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管理制度1.doc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doc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
二、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灭菌质量的监测4.4.1 通用要求4.4.1.1 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4.1.2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3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
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4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4.1.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4.1.6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4.4.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4.4.2.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4.4.2.2 化学监测法4.4.2.2.1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2.2.2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医院消毒供应室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医院消毒供应室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消毒供应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毒供应室是医院进行医疗器械和用品的消毒、灭菌,以及储存和分发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的地方。
第四条消毒供应室管理应遵循规范、严谨、负责的原则,确保医疗器械和用品处于良好的消毒状态。
第五条消毒供应室应有专门负责该工作的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消毒供应室负责人应遵循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强化对消毒供应室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消毒用品管理第八条消毒供应室应存放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以满足临床需要。
第九条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条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采购管理规定进行,严格控制采购质量。
第十一条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的使用应符合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使用规定,并记录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的过期品应及时淘汰处理,避免使用过期品。
第十三条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的领用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防止滥用和浪费。
第十四条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的存储条件应符合规定,定期检查温度、湿度等情况。
第十五条消毒供应室负责人应定期对消毒灭菌用品和药品的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种类准确无误。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第十六条消毒供应室应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器械的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消毒供应室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医疗器械,保持整齐清洁。
第十八条医疗器械的维修、更换和报废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严格控制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周期。
第十九条医疗器械的使用应符合医院规章制度,并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者、使用情况等。
第二十条消毒供应室负责人应建立医疗器械的档案,包括器械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采购时间、使用情况、维修和更换情况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消毒供应室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锐器等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和防护。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3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和XX省立医院X省医院办发〔2010〕2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医疗器械集中清洗、消毒、灭菌管理的通知》,为有效防范医院感染的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制定植入物及其手术器械到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对进入我院的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由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规范化的清洗消毒、灭菌,保证清洗消毒、灭菌质量。
二、使用外来手术医疗器械的科室安排手术后→通知器械供应商→供应商将器械于手术前一天15:00前送达消毒供应中心→与消毒供应中心护士共同清点器械并登记相关信息:使用科室、使用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等。
三、器械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器械托盘或器械盒,器械包体积≤30cm×30cm×50cm,器械包重量≤7Kg/包,明显超重的必须分包包装。
消毒供应中心不接收无器械托盘、生锈或有缺损的器械。
四、为保证手术按时进行,器械供应商必须按时将器械送到消毒供应中心。
器械供应商应负责提供器械消毒灭菌方式、参数和注意事项。
五、对外来手术医疗器械应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
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规定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监测结果存档备查)。
生物监测不合格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六、紧急情况需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以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七、使用后的外来手术医疗器械应回到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然后带离医院。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消毒供应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各项消毒供应工作。
第三条消毒供应中心是我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全院各类无菌物品的供应任务,负责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包装、储存和发放等工作。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设立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小组,由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后勤保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消毒供应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毒供应中心设护士长1名,负责中心的护理管理工作。
第七条消毒供应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护士、消毒员、检验员等。
三、工作制度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流程:1. 接收器械: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接收各类医疗器械,并进行分类、登记。
2. 清洗:对医疗器械进行初步清洗,去除表面污垢、血迹等。
3. 消毒:对清洗后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处理,确保无菌。
4. 灭菌:对消毒后的医疗器械进行高压蒸汽灭菌,达到无菌要求。
5. 包装:对灭菌后的医疗器械进行规范包装,确保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6. 储存:将包装好的无菌物品存放于指定区域,定期检查,确保质量。
7. 发放: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及时发放无菌物品。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消毒供应工作质量。
2.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 严格无菌操作,确保无菌物品的质量。
5. 做好医疗器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6. 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及时了解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7. 定期对消毒供应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质量管理第九条建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
消毒供应室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外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一、为确保医疗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应严格规范的管理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
二、审批:外来器械进入医院之前,必须经医院医学装备部审查相关资料,证件齐全,不使用证件不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消毒供应室人员在接收器械时应查看该器械质量。
三、培训:应定期由专业人员对消毒供应室工作人员进行外来医疗器械拆卸、清洗、消毒、灭菌、包装等知识的培训,以保证外来器械清洗灭菌质量。
四、管理:平诊外来器械时应于术前一日15:30前送至消毒供应室进行处理。
急诊器械应及时送达,如因其他原因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器械按急诊器械处理收费。
五、交接:器械交接时应提供器械使用说明书、器械配置清单、外来医疗器械交接单,以便消毒供应室人员清点、正确的拆卸、清洗和灭菌处理,查对无误后登记,双方签字。
对无器械说明书、外来医疗器械交接单、装配清单、未完成验收流程及器械有锈迹、缺损、血迹、功能不全等不予接收。
六、监测:消毒供应室接到器械后按照清洗消毒流程进行处理,对植入物和急诊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急诊手术器械用第五类化学指示卡监测合格提前放行,发放前应再次检查器械包的完整性,包外指示卡的变色符合灭菌要求,方可发放并记录,待生物培养结果出来后应立即告知使用科室。
七、追溯: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记录信息(器械名称、手术名称、病人姓名、床号、手术日期、手术医生、灭菌日期以及各种监测结果)存档。
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消毒供应室人员及外来医疗器械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八、器械供应人员在现场指导器械装配时,应先了解消毒供应室环境和无菌要求后方可申请并征得消毒供应室护士长同意后进入,每次限一人。
九、使用后的外来医疗器械应返回消毒供应室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带离医院,器械应于清洗后4小时内取走,若因自行滞留导致器材丢失,消毒供应中心不予负责。
十、每年应与外来医疗器械商签订《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消毒供应协议》并遵循该协议。
消毒供应集中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集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器械消毒供应的管理,规范消毒供应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疗器械的消毒效果和质量,提高公共卫生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器械消毒供应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配送、消毒及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三、消毒供应管理责任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消毒供应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消毒供应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消毒供应的安全和有效。
2. 消毒供应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器械消毒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消毒供应管理制度。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供应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消毒供应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医疗器械的消毒满足相关要求。
四、消毒供应管理流程1. 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采购消毒用品和器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签订书面合同,确保消毒用品和器械的质量。
2. 消毒用品和器械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配送,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不受潮、受热或受阳光直射。
3. 消毒供应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毒用品和器械进行检查和监控,确保消毒用品和器械的使用期限和有效期。
4. 消毒供应管理人员应编制器械消毒计划和方案,明确消毒的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消毒操作规范和有效。
五、质量控制和监督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消毒质量控制体系,明确消毒的要求和指标,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医疗器械的消毒质量。
2. 消毒供应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操作的有效性和合格性。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供应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医疗器械的消毒质量和效果。
六、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消毒供应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和处理。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医疗器械,并报告相关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医疗机构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消毒供应管理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安全和患者的健康。
为了确保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规范、高效、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1、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质量。
3、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消毒供应工作的疾病时,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二、环境管理1、消毒供应中心应布局合理,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之间应设有实际屏障,人流、物流应遵循由污到洁的单向流程,不得交叉逆行。
2、工作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应的要求。
3、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地面、墙壁、门窗等表面应定期擦拭消毒,空气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放。
三、设备管理1、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备齐全的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良好。
2、新购置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和培训,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等情况。
4、对设备的故障和维修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物品管理1、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1)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及时回收,不得在临床科室存放。
(2)回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回收,回收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周围环境。
(3)回收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分类、清点和记录,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2、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1)根据器械的材质、结构和污染程度选择合适的清洗方法,如手工清洗、机械清洗、超声清洗等。
消毒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器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医疗机构应设立消毒供应中心,由专人负责消毒器械的管理工作。
2. 消毒供应中心负责收集、清洗、灭菌和储存医疗器械的工作。
3. 医疗机构领导应加强对消毒器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管理程序1. 消毒器械的收集医疗机构各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将已使用的器械放入指定的收集箱中。
收集箱应具备防漏、防臭和防污染的功能,以确保收集到的器械不对环境和其他器械造成污染。
2. 消毒器械的清洗收集箱中的器械需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器械应被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免气味和湿气导致细菌滋生。
3. 消毒器械的灭菌清洗后的器械应送到消毒供应中心进行灭菌处理。
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设备,并有具备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负责操作。
常见的灭菌方式包括高压蒸汽灭菌、化学灭菌和高剂量辐射等方法。
需要根据器械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来选择合适的灭菌方式。
4. 消毒器械的储存灭菌后的器械应按照分类和标签的要求进行储存,并定期对存储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和细菌抽样检测。
被发现有污染的器械应立即被重新处理。
四、管理监督1.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关的消毒器械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消毒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一个工作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
3. 对于各科室和个人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条例和规定进行处罚和纠正。
4. 医疗机构应建立消毒器械使用和感染控制的档案,对于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调查和整改。
五、知识宣传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消毒器械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消毒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执行能力。
六、附则1. 对于严重违反消毒器械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应限期整改,对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 对于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应予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执照的处罚。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手术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手术器械、植入物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消除医疗隐患,对外来手术器械和植入物严格规范管理。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310—2016)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外来医疗器械进入医院之前,必须经过设备科查看相关资料,证件齐全,不得使用未经注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二、加强手术科室的管理,当需要使用外来手术器械及植入物时,应在手术前1天下午3点前送达消毒供应中心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并经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急诊手术应及时送达,并经第五类化学指示卡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手术室使用,待生物监测合格后及时通报使用科室。
三、应要求器械供应商送达的外来医疗器械、植入物及盛装容器清洁。
四、消毒供应中心应根据手术通知单接收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依据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器械清单,双方共同清点核查、确认、签名,记录应保存备查。
五、应遵循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和参数进行处理。
急诊手术器械应及时处理。
六、消毒供应中心接到器械后,按照清洗消毒的流程进行处理,并进行生
物监测,待监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发放手术室使用,记录完整。
七、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发现问题立即启动追溯程序。
八、使用后的外来医疗器械、应由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后方可交器械供应商。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新版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运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消毒供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医疗器械的消毒清洗及供应工作。
第三条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中心应当遵守医疗器械消毒相关规定,确保医疗器械消毒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第五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用器械的安全性。
第六条中心应当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确保工作质量。
第七条中心应当加强消毒技术、设备、消毒剂等方面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提高消毒水平。
第八条中心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工作中的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中心下设办公室、技术科、供应科等部门。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科负责医疗器械消毒技术研究、监督检查和指导培训等工作。
第十二条供应科负责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和供应工作。
第十三条中心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其他岗位。
第十四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医院领导任命。
第十五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是中心的法人代表。
第十六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中心工作,根据主任的安排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中心下设各种工作小组,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设立。
第十八条中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招聘特定岗位的工作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清洗员、消毒员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九条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收发、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
第二十条办公室还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中心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一条技术科主要负责医疗器械消毒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制定消毒流程、消毒标准和技术标准,监督检查消毒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技术科还负责对中心员工进行消毒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消毒供应中心(CSSD)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标准版)
消毒供应中心(CSSD)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应根据CSSD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1)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高压水枪、高压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2)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特别要有针对管腔器械清洗有效的专用清洗架,可选择加超声的清洗消毒设备,确保清洗干净。
2.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装载设备等。
3.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
根据需要配备压力蒸汽灭菌用蒸汽发生器、于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
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4.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5.防护用品:
(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圆顶工作帽、口罩、抗湿罩袍或围裙、手套、专用鞋、护目镜、防护面罩等。
(2)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消毒供应 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器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毒供应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器械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消毒供应器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消毒供应器械的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有效。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毒供应器械管理制度,指导、管理和监督消毒供应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和报废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消毒供应器械管理档案,做好消毒供应器械的备案、登记、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二章消毒供应器械采购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消毒供应器械采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采购计划。
第七条消毒供应器械的采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当履行消毒供应器械采购程序,认真调查、评估和选择供应商,选择符合质量标准、价格合理、信用良好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对购进的消毒供应器械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标准,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退换。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消毒供应器械的库存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库存,有效管理。
第三章消毒供应器械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消毒供应器械的使用进行规范,确保其使用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消毒供应器械的使用规范,包括使用程序、使用要求等,确保使用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使用人员进行消毒供应器械的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消毒供应器械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消毒供应器械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消毒供应器械的管理,确保其不被使用人员私自调拨、借用、买卖等行为,保证器械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消毒供应器械进行检验、测量、测试等工作,确保器械的使用效果满足要求。
第四章消毒供应器械维护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消毒供应器械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器械的运转正常、安全。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制度1.在手术中使用的植入物(未经工业灭菌的)及外来手术器械,必须经过消毒供应中心规范处置灭菌后才能使用。
对于使用频率高的医疗器械,要求厂商固定配置一定数量器械和植入物备用。
2.正常手术所需植入物及器械,应在手术前一天下午14:00之前送达消毒供应中心,急诊手术器械应提前3-4小时送达消毒供应中心,夜间急诊手术器械送到手术室,由手术室护士按照消毒供应中心规范要求对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3.供应室护士与供应商共同清点、核对器械,无误后共同在清单上签名,作好登记,核对信息包括:手术日期、手术名称、主刀医生、器械的品牌、名称和数量。
4.器械公司应提供详细的器械清洗流程和注意事项。
5.清洗、消毒、灭菌流程应依据卫生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分类、冲洗、酶洗、漂洗、终末漂洗、消毒、润滑、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必要时除锈)6.根据器械、物品的材质、精密程度、清洗方式进行分类、用标准篮筐存放,可拆卸的部分应拆开清洗。
7.常规器械和物品上机清洗,超重超大器械分篮筐清洗,器械盒每次用后应清洗消毒。
8.动力工具类物品应采取手工清洗。
9.包装前应由专人进行核对,检查器械性能和清洗质量,正确装配,置于器械盒内,对角放置包内化学指示卡,超重超大器械分包进行包装,粘贴包外标识。
10.按照器械商提供的灭菌方式及灭菌参数进行灭菌,超重超大器械可采取重载灭菌程序灭菌。
观察灭菌效果,避免湿包及不合格包。
11.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每天应尽可能将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集中同批次灭菌。
12.发放应进行核对登记,植入物及植入性器械必须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放行,手术室应签收。
急诊手术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卡,5类化学指示卡合格器械可提前发放,生物监测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13.所有外来器械及植入物应按质量追溯制度严格执行,记录清。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消毒供应中心统--向器械部领取--次性医疗用品。
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每次领取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检查合格证、消毒有效期、外包装消毒标记等各项指标。
3.专人负责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人库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日期等。
4.严格保管,库房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物品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cm,距顶50cm。
5.凡包装破损、超过无菌有效期、产品不洁净等不符和标准的物品不得发放使用。
6.发放和回收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应记录核对数量。
7.每一批号的一次性输液、注射用品,均应抽样检查热源反应,细菌培养,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发放。
8.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9.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按规定毁形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毒供应中心(以下简称供应中心)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全院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工作。
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供应中心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器械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条供应中心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器械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器械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六条供应中心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做好器械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器械采购与验收第七条供应中心采购器械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可靠的原则,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购货。
第八条采购器械时,应索取并保存生产厂家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资料,以确保采购的器械合法、有效。
第九条器械到货后,供应中心应按照采购合同和医疗器械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器械的外观、包装、标识、数量、质量等,确保器械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器械应填写《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验收记录应包括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三、器械储存与养护第十一条供应中心应根据器械的特性,合理储存,分区管理,确保器械的安全。
第十二条供应中心应定期对储存的器械进行检查、养护,确保器械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三条供应中心应建立健全器械养护记录,记录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存放位置、养护日期、养护内容等信息。
四、器械清洗与消毒第十四条供应中心应根据器械的材质、结构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清洗、消毒程序和方法,确保器械的清洁和消毒效果。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doc
组织管理制度1、在护理部、护士长领导下,实行二级管理体制,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队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2、医院将消毒供应中心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3、护士长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研究能力。
4、管理人员(分管院长、护理部、感控管理科、设备与后勤管理部门、护士长)明确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的工作职责及权限责任。
5、了解和掌握消毒灭菌理论知识与进展,学习有关消毒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开展消毒灭菌管理工作。
6、了解工作流程基本项目和步骤,掌握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全面治疗检测等管理活动。
7、根据工作流程设污染器械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敷料制作包装、灭菌及无菌物品保管储存、下收下送、库房管理、质量检测等岗位。
8、各级人员均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省证上岗。
管理人员需经3个月的专业进修学习,管理人员和灭菌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9、隔离配备人员,以中青年为主。
护理人员具有职业资格、相应学历、灭菌员中专以上学历。
患有传染病、精神疾患人员不得从事消毒供应工作。
10.认真做好物资规划,有效使用资源,合理控制医疗材料成本。
工作管理制度1、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施人员防护措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开展物品的消毒灭菌供应工作。
2、管理人员对各级人员进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素质和职业角度的管理,制定规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和进修。
3、建立标准化的工作流程。
即:忽然器械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灭菌物品储存、发放、严格实行程序管理。
4、熟悉消毒灭菌技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
5、实行动态治疗监测管理。
通过收集客观数据,提供灭菌记录档案,队出现的偏差进行原因分析——跟踪监控——实施质量持续改进。
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制度(标准版)
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制度一、医院1.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含手术室的可复用器械、用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也可由CSSD 统一进行。
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应将CSSD规模、任务与本医院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5.应据CSSD工作量、岗位需要合理配置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人员。
6.有条件的可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二、消毒供应中心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物品安全。
3.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及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5.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 310.2—2009和’WS 310.3—2009的规定。
6.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程序及以下要求。
(1)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2)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3)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 310.2—2009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7.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1)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2)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管理制度
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了医疗安全,减少财物浪费,对消毒供应中心器械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每年做好全院器械的购进计划上报设备处,保证供应。
3、专人管理,按规定入库,器械库房清洁、干燥,应防火、防盗、防鼠、防虫、放霉变。
4、对器械岗位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5、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熟练掌握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用途等,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6、指导工作人员正确回收分类、浸泡清洗、保养组装、装载灭菌,做到轻拿轻放,尤其是精密仪器和锐利器械的回收。
7、严把报损关,对回收的器械经检查确认不适用于临床,可“依旧换新”制进行一对一更换补充,保证临床正常使用。
8、报损器械交回医院或设备处统一处理。
9、做好出入库及清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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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管理制度1 消毒供应中心器械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器械回收工作流程,做好职业防护。
(2)严格执行清洗工作流程,根据器械的性质和类别选择合适的清洗酶和清洗流程。
采用目测或带光源的放大镜认真检查器械的清洗质量,并用润滑剂对器械进行保养。
(3)包装方法及材料符合要求,封包要求符合规范标准。
标识具有追溯性。
(4)根据器械的性质和类别选择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
(5)消毒、灭菌后的物品分类存放,发放符合放行要求。
(6)对使用后的器械进行监测跟踪。
(7)外来手术器械按照消毒供应中心外来器械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