以,在收集这类证据时,要确保其获取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交易记录等,收集时要注意保存原始数据,并且能够证明其来源和真实性。
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在寻找证人时,要选择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客观陈述事实的人。
在证人作证前,要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鉴定意见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获取。
例如,在涉及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等纠纷中,可能需要进行医学鉴定、质量鉴定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还要注意证据的保全。
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收集到证据后,接下来就是提交证据。
提交证据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首先,要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如果逾期提交,且没有正当理由,可能会导致证据不被采纳。
举证期限通常由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指定,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一般民事诉讼流程
一般民事诉讼流程民事诉讼是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私人之间的争议或纠纷的过程。
在这个流程中,有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需要遵循,以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下面将介绍一般民事诉讼的流程。
一、起诉阶段1. 提起诉讼:当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状应当包括起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所依据的法律依据。
2. 确认受理:法院接到起诉后,需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并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3. 送达通知:法院根据诉讼参与人的地址,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通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二、答辩阶段1. 提交答辩状: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该提交答辩状,其中包括对起诉内容的回应、争议事实的陈述、法律依据的提供等。
2. 质证和辩论:双方将在法庭上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进行质证和辩论,以阐明各自的观点和证据。
法院会对双方的辩论进行记录和审查。
3. 应诉状况说明:双方可以向法院提交状况说明书,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阐述,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三、审理阶段1. 协商调解: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鼓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以达成和解协议,尽可能减少诉讼纠纷。
2. 举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有举证的义务,即提供与案件事实争议相关的证据。
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和采纳。
3. 证人出庭:如果需要,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传唤证人出庭作证,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4. 法庭调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进行调查,可以调查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
5. 结案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陈述最后意见,并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判和判决。
法院会对判决结果进行宣判。
四、诉讼结果1. 判决结果:法院在审理完毕后,会对案件进行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争议的解决意见和法律裁定。
2. 上诉程序: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是一般民事诉讼的流程概述,不同案件可能会有些许差异。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尊重程序规定,合理行使权利,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以实现公正和公平的诉讼结果。
证据调取流程总结
证据调取流程总结一、概述证据调取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事实、证明争议焦点而获取相关证据的一项重要程序。
本文将总结证据调取的流程,并介绍其中的注意事项。
二、相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三、证据调取的程序1.提交调取申请当当事人需要调取证据时,应向主持诉讼的法院提出书面调取申请,明确要调取的证据种类、名称、来源等相关信息。
申请应附上详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法院审查申请收到调取申请后,法院将进行审查。
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申请的合法性、必要性进行评估,审查结果将直接影响证据调取的结果。
3.通知被申请人若调取的证据涉及到他人的权益,法院将通知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有权提出书面意见,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出具调取令或指令经过审查合法性和必要性后,法院将依法出具调取令或指令,通知相关机关或个人提供所需的证据。
调取令或指令应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据内容、时间、地点等细节,并注明对方应当协助调取的义务。
5.证据交接与保存被调取的证据应在法院、调取机关和当事人共同见证下进行交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制作相关的记录。
此后,法院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6.传递证据副本法院应向申请方提供调取的证据副本,以便申请方在后续诉讼过程中使用。
申请方可根据需要对副本进行鉴定或其他认证手续。
7.证据使用调取到的证据经过法院审核后,将在法庭上用于证明涉案事实,根据证据的力量对争议焦点进行客观、全面的证明和辩护。
四、注意事项1.申请时应详细说明证据的类别和用途,避免模糊不清导致调取结果不准确。
2.法院会审查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因此申请人应提供详实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3.调取申请涉及第三方利益时,应通知被申请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4.调取到的证据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交接时应注意见证和记录,防止证据的伪造或遗失。
民事诉讼的一般流程
民事诉讼的一般流程
民事诉讼的一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立案阶段:当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确认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正式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
2. 举证阶段:在立案后,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交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法院会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质证,以便做出正确的判决。
3. 庭审阶段:在举证阶段结束后,法院会组织庭审,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者进行庭审判决。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法院也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
4. 判决阶段: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法院进行再审。
5. 执行阶段: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依法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拍卖等措施,直至被告履行判决。
以上是民事诉讼的一般流程,不同案件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包括以上几个阶段。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质证程序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质证程序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质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它涉及到当事人在庭审环节中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出示、辩论和鉴定的程序。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质证程序,并探讨其作用和注意事项。
一、证据质证的程序证据质证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出示证据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根据事实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出示证据时,应当明确指明证据的具体内容,并在庭审中进行解释。
2. 辩论证据当事人在证据质证过程中,有权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辩论。
辩论可以从事实的真伪、证人证言的可信度、证据的完整性等方面展开。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提问、陈述理据等方式进行辩论。
3. 证据鉴定有些证据可能需要通过鉴定才能确定其真实性或者关联性。
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提请法庭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相关的鉴定工作。
鉴定结果将作为证据质证的一部分,对案件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
4. 法庭调查在证据质证过程中,法庭有权进行相关调查。
法庭可以要求补充证据、听取专家意见等。
法庭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证据信息,为案件判决提供依据。
5. 陈述意见在证据质证结束后,当事人可以针对证据质证的结果进行陈述意见。
陈述意见通常涉及对证据的解释以及对案件判决的请求。
法庭在作出判决前,应当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
二、证据质证的作用证据质证是民事诉讼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事实证据质证可以帮助法庭确定案件的相关事实。
通过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对证据的合理辩论,法庭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2. 保障程序公正证据质证程序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它保障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当事人有权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辩论,并有权提供自己的证据。
这样可以避免一方在庭审中垄断证据,保证了各方的平等权利。
3. 提供法律依据证据质证的结果是法庭判决的基础。
法庭将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鉴定结果,结合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裁决。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环节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环节一、准备阶段1.组织法庭工作人员,包括法官、书记员等,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制定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目标和方法。
3.通知各方当事人和辩护人参与调查,并告知调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4.准备调查所需的材料和工具,包括诉讼材料、证据、调查记录表等。
二、庭前调查阶段1.接受各方当事人、辩护人和证人的申请和举证请求,决定是否采纳。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发现和确认争议的焦点。
3.审查证据的合法性、证明力和充分性,决定是否收纳证据材料。
4.安排调查时间和地点,通知各方当事人和证人到庭,被调查人是否需要委托辩护人等事宜。
5.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调查申请和举证请求,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相关决定。
三、庭审调查阶段1.开庭宣布,出示诉讼材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出庭情况。
2.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对争议事项的理解、证词的真实性等。
3.对相关证人进行询问,了解其所知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
4.对物证和书证进行鉴定和查验,确认其真实性和相关性。
5.对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作为证据使用。
7.对相关的社会调查结果进行审核,了解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8.对申请保全措施和鉴定请求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支持。
9.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听取和反驳。
10.对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澄清和解释,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11.庭审完毕后,法庭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宣布调查结束,等待判决阶段。
四、判决阶段1.根据庭审情况和上述调查结果,法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和证明。
2.对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和判断,权衡利益和法律规范。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合法和合理的判决决定。
4.宣布判决结果,并告知当事人上诉和执行的相关事宜。
5.准备相关的判决书和裁定书,进行签名和盖章,正式生效。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法庭调查流程的主要环节。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法庭应确保公正、公平和效率,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裁决。
民事诉讼中的立案审查流程
民事诉讼中的立案审查流程在民事诉讼中,立案审查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它旨在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具备立案条件,确保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中的立案审查流程。
一、起诉状的递交和受理当原告准备好诉讼材料后,需将起诉状提交给人民法院,一般是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在递交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正本及副本,并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
法院将根据地域管辖范围的规定进行受理。
二、审查立案条件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立案审查主要是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 简单审查:法院会先对起诉状进行简单审查,包括查看起诉状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清晰明了,各项诉讼费用是否已缴纳等。
2. 合法性审查:法院将审查起诉状所述的事实和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如果涉及违法行为,法院将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重新起诉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3. 主体资格审查:法院将核实起诉状中的当事人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的要求。
只有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4. 诉讼利益审查:法院将审查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是否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以确定是否存在诉讼利益。
若诉讼请求缺乏合理性或基本事实依据,法院可能会要求原告提供更详细的证据材料。
5. 其他审查:在特定情况下,法院还可能对起诉状进行其他审查,如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等。
三、裁定立案或不立案在完成立案审查后,法院将作出立案裁定。
如果起诉状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裁定立案,并给予案件一个独立的案号。
立案通知书将寄送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将立案通知书副本送达被告。
如果起诉状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裁定不予立案,并向原告发出不予受理裁定书,注明不受理的原因。
原告可以根据不予立案裁定书的内容进行申诉、修改起诉状后重新递交、选择其他诉讼方式或放弃继续诉讼。
四、立案后的程序一旦立案裁定生效,案件就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在立案后,法院将按照规定组织开庭、传唤当事人、收集证据、进行质证、分析争议焦点等。
证据保全流程与审批
证据保全流程与审批证据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证据灭失或毁损,确保司法公正进行的一种措施。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的流程与审批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本文将详细介绍证据保全的流程及其审批程序。
一、证据保全流程1. 申请保全当诉讼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证据可能会灭失或毁损,需要进行证据保全时,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材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证据保全的必要性。
2. 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证据材料提交给人民法院,同时填写并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包括:证据保全的类型、申请的理由、被申请人的信息等。
3.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申请的法定条件、是否存在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保全等。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证据保全申请。
4. 发出保全通知书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保全条件,将会发出保全通知书。
保全通知书是一种法律文件,通知被申请人接受法院的保全措施,并向被申请人说明申请人的保全要求。
5. 审查被申请人意见被申请人收到保全通知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法院将审查被申请人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纳。
6. 执行保全措施经过审查后,法院会决定是否执行保全措施。
如果决定执行,法院将派出执行员,根据保全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保全措施的实施。
如果被申请人不配合或拒绝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保全。
7. 保全期限及结束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决定证据保全的期限。
保全期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要遵守法院的要求和保全措施。
当期限届满或案件审结时,保全措施将会结束。
二、证据保全审批程序1. 受理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受理。
受理包括审核申请书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等。
2. 审查申请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查看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诉讼注意事项
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和诉讼注意事项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当一方民事主体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后,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以解决和调整各方争议的一种司法机构处理争议的方式。
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和一些诉讼注意事项。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1. 提起诉讼:当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 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将依法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受理案件。
3. 调解和裁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可以进行调解。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案件终结;如果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裁定开庭审理。
4. 开庭审理:法院将依法通知诉讼各方参加庭审。
在庭审中,各方可以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5. 判决或裁决:经过庭审后,法院将做出最终的判决或裁决。
判决或裁决书是法院对民事争议作出的决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6. 执行判决或裁决:当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一方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二、诉讼注意事项1. 权利保护意识:在诉讼程序中,当个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2. 事实证据准备:在诉讼过程中,各方需要准备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法律援助申请:对于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无法自行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4. 聘请律师: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代理,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
5. 日期和期限的注意: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各方需要注意起诉时效、应诉期限等法定期限,以免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6. 诚信原则:在诉讼程序中,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保持良好的诉讼道德。
7. 判决的执行:当判决或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核实的方法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核实的方法有哪些,标准是什么1、直接甄别法:直接甄别法就是审判人员对收集的证据直接进行审查鉴别,从而判断证据真伪性和证明力。
2、综合审查法:案件事实的认定,是通过综合审查、判断全案证据得出的结果。
3、反复质证法4、技术鉴定法5、经验法6、逻辑推理法:逻辑推理的基本规律有“三大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民事诉讼案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关于当事人双方关于案件本事所持有的证据。
那么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提交的证据的多少和可信度,法院有关部门会进行核实,这就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核实。
那么,究竟会进行怎么样的核实,有什么标准?接下来的小编在这里为您详细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这种规定过于粗疏,往往使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案件的审理有失水准,妨碍了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目标的实现。
而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解决了这一难题,被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依法独立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
如《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这一原则,既强调法官的自由判断,也强调了由法官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依据良知和理性对证据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形成法官的内心确信。
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小编认为,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和判断。
▲(一)审核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证据的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因不符合证据能力方面的要求而丧失证据资格,不能作为诉讼证据采纳。
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1、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法定形式,手续是否完备。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
民事诉讼证据审查与判断的方法与技巧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诉讼证据审查与判断的方法与技巧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是司法认证活动的核心环节,也是主审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恰当自由裁量的基础和依据。
笔者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略谈谈民事诉讼证据审查判断中的一些策略与技巧,以期对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巧用证据交换手段,确保庭审质效一般来说,复杂疑难的民商事案件往往涉及的证据种类,数量较多,如把这些繁多且复杂的证据材料一下全部放置于庭审中“会诊”,势必会增加庭审负担,进而降低庭审质效,审判法官也很难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对如此繁多的证据材料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作出准确判断。
因此,审判法官如遇到复杂疑难案件,应主动启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促使当事人在庭前将其持有的证据予以提供,并通过证据交换、质辩,从而达到了整理和固点诉讼争点及确认证据证明力的效果,为开展好庭审活动打下坚实基础,这样既保障了庭审质效,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认证水平。
二、适度引导举证,明确举证、查证范围由于当事人身份不同,固其文化素养、法律知识、诉讼技能等明显存在差异。
为使当事人特别是弱势诉讼群体迅速明白诉讼旨意,更好地维好自己权益,审判法官应对弱势主体的举证要求适度加以引导,有利于庭审活动的顺利展开,既能明朗当事人的举证范围,又明晰了法官查证案件事实的审理方向,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打下坚实的裁判基础。
三、规范程序环节,处理好“辩”与“质”的关系我们知道,质证权与辩论权是当事人在不同诉讼阶段中享有的两种性质不同的诉讼权利,实践中,当事人易把它们混淆起来,诸如在庭审中,当事人因不懂得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则,有时易把这两种程序权利混用起来,比如本应谈证据的质证意见,反谈案件的辩论意见,无意的打乱了庭审程序,降低了质证程序的功能,影响认证效果。
为此,审判法官应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质证与辩论的区别与要求,应规范约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法官在质证程序中应做到“三步”到位:一要做到边听;二要做到边记;三要做到边思考。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质证程序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质证程序【引言】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法庭审理事实的重要基础,而质证程序则是证据在庭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证据质证程序的定义、目的、主要步骤和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以便读者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质证程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证据质证程序的定义】证据质证程序是指当事人在法庭上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呈递、质证和辩论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它是民事诉讼中确保案件事实真相得以查明的关键环节。
【二、证据质证程序的目的】1. 确定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通过质证程序能够筛选出真实、合法的证据,排除虚假、非法的证据,保障庭审公正性和真实性。
2. 对证据进行辩论和分析:质证程序提供给当事人对证据提出异议和辩论的机会,有利于每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3. 发现案情的真相:通过质证程序能够充分调查、审查、评估和探讨证据,进而查明案件事实,帮助法庭作出正确的判决。
【三、证据质证程序的主要步骤】1. 提交证据:原告、被告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应在规定的庭审时间内向法庭提交各自的证据材料。
2. 质证证据:当事人应在庭审中通过向法庭提问、询问证人、出示书证、鉴定报告等方式,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3. 解释和辩论:质证完毕后,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辩论,以澄清证据本身的含义和证明力。
4. 法庭评估:法庭将根据质证的证据材料和各方的解释辩论,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可信度和证明力。
5. 确认或否定证据:法庭根据评估结果,裁定确认或否定各方提交的证据,以供后续判决作出参考。
【四、证据质证程序的法律规定】1. 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证据质证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法庭裁量权:法庭在证据质证过程中行使裁量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允许或排除某些证据。
3. 录音录像:法庭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对证据质证程序进行记录,以确保案件审理过程的真实性。
4.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出台的司法解释对证据质证程序做出进一步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流程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流程一、起诉。
这事儿呢,得有人先去法院起诉。
就好比你觉得自己受委屈了,得找个说理的地方。
起诉的人得写个起诉状,这起诉状啊,就像是你给法院讲的一个故事,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比如说,你是谁呀,被告是谁呀,为啥要告他呀,有啥要求呀,这些都得写进去。
而且呢,还得附上一些证据的复印件,这就像是你故事的证据,让法院知道你不是瞎编的。
然后把这个起诉状和证据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这管辖权呢,就像每个法院都有自己的地盘儿,得找对地方才行。
二、立案审查。
法院收到你的起诉状之后呢,可不是直接就受理了哦。
他们得审查审查,看看你这个事儿是不是归他们管,起诉状写得规不规范。
这就像是一个严格的门卫,检查你是不是符合进门的条件。
如果不符合,法院会给你指出来,比如说让你补正一些材料之类的。
要是符合条件了,那就会立案啦,这时候就像你正式拿到了入场券,可以开始打官司这场“大戏”了。
三、送达起诉状副本等。
立案之后呢,法院会把你的起诉状副本送给被告。
这就像是告诉被告,有人把你告了,你得知道是咋回事儿。
被告收到之后,就有权利去准备自己的答辩了。
而且啊,法院还会告诉被告什么时候开庭之类的重要信息呢。
四、被告答辩。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啊,他可以写个答辩状。
这个答辩状呢,就是被告来讲自己的故事了。
他可能会说,原告说的不对呀,实际情况是这样这样的。
被告也可以不写答辩状,但是到开庭的时候也得说出自己的理由。
五、证据交换与庭前准备。
在开庭之前呢,双方可能会有证据交换这个环节。
这就像是双方先把自己手里的牌亮一亮,看看对方都有啥证据。
这样做呢,是为了让双方都心里有数,到开庭的时候不会被突然出现的证据打得措手不及。
而且法院也会做一些庭前的准备工作,比如说安排开庭的时间、地点,确定合议庭的成员之类的。
六、开庭审理。
这可是整个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重头戏呢。
开庭的时候啊,法官坐在中间,两边是原告和被告。
大家都得遵守法庭的纪律,就像在课堂上一样,不能随便乱说话。
证据调取和鉴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证据调取和鉴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根据您给出的题目,我将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为您撰写一篇关于证据调取和鉴定程序的文章。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或者需要对有关物品进行鉴定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作出裁判,并指定时间、地点和相关程序。
证据调取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调取证据是确保公正公平审判的重要环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需要调取证据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
该申请应明确指出所需调取的证据种类、内容,以及调取的理由和必要性。
人民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以确保申请符合法定要求。
如申请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将作出裁定,并指定调取证据的时间、地点和相关程序。
在决定调取证据的时间和地点时,人民法院应尽量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请求,以便方便双方到场进行调查取证。
同时,人民法院还应向当事人发出传票,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并可在必要时通知相关的证人、鉴定人等。
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后,人民法院将组织进行调取证据的程序。
按照程序,当事人可以自行提供证据材料,也可以提请法庭提供协助。
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相关的证人或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进行鉴定。
鉴定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有些涉及专门技术问题或需要专业鉴定的案件,需要进行鉴定程序以确保案件的公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需要对有关物品进行鉴定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
该申请应明确指出鉴定的对象、鉴定的目的以及鉴定的必要性。
人民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以确保申请符合法定要求。
如申请符合要求,人民法院将作出裁定,并指定鉴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程序。
同时,人民法院还应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告知其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相关的证人、鉴定人等。
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人民法院将组织进行鉴定程序。
根据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请专门的鉴定机构或专业人员对有关物品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将作为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有重要的依据。
总结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证据调取和鉴定的程序。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及步骤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及步骤好的,以下是关于“民事诉讼审判流程及步骤”的说明:一、立案1. 基本动作要领- 首先呢,你得写好起诉状。
起诉状就像是告状的通知书,要把你的要求(也就是诉讼请求)写清楚,比如你要对方赔你多少钱,或者让对方做什么事;还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事实和理由)写明白。
这是很关键的动作,要是写不清楚,法院都不知道你要干啥。
我之前就写错过,把事实部分写得乱七八糟的,后来又重新修改。
- 准备好相关证据。
证据就像你的武器一样。
比如说你要告别人欠你钱,借条之类的就是证据。
而且证据最好整理成清晰的清单,列出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 然后拿着起诉状、证据材料还有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之类的,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管辖权这个东西可不能弄错,一般来说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我有一次差点就跑到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立案,还好出发前又检查了一遍。
2. 个人小技巧- 起诉状可以在网上找一些模板来参照写,对了这里可以参考法院的官方网站或者一些法律资讯平台上的模板。
这样格式会比较规范。
- 证据能多准备就多准备,宁滥勿缺。
比如说关于欠款纠纷,除了借条,当时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都带上。
3. 容易忽视的细节- 注意起诉状的份数,一般要按照被告的人数加上一份,来准备起诉状的副本。
我之前就只带了一份,结果又得重新复印,浪费了不少时间。
- 如果是法人起诉或者被诉,还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法院受理与送达1. 基本动作要领- 法院立案庭收到你的材料后,会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你的案子,并给你一个受理通知书。
这时候就放心多了。
- 接着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 个人小技巧- 你可以及时向法院询问立案审查的进度。
有的法院案子多,可能会拖上几天,如果催一催可能会处理得快一点。
3. 容易忽视的细节- 被告的送达地址要写准确。
如果因为你的错误导致无法送达,会耽误很多时间。
民事诉讼中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
民事诉讼中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时,需要进行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
实体审查主要关注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规定,而程序审查则主要关注案件的合法性、正当性和程序规范性。
本文将对民事诉讼中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进行探讨。
一、实体审查实体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的过程。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必须对案件的实体进行审查,以便正确裁决案件。
1. 事实审查事实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将各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争议进行逐一审查,并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获取相应的事实证据。
法院应在进程中确保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挖掘出案件真实的事实。
2. 证据审查证据审查是指法院对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评估和鉴定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院应当采纳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排除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
证据审查是确保案件审理基于真实、准确的证据的重要环节。
3. 法律规定审查法律规定审查是指法院对争议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综合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辩论意见,以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来为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
法律规定审查是确保案件审理基于明确、适用的法律依据的重要环节。
二、程序审查程序审查是指法院对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正当和规范进行审查的过程。
程序审查的目的是确保案件的审理过程合法有效,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 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关键环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规范案件的审理过程。
2. 正当性审查正当性审查是指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和公开进行审查的过程。
法院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确保当事人享有进行辩论和申辩的权利,打破任何可能影响审判公正的因素。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鉴定申请程序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鉴定申请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证据鉴定申请程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详细分析民事诉讼过程中的证据鉴定申请程序,涵盖申请条件、程序步骤以及申请结果的法律效力等方面。
一、申请条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证据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证据鉴定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目的明确:当事人必须准确说明证据鉴定的目的,即要求鉴定的事实或问题。
2. 与案件有关:证据鉴定必须与案件有直接的关联性,即鉴定的结论对案件的裁决有重要意义。
3. 争议存在:当事人之间对争议的证据存在异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申请证据鉴定。
二、程序步骤证据鉴定申请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申请:当事人将证据鉴定的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法院。
申请书应包括鉴定的事实或问题、鉴定的目的、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对证据鉴定的要求等内容。
2. 审查受理:法院接到证据鉴定申请后,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证据鉴定是否必要以及受理是否合适等方面。
3. 通知对方当事人:法院会将证据鉴定申请书发给对方当事人,并通知其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
对方当事人可以对申请进行回应或提出异议。
4. 鉴定组织的选择:根据申请的内容和性质,法院将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或专家进行证据鉴定。
鉴定组织或专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5. 证据鉴定过程:鉴定机构或专家会根据申请的目的和问题,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定工作。
在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参与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
6. 鉴定报告提交:鉴定机构或专家完成鉴定后,会出具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结论、鉴定的过程和方法、鉴定意见等内容,并加盖鉴定人员的印章。
7. 鉴定结果的使用:鉴定报告作为证据会被法庭考虑,但其法律效力由法院依法判断。
当事人可以对鉴定结果进行质证或提出反驳意见,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三、申请结果的法律效力经过证据鉴定程序后,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法院的认定。
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是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的法律诉讼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法律制度。
二、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概述民事案件法律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
三、起诉阶段1. 起诉的条件(1)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民事纠纷;(2)原告具有起诉资格;(3)有明确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起诉的方式(1)书面起诉: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2)口头起诉:当事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起诉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四、受理阶段1. 受理的条件(1)符合起诉条件;(2)不属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2. 受理的程序(1)审查起诉状,确认是否符合起诉条件;(2)决定是否受理;(3)向原告发送受理通知书。
五、审理阶段1. 开庭前的准备(1)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2)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3)公告开庭时间和地点;(4)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
2. 开庭审理(1)宣布开庭;(2)核对当事人;(3)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4)告知诉讼权利义务;(5)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6)审查证据;(7)法庭辩论;(8)法庭调查;(9)判决。
3. 休庭和延期审理(1)休庭: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审理的,可以休庭;(2)延期审理:因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证据不足等原因,需要延期审理的,可以延期审理。
六、判决阶段1. 判决的形式(1)判决书;(2)裁定书。
2. 判决的内容(1)案件的事实;(2)适用的法律;(3)判决结果;(4)诉讼费用的承担。
七、执行阶段1. 执行的条件(1)判决、裁定已经生效;(2)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2. 执行的程序(1)申请执行;(2)执行通知;(3)采取执行措施;(4)执行完毕。
民事诉讼质证流程
民事诉讼质证流程一、啥是质证呢?简单说啊,质证就是在民事诉讼里,对那些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审查、核实、辩论的这么个过程。
就好比你去市场买菜,得挑挑这个菜新不新鲜,有没有坏的地方一样。
在法庭上,证据就是那些“菜”,双方都得看看对方拿出来的证据有没有啥问题,靠不靠谱。
这可是打官司很重要的一环呢,如果质证做得好,那对自己的案子可是大大有利哦。
二、质证之前的准备。
在进入法庭开始质证之前,咱们得做点准备工作。
1. 先把自己的证据整理好。
这就像整理自己的宝贝一样,你得清楚自己都有啥证据,这些证据能证明啥。
比如说你要证明对方欠你钱,那借条就是个很重要的证据,你得把借条好好保存着,还得知道借条上的日期、金额、签名这些关键信息。
要是你自己都稀里糊涂的,那在法庭上可就麻烦啦。
2. 了解对方可能会拿出的证据。
这就有点像打仗的时候要了解敌人的情况一样。
你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猜猜对方可能会拿出啥证据。
如果是合同纠纷,对方可能会拿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记录啥的。
知道了对方可能的证据,你就可以提前想想对策,看看这些证据有没有啥漏洞可以攻击的。
三、质证开始啦。
1. 证据的出示。
在法庭上,双方要把自己的证据拿出来给大家看。
这个时候,你可不能藏着掖着,得大大方方地把证据展示出来。
比如说你有一些照片作为证据,那就要把照片打印出来,或者用电子设备展示清楚。
这就像是把自己的宝贝展示在大家面前,让大家都能看得到。
2. 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质证。
这是质证里很关键的一点哦。
你要看看对方的证据是不是真的。
比如说对方拿出一张借条,你就得看看这个借条是不是伪造的。
你可以从借条的纸张、笔迹、签名这些方面去质疑。
要是你发现这个借条的纸张看起来很新,但是借条的日期是好几年前的,这就有点可疑啦,你就可以在法庭上说:“法官大人,这个借条看起来不太对劲啊,好几年前的借条,纸张怎么还这么新呢?我怀疑这个借条是伪造的。
”这样一说,法官就会重视起来啦。
3. 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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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民事诉讼证据审查步骤1、审判人员如何认定证据。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①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②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③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④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⑤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2、以下证据,应确定其证明力。
⑴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①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②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③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④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⑵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⑶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⑷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
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⑸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⑹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供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3、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①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当的证言;②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③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④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4、以下证据,不确定其证明力。
⒈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⒉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特别是经常碰到的录音、录象证据,如果不是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的视听资料是不能作为证据采信的。
来源:(民事诉讼证据审查步骤/ss/487772.html)诉讼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书书写格式2018 /ss/662491.html∙民事诉讼上诉书范文都有哪些内容/ss/662490.html∙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ss/662489.html∙撞死人保释需要多少钱/ss/662488.html∙解除监视居住就是撤案了吗/ss/662487.html∙二审不服还能上诉吗 /ss/662486.html ∙审查起诉阶段程序 /ss/662485.html ∙人民法院怎样决定逮捕/ss/662484.html∙刑事案件再审程序规定(2018)/ss/662483.html∙职务侵占很难立案吗 /ss/662482.html∙哪些情况下被刑拘可以提出赔偿要求/ss/662481.html∙2018年如何办理2018取保候审/ss/662480.html∙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少天/ss/662479.html∙公诉案件不起诉的种类/ss/662478.html∙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需要满足哪些条件/ss/662477.html∙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经过什么程序2018最新/ss/662476.html∙坐牢花钱能保释吗 /ss/662475.html ∙案子到检察院能取保吗/ss/662474.html∙什么是刑事上诉,刑事案件上诉程序是什么样子的/ss/662473.html∙怎样见到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亲友/ss/662472.html∙什么是辩护人的阅卷权/ss/662471.html∙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ss/662470.html∙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ss/662469.html∙家事审判制度 /ss/662468.html∙刑事拘留后可以直接行政拘留吗/ss/662467.html∙刑事案件受害人怎么撤诉/ss/662466.html∙刑事上诉辩护词如何书写/ss/662465.html∙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ss/662464.html∙无期徒刑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ss/662463.html∙被盗多少钱可以立刑事案件/ss/662462.html∙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ss/662461.html∙打人不想拘留赔多少钱/ss/662460.html∙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 /ss/662459.html∙刑事案件二审审限如何规定(2018)/ss/662458.html∙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怎么办/ss/662457.html∙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2018年)是什么/ss/662456.html∙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申请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ss/662455.html∙有法院判决书对方不执行怎么办/ss/662454.html∙刑事辩护律师存在的意义/ss/662453.html∙委托代理人能否申请回避/ss/662452.html∙仲裁裁决书格式范本 /ss/662451.html ∙离婚诉讼二审会判离婚吗/ss/662450.html∙民间借贷纠纷二审答辩状范文/ss/662449.html∙二审败诉怎么办 /ss/662448.html∙取保候审到期会判刑坐牢吗,到期后怎么办/ss/662447.html∙被刑事拘留6个小时怎么保释/ss/662446.html∙法院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ss/662445.html∙刑事犯罪判刑信用卡透支怎么办/ss/662444.html∙拿上判决书怎么执行 /ss/662443.html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2018年)/ss/662442.html∙派出所立案后有期限吗/ss/662441.html∙驳回反诉裁定书的事由有哪些/ss/662440.html∙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ss/662439.html∙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ss/662438.html∙70岁老人可以刑事拘留吗/ss/662437.html∙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有哪些种类/ss/662436.html∙刑事拘留对于年龄有关规定(2018)怎么样的/ss/662435.html∙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ss/662434.html∙生效民事判决申请抗诉受理审查的期限/ss/662433.html∙检察院批捕通知家属吗/ss/662432.html∙刑事案件定罪条件证据/ss/662431.html∙什么是单位证明,单位证明能否成为刑事诉讼证据/ss/662430.html∙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2018)/ss/662429.html∙辩护权有哪些种类 /ss/662428.html ∙哺乳期可以刑事拘留吗/ss/662427.html∙烧山保释要多少钱 /ss/662426.html ∙特殊涉毒人员收治期间可折抵刑期有哪些情形/ss/662425.html∙申诉向谁提出 /ss/662424.html∙侦查终结的条件有哪些,对案件的处理又是什么/ss/662423.html∙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还会被拘留吗/ss/662422.html∙怎样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抗诉/ss/662421.html∙什么是法 /ss/662420.html∙监外执行收监谁决定 /ss/662419.html ∙监视居住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有哪些/ss/662418.html∙未收到判决书就执行了怎么办/ss/662417.html∙罪轻辩护和轻罪辩护哪个更好/ss/662416.html∙哪些官员职务犯罪需要指定异地管辖/ss/662415.html∙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区别和联系/ss/662414.html∙取保候审了多久会到检察院/ss/662413.html∙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2018年)/ss/662412.html∙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的关系是什么/ss/662411.html∙行政拘留7天可以请律师保释吗/ss/662410.html∙刑事案件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如何申诉/ss/662409.html∙刑事传唤是强制措施吗,刑事传唤不到会怎样/ss/662408.html∙2018年交通事故判决书范本/ss/662407.html∙临时羁押期限是多久 /ss/662406.html ∙侦查阶段刑事律师如何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ss/662405.html∙起诉时被告人死亡怎么办/ss/662404.html∙取保候审到期后能自动解除吗/ss/662403.html∙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文/ss/662402.html∙什么是第二审程序 /ss/662401.html ∙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2018)的/ss/662400.html∙被拘留15天可以保释吗/ss/662399.html∙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的可以实行监视居住的司法机关 /ss/662398.html∙向检察院申请抗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ss/662397.html∙刑事上诉书如何写 /ss/662396.html ∙被偷多少钱可以立案 /ss/662395.html ∙刑事案件不起诉意见书/ss/662394.html∙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保证金能退吗/ss/662393.html∙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ss/662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