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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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各发起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 7人为公司的发起人,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地址为: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的股本总额为_________元,拟为股,每股面值元。
第六条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各发起人认购比例如下:
1.认购股,占股份总数 30 %;
2.认购股,占股份总数 30 %;
3.认购股,占股份总数 20 %;
4.认购股,占股份总数 5 %;
5.认购股,占股份总数 5 %
6.认购股,占股份总数 5 %
7.认购股,占股份总数 5 %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
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十条各个发起人同意设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简称“公司筹委会”),并授权公司筹委会具体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内容包括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草拟公司设立文件、草拟公司章程、报批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报批公司设立、联络中介机构、聘请法律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务。公司筹委会由各发起人共同选派人员组成。
公司首届董事会成立时,公司筹委会工作结束。公司筹委会的费用由先行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用;公司设立失败则由发起人各方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比例分担。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缴足其所认购股份的股款。各发起人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公司筹委会应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长由担任。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为公司职工一名,由推荐一名,由推荐一名。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首任总经理由担任。
第十五条公司不能成立时,各个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时,未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应对已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或其他发起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该发起人应对公司或其他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三)项“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之规定对高管、专项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具体事宜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第十七条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其他义务,致使他方因此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个发起人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发起人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发起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发起人各执_________份,报送相关主管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发起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发起人:发起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发起人:发起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发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