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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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2. 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

3.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4.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

5. 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在符合转学条件的基础上,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县(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或拆迁安置地附近学校就学。

在学期中一般不予转学,毕业年级下学期也不予转学。

另外,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也不予转学。

如需更多信息,可以查阅相关官方网站或者咨询当地教育局。

小学校转学管理制度及流程

小学校转学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小学校转学管理,保障学生正常接受教育,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小学,包括公立小学和民办小学。

三、转学条件1.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迁移、户口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

2.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

3. 学生因学校教育质量、教学环境等原因,要求转学的。

四、转学程序1. 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转学申请表;(2)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3)学生学籍卡原件;(4)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转入学校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转学原因是否符合规定;(2)转学学生是否符合转入学校招生条件;(3)转入学校学位是否满足需求。

3. 审核通过后,转入学校将转学材料报送教育行政部门。

4. 教育行政部门对转学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转学原因是否符合规定;(2)转学学生是否符合转入学校招生条件;(3)转入学校学位是否满足需求。

5. 审核通过后,教育行政部门下达转学批准通知。

6. 学生家长凭转学批准通知到转出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7. 转出学校根据转学批准通知,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学籍信息转入转入学校。

五、注意事项1. 学生转学应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始后两周内办理。

2. 学生转学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 学生转学后,原学校应将学生学籍信息及时更新至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4. 转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学。

六、责任与监督1. 学校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转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转学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纠正。

3. 学生家长对转学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关于学期中途转学手续办理通知

关于学期中途转学手续办理通知

关于学期中途转学手续办理通知尊敬的家长、同学们:大家好!学期中途,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同学可能有转学的需求。

为了确保转学手续的顺利办理,保障同学们的学业不受影响,现将有关转学手续的办理事宜通知如下:一、转学条件1、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确需转学。

2、学生在原学校就读期间表现良好,无严重违纪行为。

3、拟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并愿意接收该学生。

二、办理时间转学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具体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耽误您的时间和孩子的学业。

三、办理流程1、提出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书面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申请表中应详细说明转学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工作调动证明等。

2、原校审核原就读学校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在校表现、欠费情况等。

审核通过后,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转入学校审批家长或监护人将原学校签署意见的《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拟转入学校。

拟转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

若同意接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家长或监护人将双方学校签署意见的《转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转学手续。

四、注意事项1、转学手续应在学期中途办理,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2、学生转学后,学籍档案应随学生一并转移。

原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的学籍档案移交至转入学校。

3、转入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学生安排班级和课程,确保学生能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4、家长或监护人在办理转学手续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如果您在办理转学手续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 1:原就读学校咨询电话电话号码 2:拟转入学校咨询电话电话号码 3: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希望家长和同学们能够认真阅读本通知,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小学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转学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校学生及转入、转出我校的学生。

第三条小学转学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设立转学工作小组,负责小学转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转学条件第五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一)家庭住址变更,需要转学至其他学校就读的;(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需要随迁子女转学的;(三)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第六条申请转学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6-12周岁之间;(二)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学习、生活能力;(三)在原学校完成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学业。

第三章转学程序第七条学生申请转学,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转入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三)转入学校将接收学生的情况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四)转入学校与原学校办理学生学籍档案转移手续。

第八条学生转学,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家庭住址变更证明、工作调动证明、特殊原因证明等;(三)学生学籍档案。

第九条转入学校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接收。

第十条转入学校接收学生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学籍档案转至原学校。

第四章转学费用第十一条学生转学,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转学纪律第十二条学校工作人员在转学工作中,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转学范围;(二)认真审核学生转学申请材料,确保审核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三)及时办理学生转学手续,确保学生顺利转学;(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2023年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

2023年教育部转学管理规定一、引言转学是指学生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就读的过程。

学生转学是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可以由多种原因引起,例如家庭迁移、学校教育质量问题等。

为了规范转学管理,教育部制定了2023年的转学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教育公平,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转学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提前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过学校审核后方可提交给教育部备案。

2. 学生家庭搬迁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签字确认。

3.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教育部的审核。

4. 学生在原学校达到正常毕业年龄,并已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可自愿申请转学。

三、转学程序1. 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后,所在学校应及时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的意见,并进行综合评估后给予答复。

2. 若学生申请转学获得同意,学校应出具相关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生的档案和相关材料移交给教育部备案,并通知相关学校。

3. 学生和家长应按照教育部要求及时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并在新学校完成报到手续。

四、转学政策1. 转学政策应符合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以校长意志为依据,提供真实、公开的申请途径。

2. 转学政策应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尽量减少对学生的影响和伤害。

3. 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尽快熟悉学生的情况,做好转学生的接收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其顺利开展学习和生活。

五、监管和责任1. 教育部将建立转学管理系统,统一管理转学信息和档案,并对转学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市、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转学过程的监管和指导,确保转学申请和操作的规范和公正。

3. 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定期组织转学管理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转学后续事宜1. 转学后,原学校应及时将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并及时将档案材料移交给教育部门保管,确保学生的学籍和学习信息的连贯性。

学生入学与转学办理规定

学生入学与转学办理规定

学生入学与转学办理规定引言:学生入学与转学是教育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因此,学校为了规范和管理学生的入学与转学,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办理程序。

本文将从学生如何入学、学籍管理、转学办理等方面展开回答,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学生入学与转学办理规定。

一、入学条件学校为了保证学生成长和教育质量,对于学生的入学条件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学生需要具备相应的年龄和学历要求。

比如,小学入学一般要求学生年满6岁,初中入学一般要求学生小学毕业,高中入学一般要求学生初中毕业。

其次,学生还需要参加入学考试或面试,以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适应程度。

入学考试一般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等科目,而面试则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

最后,学生还需要满足学校其他的入学要求,比如健康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品行表现等。

这些要求旨在保证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能够顺利开展。

二、学籍管理学籍是学生在学校的身份标识,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证明。

学校会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以确保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学籍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注册管理:学生入学后,需要进行注册,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学校会根据这些信息建立学生的学籍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各项成绩。

2.学籍异动:学生在学校期间可能会发生学籍异动,比如休学、转学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更新学生的学籍状态。

3.学籍查询:学生和家长可以随时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学籍查询可以帮助家长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三、转学条件学生在学校期间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转学,学校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转学条件。

转学条件旨在保证学生转学的公平和合理性。

转学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理由:学生需要提供转学的申请理由,比如家庭搬迁、个人发展需求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理由,评估是否符合转学条件。

2.转学手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包括填写转学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小学转学流程2024规定

小学转学流程2024规定

小学转学流程2024规定一、申请转学2.学生家长将填写完整的转学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递交给目标学校或教育局,并按要求缴纳转学申请费。

二、准备相关材料1.学生家长需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学生的身份和户籍情况。

2.学生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证明学生目前正在就读该校。

3.学生近期的学习成绩单和评语。

三、进行面试1.目标学校或教育局会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安排面试时间。

2.学生和家长需要前往面试地点,并按时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通常包括学生的个人情况介绍、学习情况、参与校内外活动情况等。

4.面试结束后,目标学校或教育局将根据面试表现进行评估。

四、接受录取通知1.目标学校或教育局会根据学生的面试表现以及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2.学校或教育局会将录取通知书发送给学生家长,通知书中包含了学生的录取结果以及入学须知等信息。

五、完成入学手续1.学生被录取后,学生家长需要按照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入学手续包括填写入学登记表、交纳学费和其他费用、办理学生档案等手续。

3.学生家长需要提供学生的体检证明以及相关疫苗接种证明等材料。

六、办理转学手续1.学生家长需要到原就读学校,办理离校手续。

2.学生家长需填写转学申请书,由原就读学校签字盖章。

3.学生家长将完成的转学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递交给教育局,并按要求缴纳转学手续费。

以上就是小学转学的流程规定,家长和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时间完成申请和手续办理。

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家长在申请转学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

山东省小学转学规定

山东省小学转学规定

山东省小学转学规定山东省小学转学规定如下:一、转学审核条件1. 家庭因故迁居,与原居住地相距较远,需要转学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2. 学生身体健康原因,需要就近转学的,可申请转学。

3. 学生不适应原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或与同学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家长认为转学有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可申请转学。

4. 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转学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转学。

二、转学申请流程1. 学生家长需于转学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学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原学校负责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核查相关材料。

3. 学生原学校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家长。

4. 若学生申请转学获得批准,学生家长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转学审核标准1. 若学生因家庭迁居原因,与原居住地相距较远,需提供迁居证明材料,如户口迁移证明等。

2. 若学生因健康原因需就近转学,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说明学生需要就近就医的原因。

3. 若学生不适应原学校教育水平或与同学之间存在严重矛盾,需提供学生在原学校的表现和家长的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若学生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转学,需提供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转学审批结果1. 学生原学校在接到转学申请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通知书。

2. 若转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家长需携带相关材料至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 若转学申请被拒绝,学生需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五、其他事项1. 学生在转学过程中,原学校和新学校应该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学生顺利转学。

2. 学生转学后,新学校需要进行适应性评估,并做好学生的接纳工作。

3. 学生转学后,新学校应及时与原学校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并做好短期和长期的教育规划。

4. 转学过程中,学生和家长需配合学校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学校要求完成入学手续。

综上所述,山东省小学转学规定主要包括了转学申请流程、审核标准、转学审批结果以及其他事项等内容,旨在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和顺利转学。

小学转学办理流程

小学转学办理流程

小学转学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XX省教育厅《XX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办理转学条件: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三、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按照外省学籍管理要求,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2.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附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学流程

附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学流程

附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学流程
(一)申请转学
1、申请人或其家长应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上转学准
备的材料;
2、经学校审核后,签发准转学证明和学籍转移清单;
3、转入新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准转学证明,经审核符合入
学条件的,可以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学校规定的办法,可以免除或减免学费;
4、转入新学校后,学生和父母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办法,就学校办理
的新学籍申请材料进行登记或备案;
5、学校应将学籍转移清单和准转学证明等材料及时上报所在县、市
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学籍转移
1、原所在学校应当按照学生的请求,将其下列学籍资料转交给其新
学校;
(2)考试成绩类:本学年、上学年成绩、免费师范生成绩、普通高
考成绩、成人高考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学前教育测试成绩;
(3)获奖类:学校获奖、市县教育局获奖、省级及以上获奖、全国
优秀学生;
(4)参加学校活动类:学校比赛、联谊活动、参观活动、体育活动;。

厦门市中小学转学办事指南

厦门市中小学转学办事指南

厦门市中小学转学办事指南一、转学申请条件1.学生家庭已经搬迁至厦门,需要就近入学的;2.学生就读的学校无法满足其特殊需求,需要转至其他学校的;3.学生家庭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如父母工作变动、家庭经济困难等。

二、转学申请流程1.填写申请表格:家长或学生本人到原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格,填写完整并签字。

2.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表格需提供转学理由、搬迁或特殊情况证明等材料,以便学校审核。

4.确认转学意愿:考虑到转学申请可能是因家庭问题而做出的决策,在审核过程中,原学校会安排相关人员与家长或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了解实际情况,并核实家长或学生的转学意愿。

5.审批结果通知:经过审核后,原学校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家长或学生的转学申请结果。

当申请被批准时,将会领取《学生转学通知书》;当申请被拒绝时,将会附上相应的理由说明。

6.办理转学手续:持有《学生转学通知书》到拟转入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包括填写报到表格、提供相关材料、交纳转学手续费等。

三、转学申请注意事项1.时间限制:转学申请需要在每年的3月1日前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家庭突发变故等,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申请特殊时段办理。

2.学位派位:转学申请将遵循学位派位的原则,根据学校所在区域的学位情况进行调配。

3.协商交流:学生转学涉及到原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家长或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应与两所学校保持沟通,主动与原学校解释转学原因并与拟转入学校了解报名信息。

4.遵守规定:家长或学生在转学申请中应遵守规定,如不得逾期办理手续、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等,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转学资格。

5.家长监督: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审核工作,确保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可信,同时家长也应密切关注学校通知,及时了解转学进展。

四、转学资费1.转学手续费: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规定,转学手续费为30元/人。

2.接收学校费用:转入学校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教材费等费用,具体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

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茂名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一、转学时间(一)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两周内集中办理,即:开学前两周内,学生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开学后两周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审批。

转出外市的可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办理。

除因学生家长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其余时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二)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二、转学条件(一)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根据粤府教督〔2014〕23号、粤教职函〔2013〕103号文件精神,小学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高中达到50人的,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二)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学生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三)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提供证明材料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1、回原户籍地就读,应提供户口簿;2、家庭迁移,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2、父母工作调动,随亲就读,应提供单位的正式工作调动文件;3、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应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社保证明;4、其它特殊情况,如按有关法规需要照顾的现役军人、烈士、华侨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办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学生家长应向转入、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备案。

三、转入学校联系人学籍管理员:,联系电话:。

四、中小学转学流程普通高中跨地级市转学:1、转入:家长到转入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2、转出:家长到转出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

中小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相关事宜

中小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相关事宜

中小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的相关事宜一、转学适用对象1、学生户籍随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一起迁入转入学校学区的;2、本市户籍,因学生父母在转入学校学区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而住址变迁的;3、其它特殊情况需转学的学生。

二、转学的申请手续1、本区学校间转学的学生,先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接收学校在班容量许可的条件下办理转学手续。

2、跨市、区转学的学生,先在原就读学校领取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由转入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并盖章同意接收后,再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学籍登记表,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盖章同意该学生转出;再由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盖章;最后,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学条件并盖章。

转出学校在未收到转入学校同意接收意见时,不得擅自取消学生的学籍。

三、受理时间转学手续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和开学后两周内由学校统一办理。

学期中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经区教育局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四、所需的材料小学生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亲)的住房证、转学联系表、学籍卡等;初中学生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亲)的住房证、转学联系表、综合素质评价表等。

五、转学过程中的几条规定1、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学生,转入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书面测试,不得擅自安排学生留级。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相邻就近学校不办理转学手续。

3、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即小学一、二年级每班人数超过50人,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及初中每班人数超过55人,学校不接收转学生。

但要将学校学位情况如实告知家长,建议并指导家长到其他学校申请插班或由教育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读。

4、转入学校不得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无转学手续及相关材料的学生。

有关学校必须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的转学生。

关于中途转学手续办理通知

关于中途转学手续办理通知

关于中途转学手续办理通知尊敬的家长、同学们:您好!为了确保中途转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让学生能够在新的学习环境中尽快适应并继续学业,现将中途转学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转学条件1、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户籍变更、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转学。

2、学生在原学校存在学习困难、身心健康问题等特殊情况,经学校评估认为需要转学。

二、申请材料1、学生及家长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的学籍证明(原学校出具的学籍卡、成绩单等)。

3、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工作调动证明等)。

4、填写完整的《转学申请表》(可在学校教务处领取或在学校官网下载)。

三、办理流程1、家长或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原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同意转学的,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家长或学生将《转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拟转入学校。

4、拟转入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入学测试(如有需要)。

5、拟转入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和入学测试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学生转学,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6、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转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7、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四、注意事项1、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前办理,一般不接受学期中途转学。

2、学生在转学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3、转入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并妥善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4、家长和学生应如实提供转学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转学资格。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1、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上午:具体时间段下午:具体时间段2、办理地点:学校地址具体办公室名称六、联系方式1、咨询电话:_____2、学校官网:_____希望家长和同学们能够按照上述要求和流程,及时办理中途转学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学校联系。

县城区中小学转学政策方案

县城区中小学转学政策方案

县城区中小学转学政策方案为满足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诉求,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现发布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2年转学政策,请非初始年级(2--9年级)学生需要转学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

一、转学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转学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XX县城区户籍。

2.转学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非XX城区户籍,城区有房产且已经实际入住。

3.转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XX县城区经商。

4.转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XX县城区务工。

特别说明:城区内的学校属于同一学区,不在转学范围之内。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一)转学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XX县城区户籍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主页、索引页、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页、转学学生页,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

(二)非XX城区户籍的转学学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XX城区拥有房产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主页、索引页、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页、转学学生页,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

(三)转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XX县城区经商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主页、索引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转学学生页、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或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营业执照(截止2022年7月31日满1年及以上)、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

(四)转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长期在XX县城区务工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主页、索引页、转学学生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劳动合同原件、社会养老保险和其他四险之一证明(截止2022年7月31日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特别说明:1.以上报名材料中以购房合同为依据报名的,还需提供近3个月(截止2022年7月31日)的物业费和水电费单据原件。

2.转学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自用经商除外)、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不具备城区就读资格;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石门县中小学转学规定

石门县中小学转学规定

石门县中小学转学规定一、事项名称转学二、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

三、申请条件(一)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二)转学规定。

1.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并责成接收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普通高中按省级示范性高中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原则合理安排。

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

2.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不得强制学生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四、办理材料提供学生户口、学生或其监护人房产、学生监护人工作单位、学生监护人务工等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五、办理地点转入学校。

六、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电话八、办理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1)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2)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

小学校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校转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转学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校学生转学工作。

第三条学生转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学生自愿原则;3. 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原则;4.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原则。

第二章转学条件第四条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1. 因家庭住址变动,需要转至其他学校就读的;2. 因父母工作调动,需要随父母转学至其他学校就读的;3. 因身体原因,需转至适合其就读的学校就读的;4.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需要转学的。

第五条申请转学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2. 父母工作调动证明;3. 家庭住址变动证明;4. 学生健康检查证明;5. 学校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转学程序第六条学生申请转学,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学生向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 拟转入学校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学条件;3.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4.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并通知学生办理转学手续;5.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包括转学注册、学籍档案转移等。

第七条学生转学,应遵循以下要求:1. 学生转学后,原学校应将其学籍档案及时转至转入学校;2. 学生转学后,原学校应通知其家长,并告知相关事宜;3. 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接收其学籍档案,并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4. 学生转学后,转入学校应按照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四章转学管理第八条学校成立转学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转学工作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转学工作制度;2. 审核学生转学申请;3. 组织公示转学申请;4. 出具转学证明;5. 协调处理转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小学升初中如何转学

小学升初中如何转学

小学升初中如何转学
小学升初中如何转学
小学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小学升初中如何转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小学升初中如何转学
小学升初中需要的手续有户口薄,和小学毕业证还有学费就可以了。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

扩展资料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
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学籍由政教处出示材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学籍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学籍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派出所通报。

杭州中小学转学政策

杭州中小学转学政策

杭州中小学转学政策
杭州中小学转学政策
转学是指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杭州中小学转学政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1、学生申请转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应由学生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经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通过学籍系统完成转学。

2、学生在转学上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3、学生不得在休学期间办理转学手续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
1、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学,一般应该=遵循学校登记对等原则,申请在等级非对等学校之间转学的,转入学校应查验学生当年中考成绩是否符合录取条件。

2、外省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我省普通高中就读的,需提供转出学校出具的学业已修习学分认定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

3、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转入学校同意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习的,转入学校考核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转学所需材料
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转学证明、义务教育卡、学籍卡、体检表。

小学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转学管理制度

小学转学管理制度一、引言小学生转学是指小学生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学校的情况。

小学生转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小学生转学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而设立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的转学管理制度,明确小学生转学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转学手续,加强对转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小学生转学的合法合规,促进转学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二、转学条件1. 转学申请的理由必须合理。

2. 转学的目的地学校必须接收学生。

3. 有关材料齐全。

4. 学生及其家长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转学申请程序1. 学生及家长应当向原学校递交书面的转学申请,说明转学的原因和目的地学校。

2. 原学校收到转学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学生及家长进行面谈,了解具体情况,并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3. 原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转学原因,以及目的地学校的情况,经过审核、评估,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批。

4. 原学校应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同时将相关文件转达给目的地学校。

5. 目的地学校收到转学文件后,应当对学生的入学进行审核,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报到手续。

四、转学手续1. 学生及其家长应当准备好有关的转学材料,如转学申请表、家长身份证明、学生身份证明、转学理由说明、目的地学校的接收通知等。

2. 原学校应当出具学习、出勤情况,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学习情况证明。

3. 目的地学校应当出具接收通知,并确认安排学生名额的通知。

4. 学生及其家长应当携带相关文件前往原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5. 原学校应当在办理转学手续的同时,将学生档案和有关材料转交给目的地学校。

五、转学管理1.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小学生转学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对转学过程进行审查和检查。

2.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转学档案,保存学生转学过程的各项文件材料。

3. 学校应当对学生的转学行为进行跟踪和研究,了解学生的转学原因,发现转学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4. 学校应当组织开展关于转学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转学观念,提高转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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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程序
小学:
学生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后在省管理平台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回执》一式三份——学生持《回执》到转入学校办理审批手续,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到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同意转入手续,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转入学校在省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转入年级一定要正确)
——学生持签署意见、盖章后的一式三份《回执》回到转出学校领取《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并办理转出手续,此时,转出学校要在省学籍信息管理平台提交转出申请(平台操作时,一定选择正确的转入学校名称,否则,审批通过后,省平台异动无法完成),——转出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持《转学证及回执》到其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盖章后,到县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县级级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平台点击“审批通过”后点击“完成异动”。

初中:
学生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后在省管理平台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回执》一式三份——学生持《回执》到转入学校办理审批手续,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到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同意转入手续,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转入学校在省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转入年级一定要正确)
——学生持签署意见、盖章后的一式三份《回执》回到转出学校领取《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并办理转出手续,此时,转出学校要在省学籍信息管理平台提交转出申请(平台操作时,一定选择正确的转入学校名称,否则,审批通过后,省平台异动无法完成),——转出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持《转学证及回执》到其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盖章后,到县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转入学校持《转学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经审核合格后同意后在平台点击“审批通过”,后带材料到市教育局办理“完成异动”。

中小学转学办理流程
本区内转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房产证、户口本),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开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回执》,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经转入学校及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凭《转学证回执》回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转入学校凭转学证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

区外转入的,由法定监护人持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证明及相关材料(房产证、户口本、学籍档案)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注:
1.高中阶段城区内不允许转学。

城区初中学生全家在城区内迁居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2.转入学校班额过大的,不能接收转入学生。

确需转学的,可转入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3.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4.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两周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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