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务部服务质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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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服务部旅客运输服务规(试行)
1 总则
为满足旅客及代理航空公司的服务需求,以提供优质,便捷的地面运输服务为目的,依照《公共航空服务质量标准》(GB/T16177-1996)和《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MH/TXXX-2005),特制定本规。
2 适用围:
本规适用于地面服务部旅客运输服务各岗位人员。
3服务准则:以人为本、用心服务、客户满意。
4基本服务规
4.1仪容和仪表
4.1上岗期间仪表端庄,自然大方得体。表情自然、亲切、和蔼,态度友善;礼貌待客,精神状态良好。
4.2 上岗按规定着装,佩戴区域证和服务标牌规、齐全,并达到以下规定:
4.2.1着装:按季节要求,着统一制服,制服整齐干净、无破损、无异味。女士系丝巾,穿黑色皮鞋(不露脚趾、脚跟的皮鞋)、穿裙装时配肉色长袜;男士系领带,衬衫扎,不将衬衫袖口松散或挽起,穿黑色皮鞋。
4.2.2发型:发质干净,整洁;不留怪异发型、染彩发;女士按规定束发或挽发结,扎统一发花,海不遮眉眼,短发不过肩;男士不留长发、蓄胡须、头发不过衣领,鬓角发不过耳。
4.2.3修饰:女士化淡妆,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彩色眼影、
眼线、指甲油等彩妆,女士佩戴三件以下质地轻巧饰物,不佩戴夸怪异的饰物。男士可佩戴一枚结婚戒指。
4.3 服务态度
4.3.1 主动为旅客提供周到服务,自然、耐心、贴心
4.3.2对不同种族、国籍、民族的旅客要做到一视;为老、弱、病、残、孕旅客提供亲切、体贴、关怀的服务。
4.3.3对旅客态度不生硬,不刁难,不发生争执。
4.4 服务语言
4.4.1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请字当前。语气平和、亲切,语速适中,语言简明、吐字清晰,尽量不用或少用专业术语,给旅客解释耐心、细致。
4.4.2 实行称呼服务,统一使用“各位旅客”、“各位先生/女士”或根据旅客的年龄,身份给予适用的“X先生”,“X女士”,“同志”等称呼。
4.4.3有问必答,回答准确,耐心;遇职责外的问题时,给旅客明确的指引、帮助,或转交有能力解决问题的岗位处理,协助旅客解决实质问题。
4.4.4 用普通话或适用的民族语言、外语与旅客交流。
4.4.5 严禁与旅客发生争吵,或使用粗话及服务禁语。
4.5 行为举止
4.5.1 要做到站、坐、走姿优雅、大方、得体,递接物品规,平稳;接待旅客时,必须与旅客面对面交流,用自然的目光注视旅客,给旅
客尊重感。
4.5.1.1站姿规:站立时腰背挺直,含颌、挺胸、收腹、腿直。两眼平视,下颌微收。避免以下不雅站姿:耸肩、驼背、曲腿;勾肩搭背;不将手双放在制服口袋里;回答旅客问题时不得侧身或背对旅客。
4.5.1.2 坐姿规:头部端正,上身挺直,双腿并拢。避免以下不雅姿态:上身趴伏、单手或双手托腮、双臂交叉、耸肩表示无所谓、腿部机械抖动、不得跷腿。
4.5.1.3 走姿规;抬头挺胸、目光平视、步态稳健、步速匀称;引导旅客时,不得步速过急,做好特殊旅客的照顾和帮扶,及时提醒旅客留意脚下。
4.5.2 手势规:正确使用手势,给旅客做指引时,掌心向上,五指并拢,侧掌指向,不能用单指(食指)指向旅客。
4.5.2.1递接物品时,应做到双手递接,与旅客交接票证及记录等时,应递接到位,待旅客拿稳后放手;轻拿轻放。
4.5.3在柜台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在旅客面前接听私人,玩电脑或手机,吃东西,扎堆攀谈、聊天;不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柜台。
5.岗位操作服务规:
各岗位作业严格执行ISO9001《地面服务部管理手册》(DF/MM2006)中的岗位《工作规程》容及岗位职责要求,并符合以下服务规:
5.1值机岗位服务规
5.1.1 上岗前准备,按规定了解航班及特殊旅客(包括的相关信息,准备好标牌、单据、文件,按时上岗;
5.1.2开设VIP、头等舱以及商务贵宾等专用柜台,提供优先办理服务,VIP 、头等舱旅客的办理时间不超过5分钟。
5.1.2.1办理VIP及头舱旅客时,必须站立服务,要双手接拿旅客机票,针对旅客进行姓式服务。仔细填写头舱休息卡,认真拴挂各类行标识,办理完毕起身站立,双手将证件机票等递与旅客,给旅客指明休息地点。
5.1.3 开设特殊旅客服务柜台,合理安排轮椅旅客、无人陪伴儿童、携带婴儿旅客及年老体弱旅客座位。
5.1.4 登机牌办理:主动询问旅客行程,查验旅客的证件及定座记录。
5.1.4.1对证件及定座记录有异议的应给予旅客详细的解释说明,清晰、明了的告知旅客后续处理方式及接收办理的部门的方位/地点。
5.1.4.2. 询问旅客的航程性质(单程,同机中转、中转联程等)根据代理公司的服务要求办理相关乘机的手续。
5.1.5 行交付:主动提醒旅客手提行的限制规定,提示旅客申报限制禁止运输的危险品及托运行。对旅客携带的超标行向旅客做好解释工作,尽量让旅客托运。
5.1.5.1.办理托运行时,应积极主动的询问旅客的托运行件数,检查行包装状况,对外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行,应要求旅客改善包装后,方可办理托运。
5.1.5.2 旅客托运行有破损,或夹带易碎易腐等物品时,给于旅客口
头说明运输责任,请旅客确认免除责任牌上的所列容后,签字认可后,拴挂装载标签,办理托运手续。
5.1.5.3 当旅客行超重时,及时提醒旅客行已超重,将该航班的免费行额,旅客超重的公斤数,须交多少钱一一告知旅客,问询是否继续托运,是否交逾重费,然后判断是否托运,避免因旅客不交逾重费再挑取行而造成的航班延误。
5.1.
6.乘机证件的交付:办理完旅客的相关手续后,清点旅客乘机证件及行提取联等相关凭证完整无误后,交付旅客,并请旅客清点确认。
5.1.7 航班手续截至前5分钟,应通过扬声器或口头询问等方式清晰
告知的柜台前旅客抓紧时间办理,避免已排队旅客或团队旅客办理时间紧而造成的误机的发生。
5.1.8 办理候补旅客时,建议代办及时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系,待商调中心通知后,再迅速办理候补手续,告知旅客经安检通道至X号廊桥登机。
5.1.9 航班不正常时,按照《不正常航班保障预案》,随时掌握航班动态,确保与承运人之间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口径一致,准确回答旅客问询。
5.1.10 航班不正常时,耐心地为旅客做好解释工作,协助旅客办理改签和退票等相关手续。遇到办理完乘机手续后延误或取消的航班,设专门的柜台办理退票、退运行、签转其他公司航班的工作,将航班不正常给旅客造成的不便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5.2行发放、查询岗位服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