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基本概况

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共包括8条市政道路,路线总长度约4.765公里,项目用地涉及2个镇3个村,分别为南埔镇天湖村、塘头村,前黄镇古县村。道路建设用地约480亩,拆迁建筑物面积约2万平方米。

二、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对我区的重要意义

福厦客专在泉港设立站点,该项目为高铁站站前配套项目,是保障乘客进出站的周边路网建设工程,其建成将极大促进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为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以及对促进泉港区石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本项目的建设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促进泉港区石化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本项目地处东南沿海、台湾海峡西岸,该项目的建成将对沿线区域的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区域国防交通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为什么不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而依据《土地管理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的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高铁沿线范围内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本项目。

四、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的搬迁范围

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项目用地涉及2个镇3个村,分别为南埔镇天湖村、塘头村,前黄镇古县村。具体以项目征迁红线图为准。

五、为什么无手续房屋的认定以2011年5月18日航拍时间为限

(一)无手续房屋,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2011年4月28日,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泉港区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制定发布了《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通告》(泉港政告〔2011〕14号),明确“一、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新建、扩建、翻建房屋,或在原有房屋上加层,或建设临时设施的,均属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违者,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直至强制拆除。二、所有违法建设,因建设需要而进行拆迁的一律不予补偿和安置。”并于2011年5月18日完成航拍图。

(三)按照法律规定,无手续房屋即可认定为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但征迁过程中,为照顾被征迁人的利益,同意将2011年5月18日航拍图形成时间作为无手续房屋认定的时间节点,但被征迁人应当予以充分配合,在规定期限内签约腾空,否则,一律不予补偿。

六、征迁过程中有意见要到哪里反映

为确保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福厦客专指挥部设立综合办公室,对征迁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重点跟踪。被征迁人在安征迁过程中如有意见,可向综合办公室反映,综合办公室将对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置。

七、本次征迁有何保障措施

(一)为保障被征迁人逐步适应新的生活方式,一次性发给2年的生活过渡补助费,标准为100元/人?月。

(二)被征迁人属住房困难户的,人均居住面积(包括本征迁区域内的住房面积和区域以外的其他住房面积)不足35㎡,可安置面积全部选择房票安置后,购房奖励面积可照顾购买至人均35㎡。

(三)被征迁人属住房困难户,本征迁区域内的房屋全部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不足以购买任何1套商品住房实现安置,可以选择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过渡使用,但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住房保障面积不少于人均35㎡。被征迁人不再符合住房保障要求或者去世的,该套保障房由政府收回。

(四)被征迁人属于农村五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并经指挥部审核确定),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其所有补偿款还不足以购买人均建筑面积35㎡安置房的,不足部分可由被征迁人与政府签订协议,享受先安置后分期还款的优惠政策。

八、目前在征迁范围内不能从事哪些活动

(一)办理户籍分户、入户;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纳税凭证;

(三)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四)设立、变更房屋租赁、抵押关系;

(五)对房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装修;

(六)其他影响征迁补偿安置的活动。

对擅自从事上述活动的,一律不予认定,补偿安置时视为无效。

九、被征迁人该如何配合动迁工作

重点要配合动迁工作人员进行丈量、拍照、摄像,提供房屋及土地权属相关手续,及时核对面积、确认权属,了解《泉港区高铁站周边配套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房屋征拆补偿安置

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特别是补偿安置标准及优惠奖励补助办法,争取尽早签约、腾空、购房。

十、签约时段具体到哪个时间

第一签约时段为2020年4月21日到2020年10月21日;第二签约时段为2020年10月22日到2021年4月20日。

十一、为什么先签约、先腾空好处多

先签约、先腾空除享受《实施方案》中设定的各项优惠、补助及奖励外,还享有优先购房的好处。选购好位置、好楼层、好朝向的住宅房屋,一是房产升值空间大,二是出行、购物、子女就学等更方便;投资好路段、好区位的店面效益差别更是明显。

十二、房屋腾空前应注意些什么

应及时将用水、用电、宽带、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缴纳清楚。如未及时缴清的,将会影响后续腾空验收及补偿款项结算进度。

十三、房屋腾空验收后,为什么不能私自回迁以及擅自拆除房屋构件及附属物等

被征迁人签订协议将房屋腾空交付验收后,房屋所有权已属征迁人,原则上经过评估补偿的房屋构件不能带走,如门、窗、墙、梁、板、柱、屋盖(檩条)等;没有评估补偿的,可以带走,如家用电器、家具等生活用品。私自回迁的,将取消所有的优惠、补助、奖励和保障措施以及房票、安置房安置资格。

十四、签订协议腾空房屋后,被征迁人能否自行拆除房屋

不能,主要目的是为确保房屋拆除的施工安全。征迁人将组织有资质的房屋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房屋拆除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实施房屋拆除作业。

十五、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携带哪些材料

属个体家庭的,应携带房屋及土地相关权属手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必要时提供委托书、房屋继承相关文书、房屋析产相关文书、具结保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

十六、被征迁人不能亲临办理安征迁相关手续,如何办理委托

被征迁人如不能亲临办理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手续,可在正式动迁后到相应的动迁工作组办理委托手续,也可到国内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相关安征迁手续。

被征迁人居住在境外的,可以到国内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也可在所在国(地区)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