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年) 交底培训PPT演示教学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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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
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2014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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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
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2014新定额计算规则交底
第二十一 章
1、墙柱模板: 03定额规定 设计⊥、L、+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000mm内按⊥、
L、+形柱相应子目执行,每根柱两边之和超过2000mm, 则该柱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L、+形柱边的确定:
模板工程
14定额规定 设计T、L、十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000mm内按T、 L、十形柱相应子目执行,其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 T、L、十形柱边的确定
14定额与清单规则同步,柱不扣除板: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 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不扣除板厚
第五章
混凝土工 程
(3)、03定额对于剪力墙柱体积没有明确的判断说明, 14定额做了补充:(新增计算规则)
L、T、十形柱,按L、T、十形柱相应定额执行。当两 边之和超过2000mm,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
砌筑工程
14定额中的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的砂浆强度,全部统一 按照体积计算
1、混凝土基础垫层:(规则中已处理) 03定额中未对混凝土基础垫层做说明,14定额中做了补
充
第五章
混凝土工 程
2、基础-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规则中已处理) 03定额中未对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做出说明,
14定额做了补充
第二十章
脚手架工 程
1、14定额将脚手架区分为单项脚手架与综合脚手架: 脚手架分为综合脚手架和单项脚手架两部分。单项脚手架适
用于单独地下室、装配式和多(单)层工业厂房、仓库、独立 的展览馆、体育馆、影剧院、礼堂、饭堂(包括附属厨房)、 锅炉房、檐高未超过3.60m的单层建筑、超过3.60m高的屋顶 构架、构筑物和单独装饰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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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
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2014江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解析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7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LD/T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9、 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第七章 金属结构工程
1、定额人工含量比04调低20%。计算规则不扣除切角切边,空心焊接球、螺 栓球锥头按设计质量计入(矩形下料余量已经在定额中考虑) 2、增加钢柱7t以上、箱型钢柱梁、钢管柱、螺栓球网架、焊接球网架、不 锈钢网架、成品轻钢次梁、圆钢剪刀撑、钢管支撑、单根角钢隅撑、钢 板天沟。 钢梁、钢吊车梁合并。 3、柱、梁、屋架等主要构件制作,按自动埋弧焊为主;箱型柱、梁按CO2 气 体保护焊为主编制。 4、弧形构件制作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钢结构喷砂与抛丸除锈按Sa2级, Sa2.5级乘以系数1.2;设计要求Sa3级, 定额乘以系数1.4。无损探伤不包含在内。
0.37% 1.21% -0.35% -5.71%
0.37% 1.21% -0.35% -5.71%
0.37% 1.21% -0.35% -5.74%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14计价定额 04计价表 极软岩 松石 软岩 次坚石 较软岩、较硬岩 普坚石 硬质岩 特坚石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交底资料
八、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 机械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适用于施工企业只承包工程用 工的工程。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 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不能作为独立的工程承包方式,只适 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 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 (发包人)提供。
2019/1/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材料费定义中增加了“成品”,因门窗等 目前很少现场制作,为成品购置。 4.材料原价定义为: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 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5.工程设备定义为: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 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 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 56号令一致。 6.检验试验费从材料费中移入企业管理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企业 在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试验不只是材料检测,名称 从“材料检验试验费”调整为“检验试验费”。 根据44号文,将其列入企业管理费,并明确了不 包含第三方检测费用。
(二)材料费
1、材料费定义中增加“工程设备费”,依据国 家发改委等9部委56号令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 解决工程设备在建安工程费用中规定不明确的问 题。但此处的工程设备仅是建筑工程设备,不包 括生产性工程设备。具体划分规则见《建设工程 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 50531-2009)。 明确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设备,其设备费用不 作为计取税金的基数。 2、材料费定义中删除“构成工程实体”。因 为措施项目中也有材料,同时13清单规范不再以 是否构成工程实体来划分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 项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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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交底培训2014年(PPT课堂)
5、 增加13-94成品踢脚线,踢脚线损耗按 5%取定
6、将塑料板踢脚线子目中铁件含量删除 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子目(13-99) 并调整人工含量
29
7、P559 将原子目中不同品种玻璃统一改 为钢化玻璃10mm;调整人工含量
8、散水、斜坡、明沟 P656 调整图集由原来苏J9508改为苏J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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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计价定额 :大理石、花岗岩面层、 大理石、花岗岩板改为石材块料面板, 其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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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19十三、本章不含铁件,如发生另 行计算,按第五章相应项目执行。5-27、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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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本章计价定额中所有花岗岩、大理石均改
为石料块料面板。 2、本章计价定额中所有地砖不分规格均改为
13-61~63花岗岩地坪石改为石材 块料600*4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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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增加13-52石材块料面板零星项目、13-54干硬性水泥砂 浆多色简单图案拼贴石材块料面板;13-59干硬性水泥砂浆石材 块料面板(拼花成品)
13计算规范:“楼梯、台阶牵边和侧面镶贴块料面层,不 大于0.5 m2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镶贴块料面层,应按本表执 行。 ” P541 13.4.4地砖、橡胶塑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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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增加自流地坪楼地面、碎石材料楼地面、 拼碎块料台阶面、橡胶板楼梯面和塑料 板楼梯面等清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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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水泥、石英砂、胶粉等添加剂组成的高 新技术产品,使用时将该产品与水按一定比例 混合搅拌均匀,倒在地面上可形成光洁平整的 地面 表面清理、刷封闭底漆两道,中涂为环氧 贰子达2mm或3mm或5mm的都有。面漆一道 为环氧自流平面漆,5mm防滑的每平方米报价 在120元/m2左右。厚度不同价格不同。洁净 自流平地坪,还有耐磨自流平地坪、导静电自 流平地坪,价格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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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一部分:前言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是应用广泛的一种工程预算计价法。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自1979年开始编修,至今已历经多次编辑与修改,已基本适应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特点和新技术的发展需求。
本文档将介绍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主要内容和计算规则。
第二部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主要内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工程概述,包括预算编制、工程招标及合同、施工组织与监理等基本内容;2.施工管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施工防护等;3.数据标准,包括项目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单价和总价计算等;4.材料分类及定额,材料分类包括水泥、混凝土、钢材、钢筋等。
定额包括常规材料定额和非常规材料定额;5.人工分类及定额,人工分类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监理人员等。
定额包括工种及工时标准;6.设备分类及定额,设备分类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定额包括各项机械使用费和维修费等;7.其他费用,包括施工机具及周转材料使用费、工地安排费、管理费等。
第三部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计算规则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计算规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工程量计算,即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将建筑工程分解成若干个施工部位,然后逐一对每个部位的工程量进行精确计算;2.材料定额计算,即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结合施工条件和实际材料价格,计算出各项材料的数量及价格;3.人工定额计算,即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结合工种工时标准,计算出各项人工费用;4.设备定额计算,即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结合机械使用标准和设备费用标准,计算出各项设备费用;5.其他费用计算,包括施工机具及周转材料使用费、工地安排费、管理费等。
第四部分:总结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是建筑行业广泛应用的一种预算计价法,本文档介绍了其主要内容和计算规则,希望能对有关人员了解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的使用有所帮助。
2014年江苏定额交底材料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修编版和2004版对比)壹、参考文件:《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补充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交底资料》贰、总说明:1、定额水平:(说明:此部分定额水平上浮比例,有人工进入价上浮的影响因素,真实的上浮水平需进一步测算。
)(2014—2004)/20042、04计价表由二十三章和九个附录组成,14计价表由二十四章和九个附录组成,变化内容:第二章打桩及基础垫层分解为第二章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和第三章桩基工程。
原第九章的保温隔热放置下一章;3、04计价表人工工资分别按一类工28元/工日、二类工26元/工日、三类工24元/工日计算.单独装饰工程按30—45元/工日进行调整;14计价表人工工资分别按一类工85元/工日、二类工82元/工日、三类工77元/工日计算。
4、04计价表的装饰项目是按一般装饰工程中档水准编制的,设计三星及三星以上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等对其装修有特殊设计要求和较高艺术造型的装饰工程时,应适当补贴人工,补贴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2014计价表的装饰项目是按中档装饰水准编制的,设计四星及四星级以上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对其装修有特殊要求和较高艺术造型的装饰工程时,应适当增加人工,增加标准早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一般控制在10%以内。
5、04计价表按C25以上的混凝土以32。
5级水泥、C25以上的混凝土以42。
5级水泥、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以32。
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综合单价。
2014计价表按C25以下的混凝土以32。
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C25以上的混凝土以42.5级硅酸盐水泥、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以32.5级硅酸盐水泥的配合比列入综合单价。
6、04计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江苏地区预算价格》(2004年)取定;其中人工工资单价为26元/工日;汽油3.81元/kg;柴油3.28元/kg;煤0。
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交底市政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交底一、概述二、定额变化三、勘误一、概述(一)编制目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 2013] 44号)3、近年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4、行业专家对新费用定额征求意见稿所提出的合理建议(三)修订原则1、费用项目设置与组成划分尽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 2013] 44号)的规定,并对规定中不明确的部分,加以细化。
2、对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为09费用定额)执行中经常发生争议的规定进行明确,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调整,对专业之间的交叉部分予以补充说明,对部分费率进行调整。
3、尽量保持费率水平与09费用定额相当。
4、对09费用定额中的相关规定内容调整。
(四)适用范围(1)本定额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工程。
与江苏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五)作用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六)费用定额组成1、总则2、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3、工程类别的划分(1)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2)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3)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4)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5)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6)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8)各专业工程交叉时的类别划分及说明4、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1)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2)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4)规费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5、工程造价计算程序(七)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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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原则 1、以我省2004版的建筑与装饰计价表为基础,定额表现形式不变; 2、简明适用原则,合理划分定额步距; 3、对2004定额使用中不明确或定额水平有问题的子目进行调整; 4、对2004定额缺项,实际使用较多的定额项目进行补充; 5、根据现行施工规范和工艺,调整定额子目; 6、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尽量考虑调整为与清单规范的口径一致; 7、各专业水平协调。统一材料库,材料8位编码。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14计价定额 极软岩 软岩 较软岩、较硬岩 硬质岩
04计价表 松石 次坚石
普坚石
特坚石
2、根据2013新清单规范,重新界定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等概念的定义: 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 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一般土方不分挖土深度。
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标பைடு நூலகம்砖、页岩模数砖 5、加气砼砌块按施工工艺的不同分为:普通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
和薄层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普通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分需 起底三皮砖和无起底。 6、门窗洞口侧预埋混凝土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梁板底按1皮斜 砌砖考虑,实际采用细石砼、砂浆塞缝不调整。 7、零星砌砖的范围,与规范不完全一致。(台阶、砖胎膜)
凝土女儿墙按混凝土墙执行。
第七章 金属结构工程
1、定额人工含量比04调低20%。计算规则不扣除切角切边,空心焊接球、螺 栓球锥头按设计质量计入(矩形下料余量已经在定额中考虑)
2、增加钢柱7t以上、箱型钢柱梁、钢管柱、螺栓球网架、焊接球网架、不 锈钢网架、成品轻钢次梁、圆钢剪刀撑、钢管支撑、单根角钢隅撑、钢 板天沟。 钢梁、钢吊车梁合并。
1、04 计价表第一章中的强夯、第二章中的地基加固和第二十一章 中的基坑支护合并为本章。
2、深层搅拌桩:单轴、双轴、三轴。工程量计算规则:轴间重叠部 分不重复计算。组与组间搭接不扣除。 四搅两喷、两搅一喷、六搅三喷。
3、高压旋喷桩:成孔与喷浆分设列。钻孔按自然地面至桩底标高, 喷浆按设计桩长乘以截面面积。定额水泥用量按18%计算。组与组 间搭接不扣除。
3、柱、梁、屋架等主要构件制作,按自动埋弧焊为主;箱型柱、梁按CO2 气 体保护焊为主编制。
4、弧形构件制作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钢结构喷砂与抛丸除锈按Sa2级, Sa2.5级乘以系数1.2;设计要求Sa3级,
定额乘以系数1.4。无损探伤不包含在内。
第八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
1、合并钢屋架与轻钢屋架支撑、单式与复式柱间钢支撑,增加压型钢楼板、 剪力栓钉、网架、铸铁篦盖安装子目。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年)
交底培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7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LD/T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9、 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3、放坡的起放点:原坑、槽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起算。垫层 不利用原坑、槽,搭设模板时,放坡自垫层下表面起算。
4、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5、支撑下挖土:设置钢支撑或混凝土支撑的深基坑开挖。
6、桩间挖土的定义: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以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m 范围内的挖土。桩间挖土不扣除桩的体积。
第二章 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
第五章 钢筋工程
1、降低直径12以内钢筋人工消耗量。焊机中人工按照全统机械台班 定额取消。钢筋笼考虑点焊为主。
2、钢筋连接接头考虑电渣焊、机械连接接头。清单单独列项。 3、钢筋定尺长度按9m考虑。 4、钢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平法制图。搭接
和锚固长度计入清单工程量。 5、管桩与承台连接所用钢筋和铁板分别按钢筋笼和铁件执行。 6、铁件是指质量在50Kg以内的预埋铁件。
个桩乘系数,而不是仅超过部分。 5、灌注桩后注浆:注浆管、声测管按照自然地面标高至桩底标高
+0.2m计算工程量。 6、旋挖桩布距设置简化。今后须补充旋挖桩(岩石孔)子目。 7、打空心方桩:打桩机台班乘以系数1.1,履带式起重机不乘。 8、泥浆外运的体积按钻孔的体积计算。
第四章 砌筑工程
1、非混凝土垫层移入。 2、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规范调整。 3、砖、砌体砌筑人工调增5%。 4、常用砌体类型:加气砼砌块、硅酸盐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轻
4、钢板桩、钢支撑以摊销量计入。 5、喷射砼护壁:30%损耗,按常用配合比计入。 6、锚杆支护、斜拉锚桩 如入岩,另外增加费用。
第三章 桩基工程
1、预制桩机械消耗量调低5%。 2、钻入岩石以软岩为准。饱和单轴抗压强度≥5MPa。 3、试桩:打桩、灌注混凝土乘系数,泥浆外运不乘。 4、钻孔灌注桩钻孔深度超过50m、人工挖孔桩挖孔深度超过15m,整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调整钢结构安装起吊机械,将履带式起重机15t调整 为汽车式起重机20t,履带式起重机25t调整为汽车式起重机40t;机械台 班 含量参照部新版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
3、钢柱4t以内、钢梁、轻型屋架人工含量、钢吊车梁人工、电焊条、垫铁 用量根据全统定额进行调整。
第六章 混凝土工程
1、基础混凝土垫层移入。增加泵送商品砼子目。增加空心现浇楼板。 混凝土线条执行小型构件。
2、现浇空心楼板:空心部分体积应扣除。计算含模量时,空心部分 体积不扣除。
3、不扣除伸入垫层的桩头所占体积。楼梯不扣除宽度500mm以内的 楼梯井。劲性砼构件内的钢构件体积应扣除。
4、柱按全高计算。板不扣除单个截面积0.3平米以内的柱。 5、混凝土防水坎套有梁板,空调板、飘窗上下挑板按板式雨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