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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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集团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一、工程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

怀建集团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在集团内部实行三级管理体系,即: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集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办法》的执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公司工程科负责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1.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集团负责工程项目的重要经营管理决策,包括工程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授权,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等重要固定资产的投资等,公司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配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等。

2.隶属公司负责制:

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隶属公司负责制,项目经理部成立后,由集团与项目部所属公司签定“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利益。

3.项目经理责任制:

各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利益。

4.责任追究制度:

项目经理在接到企业法人委托后,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管理,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跟踪检查,对出现的不合格项进行纠正,对出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5.例会制度:

每月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生产统计例会,由各公司工程科科长、预算员参加,通报本月工程项目管理状况、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未来市场形势分析等内容。

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四、工程项目管理具体办法

(一)工程投标

工程项目在接到招标邀请书后,由集团招投标办公室负责组织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办法》。

(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中标后,各施工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持中标通知书,到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办理工程承包手续,由招投标办公室根据中标通知书内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三)签订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隶属公司负责制,工程合同签订以后,集团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将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并与项目部所属公司签订“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公司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并约定双方责任、权利、利益。

(四)组建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部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将项目经理部划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项目经理部:大型工业建设项目(框排架);单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层数28层及以上或单跨36米及以上。

(2)二级项目经理部:中型工业建设项目(框混);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层数14层以上或单跨24米以上。

(3)三级项目经理部:小型工业建设项目(框砖混);单体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群体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层数14层及以下;单跨24米及以下。

2.项目经理的任职标准

(1)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a.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b.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c.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d.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尽职;

e.身体健康。

(2)各级项目经理根据资格等级可承担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一级项目经理可担任所属专业所有工程的项目管理。

二级项目经理可担任可担任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的工程项目管理。

三级项目经理可担任可担任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的工程项目管理。

3.项目经理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管理。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及其他协作单位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9)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4.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构成如下:

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部等级划分设置;

项目总工:一级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二级及二级以下可不设;

生产经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专业质检员:按照不同专业分别设置;

专业工长:按照不同专业分别设置;

安全员: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

劳动力管理员:按照《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设置;

技术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预算员、材料员、保管员等,各公司根据项目的规模按上述岗位配备项目部管理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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