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据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节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一、证据的收集
(一)收集证据的主体
1.当事人 “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2.法院 (1)依职权 ①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 权益的事实;
②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诉讼中止、诉讼终结、回避 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2)依当事人的申请 ①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需法院 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其它材料。
换证据。 2.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 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证据交换的功能
1.固定证据 2.确定争点 3.促进和解 ◆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 复杂的案件,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 外。
①债权债务纠纷中的偷录、偷拍
②离婚案件中的偷录、偷拍
2002年4月1日至今:附条件承认时期
《证据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案例分析
席某与刘某于1998年结婚。婚后席某感情不专一,
有了第三者。 在庭审中,刘某提交了一份私人侦探偷拍制作的光盘
◆物证是以实物的特征、属性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 ◆物证一般表现为间接证据。
(二)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三、视听资料(audio-visual material) (一)概念和特点 (二)视听资料与书证的区别 四、证人证言(testimony of witnesses)
(一)概念和特点
(二)证人的范围
6.证据能力受限制的规则(补强证据规则)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它相 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 证言; (3)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4)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问题:
偷录偷拍的资料能否作证据?将其出示、质证是否侵犯 了第三者的隐私权?
第三者的隐私权与当事人的配偶权相比是次要的,对 其保护有一定限度。
偷录偷拍必须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即除此之外缺乏 救济途径。 如果内容仅涉及第三人的隐私,就有可能侵犯其隐私 权。
2002年司考卷三第76题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 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 证明被刘某欠其5000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 份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C.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 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该合 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达的法律关系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 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证据须经过质证的规则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 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限期举证规则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法 院不予采纳。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 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5.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或和解对事实的认可不得 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规则
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 院指定。 (五)申请重新鉴定(P187-188) 七、勘验笔录(records of inspection ) 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或物 品进行勘查、检验后制作的笔录。
2000年律考卷二第56题
在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 类?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证人证言 D.物证
3.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证据失权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
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审理时不组织 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4.关于“新的证据” (二)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的意义
1.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
3.涉及证明力优先顺序的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 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 本。
第三节 证据的分类
一、本证与反证 根据: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当事人 原告 主张 借款未还 证明责任 举证 本证 借条 反证
被告出示的 鉴定结论 原告出示的 鉴定结论
相关习题
某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以火车票面上记载的地 点和时间为依据,来证明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和 地点,该火车票属于___。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 D.传来证据
第四节 证据的种类
一、书证(documentary evidence) (一)概念和特点 ◆书证是用其记载和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二)分类 1.公文书与私文书 2.处分性书证与报道性书证 3.普通书证与特别书证 二、物证(material evidence) (一)概念和特点
三、证据保全 (一)概念 (二)条件: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三)根据保全的Fra Baidu bibliotek关不同,可分为: 诉讼证据保全(依申请或依职权) 法院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依申请) 公证机关保全:诉前证据保全(依申请) ◆诉讼证据保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 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保全方法 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到场。
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证据概述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证据的分类 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第一节 证据概述
一、民事诉讼证据(evidence)的概念 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1.证据材料与证据的关系 证据材料(evidence material)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 或者法院依职权收集的,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 证据材料经过当事人的质证并被法院采纳为认定案件事 实的依据,则成为证据。 ☆举证阶段 → 质证阶段 → 认证阶段 (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 (证据)
五、当事人陈述(statements of the parties)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 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六、鉴定结论(expert conclusions ) (一)概念和特点 (二)鉴定人与证人的区别 (三)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诉讼辅佐人)的区别 (四)鉴定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
◆下列人员不能充当证人:
1.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但是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 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作为证人。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它表达方式作证。
2.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不得作为证人 3.办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 译人员和检察人员
*电信条例“拒绝”法院调查取证
(二)证据收集的时间
1.当事人自行收集:举证期限届满前
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二、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一)举证时限 1.举证时限的确定 (1)法院指定 (2)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 在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举证时限的延长与重新指定
2005年司考卷三第77题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B.与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C.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D.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2000年律考卷二第52题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 实的依据? 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B.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对该当事人 有利的证言 C.没有其它证据印证并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资料,以证明席某具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
2004年6月,席某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属于有过错一方。
法院经审理认为,录像虽涉及到第三者的隐私, 但目的并非侵害其隐私权,而是为了保护更优先的配 偶权。涉及他人隐私属于迫不得已,不采用隐蔽行为
不能获得真相。且该证据经过审查和鉴定,不是以侵 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 的。最终法院予以采信。
1995/3/6—2002/3/31:偷录偷拍一概不能作证据时期 最高法院1995年3月6日《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 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 “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 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 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证明力(weight of evidence) (一)概念 又称为证据力或证据价值,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 明作用的大小。 ◆证明力与证据能力的关系 1.联系:证据能力是证明力的前提和基础。 2.区别:证据能力是证据的法律属性,证明力是证据的 自然属性。 (二)关于证明力的规则 1.涉及证明力有无的规则 2.涉及证明力大小的规则
(五)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
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法院认 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
提出,并经法院许可。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 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人豁免权是指在某些情况下,证人享有拒绝提供证 言的权利。
2007年司考卷三第81题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 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 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 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被告
已经还款
举证
收条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派生证据) 根据:证据的来源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四、间接本证与间接反证 根据:证据与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及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
▼相关试题&习题
D.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涉及证明力有无的规则
⑴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 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⑵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 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⑶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 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 驳证据的证明力。
2.证据方法与证据资料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属性 (一)客观性(真实性或客观真实性) (二)关联性(相关性) (三)合法性 1.证据的调查、收集、审查及认定必须合法 2.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
第二节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一、证据能力(credibility of evidence) (一)证据能力的概念 又称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 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 (二)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 1.证人资格规则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但是待证事实 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