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某单位辐射安全隐患自查报告、202X年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附件1XX单位辐射安全隐患自查报告一、核技术利用基本情况综述本单位核技术利用情况,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放射源、射线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等使用或销售情况。
可参照年度评估报告以表格形式列出放射源、射线装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或销售台账。
二、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简述本单位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其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核实其有效性。
伽玛射线移动探伤单位还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γ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4〕1293号)自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三、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设情况分析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讯方式的可用性,应急物资准备及演练情况。
四、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信息完整性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逐一查看单位基本信息、种类和范围、台账信息、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辐射工作人员信息,核实申报系统内相关信息是否与单位实际保持一致。
五、法律法规执行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对本单位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证是否申领、是否过期,审批、备案、环评、验收等手续履行情况,以及之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提出问题和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简述自查结果。
六、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简述本单位是否存在闲置、废弃放射源,放射性“三废”是否按规定处理(仅限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可产生放射性污染的Ⅱ类以上射线装置的单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八、整改措施及时限XX单位(盖章)XX年XX月XX日附件2202X年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报告(格式与内容)一、工作组织情况综述本年度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各单位工作部署、做法、检查实施的次数和人次等。
二、总体安全状况(一)核技术利用单位简要介绍总体安全状况,安全隐患排查总体情况,自查报告及自查情况,现场核查实施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数量、类别、安全运行状态,排查依据、范围、内容、发现问题及排查基本结论。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环办[2012]77号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环办[2012]7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环保“两会”第四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第八次环保大会精神,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技术利用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函[2012]283号)要求,我省将开展以规范许可证管理为核心、以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三同时”验收结论落实情况为抓手、以排查安全隐患为重点的全省技术利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核技术利用单位自查,各地环保部门全面排查,省环保厅、华南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站和环保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各类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核技术应用、铀(钍)矿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工作安全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1〕967号)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
各地环保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按照《湖北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安排,提供资金保障,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彻查安全隐患,强化监管,使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的目标。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辐射技术在医疗、工业、科研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辐射作为一种潜在的安全隐患,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潜在威胁。
为了确保辐射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辐射安全管理,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本报告旨在对辐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以确保辐射安全。
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1. 源头排查(1)设备管理:对辐射设备进行登记、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操作人员:对操作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培训,提高其辐射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3)场所管理:对辐射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场所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2. 过程排查(1)辐射作业:对辐射作业进行审批、监督、记录,确保辐射作业在安全可控范围内进行。
(2)废物处理:对辐射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确保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3)应急处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结果排查(1)辐射监测:对辐射环境、辐射剂量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2)健康监测:对辐射作业人员、公众进行健康监测,及时发现辐射健康问题。
三、辐射安全隐患整改1. 设备管理整改措施(1)完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管理责任。
(2)加强对辐射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定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2. 操作人员整改措施(1)加强辐射防护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2)严格执行辐射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
(3)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关注其辐射健康状况。
3. 场所管理整改措施(1)加强辐射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场所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2)对辐射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辐射场所的标识管理,确保标识清晰、醒目。
4. 过程排查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辐射作业审批制度,确保辐射作业在安全可控范围内进行。
2023年度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本(2篇)
2023年度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本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情况汇报上午,济宁市环保局李副局长带队,县环保局夏总工等陪同,来公司进行辐射产品监督检查,对放射源产品目前的安全使用状况、内业资料的整理进行了检查,并对放射源产品137cs活度1.48____109贝可,肆套,137cs活度9.25____108贝可,伍套产品辐射值进行了测试,对于此次检查情况下发了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表。
检查意见、建议情况分为两条,现将目前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一、按规定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评估报告。
整改情况:____年度辐射环境监测报告已经制作完毕,已报至县环保局进行。
二、一星期内对预警放射源进行屏蔽。
整改情况。
对于预警放射源,我们协同厂家一起,加强了屏蔽,经过对预警放射源的再测试,放射值已符合规程规定数值。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我们要提高辐射工作安全意识,加强宣传学习,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辐射安全精神,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抓好放射源的辐射安全及防护工作。
中钢集团____富全矿业有限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目录使用说明单位基本情况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1)自屏蔽式γ辐照器(fy1-2)适用于血液辐照仪使用场所(2)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收贮单位(fy1-4)适用于放射源收贮单位的监督检查,其他单位的放射源贮存库参照执行(3)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单位(fy1-5)适用于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如果含源设备调试,使用含放射源仪器生产场所检查表(fy4-1)(4)γ射线大型客体检查系统(fy2-1)适用于生产、使用含源的对集装箱或车载物检查装置场所(5)γ射线探伤(fy2-2)适用于工业用放射源探伤使用场所(6)固定式Ⅲ、Ⅳ和Ⅴ类源使用场所(fy3-1)适用于料位计、测厚仪、核子秤等使用场所(7)移动式Ⅲ、Ⅳ和Ⅴ类源使用场所(fy3-2)适用于测井源、螺旋管道测量仪、移动湿度仪、密度计等使用场所(8)含放射源仪器生产场所(fy4-1)适用于含Ⅲ、Ⅳ和Ⅴ类源仪器生产场所1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9)γ射线远距治疗装置(yy1-1)适用于医用60co远距离治疗机使用场所(10)立体定向外科治疗装置(yy1-2)适用于含多枚源的头γ、体γ治疗设备使用场所(11)近距γ射线治疗装置(yy2-1)适用于γ源后装机使用场所(12)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医学应用场所(yfm-1)适用于核医学各类开放性工作场所(13)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利用场所(yfm-2)适用于核医学使用mo-tc发生器可以产生____mtc场所等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监督检查技术程序(14)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5)适用于除核医学和生产放射性核素场所外的所有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15)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6)适用于除核医学和生产放射性核素场所外的所有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16)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7)适用于除核医学和生产放射性核素场所外的所有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17)自屏蔽式加速器生产放射____物场所(st-9)适用于生产pet用短寿命放射____物的场所2医用射线装置使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18)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yz2-1)适用于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使用场所(19)医用治疗____射线机(yz2-3)适用于用于浅部放射性治疗的Ⅱ类医用射线装置使用场所(20)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yz2-4)适用于dsa使用场所(21)Ⅲ类医用射线装置(yz3-1)适用于Ⅲ类医用射线机生产、使用场所非医用射线装置使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22)科研用低能加速器(fz2-1)适用于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的科研用加速器使用场所(23)电子辐照装置(fz2-2)适用于加速器辐照装置场所(24)加速器生产调试场所(fz2-3)适用于Ⅱ类射线装置中加速器生产调试场所(25)非医用____线Ⅱ类射线装置(fz2-4)适用于生产、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中如工业____射线探伤、安全刻度校准装置使用场所(26)中子发生器使用场所(fz2-5)适用于科研、测井、教学应用中子发生器生产场所,使用参照执行。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辐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公众、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拥有辐射源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医疗机构、科研单位等。
第三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人为本,科学防控,防止和妥善处置辐射安全隐患。
第二章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第四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梳理辐射源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工作程序,指导相关人员做好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规范组织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七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因地制宜,根据辐射源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排查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重点针对辐射源的设备完好性、辐射源使用人员的操作规程、辐射源的存储、监测、报警系统等方面进行排查。
第九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应当真实、全面,特别是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应当详细描述,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章辐射安全隐患治理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整改制度和工作程序,对排查中发现的辐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辐射安全隐患整改应当分类进行,对于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辐射源,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保护相关人员安全和环境。
第十二条辐射安全隐患整改应当建立台账,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辐射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应当定期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对涉及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整改工作不力或者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第十五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卫生、安监等部门。
第十六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涉及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检查,对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全国核关键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抽查评估专项方案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验专题行动现场抽查实施方案为深入深化和推进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验专题行动(以下简称专题行动), 做好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实现预期目标,根据《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验专题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环境保护部将于8月1日至10月31日对各省和地域监督站进行现场抽查,评定专题行动实施情况。
一、抽查目标落实“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指示精神,遵照“提升认识,转变观念,提升能力,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各尽其职,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工作思绪,根据“自查要到位、排查不缺位、抽查相关键、整改见实效”工作要求,完成“许可证发放两个100%,杜绝无证运行,整改方法落实到位,深入摸清家底,掌握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情况”目标。
经过现场抽查,了解专题行动进展,评定专题行动效果,研究并推进新发觉问题处理,促进信息交流,分享监管经验,在评、研、学相结合基础上,推进和支持省及地域监督站专题行动,拓展专题行动深度和广度,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中国核技术利用事业健康发展,确保环境和公众辐射安全。
二、抽查内容(一)深入了解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地域监督站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现实状况,尤其是专题行动实施进度,包含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动员布署、实施形式、宣传培训、排查整改和阶段总结情况。
(二)了解各省专题行动进展情况,包含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基础信息掌握情况,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验情况,对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和处罚情况,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单位发证情况,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开展辐射监测推进情况。
(三)经过现场查看被抽查核技术利用单位,了解这些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情况,关键了解被抽查单位实施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情况,在辐射安全管理方面好经验和好做法,或曾经发生违法行为(如有)教训及其经验反馈。
三、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核和辐射安全监管三司负责效果评定工作组织、管理、实施。
组织成立4个抽查评定组,负责现场抽查评定及综合评定,确定评定结果。
辐射检查工作计划范文模板
一、前言为确保我国辐射安全,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辐射检查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辐射安全意识。
2. 全面掌握辐射源底数,确保辐射源安全运行。
3. 发现和消除辐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4. 提高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确保辐射环境质量。
三、工作内容1. 辐射源安全检查(1)对辐射源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辐射源种类、数量、使用单位等信息。
(2)检查辐射源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其安全可靠。
(3)核实辐射源操作人员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2. 辐射环境监测(1)对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包括空气、水、土壤等。
(2)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评估辐射环境质量。
(3)对异常监测数据进行调查处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 辐射事故调查处理(1)对辐射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3)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4. 辐射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辐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辐射安全意识。
(2)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普及辐射安全知识。
(3)加强与企业、群众沟通,提高辐射安全社会关注度。
四、工作步骤1. 制定辐射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责任分工。
2. 开展辐射源安全检查,核实辐射源底数,确保辐射源安全运行。
3. 开展辐射环境监测,评估辐射环境质量。
4. 开展辐射事故调查处理,吸取事故教训。
5. 开展辐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辐射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辐射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依法进行。
2. 严格执行辐射检查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3.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 加强对辐射检查工作的监督,确保辐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总结1. 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分析辐射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核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附件2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核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排查核与辐射安全风险,消除核与辐射安全隐患,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根据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办公会关于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核安全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㊂一㊁检查目的本次专项检查为非例行检查,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的核安全管理,通过核安全文化推进专项行动 回头看 ,检查弄虚作假㊁违规操作 两个杜绝 要求的落实情况,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与薄弱环节,持续提升核电厂和研究堆的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水平㊂二㊁检查范围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国家核安全局负责监管的全部核电厂和研究堆㊂三㊁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核安全文化推进专项行动 回头看 ,检查 两个杜绝 要求的落实情况,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与薄弱环节,进一步核查历次核安全检查要求的落实情况㊂建议检查重点包括:(一)弄虚作假㊁违规操作 两个杜绝 要求的落实情况,如遵守4质量保证程序,建安㊁调试和运行文件等;(二)各核电厂和研究堆建造㊁调试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与薄弱环节;(三)建造和运行事件及经验反馈㊁安全重要物项设计变更和修改的管理㊁重大调试缺陷和不符合项等方面问题的处理程序和改进措施,如冷源安全㊁数字化仪控系统(D C S)问题㊁大宗材料质量管理等;(四)营运单位自查情况,许可证条件落实情况,历次例行和非例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尤其是2015年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核安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㊂四、检查方式(一)营运单位自查各核电厂和研究堆营运单位应根据日常建造和运行情况,对建造质量和运行安全进行自查,并对重要活动分包商进行检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各监督站,抄送核电安全监管司㊂(二)自查报告审查各监督站审查本行政区内核电厂和研究堆营运单位上报的自查报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整理各核电厂和研究堆建造㊁调试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与薄弱环节,并作为专项检查重点㊂(三)专项检查实施核电安全监管司和各监督站根据此次专项检查清单及任务分工5(见附)负责具体通知相应的核电厂和研究堆营运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㊂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㊁座谈交流㊁查阅资料㊁现场查看等㊂本次专项检查可结合年度其他检查活动开展㊂五㊁检查计划与进度安排本次核安全专项检查分为部署㊁自查㊁检查㊁总结四个阶段㊂(一)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核电安全监管司和各监督站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检查计划,并通知营运单位开展自查工作㊂(二)自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营运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梳理自查问题,明确改进计划,形成自查报告㊂(三)检查阶段(8月16日至9月15日)核电安全监管司和各监督站按照实施方案,结合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实施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形成检查报告,并印送给相关营运单位㊂(四)总结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各监督站在9月20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内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并提交核电安全监管司㊂核电安全监管司根据检查情况编制本次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核安全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并形成指导意见和建议㊂六㊁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本次专项检查的工作领导,统筹协调检查进度,保6证检查效果,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如下:组长:汤搏副组长:周士荣㊁郝晓峰成员:侯伟㊁严天文㊁李吉根㊁朱立新㊁陈建平㊁冯建平㊁毛海耘㊁朱宏㊁王仁科领导小组职责:(一)落实局长办公会纪要要求,部署及指导核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二)审批实施方案,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专项检查成果并形成指导意见;(三)协调核电安全监管司和各监督站按要求开展核安全专项检查活动㊂7附全国核电厂和研究堆核安全专项检查清单及任务分工序号核电厂和研究堆检查实施单位1广东阳江核电厂1~6号机组核电安全监管司2山东海阳核电厂1㊁2号机组核电安全监管司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核电安全监管司4江苏田湾核电厂1~6号机组5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相关研究堆6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相关研究堆7北京凯佰特科技有限公司医院中子照射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8浙江秦山核电厂300MW e机组9浙江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1㊁2号机组10浙江秦山第二核电厂1~4号机组11浙江秦山第三核电厂1㊁2号机组12福建福清核电厂1~6号机组13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14浙江三门核电厂1㊁2号机组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15广东大亚湾核电厂1㊁2号机组16广东岭澳核电厂1~4号机组17广东台山核电厂1㊁2号机组18海南昌江核电厂1㊁2号机组19广西防城港核电厂1~4号机组20深圳大学微型反应堆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21辽宁红沿河核电厂1~6号机组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22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相关研究堆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8抄送: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㊂。
辐射专项检查方案
一、目的为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辐射专项检查方案。
二、检查范围1. 涉及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放射性废物等核技术利用的单位;2. 核设施、核装置、核试验场等核设施运营单位;3. 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4. 核事故应急处理单位;5. 其他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的相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1. 依法办理核技术利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手续情况;2. 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放射性废物等核技术利用的储存、使用、处理、处置情况;3. 核设施、核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退役情况;4. 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验收等情况;5. 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演练、落实情况;6. 人员培训、安全教育和辐射防护知识普及情况;7. 辐射环境监测、辐射防护设施运行等情况;8.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法1. 查阅资料:查阅被检查单位的相关档案、文件、记录等资料;2. 现场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储存、使用、处理、处置场所等;3. 询问调查:询问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人员,了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情况;4. 抽查核实:对被检查单位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等进行抽查,核实其性能、参数等;5. 交叉检查: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共同维护核与辐射安全。
五、检查步骤1. 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2. 组织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明确检查人员及职责;3. 开展检查:按照检查方案,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4. 分析评估: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5. 撰写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6. 整改落实:跟踪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六、检查要求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2. 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保密原则,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4.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徇私舞弊。
2024年度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3篇)
2024年度全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监管,督促辐射工作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完善辐射防护制度、消除辐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辐射事故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一)检查辐射工作单位内容按照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____版)表格内容,针对辐射工作单位的现场检查内容分为以下三方面:1、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检查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活动落实所持《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条件要求情况;辐射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许可证申请、变更、延续等环保手续的履行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转让、收贮手续办理情况;年度安全评估报告的提交情况等。
2、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放射源工作场所、贮存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射线装置使用场所以及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
重点____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工作信号、防止误操作装置和意外照射等安全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
检查辐射工作单位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____号)场所安全和防护、人员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以及应急准备的相关要求情况。
3、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与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职责的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台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个人剂量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工作场所和贮存库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等的建立、完善、修改、落实情况。
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确保辐射环境安全,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二、检查目标1. 检查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2. 检查辐射设施设备是否合规,运行是否正常;3. 检查辐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操作是否规范;4. 检查辐射环境监测数据是否准确,报告是否及时;5. 检查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是否完善,演练是否定期开展。
三、检查范围1. 辐射工作场所: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装置生产单位、辐射废物处理单位等;2. 辐射设施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辐射设备等;3. 辐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工程师、辐射防护员、辐射操作人员等;4. 辐射环境监测: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放射性废物监测等。
四、检查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分阶段进行。
五、检查步骤1. 准备阶段(2023年1月-2月)(1)成立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2)制定详细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法、时间及人员安排;(3)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检查水平。
2. 实施阶段(2023年3月-11月)(1)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关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人员资质、环境监测等方面;(2)对辐射设施设备进行抽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3)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操作规范;(4)对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准确;(5)对辐射事故应急措施进行检验,确保应急能力。
3. 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3)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2. 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查方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检查质量;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4. 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汇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辐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辐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一、背景。
辐射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而辐射安全检查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
为了做好辐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旨在全面提高辐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辐射设备和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
二、检查范围。
1.辐射设备,包括医疗影像设备、工业探伤设备、科研实验设备等;2.辐射工作场所,包括医院放射诊疗室、工业生产现场、科研实验室等。
三、检查内容。
1.辐射设备和场所的注册备案情况,检查辐射设备和场所是否依法进行了注册备案,是否有相应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2.辐射剂量监测情况,检查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情况,以及辐射工作场所的环境剂量监测情况;3.辐射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检查辐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情况;4.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情况,检查辐射工作人员是否接受了相关的辐射安全培训,并是否定期进行培训;5.辐射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检查辐射工作场所是否制定了辐射应急预案,并是否进行了演练。
四、检查程序。
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辐射设备和场所的情况,确定检查对象;2.检查前准备,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和仪器;3.实地检查,对辐射设备和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内容;4.整理汇总,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检查报告;5.整改跟踪,对存在问题的辐射设备和场所,督促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五、检查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疏漏情况;2.检查人员要具备相关的辐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保证检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3.检查过程中要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4.对存在的辐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辐射设备和场所的安全。
六、检查记录和报告。
1.检查记录,对每次检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2.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七、检查效果评估。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一、辐射设施的隐患排查1. 辐射设施的安全性评估对辐射设施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是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发现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定设施的安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评估内容包括设施的结构、设备设施、辐射源的状况、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建立相应的评估报告和档案。
2. 辐射设施的运行状况排查对辐射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包括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辐射源的衰减情况、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设施人员的操作规范等。
3. 辐射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估对辐射设施运行对周边环境、公众、工作人员的影响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包括设施周边环境的辐射监测、公众和工作人员的暴露情况、环境对周边动植物的影响等。
4. 辐射设施的应急响应能力排查对辐射设施的应急响应能力进行排查,包括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急设备的完备性、人员的应急培训、应急演练等,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二、辐射源的隐患排查1. 辐射源的辐射安全性评估对辐射源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辐射源的型号、年限、使用情况、辐射水平等,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2. 辐射源的监测情况排查对辐射源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监测内容包括辐射源的辐射水平、辐射源的泄漏情况、辐射源的保护设施情况等。
3. 辐射源的安全使用排查对辐射源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包括使用人员的培训情况、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辐射源的存放管理情况等,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4. 辐射源的废物处理情况排查对辐射源的废物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包括辐射源的废物产生情况、存放管理情况、处理方式等,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三、辐射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1.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排查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等,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管理措施。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抽查评估方案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抽查评估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保障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减少核辐射对人民群众及社会生态环境的危害,加强辐射环境监测,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抽查评估方案制定。
此方案主要是为了全面检查我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情况,保证我国核技术利用与安全之间的积极平衡,为我国民生的安全保驾护航。
二、抽查范围
本次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抽查评估方案的抽查范围将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1、核电站、核燃料加工和核废料处置场等单位的辐射防护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特殊核技术设备的辐射防护措施和辐射防护设备情况,并对核技术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3、辐射监测站点的辐射监测与防护及监控系统的设备状态。
4、其他涉及到核技术利用与辐射安全的单位及相关工作情况抽查。
三、抽查内容
1、核技术利用安全检查
核技术利用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核电站、核燃料加工、核废料处置场等单位,对核能反应堆的辐射防护设备、监测安全、核废料。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建立医院辐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发挥相关科室排除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辐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辐射安全的科室部门的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定义及分类本制度所有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辐射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程,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医护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医务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医院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医务活动,并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医院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责任与分工隐患排查治理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医院主要负责人对本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责任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除治理的负责人,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者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科室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科室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3篇)
第1篇一、报告概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辐射技术在工业、医疗、科研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辐射作为一种潜在的安全隐患,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为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工作。
本报告旨在对某地区辐射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分析辐射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排查背景(一)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 《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二)排查目的1. 全面了解某地区辐射设施的安全状况;2. 排查辐射安全隐患,防范辐射事故发生;3. 提高辐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排查范围及方法(一)排查范围1. 工业领域:核技术利用单位、核设施运行单位、核设施退役单位等;2. 医疗领域: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构等;3. 科研领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等。
(二)排查方法1. 文件审查:查阅辐射安全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2. 现场检查:对辐射设施进行实地检查,了解设施运行状况、安全防护措施等;3. 技术检测:对辐射设施进行辐射剂量监测,评估辐射安全风险;4. 人员访谈:与辐射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辐射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四、排查结果(一)工业领域1. 核技术利用单位:大部分单位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但部分单位存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操作人员培训不足等问题;2. 核设施运行单位:部分核设施存在设备老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3. 核设施退役单位:部分退役核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放射性废物处理不规范等。
(二)医疗领域1. 医疗机构:大部分医疗机构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但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防护设施不达标等问题;2. 放射诊疗机构:部分放射诊疗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操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
(三)科研领域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单位:部分单位存在设备老化、操作人员培训不足等问题。
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信息(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科技的快速发展,辐射技术在工业、医疗、科研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加强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详细阐述。
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1.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辐射对人体具有潜在的危害,长时间暴露在高剂量辐射环境下,可能导致人体细胞损伤、基因突变等严重后果。
因此,排查辐射安全隐患,防止辐射事故发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
2.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辐射物质对生态环境具有潜在危害,可能导致土壤、水体污染,影响生态平衡。
通过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3. 促进辐射行业健康发展辐射行业涉及众多领域,如核能、医疗、科研等。
加强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有利于提高辐射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1. 辐射源设备包括核设施、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等。
2. 辐射作业场所包括核设施、放射性物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场所。
3. 辐射环境监测包括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监测、个人剂量监测等。
4. 辐射防护设施包括辐射防护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
5.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包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
四、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1. 文件审查审查辐射源设备、辐射作业场所、辐射防护设施等相关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防护设计文件等。
2. 现场检查对辐射源设备、辐射作业场所、辐射防护设施等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其运行状态、防护措施等。
3. 技术检测对辐射源设备、辐射作业场所、辐射防护设施等进行技术检测,如辐射剂量率检测、放射性物质检测等。
4. 人员访谈与辐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了解其辐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5. 事故调查对已发生的辐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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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020-2022)
一、排查对象及排查重点
(一)核动力厂及民用研究性反应堆营运单位
1.审查职能落实情况。
重点排查核设施安全相关运行活动中的审查和监查控制,包括现场审查、独立审查评价、监查等的具体实施情况。
2.经验反馈及体系有效性。
重点排查经验反馈体系建设及运转情况,包括对内外部经验的分析及本设施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3.2019 年以来建造事件、运行事件及纠正行动落实情况。
重点排查蜂窝、孔洞、露筋等混凝土浇筑质量缺陷建造事件,人员走错间隔、操纵员偏离规程、违反技术规格书、海生物导致核电厂取水系统堵塞等运行事件的原因分析、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4.重大不符合项处理。
重点排查 BOSS 焊缝处理进展和处理结果等。
5.核设施防火防爆安全及自然灾害隐患。
重点排查火灾、危险化学品及自然灾害对核安全影响的评估,以表明核设施相关应对措施的充分性。
6.辐射防护、辐射环境及流出物和三废管理。
重点排查放射性沾污事件处置、人员剂量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设施的运行
情况,放射性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和贮存情况,放射性废物信息核对与管理情况,排放合法依规情况,环境监测的程序和记录,周
边辐射环境水平及放射性气态、液态流出物监测实施情况。
7.核安全特种人员(操纵人员、焊接人员、无损检验人员)管
理。
重点排查人员总体配备、培训考核、岗位授权、活动管理、异
常情况处理等。
8.实体保卫、核材料衡算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
重点排查实体保卫设施设备有效性,实体保卫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制定与演练,核
材料平衡区管理,应急人员对岗位职责、预案、程序的熟悉程度,应急中的辐射防护管理,应急设施设备可用性,应急物资储备,2019
年以来相关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及专门设立的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
置设施单位
1.设施的运行安全情况。
重点排查运行限值和条件的执行情况,与核与辐射相关的化学安全过程参数设置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与
临界安全相关参数设置及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重要安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运行管理情况,涉及六氟化铀操作的还要检查六氟化铀操作过程中的安全等问题。
2.经验反馈体系建设情况。
重点排查经验反馈体系建设情况,督促营运单位建立规范的经验反馈体系,对运行事件的调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防范外部自然事件能力。
重点排查对暴雨、地震等外部自然灾害及周边社会环境变化对核安全影响的评估,以表明核设施相关应对措施的充分性。
4.实体保卫、核材料衡算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
排查重点同核
动力厂及民用研究性反应堆营运单位第 8 项内容。
(三)铀矿冶单位
1.环境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能力及维持情况。
重点排查应急预案的制修订情况,应急能力是否满足应急需要,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和及时总结等。
2.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
重点排查放射性废水处理情况,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水排放监测与记录,是否按照要求达标排放等。
3.环境监测能力及开展情况。
重点排查监测方案或计划编制和修订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流出物监测,监测能力是否满足需要,监测记录和报告是否完整规范等。
4.汛期安全准备情况。
重点排查营运单位应急预案中是否有应对汛期确保安全的相关内容,汛期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应对安排和物资准备情况等。
5.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情况。
(四)核技术利用单位
1.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要求落实情况。
重点排查安全防护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其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核实其有效性(同
一单位多个同类装置/设施的现场核查可实行抽检的方式)。
对伽玛射线移动探伤单位还应结合省级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工作,检查在线监控要求落实情况,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γ射线移动探伤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4〕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