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2018
最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乙方通过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农村耕地亩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四川省西昌市西溪乡新营村7组,__________________ 以北____________ 以南___________ 以东__________ 以西;毗邻的农村耕地亩发包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二十年,即从2018年5月2日起至2038年5月1日终止。
三、承包费:前13年承包费为2000元/亩/年,后7年根据当时市价协商调整承包单价;乙方所承包的亩土地使用权每年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
付款时间为每年5月5日。
四、乙方承包土地后应积极发展,在耕地上种植林木、果树、花卉、种草、养殖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转包权,甲方无权干涉。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所承包土地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承包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仝万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投入和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并支付甲方壹元违约金。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2018最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2018最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承包土地合同范本2018
承包土地合同范本201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承包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1. 地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的土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费及支付方式1. 承包费标准: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年__月__日前将当年的承包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应在收到承包费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地;(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4)提供承包地范围内的水源、电源等必要的生产条件;(5)协助乙方办理与承包地有关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29【实施日期】2019.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模板通用版7篇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模板通用版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对某土地的合法承包权,现甲方同意将其对所述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承包权转让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益,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事项1.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具体位置、面积、等级等详细信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 转让的承包权类型(如: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等)。
二、转让期限本次土地承包权转让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转让价格:人民币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______方式支付。
3. 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支付完毕。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保证所转让的承包权无争议、无抵押、无负担。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行使承包权。
(3)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相关政策和规定,合法经营。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如因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4)乙方应保护土地资源,不得破坏土地,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土地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如无法修复,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合同编号:(XXXX年度)XXX号篇2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某块土地的土地承包权,乙方有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权,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一、土地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涉及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亩,土地性质为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
2018-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本(一)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精选word文档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范本(一)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篇一:农村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编号:原承包方姓名(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现承包方姓名(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和四至界线分别为:东邻:________ 、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 、北邻:_________ 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亩元,合计元。
乙方于二0一四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四十(40%)转让费,于二0一二年年底前支付百分之六十(60%)。
三、转让期限为二轮土地承包期的乘除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约定为土地经营权彻底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土地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五、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六、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养殖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
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八、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
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九、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优政策及待遇也由乙方享有,乙方有权按转让土地面积领取集体的其它补偿、补贴。
果园承包合同书
果园承包合同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具体如下:一、承包果园类型:成品、亩数:48亩。
甲方将温宿县青年农场八队48亩红富士苹果园承包给乙方,该果园收费面积:48亩。
合同有效期为20年,即从2014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止。
二、承包缴费数额方式和期限: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承包果园地合同押金:8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
押金交完后,方可进行生产劳作。
2、缴费数额:乙方承包甲方果园:由乙方承担向青年农场交纳的48亩土地承包费和水费具体如下:2014年每亩向农场交纳750元×48亩=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2015年每亩向农场交纳750元×48亩=36000,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2016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17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18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19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20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21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22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23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24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2025年每亩向农场交纳800元×48亩=38400元,(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
宁海力洋镇前横村塘厂自然村
宁海县力洋镇前横村塘厂自然村村西虾塘承包项目ZB[2018]009招标文件招标单位: 宁海县力洋镇前横村股分经济合作社(盖章)代理机构:宁波平安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盖章)二○一八年三月宁海县力洋镇前横村塘厂自然村村西虾塘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宁海县力洋镇前横村塘厂自然村村西虾塘承包项目二、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力洋镇前横村塘厂自然村村西。
3、项目规模:虾塘面积约20亩(水、电、路等及基础设施,由承包者自大,自行安排),虾塘面积按塘岸周边测量计算。
4、承包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五年,即:2018年4月1日起~2023年3月30日止。
5、招标限价:最低招标限价为1500元/亩·年。
6、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 03 月 13 日 14:00 时起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
(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二、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终止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记录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四、报名及开标时刻、地址二、报名地址:宁波平安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宁海分公司(宁海县时期大道160号8楼)。
3、报名时必需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假设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公章。
五、开标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中标方式本次招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
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信为中标人。
法律普法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四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张三,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租金为每月3000元,每月一付。
合同中约定,李四保证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并负责房屋的维修。
张三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并开始入住。
2018年8月,张三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经多次与李四协商,李四以房屋年久失修为由拒绝维修。
张三遂于2018年9月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李四退还剩余租金和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李四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2. 张三是否可以解除租赁合同?3. 张三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三、案例分析(一)关于房屋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的合法使用,并按照约定进行必要的维修。
”在本案中,李四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并按照约定进行必要的维修。
然而,李四未能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影响了张三的正常居住。
因此,李四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二)关于租赁合同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由于李四未能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影响了张三的正常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张三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三)关于损失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由于李四未能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房屋出现漏水问题,张三因此遭受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公安部: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公安部: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为了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通告。
那么公安部所通告严禁在建筑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下面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土地承包合同法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修正,土地承包法二十四条如下: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收益。
承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所得收益,享有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委托的经营者,不得截留、占用、挪用、私分、拖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收益。
以下为原第二十四条内容:第二十四条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二)承包土地的名称、位置、数量、质量、用途;(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互换、调整;(五)承包地的用途;(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七)违约责任。
承包合同自承包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合同一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及时发放给承包方。
记载错误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二十四条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分配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作为农村土地的发包方,有义务保障承包方切实享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收益的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收益。
土地法超过2028年的承包合同3篇
土地法超过2028年的承包合同3篇篇1土地是农民生产的源泉,承包土地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颁布实施,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根据这一制度,农民可以通过政府承包土地用于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实现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法对于承包合同的规定也需要跟随时代的步伐进行更新。
在2028年前超过30年的承包合同可能会面临失效的问题,因此需要对土地法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一、土地法的落实情况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但该法对于承包期满后的土地处理并没有具体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些承包期限超过30年的农民因合同到期而面临土地流转或者无地可耕种的困境,出现了一系列土地纠纷事件。
因此,对于承包期限超过30年的土地合同,必须进行合法规范,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完善土地法的必要性1.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不少农民的土地合同超过30年,他们在这些土地上投入了心血和资金,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或续约权利。
如果不及时调整土地法,将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来源,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2. 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完善土地法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流通和集约利用,调整农地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升级转型。
3. 促进土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完善土地法,可以规范土地的利用和管理,有效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三、修订土地法的建议1. 延长承包期限。
针对超过30年的承包合同,可以考虑延长承包期限,让农民继续享受土地承包权益,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求。
2. 设立土地续约机制。
建立农民土地续约机制,明确续约条件和程序,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
3. 加强土地流转管理。
对于已经过期的承包合同可以引导合法土地流转,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加农民的土地收入。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我国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通过将土地承包给农户,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增收。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某村集体土地承包纠纷案为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问题。
(一)案情简介某村集体土地总面积为1000亩,其中耕地800亩。
2008年,村集体与村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耕地承包给村民,承包期为30年。
合同约定,村民每年向村集体缴纳承包金,并承担土地的经营管理责任。
2018年,承包合同到期,村集体与村民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续签问题产生纠纷。
(二)纠纷焦点1. 村集体是否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2. 村民是否享有优先续包权?3. 纠纷双方应如何解决争议?二、法律分析(一)关于村集体是否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依法将承包地流转。
”因此,村集体在承包期内无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关于村民是否享有优先续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请求续包的,发包方应当同意,并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续包手续。
”因此,村民在承包期内享有优先续包权。
(三)关于纠纷双方应如何解决争议1. 纠纷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发包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发包方、承包方、承包方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3. 若仲裁机构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案件
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案件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不断增多,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案件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结合一起典型的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案件,分析解除合同的原因、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以期为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案件概述原告:张某被告:某村村民委员会张某系某村村民,于2009年与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该村集体土地10亩,用于种植农作物。
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0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照约定支付了承包费,并开始在该土地上种植农作物。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调整,该土地被纳入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村委会决定提前解除合同。
2018年10月,村委会向张某发出《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通知书》,通知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张某收到通知后,认为村委会的解除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土地承包合同通知书》无效,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三、案件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村委会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本案中,村委会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是判断合同解除是否有效的关键。
法院认为,村委会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基于村庄规划调整的需要,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因素,且村委会已经在解除合同前通知了张某,履行了合同解除的程序。
因此,村委会享有合同解除权,其解除合同的行为有效。
四、案件启示通过对这起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案件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1. 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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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
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
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照片。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结算,乙方于每年4月10日前将
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
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岳普湖县色也克乡(镇)陆村机字第()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色也克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在公开招标、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机动地面积甲方将其预留的机动地(自己开垦、集体开垦)亩(详情见下表)承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棉花生产经营。
、承包期限1、原承包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原承包合同承包费为2012年至2014年为每亩元,2015年到2017年为每亩元,2018年至2020年为每亩元,2021年至2023年为每亩元,2024年到2026年为每亩元,2027年至2029年为每亩元,2030年到2032年为每亩元,2033年到2035年为每亩元,2036年到2038年为每亩元。
现根据规范合同要求,为了解决合同不规范价格不透明,面积不确定,防止乡村干部乱用权利,体现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
故自2012年至2014年为第一阶段,2015年至2017为第二阶段依次类推履行完原合同年限。
现自2012年至2014年为第一阶段签订合同。
今后每三年续签一次合同。
故现合同签订时间为第一阶段自至年,每亩土地承包费每三年为统一一个标准。
即每亩土地承包费为元,面积为亩,总计为元。
采取现金支付,日期为每年的10月15日。
四、支付土地时间甲方应年月日之前将发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的.doc
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的土地租赁合同怎么写的篇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土地流转政策,依据公平、公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将位于地块租给公司作为用地。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向,特订立意向书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的地理位置及使用面积:位于,使用面积亩。
二、土地的范围和用途:甲方愿意将出租公司作为。
具体界线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面积以测量成果为准。
三、租用时间:1、甲、乙双方约定,租用期限确定为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乙方租用起始日为:自乙方可以对租用地块全部勘址、放线完毕,可以正式动工修建围墙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租金:甲、乙双方约定:所租用土地的租金为元/年/亩。
五、青苗补偿费:耕地、水渠元/亩;水塘成鱼补偿元/亩;山地林木元/亩。
上述青苗补偿费为土地交付时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完毕后乙方无需再次支付青苗补偿费。
六、付款方式:租金按所租用土地总面积付款。
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
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分别于当年日前支付。
七、双方职责和义务:甲方职责和义务:1、甲方应当保证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权属和相邻纠纷。
负责完善所有租用地的相关手续,提供土地合规手续,确保土地达到“三通一平”,确保乙方的租用期限不少于50年。
2、甲方在乙方建造展厅期间,遇有相邻事务,甲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保证乙方施工顺利并无相邻各方无纠纷发生。
3、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各种社会活动。
2、乙方从事生产必须是环保产品,对地方环境应无污染。
3、对土地不擅自改变用途,不使其荒芜,对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4、从事生产、生活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依法管理,尽量处理好周边关系5、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八、乙方在使用公共设备、设施,社会福利、优惠政策等方面与甲方享有同等待遇和权利。
林合龙李登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裁定书
林合龙李登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审理法院】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7【案件字号】(2020)黔02行终13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宋景伟瞿继红张丽【审理法官】宋景伟瞿继红张丽【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林合龙;李登秀;林合军;林华;水城县人民政府;水城县农业农村局;水城县尖山村村民委员会;何元美【当事人】林合龙李登秀林合军林华水城县人民政府水城县农业农村局水城县尖山村村民委员会何元美【当事人-个人】林合龙李登秀林合军林华何元美【当事人-公司】水城县人民政府水城县农业农村局水城县尖山村村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何会贵州精科律师事务所;陈柯舟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廖富荣贵州勤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何会贵州精科律师事务所陈柯舟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廖富荣贵州勤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何会陈柯舟廖富荣【代理律所】贵州精科律师事务所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贵州勤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林合龙;李登秀;林合军;林华;水城县尖山村村民委员会;何元美【被告】水城县人民政府;水城县农业农村局【本院观点】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四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权责关键词】违法第三人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据不足驳回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是四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本案中,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于何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审第三人领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具体内容,一审在对该事实未予查明的情况下,以上诉人自己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推定原审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具体内容,认定上诉人于2019年7月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起诉期限,无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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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2018
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对于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xx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xx县xx乡xx村的水田 192 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20xx年9月20日起到20xx年3月20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愿出租冬水田小春使用权农户签字:
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村西(窑南)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附图)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拾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费,第二次在第三年月日交付,第三次在。
除此之外,乙方不负担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
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甲方应返还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本宗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附后。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简单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 )
承包方:乙:( )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章乙方签字:( )章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