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养殖场免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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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免疫制度例文(三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例文(三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场的免疫管理,保障养殖场畜禽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免疫制度。

第二条养殖场免疫制度是指养殖场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在养殖过程中实施的免疫措施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养殖场免疫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养殖场的畜禽免疫健康,减少疾病发生率,提高养殖效益。

第四条养殖场所有人、兽医以及养殖场工作人员在养殖场的免疫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免疫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免疫计划第五条养殖场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计划,确保畜禽按时完成免疫程序。

第六条免疫计划应根据畜禽种类、生物安全要求、地域环境和疫病流行趋势等因素制定,具体包括免疫时间、免疫方法、免疫药物、免疫量等内容。

第七条免疫计划应定期评估和调整,根据畜禽健康状况和疫情变化情况进行修订。

第三章环境治理第八条养殖场应定期对饲养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减少细菌和病毒的滋生和传播。

第九条养殖场应保持场地通风良好,控制湿度和温度,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

第十条养殖场应严格管控野生动物和宠物进入场区,防止疫病的传入。

第四章疫苗使用第十一条养殖场应购买合格的疫苗,并保存妥善,确保疫苗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疫苗,保证注射方法正确、剂量准确。

第十三条养殖场在使用疫苗前,应对畜禽进行体温检测,确保疫苗使用时畜禽处于健康状态。

第五章免疫记录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建立畜禽的免疫档案,记录免疫计划、免疫药物使用记录、免疫效果评估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养殖场应定期对畜禽的免疫记录进行审核和整理,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与兽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报告疫情,保障疫情的及时处理和控制。

第六章免疫教育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定期组织免疫知识培训,提高养殖人员的免疫意识和免疫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制定免疫操作规程,明确畜禽免疫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七章罚则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免疫制度的行为,养殖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一、前言养殖业是一个艰苦而充满风险的产业,许多传染性疾病和病原体威胁着养殖动物的健康和生产。

为了保证养殖场能够顺利运营并提高养殖动物的免疫力,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免疫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养殖场的疾病防控和管理,在控制疾病传播的同时,提高养殖动物的免疫能力,确保养殖场的稳定发展。

二、免疫制度的目标1. 提高养殖动物的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2. 确保养殖场的正常生产运营;3. 加强养殖场的疾病防控和管理;4. 提高养殖动物的健康水平,改善养殖产量和质量;5. 保证养殖场的可持续发展。

三、免疫制度的内容1. 疫苗接种计划(1)制定适当的疫苗接种计划,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年龄和季节进行疫苗接种。

详细记录每只养殖动物的疫苗接种情况。

(2)定期进行疫苗接种,确保养殖动物保持充足的免疫力。

及时补充疫苗接种计划中的落下项目。

(3)严格控制疫苗接种的质量,购买疫苗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厂家,确保疫苗的效力和安全性。

2. 动物生活环境管理(1)保持养殖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洗、消毒养殖场的饲养设施和设备,清理饲料储存区域的杂物。

(2)保证饲养动物的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和尸体,防止细菌和病毒滋生。

(3)合理利用养殖场的土地资源,保证养殖场的健康环境。

3. 动物健康监测(1)建立动物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对养殖动物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动物的异常情况。

(2)定期进行养殖动物的体检,了解养殖动物的健康状况,及时治疗和预防疾病。

(3)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养殖动物的健康信息,及时报告疾病情况。

4. 人员培训和防护(1)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动物防疫和免疫知识水平,提高员工对养殖动物健康的关注程度。

(2)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

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3)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监管,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操作,防止疾病的传播。

5. 疾病防控和紧急响应(1)建立疾病防控和紧急响应机制,制定应对突发疫情的预案和措施。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本(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本(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本为了确保养殖场中动物的健康和生产能力,制定免疫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个养殖场免疫制度的范文,供参考: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本(二)1. 目的养殖场免疫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生产能力,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2. 负责人养殖场免疫制度的执行由养殖场的管理负责人负责。

他/她负责制定和实施免疫计划,并确保免疫程序得到正确执行。

3. 免疫计划养殖场应制定免疫计划,以确保所有动物都接受到适当的免疫保护。

免疫计划应根据动物的种类、年龄和生长阶段来制定。

计划应涵盖以下内容:- 强制性疫苗:根据兽医的建议,确定养殖场的动物需要接种的强制性疫苗。

这些疫苗通常包括针对常见动物传染病的疫苗,如口蹄疫、猪瘟等。

- 建议性疫苗:根据兽医的建议,确定养殖场的动物可以接种的建议性疫苗。

这些疫苗可能有助于预防其他常见疾病,如猪流感、禽流感等。

- 免疫程序:制定免疫程序,确保每只动物都接种到适当剂量和时间的疫苗。

程序中应包括疫苗的贮存、运输和接种方式。

4. 免疫记录养殖场应建立免疫记录系统,以跟踪每只动物的免疫情况。

记录应包括动物的编号、免疫日期、接种的疫苗和疫苗剂量等信息。

免疫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查证和追踪。

5. 免疫监测和报告养殖场应定期检测动物的免疫水平,以确保疫苗接种的有效性。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及时报告给管理负责人和兽医。

6. 免疫员工培训养殖场应确保养殖工作人员接受适当的免疫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免疫知识的普及、疫苗接种程序的培训和免疫记录的维护等。

7. 免疫设备和设施养殖场应提供适当的免疫设备和设施,以确保免疫程序得以正确执行。

设备和设施应符合卫生、安全和操作规范,并定期维护和清洁。

养殖场免疫制度的执行对于保障养殖动物的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制定严格的免疫计划和程序,并确保正确执行,能够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养殖动物的生产效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本(三)1. 目的:保障养殖场动物群体的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养殖场免疫制度(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免疫制度(二)疫苗的免疫接种是预防、控制各类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为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畜禽免疫工作;二、按照国家防疫部门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尤其是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免疫接种,以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三、在实施免疫接种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从离禽引进开始就计划免疫,不漏注一只畜禽,不漏注一项强制免疫疫苗;四、做好养殖免疫接种记录工作,并随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检查。

蛋鸡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二、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三、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四、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五、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六、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瓜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七、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蛋鸡养殖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版(三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版(三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场疫病防控工作,提高养殖场生产效益和养殖动物健康水平,制定本免疫制度。

第二条本免疫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

第三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免疫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免疫工作,确保养殖动物群体的免疫安全。

第四条养殖场应加强与兽医机构的合作,建立稳定的疫苗供应渠道,确保免疫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条免疫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养殖场应加强员工免疫知识培训,提高免疫技能和意识,确保免疫操作正确、有效。

第七条养殖场要有充足的免疫记录,完整记录免疫工作的相关数据,提供给兽医机构核查。

第二章免疫管理第八条养殖场应制定免疫计划,根据养殖动物品种、生产周期、疫病流行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免疫项目和时间。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将免疫相关信息如养殖动物种类、数量、免疫时间、疫苗批号等及时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第十条养殖场应保障免疫工作的前提条件,包括提供充足的疫苗、免疫器具、人员和资金等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养殖场应组织定期的免疫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免疫操作符合要求,提高养殖员的免疫工作水平。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建立隔离区域,对新进场的养殖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必要的免疫措施。

第三章免疫操作第十三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流程进行操作,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接种前,养殖场应对免疫对象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免疫对象符合接种要求。

第十五条养殖场应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种类给养殖动物接种疫苗,确保免疫效果。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设置免疫记录表,记录免疫对象的基本信息,接种疫苗的时间、剂量、途径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定期对饲养动物进行全面的免疫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定期请兽医机构进行免疫检查和评估,确保免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免疫监测第十九条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免疫监测,了解养殖场的免疫水平和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五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五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一、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

三、对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____%,经强制免疫的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四、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必须在当地畜禽兽医部门领取。

五、非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购进时必须确认疫苗销售商的经营资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疫苗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作好购进使用登记。

六、疫苗应按标签说明妥善保存,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做好动物和注射部位消毒,原则上一畜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禁使用违禁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人用药品。

三、能使用抗病毒药品。

四、量少用或不用药物残留大的药品。

五、售动物必须达到休药期。

六、药品要妥善保存,出入、使用、记录齐全。

七、进药品要到有资格的销售店购买。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方法:深埋、焚烧化制度。

二、运输动物的垫料,必须无害化处理。

三、经污染的工作人员服装、用具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四、疫苗瓶、药物瓶,一次性注射器等,一经使用必须无害化处理。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休药制度因为有些药物允许使用,但它在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才能食用。

为此,养殖场:1、尽量少用或不用抗生素,必要时使用的必须在超过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才能出售上市。

2、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

3、禁止使用药物残留大的药物。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畜禽标识管理制度一、经强制性免疫的畜禽必须加注标识。

二、畜禽标识,使用必须登记造册,档案保存时限____年。

三、标识必须专人专管,不得弄虚作假。

四、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出栏上市销售。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消毒制度一、养殖畜禽的圈舍,每天坚持清扫,保持圈舍清洁、定期、不定期消毒,消灭病源微生物,减少疫病传播。

2024年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1、本场饲养的活羊在本镇内部的销售或迁移,需预先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设立的报检点申请检疫,并取得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如需将活羊迁移出市外,应将羊只运至指定地点,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指定的换证处申报,并获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的活羊,在屠宰前须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报检点申请检疫。

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进行屠宰及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羊,需在引进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

获得合法批准后,方可进行引进。

引进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免疫,隔离期满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羊,需在引进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

引进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免疫,隔离期满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混群饲养。

疫情报告制度:一、养殖场应设立疫情防控指挥小组,由养殖场负责人领导,负责疫病防控工作并确保报告流程的执行。

疫情防控小组的指挥架构为:二、养殖区的日常工具需每日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三、养殖场负责人需确保海上养殖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未经养殖场负责人许可,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养殖区域。

需对外来人员的进出进行记录管理。

五、根据《辽宁检验检疫局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定期对养殖区域进行疫病抽样检测。

六、发现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并同时向检验检疫机关和海洋渔业部门报告。

养殖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人员对养殖场进行隔离、捕杀、防疫消毒等应急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建立档案。

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一、必须在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领取畜禽标识。

二、应按照以下规定对畜禽加施标识:1. 新出生的畜禽,应在出生后____天内加施标识;如在____天内离开饲养地,需在离开前加施标识。

2. 羊、羊、羊应在左耳中部加施标识,如需再次加施,应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若畜禽标识出现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应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的标识编码。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板(三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板(三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场疫病防控工作,提高养殖场生产效益和养殖动物健康水平,制定本免疫制度。

第二条本免疫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

第三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免疫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免疫工作,确保养殖动物群体的免疫安全。

第四条养殖场应加强与兽医机构的合作,建立稳定的疫苗供应渠道,确保免疫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条免疫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养殖场应加强员工免疫知识培训,提高免疫技能和意识,确保免疫操作正确、有效。

第七条养殖场要有充足的免疫记录,完整记录免疫工作的相关数据,提供给兽医机构核查。

第二章免疫管理第八条养殖场应制定免疫计划,根据养殖动物品种、生产周期、疫病流行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免疫项目和时间。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将免疫相关信息如养殖动物种类、数量、免疫时间、疫苗批号等及时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

第十条养殖场应保障免疫工作的前提条件,包括提供充足的疫苗、免疫器具、人员和资金等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养殖场应组织定期的免疫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免疫操作符合要求,提高养殖员的免疫工作水平。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建立隔离区域,对新进场的养殖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并进行必要的免疫措施。

第三章免疫操作第十三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疫苗的储存、运输、接种流程进行操作,保证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接种前,养殖场应对免疫对象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免疫对象符合接种要求。

第十五条养殖场应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种类给养殖动物接种疫苗,确保免疫效果。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设置免疫记录表,记录免疫对象的基本信息,接种疫苗的时间、剂量、途径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定期对饲养动物进行全面的免疫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定期请兽医机构进行免疫检查和评估,确保免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免疫监测第十九条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免疫监测,了解养殖场的免疫水平和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024年养殖场免疫制度(四篇)

2024年养殖场免疫制度(四篇)

2024年养殖场免疫制度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____天,以巩固疗效,用药时间一般为3—____天。

使用药物预防时,7—____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

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____等催眠镇静类等____类药物。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羊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倾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羊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运行防疫主管部门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羊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羊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羊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2024年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样本畜禽及环境消毒管理规范一、在面临传染病威胁或疫情终止之际,应立即实施紧急消毒措施,并确保详细记录消毒过程。

二、一旦发现畜禽疑似传染病症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迅速向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以便尽快确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

三、当畜禽养殖场内或其周边地区出现烈性传染病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启动隔离封锁程序及其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报。

四、引进畜禽时,必须严格索要检疫证明,并审查相关资质证明,以防止疫情传入。

五、畜禽养殖场内严禁饲养除目标畜禽以外的其他动物。

六、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确保所有畜禽均按程序接种,并佩戴标识,同时详细记录免疫情况。

七、积极配合县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情调查与监测工作,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与指导。

八、对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及污染物,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畜禽养殖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升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与防疫管理水平,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标准化、宜居宜业的养殖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需成立畜禽养殖场(基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大型养殖基地则需设立管委会,负责基础设施规划及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养殖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由本场(基地)负责,大型基地的管委会需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各乡镇应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人员与群众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推行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养殖场(基地)环境卫生工作。

明确基地管委会与养殖户的责任,实行日清、周检、月结、季评制度,全面提升养殖场(基地)的卫生与文明水平。

第四条养殖场(基地)应根据养殖规模与污染防治需求,建设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以及粪便、污水贮存与处理设施。

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的,可不自建处理设施。

第五条养殖场的污水、污物处理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确保不污染环境。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用药制度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____天,以巩固疗效,用药时间一般为3—____天。

使用药物预防时,7—____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

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____等催眠镇静类等____类药物。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倾处理。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一、前言养殖业是一个艰苦而充满风险的产业,许多传染性疾病和病原体威胁着养殖动物的健康和生产。

为了保证养殖场能够顺利运营并提高养殖动物的免疫力,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免疫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养殖场的疾病防控和管理,在控制疾病传播的同时,提高养殖动物的免疫能力,确保养殖场的稳定发展。

二、免疫制度的目标1. 提高养殖动物的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2. 确保养殖场的正常生产运营;3. 加强养殖场的疾病防控和管理;4. 提高养殖动物的健康水平,改善养殖产量和质量;5. 保证养殖场的可持续发展。

三、免疫制度的内容1. 疫苗接种计划(1)制定适当的疫苗接种计划,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年龄和季节进行疫苗接种。

详细记录每只养殖动物的疫苗接种情况。

(2)定期进行疫苗接种,确保养殖动物保持充足的免疫力。

及时补充疫苗接种计划中的落下项目。

(3)严格控制疫苗接种的质量,购买疫苗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厂家,确保疫苗的效力和安全性。

2. 动物生活环境管理(1)保持养殖场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洗、消毒养殖场的饲养设施和设备,清理饲料储存区域的杂物。

(2)保证饲养动物的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和尸体,防止细菌和病毒滋生。

(3)合理利用养殖场的土地资源,保证养殖场的健康环境。

3. 动物健康监测(1)建立动物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对养殖动物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动物的异常情况。

(2)定期进行养殖动物的体检,了解养殖动物的健康状况,及时治疗和预防疾病。

(3)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养殖动物的健康信息,及时报告疾病情况。

4. 人员培训和防护(1)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动物防疫和免疫知识水平,提高员工对养殖动物健康的关注程度。

(2)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保护员工的健康安全。

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3)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监管,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操作,防止疾病的传播。

5. 疾病防控和紧急响应(1)建立疾病防控和紧急响应机制,制定应对突发疫情的预案和措施。

养殖场免疫制度样本(5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样本(5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样本一、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

三、对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____%,经强制免疫的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四、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必须在当地畜禽兽医部门领取。

五、非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购进时必须确认疫苗销售商的经营资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疫苗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作好购进使用登记。

六、疫苗应按标签说明妥善保存,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做好动物和注射部位消毒,原则上一畜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禁使用违禁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人用药品。

三、能使用抗病毒药品。

四、量少用或不用药物残留大的药品。

五、售动物必须达到休药期。

六、药品要妥善保存,出入、使用、记录齐全。

七、进药品要到有资格的销售店购买。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方法:深埋、焚烧化制度。

二、运输动物的垫料,必须无害化处理。

三、经污染的工作人员服装、用具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四、疫苗瓶、药物瓶,一次性注射器等,一经使用必须无害化处理。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休药制度因为有些药物允许使用,但它在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才能食用。

为此,养殖场:1、尽量少用或不用抗生素,必要时使用的必须在超过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才能出售上市。

2、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

3、禁止使用药物残留大的药物。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畜禽标识管理制度一、经强制性免疫的畜禽必须加注标识。

二、畜禽标识,使用必须登记造册,档案保存时限____年。

三、标识必须专人专管,不得弄虚作假。

四、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出栏上市销售。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消毒制度一、养殖畜禽的圈舍,每天坚持清扫,保持圈舍清洁、定期、不定期消毒,消灭病源微生物,减少疫病传播。

养殖场免疫制度样本(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样本(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样本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免疫制度样本(二)一、背景介绍养殖场免疫制度是为了保障养殖动物的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制度旨在确保养殖场免疫工作的全面、有效进行,提高养殖动物的抗病能力,减少疾病传染的风险,维护养殖业的稳定发展。

二、免疫管理1.免疫计划制定养殖场应制定完善的免疫计划,明确每个品种养殖动物的免疫方案和免疫时间节点。

免疫计划的制定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研究成果和兽医专家的建议。

免疫计划应公示,方便相关人员了解和执行。

2.免疫设施建设养殖场应根据免疫计划的要求,合理设计和建设免疫设施,包括免疫接种室、免疫材料储存室等。

免疫设施应保持清洁整洁,做好消毒工作,确保免疫过程中的病原物不会交叉感染。

3.免疫材料采购和管理养殖场应与合法的兽药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采购正规、合格的免疫材料。

免疫材料应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室内,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养殖场应建立免疫材料的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免疫材料的溯源可追溯。

4.养殖动物健康监测养殖场应定期对养殖动物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监测内容包括体温、食欲、粪便形状等,也可以通过取样检测体内病原体的存在情况。

5.免疫操作规范养殖场应制定详细的免疫操作规范,包括免疫前的准备工作、接种器具的选择和使用、免疫部位的选择等。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用药制度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____天,以巩固疗效,用药时间一般为3—____天。

使用药物预防时,7—____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

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____等催眠镇静类等____类药物。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1、当养殖场的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倾处理。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版(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版(四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版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免疫制度模版(二)疫苗的免疫接种是预防、控制各类动物疫病的有效措施,为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动物防疫法》及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畜禽免疫工作;二、按照国家防疫部门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尤其是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免疫接种,以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三、在实施免疫接种操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从离禽引进开始就计划免疫,不漏注一只畜禽,不漏注一项强制免疫疫苗;四、做好养殖免疫接种记录工作,并随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检查。

蛋鸡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二、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三、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四、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五、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六、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瓜及休药期。

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七、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蛋鸡养殖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养殖场免疫制度例文(五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例文(五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例文一、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

三、对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____%,经强制免疫的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四、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必须在当地畜禽兽医部门领取。

五、非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购进时必须确认疫苗销售商的经营资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疫苗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作好购进使用登记。

六、疫苗应按标签说明妥善保存,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做好动物和注射部位消毒,原则上一畜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禁使用违禁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人用药品。

三、能使用抗病毒药品。

四、量少用或不用药物残留大的药品。

五、售动物必须达到休药期。

六、药品要妥善保存,出入、使用、记录齐全。

七、进药品要到有资格的销售店购买。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方法:深埋、焚烧化制度。

二、运输动物的垫料,必须无害化处理。

三、经污染的工作人员服装、用具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四、疫苗瓶、药物瓶,一次性注射器等,一经使用必须无害化处理。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休药制度因为有些药物允许使用,但它在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才能食用。

为此,养殖场:1、尽量少用或不用抗生素,必要时使用的必须在超过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才能出售上市。

2、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

3、禁止使用药物残留大的药物。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畜禽标识管理制度一、经强制性免疫的畜禽必须加注标识。

二、畜禽标识,使用必须登记造册,档案保存时限____年。

三、标识必须专人专管,不得弄虚作假。

四、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出栏上市销售。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消毒制度一、养殖畜禽的圈舍,每天坚持清扫,保持圈舍清洁、定期、不定期消毒,消灭病源微生物,减少疫病传播。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3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3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例一、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

三、对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____%,经强制免疫的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四、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必须在当地畜禽兽医部门领取。

五、非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购进时必须确认疫苗销售商的经营资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疫苗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作好购进使用登记。

六、疫苗应按标签说明妥善保存,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做好动物和注射部位消毒,原则上一畜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禁使用违禁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人用药品。

三、能使用抗病毒药品。

四、量少用或不用药物残留大的药品。

五、售动物必须达到休药期。

六、药品要妥善保存,出入、使用、记录齐全。

七、进药品要到有资格的销售店购买。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方法:深埋、焚烧化制度。

二、运输动物的垫料,必须无害化处理。

三、经污染的工作人员服装、用具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四、疫苗瓶、药物瓶,一次性注射器等,一经使用必须无害化处理。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休药制度因为有些药物允许使用,但它在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才能食用。

为此,养殖场:1、尽量少用或不用抗生素,必要时使用的必须在超过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才能出售上市。

2、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

3、禁止使用药物残留大的药物。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畜禽标识管理制度一、经强制性免疫的畜禽必须加注标识。

二、畜禽标识,使用必须登记造册,档案保存时限____年。

三、标识必须专人专管,不得弄虚作假。

四、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出栏上市销售。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消毒制度一、养殖畜禽的圈舍,每天坚持清扫,保持圈舍清洁、定期、不定期消毒,消灭病源微生物,减少疫病传播。

养殖场免疫制度官方版(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官方版(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官方版一、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二、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动物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

三、对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必须达到____%,经强制免疫的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四、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必须在当地畜禽兽医部门领取。

五、非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购进时必须确认疫苗销售商的经营资格(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疫苗的批准文号,有效期等,作好购进使用登记。

六、疫苗应按标签说明妥善保存,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做好动物和注射部位消毒,原则上一畜一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用药制度一、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禁使用违禁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人用药品。

三、能使用抗病毒药品。

四、量少用或不用药物残留大的药品。

五、售动物必须达到休药期。

六、药品要妥善保存,出入、使用、记录齐全。

七、进药品要到有资格的销售店购买。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无害化处理制度一、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方法:深埋、焚烧化制度。

二、运输动物的垫料,必须无害化处理。

三、经污染的工作人员服装、用具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四、疫苗瓶、药物瓶,一次性注射器等,一经使用必须无害化处理。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休药制度因为有些药物允许使用,但它在动物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才能食用。

为此,养殖场:1、尽量少用或不用抗生素,必要时使用的必须在超过国家规定的休药期后才能出售上市。

2、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

3、禁止使用药物残留大的药物。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畜禽标识管理制度一、经强制性免疫的畜禽必须加注标识。

二、畜禽标识,使用必须登记造册,档案保存时限____年。

三、标识必须专人专管,不得弄虚作假。

四、没有标识的畜禽不得出栏上市销售。

襄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监制养殖场消毒制度一、养殖畜禽的圈舍,每天坚持清扫,保持圈舍清洁、定期、不定期消毒,消灭病源微生物,减少疫病传播。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4篇)

养殖场免疫制度范文养殖场免疫制度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提高养殖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以下是一份关于养殖场免疫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场的免疫管理,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提高养殖业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场,包括禽类、畜类、水产等养殖场。

第三条养殖场免疫制度是指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通过预防接种和免疫措施来提高家畜家禽的免疫能力,防止养殖场发生疾病传染和损失。

第四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免疫管理制度,确保免疫操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养殖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养殖场卫生和预防免疫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使用计划进行免疫工作。

第二章免疫管理责任第六条养殖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免疫工作,负责制定养殖场免疫计划、组织免疫接种和监测工作。

第七条免疫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免疫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免疫管理水平。

第八条养殖场免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养殖场免疫计划,确定免疫时间和免疫策略;2. 采购和储存疫苗,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期;3. 安排免疫接种工作,负责接种操作;4. 监测免疫效果,及时报告免疫情况。

第三章免疫计划第九条养殖场应当根据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免疫计划。

1. 免疫计划应包括免疫对象、免疫时间、免疫剂量、免疫策略等内容;2. 免疫计划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免疫政策和要求进行制定;3. 免疫计划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第十条免疫计划应当与养殖场的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免疫接种和监测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当在免疫计划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进行免疫接种。

1. 免疫接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接种的效果;2. 免疫接种应当采取正确的接种方式和操作技术,确保接种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免疫记录,详细记录免疫对象、免疫剂量、免疫时间等免疫信息。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当定期进行免疫监测,评估免疫效果。

1. 免疫监测应当包括免疫抗体水平检测、免疫结果统计等;2. 免疫监测应当及时报告和分析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免疫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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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殖场免疫制度
养殖场免疫制度
1、养殖场严格按照规定的羊疫程序进行疫苗免疫。

2、使用的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存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3、疫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发现破损或者物理性状改变的严禁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4、防疫器机械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更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免疫反应时要及时救治。

5、每次免疫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疫苗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6、按照国家关于免疫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7、定期对主要病重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落实常年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8、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记载、填写免疫证。

9、自觉接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挂牌兽医的监管。

养殖场用药制度
一、正确配伍,协同用药使用兽药时,正确配伍,合理组方,协同用药,增加疗效,避免产生拮抗作用和中和作用。

二、辨证施治,综合治疗经过综合诊断,查明病因以后
要迅速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三、按疗程用药,勿频繁换药一般情况下,首次用量可加倍,第二次应适当减量,症状减轻后使用维持量,症状消失后,要追加用药1—2天,以巩固疗效,
用药时间一般为3—5天。

使用药物预防时,7—10天为一疗程,均匀拌料于饲料中进行饲喂。

四、合理采用给药方式选择不同的给药方式要考虑到机体因素、药物因素、病理因素和环境因素。

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五、严格实行休药期规定休药期是指畜禽最后一次用药到该畜禽许可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生产中,在使用有休药期的兽药时,要严格实行休药期,尽量减少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动物产品。

六、禁止使用禁用兽药严格按规定使用兽药,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
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
等硝基呋喃类和安眠酮等催眠镇静类等21类药物。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1、当养殖场的羊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
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倾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羊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运行防疫主管部门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羊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羊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羊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养殖场消毒制度
1、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场地消毒。

2、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围环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3、售羊周转区:周转宿舍、出羊台、磅秤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羊后大消毒一次。

4、生产区正门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换池水、池药2次,保持有效浓度。

5、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彻底消毒,随车人员消毒方法同生产人员一样。

6、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末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时消毒。

7、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两侧5米范围、羊舍间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8、各栋羊舍门口消毒池与盆:每周更换池、盆、水、药至少2次,保持有效浓度。

9、羊舍、羊群:配种怀孕舍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分娩保育舍每周至少消毒2次。

10、人员消毒:进入羊舍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1、本场饲养的生羊在本镇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羊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羊运至指定地点,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羊,在屠宰前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羊,在引进之前,须向靖边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

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羊,在引进前须向靖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成立疫情防控指挥小组,指挥养殖场负责人对疫病防控的工作同时做好报告工作。

疫情防控小组指挥体系:
二、养殖区日常工作用具每天清洗消毒一次,保持干净。

三、养殖场负责人做好海上日常养殖工作。

四、外来人员未经场地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养殖场地。

做好外来人员出入记录。

五、结合《辽宁检验检疫局出口水生动物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监控计划》定期对养殖区域进行疫病抽样检测。

六、发现疫情后,及时向公司防控疫情小组报告,同时向检验检疫机关和海洋渔业部门报告,养殖场负责人要及时安排养殖场人员对养殖场进行隔离、捕杀、防疫消毒等紧急处理,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严格规定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领畜禽标识。

二、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羊、羊、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
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标识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字第号
畜禽种类:
畜牧中心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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