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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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生产管理制度

电厂生产管理制度

电厂生产管理制度一、前言电厂是重要的能源生产和供应基地,为确保电厂的正常运行和生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电厂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过程管理、安全与环保措施等方面内容。

二、生产计划制定1. 目标和原则电厂生产计划制定的目标是确保电厂的生产能力充分发挥,满足电力市场需求,并保证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制定计划要遵循合理安排、充分考虑生产资源、科学调度、实时监控等原则。

2. 生产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应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可利用资源和设备状态等因素进行编制。

计划应明确生产指标、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人员,并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计划调整和优化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状况或变化,需要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

调整应及时有效,确保生产进程的顺利进行。

三、生产过程管理1. 设备维护与保养电厂的设备对于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非常重要,因此定期维护与保养是必不可少的。

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明确负责人和时间安排,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预防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2. 原材料管理对于电厂的原材料,如煤炭、天然气等,要进行合理储存和管理。

制定原材料入库、出库和使用的操作规程,确保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和消耗的控制。

3. 生产指令和记录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都需要有明确的指令和记录,以确保生产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制定生产指令和记录表格,要求相关人员按照要求操作,并及时记录生产过程的关键数据。

四、安全与环保措施1. 安全生产管理电厂的安全生产是保障生产过程安全性和员工安全的关键措施。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和督导,预防事故的发生。

2. 环境保护措施电厂生产过程会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必须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进行治理。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监控环境指标,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3. 应急预案电厂在面对突发情况时,需要有科学的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安全和环境事故,保护生产设备和员工安全。

江苏省电力条例

江苏省电力条例

江苏省电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江苏省电力条例(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力规划第三章电力建设第四章电力生产运行第五章电力供应与使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的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使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事业的领导,将电力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电力发展中的规划衔接、项目建设、设施保护等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电力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在本省派出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内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力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效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力建设、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当超前发展,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电力发展应当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布局,协调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加强农村电网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

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

生产计划 管理制度

生产计划 管理制度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一、前言生产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管理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利润。

为了加强对生产计划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生产计划编制、执行、考核、调整等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生产计划编制1. 根据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和生产能力等,制定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资源、生产工艺等实际情况制定,保障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生产计划编制应扎实可行,不得凭空制定,必须有依据和可行性分析。

3. 生产计划编制应充分考虑原材料供应、设备状况、人力资源、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计划的可行性。

4. 生产计划编制应进行多次修改和论证,避免出现大的瑕疵,确保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三、生产计划执行1. 生产计划应由生产管理部门在制定部门内具体落实,建立相应的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生产计划执行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执行。

3. 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必须按计划进行生产。

4.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需要更改计划,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四、生产计划考核1. 生产计划执行的考核主要评价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计划完成率、计划落实是否符合计划要求等指标。

2. 生产计划考核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生产能力、原材料供应等因素的影响,综合评价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对于生产计划执行不达标的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与警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4. 定期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改进生产计划。

五、生产计划调整1. 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生产设备状态等情况,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计划变更,此时应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

2. 生产计划调整需经过充分论证和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确保调整后的计划仍然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

3. 生产计划调整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确保各部门对调整后的计划有明确的了解和落实。

计划生产管理制度

计划生产管理制度

计划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流程,规范生产管理,制定本计划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过程管理、生产调度等方面。

第三条生产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执行。

第二章生产计划制定第四条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制定和调整。

第五条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数量、生产时间、生产设备的安排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制定,经生产主管审核后送到相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我司生产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与实际生产情况同步更新。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八条在生产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保证产品质量。

第九条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第十条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由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宣传。

第十一条生产设备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第四章生产调度第十二条生产调度由生产部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三条生产调度应考虑生产设备利用率、人力资源等因素。

第十四条生产调度应根据生产进度和市场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对生产计划和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生产部门定期对生产计划和生产过程进行自查,做好记录和总结。

第十七条生产部门接受公司内部审计和监督部门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法规和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门。

以上为我司计划生产管理制度,烦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生产业务外包工作全过程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业务外包”)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指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对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生产技改、运维、试验、检修、抢修等工作。

“生产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对应以上工作,在一定时间和一定预算内,按要求完成的单项生产任务或多项生产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外包”,指由业务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单位”)将承担的生产业务整体或部分以合同方式发包给满足条件的业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独立或配合完成有关生产业务的行为。

第四条业务外包项目可整体外包,也可选择性地分项外包。

分项外包一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本办法将承包商和分包商统称为“承包单位”。

第五条业务外包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标确定外包单位;按照“流程规范、合同约定、管理有序”的原则开展外包管理工作。

电网生产业务外包流程见附录A。

第六条公司系统内部法人单位之间按委托合同开展的生产业务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业务外包范畴。

纳入基建管理流程的业务外包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工作。

各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应按本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省公司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一)运维检修部是省公司业务外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落实国网总部关于业务外包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省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界定省公司常规业务范围;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的考核评价;参与省公司运维资产业务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完整文档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完整文档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完整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文档,欢迎下载)配电网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21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6)第二章管理目标与要求 (6)第三章职责分工 (7)第一节省公司管理部门职责 (7)第二节地市供电公司职责 (10)第三节县(市)供电公司职责 (13)第四节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13)第四章配电网资本性项目管理流程 (14)第一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年度项目需求 (14)第二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项目计划 (16)第三节委托设计 (16)第四节采购及领用配电网项目物资 (17)第五节配电网工程实施 (18)第六节配电网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19)第五章配电网成本性项目管理流程 (20)第一节成本性项目流程分类 (20)第二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修理年度项目需求 (21)第三节编制与下达配电网修理项目计划 (22)第四节配电网修理项目实施 (23)第五节配电网修理项目工程结算 (24)第六章配电网规划管理 (25)第一节一般规定 (25)第二节配电网规划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6)第七章配电网项目需求与计划管理 (32)第一节一般规定 (32)第二节配电网项目需求与计划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33)第八章配电网客户接入管理 (38)第一节一般规定 (38)第二节配电网客户接入原则 (39)第三节配电网客户接入现场勘查 (42)第四节配电网客户接入方案确定 (43)第五节配电网客户接入工程设计审查及验收 (45)第九章配电网项目资金与财务管理 (46)第十章配电网项目设计管理 (46)第一节一般规定 (46)第二节配电网项目设计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7)第十一章配电网物资管理 (49)第一节一般规定 (49)第二节配电网物资管理内容和要求 (49)第十二章配电网工程管理 (51)第一节一般规定 (51)第二节工程招投标管理内容与要求 (52)第三节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与要求 (53)第四节工程进度管理内容与要求 (53)第五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内容与要求 (54)第六节工程质量管理内容与要求 (56)第七节工程验收管理内容及要求 (58)第八节工程档案管理内容及要求 (59)第九节项目审计管理内容与要求 (60)第十节配电网工程项目统计管理内容与要求 (61)第十三章配电网运行检修管理 (61)第一节一般规定 (61)第二节配电设备运行检修管理分界点的内容与要求 (63)第三节现场运行规程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3)第四节设备巡视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4)第五节试验与测量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7)第六节缺陷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8)第七节运行分析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69)第八节故障处理及备品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1)第九节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2)第十节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3)第十一节配电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5)第十二节配电网停送电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6)第十三节配电设备标志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7)第十四节配电网运行基础资料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78)第十四章配电网经济技术指标管理 (82)第一节一般规定 (82)第二节配电网经济技术指标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84)第十五章检查与考核 (84)第十六章附则 (85)附录A 引用和参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87)A.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87)A.2 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87)A.3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地方标准 (89)A.4省电力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90)附录B 配电网管理相关模板 (92)附录C 配电网管理相关流程 (9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全过程管理,加快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步伐,提高配电网运行检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11年8月目录目录 (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原则 (2)第三章管理职责 (4)第一节省公司职责 (4)第二节地市公司职责 (7)第三节县(市)公司职责 (11)第四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 (12)第一节前期咨询 (12)第二节业务受理 (15)第三节现场勘查 (17)第五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19)第一节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19)第二节电力重要性等级的确定 (20)第三节用电容量的确定 (21)第四节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25)第五节接入方式的确定 (28)第六节容量开放的原则 (34)第七节业扩接入工程费用承担原则 (36)第八节产权分界点的确定 (37)第九节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42)第六章接入工程管理 (45)第一节接入工程收费 (45)第二节接入工程实施 (46)第三节接入工程物资管理 (50)第七章受电工程管理 (51)第一节受电工程设计审查 (51)第二节受电工程施工 (54)第三节受电工程中间检查 (54)第四节受电工程竣工验收 (55)第八章居配工程管理 (58)第一节执行范围 (58)第二节居配工程收费 (59)第三节居配工程设计 (64)第四节居配工程实施 (65)第九章业务收费及合同签订 (69)第一节业务收费 (69)第二节高可靠性收费 (70)第三节供用电合同、协议签订 (72)第十章装表接电 (74)第十一章重要电力客户 (75)第一节供电方式 (75)第二节电气主接线 (77)第三节自备应急电源 (80)第四节重要客户运行方式 (81)第五节电气设备的选择 (82)第六节继电保护、二次回路及自动装置 (86)第七节低压配电装置的基本要求 (89)第十二章临时用电管理 (91)第一节一般规定 (91)第二节运行管理 (93)第三节期限管理 (93)第四节定金管理 (94)第五节不装表临时用电 (95)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95)第一节业扩工程 (95)第二节接入工程、居配工程 (98)第三节各环节考核周期 (99)第十四章附则 (1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电力公司客户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细则。

电力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电力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电力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电力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生产管理,提高电力生产效率,保障电力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力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发电厂、电力公司、发电设施运营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电力生产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高效节能”的原则,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第二章管理体系第四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电力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管理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分工、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

第五条确定电力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和相互关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框架。

第六条建立健全电力生产管理档案,包括生产运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事故报告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七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培训等。

第八条加强电力生产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九条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加强对原材料、电力生产设备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加强对电力生产产品的检验和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合格达标。

第五章高效节能第十三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电力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第十四条加强设备的节能管理,推广能效标识产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形成高效节能的生产方式,推动能源生产绿色发展。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电力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税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义务,保障法律的实施。

第十八条对于影响电力生产安全、质量和节能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责任人员追究应有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电力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电力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质量和高效。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江苏省电力公司二〇一〇年二月目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电压质量标准 (1)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3)第一节省电力公司管理部门职责 (3)第二节地市供电公司管理部门职责 (5)第三节县级供电公司管理部门职责 (10)第四节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10)第四章 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11)第一节无功补偿基本原则 (12)第二节500千伏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13)第三节220千伏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14)第四节110千伏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15)第五节35千伏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17)第六节20kV及以下配电网的无功补偿 (17)第七节发电企业的无功补偿 (19)第八节新能源的无功补偿 (19)第九节电力用户的无功补偿 (20)第五章 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 (21)第一节供电企业无功电压管理 (21)第二节发电企业无功电压监督 (23)第三节电力用户无功电力监管 (24)第六章 无功电力规划、建设与改造 (25)第一节无功电力规划 (25)第二节无功电力建设 (26)第三节无功补偿装置改造 (27)第七章 无功电压优化运行 (28)第八章 电压质量监测与统计 (29)第九章 考 核 (33)第十章 附 则 (36)附录A:日电压波动率及电压波动合格率计算公式 (38)附录B:电压合格率计算公式 (39)附录C:并联电容器和并联电抗器的可用率计算公式 (42)附录D:市县供电公司应至少具备的规范性资料 (4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能损耗,向用电客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的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的管理。

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生产计划管理,确保生产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计划的管理,包括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调整、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生产计划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生产计划的制定
第四条生产计划的制定应基于市场需求分析、生产能力评估、物料供应情况等因素,确保生产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生产计划应包括生产任务、生产数量、生产时间、生产要求等内容,确保生产计划的具体、明确。

第六条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各生产单元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三章生产计划的执行
第七条生产部门应按照生产计划和作业计划组织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确保生产进度和产品质量符合计划要求。

第四章生产计划的调整与监控
第九条生产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确保生产计划与市场需求、生产能力等相适应。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建立生产进度监控机制,对生产进度进行实时跟踪,确保生产计划的实施。

第五章生产计划的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生产计划管理应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生产计划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生产计划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生产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生产计划制定、执行、调整、监控等功能,确保生产计划管理的全面、实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

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

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7.11.30【实施日期】2008.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3号)《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1月30日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2007年11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建设顺利进行,保障电力生产、运行安全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保护。

本条例所称电力保护,包括电力建设保护、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电力发展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解决电力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的电力保护工作。

第四条电力企业应当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进行实时控制,制订电力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提高防御能力,保障用电安全。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依法对所管理的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采取人员防范、技术防范、设备防范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故障、处理事故,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安全运行及供应与使用秩序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电力建设保护第五条制定电力发展规划,应当遵循开发节约并举、环境保护优先、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科技进步、适度超前、均衡协调的原则。

电厂生产的管理制度

电厂生产的管理制度

电厂生产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电厂的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生产管理组织架构1. 电厂生产管理部门设立由厂长直接领导,下设生产计划、生产运行、质量检验、设备维护等部门。

2. 生产计划部门负责编制生产计划和生产技术文件,指导生产过程的规划和实施。

3. 生产运行部门负责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和监督,确保生产流程的顺利进行。

4.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生产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标准要求。

5. 设备维护部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生产管理流程1. 生产计划编制根据市场需求和电力供应情况,生产计划部门负责编制月度和季度生产计划,并提交给厂长审批。

2. 原材料采购生产计划确定后,生产计划部门负责对原材料的采购工作,确保原材料的供应充足。

3. 生产过程管理生产运行部门负责组织生产作业,监督和指导操作人员,确保生产过程的高效运行。

4. 质量检验质量检验部门对生产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 设备维护设备维护部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生产报告每月生产结束后,各部门需提交生产报告和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厂长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查。

四、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电厂生产中安全第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2. 保质保量坚持质量第一、量产为重,保证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保证生产量满足市场需求。

3. 节能减排积极推行节能减排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排放。

4. 生产规范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执行,杜绝超负荷生产和违规操作行为。

5. 经济管理严格控制成本,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六、生产管理效果评估定期对电厂的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生产效果和管理水平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和提高生产管理制度。

七、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电厂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员工执行,确保制度生效。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生产计划管理第二条生产计划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生产能力和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和周度的生产计划。

第三条生产计划部门应与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原材料供应情况,做出合理的生产计划。

第四条生产计划部门应按照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人员配置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执行。

第五条生产计划部门应定期进行生产计划的审核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生产调度管理第六条生产调度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制定日常的生产调度方案,合理分配生产资源,确保生产任务的及时完成。

第七条生产调度部门应与车间、仓库等相关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与协作,了解生产进度和物料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调度方案。

第八条生产调度部门应对生产进度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生产调度部门应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调度方案,对生产进度进行记录和统计,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生产数据和报表。

第四章预案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制定生产计划与调度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情况的发生,保证生产任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预案应包括各类突发事件和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责任分工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省公司发文)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业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电力公司2011年8月目录目录 (I)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原则 (2)第三章管理职责 (4)第一节省公司职责 (4)第二节地市公司职责 (7)第三节县(市)公司职责 (11)第四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 (12)第一节前期咨询 (12)第二节业务受理 (15)第三节现场勘查 (17)第五章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19)第一节供电方案编制原则 (19)第二节电力重要性等级的确定 (20)第三节用电容量的确定 (21)第四节供电电压等级的确定 (25)第五节接入方式的确定 (28)第六节容量开放的原则 (34)第七节业扩接入工程费用承担原则 (36)第八节产权分界点的确定 (37)第九节供电方案的确定及答复 (42)第六章接入工程管理 (45)第一节接入工程收费 (45)第二节接入工程实施 (46)第三节接入工程物资管理 (50)第七章受电工程管理 (51)第一节受电工程设计审查 (51)第二节受电工程施工 (54)第三节受电工程中间检查 (54)第四节受电工程竣工验收 (55)第八章居配工程管理 (58)第一节执行范围 (58)第二节居配工程收费 (59)第三节居配工程设计 (64)第四节居配工程实施 (65)第九章业务收费及合同签订 (69)第一节业务收费 (69)第二节高可靠性收费 (70)第三节供用电合同、协议签订 (72)第十章装表接电 (74)第十一章重要电力客户 (75)第一节供电方式 (75)第二节电气主接线 (77)第三节自备应急电源 (80)第四节重要客户运行方式 (81)第五节电气设备的选择 (82)第六节继电保护、二次回路及自动装置 (86)第七节低压配电装置的基本要求 (89)第十二章临时用电管理 (91)第一节一般规定 (91)第二节运行管理 (93)第三节期限管理 (93)第四节定金管理 (94)第五节不装表临时用电 (95)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95)第一节业扩工程 (95)第二节接入工程、居配工程 (98)第三节各环节考核周期 (99)第十四章附则 (1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电力公司客户业扩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业扩报装作业行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供用电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细则。

电力公司月度生产计划

电力公司月度生产计划

电力公司月度生产计划
电力公司月度生产计划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电计划:根据供电需求和季节变化情况制定发电计划,确定每个电厂的发电容量
和运行时间。

2. 发电设备维护计划:安排对发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减少故障停电时间。

3. 供电网规划:根据用电负荷的分布和变化情况,规划供电网的扩建和改造,确保能
够满足各个地区的用电需求。

4. 新能源开发计划:制定新能源开发计划,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各种可再生能
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清洁能源比例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 节能降耗计划:制定节能降耗计划,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措施,降低能耗和污染物
排放,提高电力生产效率。

6. 安全生产计划: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加强对发电设备和供电网的安全管理,做好事
故应急预案,确保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7. 质量管理计划: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提
高服务水平和用户满意度。

以上是一般电力公司月度生产计划的主要内容,具体制定和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调整和补充。

江苏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一、引言。

江苏省电力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电力供应商,为了提供更加安全、可靠、高效的电力服务,制定了一系列的企业标准。

本文将对江苏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员工和相关合作方了解并遵守。

二、电力设备标准。

1. 电力设备的选购标准。

在选购电力设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设备的性能、安全指标、能效等方面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标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电力设备的安装标准。

电力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按照公司的安装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电力设备的维护标准。

对于电力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公司的维护标准和周期进行,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电力安全标准。

1.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

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稳定。

2. 电力安全用电标准。

公司要求所有用电单位遵守电力安全用电标准,禁止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确保用电安全和电网的稳定运行。

四、电力服务标准。

1. 电力供应服务标准。

公司要求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电力供应服务,确保用户的用电需求得到满足,并及时处理用户的用电问题和投诉。

2. 电力质量服务标准。

公司要求提供稳定、优质的电力供应,确保电力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降低电力损耗,提高供电可靠性。

五、电力环保标准。

1. 电力生产环保标准。

公司要求电力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实现绿色生产。

2. 电力使用环保标准。

公司要求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提倡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共同保护环境。

六、结语。

江苏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是公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确保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的安全、稳定、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将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电力服务。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详细介绍(修改版)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详细介绍(修改版)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8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17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22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23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30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35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38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48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53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60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75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90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统筹基建、技改、用户等工程,详细编制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班组周工作计划,结合生产计划的编制认真开展班组承载力和作业风险分析,制定落实现场风险预控措施,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作业风险。

江苏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201206

江苏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201206

江苏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二○一二年六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9)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26)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9)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42)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50)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5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6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73)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83)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91)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96)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09)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17)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24)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150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175)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178)前言江苏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包括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中全部条款,结合江苏公司电网现状,细化并新增了部分条款,并用楷体表示;对未作细化的条款仍按《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要求执行,用宋体表示;本《实施细则》中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规程、文件等若有更新,参照最新要求执行。

为便于核对查找,《实施细则》的条款编号与《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一致。

参加《实施细则》编制的部门和单位有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发展策划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机关工作部、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省检修分公司和部分市供电公司。

并广泛征求了各市供电公司、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省检修分公司、省建设分公司、省信通分公司和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等单位的意见。

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文(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要求,保障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实施细则》。

2023年电力公司工作计划

2023年电力公司工作计划

2023年电力公司工作计划2023年电力公司工作计划1一年来,公司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和创新,紧紧依靠广大干部和职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局面平稳,企业效益不断提高,电力供应秩序稳定,电网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直属企业发展出现新的生机。

公司荣获温州市百强企业,排位从原来第65位跃入第45位。

开始步入全市50强行列,同时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__年,公司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同心协力,坚持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开拓进取,圆满和超额完成年度既定的目标任务。

全年供电量达到16.727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15.99亿千瓦时,增长4.59%(但11-12月份供电量有所下降,负增长3.7%)。

自发电量344.65万千瓦时,营业收入10.98亿元,增长5.4%,电费汇收率达到99.95%。

完成和超额完成以上指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致力于抓电力保障,增加供电能力。

公司面对网架制约,大电网严峻的缺电形势,公司上下同心协力,科学调度,共同破解缺电矛盾,保障了电力正常、有序、可靠供应。

一是积极争取扩大供电能力,在目前110kV海滨供电所未建成之前,在省电监办的支持下,今年调用周边温州电力局七门线路,增加供电能力4万多千瓦,相当于一座110kV变电所一台主变容量,实现了电力资源整合,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供电能力。

二是尽最大努力调节好局部地区的配变负荷,适时安排企业做好避峰用电和错峰用电,提高负荷率,对供区内铸钢和高能耗炼钢等105家企业进行错避峰用电。

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居民优先用电。

利用负荷监控手段,全面实时调控负荷,对确保正常供电秩序起了至关重要作用。

三是将有序用电和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拆违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优化电能配置,坚持“三个保障”、“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原则,鼓励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企业用电,限制高能耗、能源严重超标企业用电。

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供电公司的生产管理,提高电力供电公司生产效率,保障电力供应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供电公司的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输电、配电、调度、维护等。

第三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效率至上的原则,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标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应坚持综合规划、科学调度、全面监控、精细运行,提高电网运行质量。

第六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应积极推进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在技术创新上不断探索发展。

第七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应加强设备检修、设备改造,提高设备完好率,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应积极开展环保工作,加强设备、设施、工程等的环境污染防治。

第九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管理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稳定。

第二章生产规划管理第十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规划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编制周密的生产计划。

第十一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规划管理应对发电设备、输电设备、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规划管理应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运行成本。

第十三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规划管理应加强与其他行业的协同作战,确保供电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规划管理应按照国家能源政策,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三章生产运行管理第十五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库,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六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应建立高效的调度系统,根据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七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八条电力供电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应加强设备运维管理,延长设备寿命,减少设备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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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系统生产计划制订的规范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强化生产现场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预控,提高生产精益化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生产计划是指针对电力生产场所所实施的维护、修理、改造、电网建设项目、用户工程等工作而制定的综合性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分为停电工作计划和不停电工作计划。

第三条生产计划应按照“年度上报、月度平衡、按周分解”的编制原则,统筹安排运行设备的修理和改造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运维的输、变、配电设备生产计划管理。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区和班组生产计划编制要求、报送范围和具体执行要求。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省公司1、生产技术部:是省公司生产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上报跨区电网设备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审核、下达全省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划;负责评价公司系统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2、安全监察部:是省公司生产计划实施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

负责监督公司系统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是公司系统停电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全省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4、基建部:参与审核全省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第六条省检修分公司1、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变电设备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审核、下达本单位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并协调计划实施;负责评价本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质量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输电运检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500 千伏及以上跨区电网线路检修以及全省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A、B、 E 类检修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部门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4、变电运检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22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内变电设备A、B 类检修(含500 千伏继电保护校验)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部门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5、各检修分部:负责编制、上报所辖范围内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不含运行维护)、22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内变电设备C、D 类检修和运维(不含500 千伏继电保护校验)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负责抄送省检修分公司批复的所辖范围内设备生产计划给相应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生产班组:负责按本单位(本部门)下达的周生产计划编制本班组周生产计划;负责执行周生产计划,落实现场作业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第七条省建设分公司负责省域内220-500 千伏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

归口管理各属地项目管理处220 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的停电需求。

具体电网项目的停电需求由各项目管理处根据设备隶属关系报送相应省检修分公司、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或市检修公司。

第八条市供电公司1、生产技术部:负责上报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运行维护)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负责审核、下达所辖设备(含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并协调计划实施;负责评价本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地域管辖范围内用户工程项目停电需求的接收工作,并根据设备隶属关系转交相应省检修分公司、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或市检修公司。

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是本单位停电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参与审核市域内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4、发展建设部:参与审核市域内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第九条市检修公司负责编制、上报所辖设备(含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月度、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监督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1、输电运检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35-110 千伏输电线路(含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检修以及县域范围内35-110千伏输电线路A、B、E 类检修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2、变电运维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35-110 千伏变电站内设备运行维护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3、检修试验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35-110 千伏变电站内变电设备检修以及县域范围内35-110 千伏变电站内变电设备 A 、B 类检修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4、配电运检工区:负责上报市供电公司本部所辖10(2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运维、建设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5、县域检修分公司:负责上报所辖县域35-110 千伏变电站内变电设备和35-110千伏输电线路C、D 类检修和运维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6、生产班组:负责按工区(分公司)下达的周生产计划编制本班组周生产计划;负责执行周生产计划,并落实现场作业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第十条市建设公司负责市域内35-110 千伏电网项目的建设过程管理。

归口管理市域内35-110 千伏电网项目的停电需求。

具体电网项目的停电需求根据设备隶属关系报送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市检修公司或县域检修分公司。

第十一条县供电公司1、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参与编制县域内设备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配电运检工区:负责编制、上报所辖县域范围内10(2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运维和建设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建议;负责下达本单位周生产计划并督促执行;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执行中的安全风险预控措施;负责评价本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生产班组:负责按工区下达的周生产计划编制本班组周生产计划;负责执行周生产计划,并落实现场作业安全风险预控措施。

第三章计划编制流程第十二条年度生产计划1、每年9 月底前,省检修分公司输电运检部、变电运检部、各检修分部根据所管辖设备检修策略、各类反措和专项技改要求(含已掌握的电网建设项目和用户工程的停电需求),组织编制下一年度所管辖设备生产计划建议,上报给省检修分公司项目管理部2、每年9 月底前,省建设分公司各项目管理处根据下一年度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安排,组织编制下一年度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停电需求建议,省建设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对计划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平衡。

其中涉及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下一个年度的停电需求建议,各项目管理处需兼报相应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涉及110 千伏及以下设备下一个年度的停电需求建议需抄送相应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市检修公司或县域检修分公司。

3、每年9 月底前,市检修公司输电运检工区、变电运维工区、检修试验工区、配电运检工区、县域检修分公司根据所管辖设备检修策略、各类反措和专项技改要求(含已掌握的电网建设项目和用户工程的停电需求),组织编制下一年度所辖110千伏及以下设备(含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年度生产计划建议,并上报给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的年度生产计划建议,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在10 月底前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4、每年9 月底前,市建设公司根据下一年度35-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安排,组织编制下一年度35-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停电需求建议,并对停电需求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平衡。

其中涉及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和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内110 千伏及以下设备下一个年度的停电需求建议,需兼报相应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涉及110 千伏及以下设备下一个年度的停电需求建议,需抄送市检修公司或县域检修分公司。

5、每年9 月底前,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根据所管辖设备检修、各类反措和专项技改要求(含电网建设项目和已掌握的用户工程的停电需求),组织编制下一年度所辖10 (20)千伏设备年度生产计划建议,并上报给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每年10 月底前,省检修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汇总输电运检部、变电运检部和各检修分部(含已掌握的电网建设项目和用户工程的停电需求)上报的生产计划建议,组织对计划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平衡。

其中所辖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下一个年度生产计划建议需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各市供电公司地域内所辖输变电设备下一个年度生产计划建议需抄送相应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7、每年11 月10 日前,省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对全省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生产计划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平衡,下达给省检修分公司和各市供电公司执行(见附件表1、表2),并抄送省建设分公司。

8、每年11 月20 日前,省检修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根据省公司生产技术部下达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生产计划,调整本单位下一年度生产计划(包括220 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内10-110 千伏变电设备月度生产计划),下达给输电运检部、变电运检部及各检修分部执行(见附件表1、表2),并抄送省建设分公司、各市供电公司和各市建设公司。

9、每年11 月20 日前,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省公司生产技术部下达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年度生产计划,结合省检修分公司下一个年度在市域内开展的设备生产计划、省建设分公司下一个年度在市域内开展的电网项目停电需求、市建设公司下一个年度电网项目停电需求和已掌握的用户工程项目停电需求,组织对全市110 千伏及以下设备(含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年度生产计划进行审核、平衡,下达给市检修公司输电运检工区、变电运维工区、检修试验工区、配电运检工区、县域检修分公司和县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工区执行(见附件表1、表2),并抄送生产计划涉及的省检修分公司检修分部、省建设分公司项目管理处、市建设公司。

10、每年11 月30日前,市检修公司输电运检工区、变电运维工区、检修试验工区、配电运检工区、县域检修分公司根据市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下达的110 千伏及以下设备(含代维的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年度生产计划,调整本部门下一年年度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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