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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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
意见
为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支撑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立足我县实际,制订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项目是经济的载体、发展的关键,重点项目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大项目建设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保持较高的投资强度,对于积累发展后劲,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营造锲而不舍抓落实、雷厉风行干事业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谋发展、抓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建立健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体制机制,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以项目拉动投资增长,以项目推动工作落实,为加快邯郸东部次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大、持续动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
意义,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重点项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原则、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原则
1、抓“好”抓“大”的原则。着力抓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项目;抓好投资过亿元的开工、建设和投产项目。
2、市场主导的原则。抢抓东部振兴和省级工业聚集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我县产业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集群为依托,以互惠双赢为目标,大
力争取国家和省市土地、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资金投资曲周。
3、协调推进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努力破解项目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形成各级各部门协调一致抓项目的工作氛围。
4、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项目数量和项目质量并重,投资规模与建设速度并重,竣工投产与财政贡献并重,努力形成重点项目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良性格局。
(二)工作目标
每年根据项目情况,在全县筛选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实行重点管理,确保全县每年谋划储备10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10个重大项目、竣工投产10个重大项目,力争引进好项目、大项目有新突破,力争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体制创新有新进展,力争在项目推进、项目服务水平上有新提高。
(三)工作重点
1、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抓项目。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重点抓好产业带动力强、关联度大、能提升全县产业层次的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建设。依托省级工业聚集区,精心谋划、建设一批拉动产业升级的龙头项目,促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项目集中布局、集约用地、资源共享、配套发展。以项目建设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路子,严格控制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协调推进一、二、三产业重点项目的实施。
2、突出招商引资抓项目。牢固树立“外商内商都是客商,内资外资都是投资”的观念,进一步扩展招商视野,更加注重业主招商、专业招商和“回归”招商,提高招商的成功率。抓抢国际和沿海制造业加速向内地转移的机遇,积极主动地争取承接一批项目落户曲周。瞄准国际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抓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品牌。鼓励和推动现有企业新上项目,鼓励推动现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采取项目融资、产权融资、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吸引和聚
集社会资金,投入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对第一个提供招商信息、成功引进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
3、着力优化环境抓项目。把优化环境作为重大项目建设生命线来抓,大力营造让投资者动心的政策环境、放心的法制环境、顺心的体制环境、舒心的工作环境。按照精力向重点项目集中、资源向重点项目配置、政策向重点项目倾斜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建设的人才引进、土地使用、市场准入、用工等方面给予及时有效地支持。积极争取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建立重点项目外部环境监测制度,坚决整治“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四霸六强”(市霸、街霸、地霸、村霸,强行买卖、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用水电、强占土地、强拿恶要)等干扰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案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
(一)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责任机制
加强重点项目领导力量。成立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和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和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项目推进办),挂靠县重点项目办,从全县公选一批优秀人才,期限为两年,每自然年度进行考核,成绩优异的提拔重用。项目推进办具体负责重点项目推进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检查、督办和考核。每年提出一批投资过5000万元的新开工和建设项目,或投资过亿元的前期项目,作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分解和落实重点项目推进责任。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做到每个重点项目都有一名县级领导分包、一个牵头单位服务。
(二)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调度机制
实行重大项目月通报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月向县项目推进办报送重点项目情况,由项目推进办会同县委、
县政府督查室现场督查,按月汇总通报。建立重点项目季度观摩过堂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到项目现场进行观摩调度,分包县领导和牵头单位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下步推进安排,县主要领导现场对项目建设情况点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对下一步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协调机制
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逐一解决影响重点项目审批和建设施工中的突出问题,对“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政法部门定期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专项打击活动,对干扰破坏项目建设的市霸、街霸、地霸、村霸,强行买卖、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用水电、强占土地、强拿恶要等“四霸六强”分子坚决打击。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超前服务、全程服务,帮助项目业主做好前期准备、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等各环节工作,加快项目工作进展。分包重点项目的县级领导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专题协调会,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重点项目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和2名以上专职人员组成帮扶队伍,深入项目单位负责帮扶跑办,落实代办制、领办制,提供“保姆式”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