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出入证管理规定精编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和人员出入的管理,维护基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的职工、访客、参观者等人员的出入管理。
三、证件的申领和使用:1. 出入证的申领:职工需凭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表及相应的身份证明,向单位管理部门申领人员出入证。
2. 证件的制作:人员出入证应统一制作,正面应有照片、姓名、单位名称、证件编号等信息,反面应有有效期、发证日期、责任单位等信息。
3. 证件的佩戴:出入证应佩戴在胸前明显位置,以便他人辨认。
四、证件的管理:1. 发放:领取人员出入证的单位管理部门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发证人、领证人、证件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
2. 登记:单位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将人员出入证的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维护。
3. 监管:单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人员出入证的存放地点进行检查,确保证件的安全。
4. 注销:人员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需要出入证时,应立即向单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将相关证件进行注销。
五、证件的使用:1. 职工使用:职工持证出入应与管理部门所记录信息一致,若遗失、损坏或发现证件被他人冒用,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补办证件。
2. 访客使用:访客进入单位前应前往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临时访客出入证,离开时应归还临时证件。
3. 其他情况: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工等特殊人员需在进入单位前经过特定程序,并使用特定的临时出入证。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职工违规情况:对于职工未佩戴证件或证件信息不符的情况,单位管理部门应记录并进行处理,情节较重者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访客违规情况:对于访客未按规定佩戴证件或擅自进入禁止区域的情况,应加强安全警示,并妥善处置。
3. 其他情况: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工等特殊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入的,单位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并限制其进入单位。
七、附则:1. 出入证应定期更换,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而导致证件信息不清晰。
出入证管理规定
******出入证管理暂行规定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合作单位的财产、员工人身免受不法侵害,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
二、出入证的办理:凡出入公司大门的本公司员工和在公司厂区内工作其他单位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
由各部门负责将所管辖范围内在厂区施工、合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名单(包括1寸照片1张)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出入证。
三、出入证是本公司和各合作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出入大门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
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
四、员工步行、骑车、乘车进出公司大门一律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各合作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离厂,由单位负责人将出入证收回交办公室。
六、门卫要严格执行出入验证制度,对于使用假证、他人证件的,一律将证件扣留,并记录在案。
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出入。
七、本公司员工、合作单位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出入公司大门不主动出示出入证、不接受验证或检查的,门卫将通知其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在门卫领人;对不遵守本管理规定、不接受门卫检查、无理取闹、妨碍门卫正常值勤的外来人员,送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八、出入证如丢失或损坏必须补办,补办工本费10元。
对于转借、冒用或私自涂改出入证的,一经发现,直接没收出入证件并处以100元罚款。
九、各合作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结束后,将出入证收交本公司办公室,缺少一张出入证,交20元办理手续费。
十、本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出入证”管理与使用
“出入证”管理与使用第一篇:“出入证”管理与使用出入证管理与使用第一条学生出入证上的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班级、照片。
第二条学生出入证是学生进出校园、教室和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的身份凭证,学生应随身携带备用。
第三条学生出入校园必须主动出示学生出入证,自觉接受值班人员的验证、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秩序。
第四条学生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第五条学生出入证一人一证,严禁相互转借。
第六条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学生出入证。
第七条学院保卫处严格执行出入验证制度,对于使用假证、他人证件、过期证件的,一律将证件扣留。
第二篇:出入证管理规定出入证管理规定时间: 2009/9/13 来源:西安海棠学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确保全院师生人身、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加强出入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和服务人员。
第三条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出入证由学院保卫处统一负责办理,保卫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章出入证管理使用第四条学院教职员工、学生、服务人员凭出入证出入。
教职员工出入证为蓝色,学生出入证为红色,服务人员出入证为黑色。
第五条出入证是全院人员在学院的身份凭证之一,出入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
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
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其出入校门。
第六条学生步行、骑车、乘车进出学校大门一律主动出示出入证,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学院正常秩序,门卫有权对未携带出入证者批评教育。
第七条除学院规定节假日外,学生外出凭请假卡和班主任签字假条。
走读生在上课期间同样以请假卡和班主任签字假条)外出。
第八条教职员工出入证在校工作期间和学生出入证在校上学期间有效,服务人员出入证,每一学期更换一次。
第九条教职员工离职和学生毕业、退学、转学,必须将出入证交到学院保卫处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出入证使用规章制度
出入证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人员和访客出入,维护单位安全和秩序,保障单位资产和信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出入证是单位人员和访客出入单位的有效凭证,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挪用、篡改。
第三条出入证使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内部和外部人员,包括员工、访客、外协人员等。
第四条出入证由单位保安部门统一管理制作,不得私自复制造假。
第五条出入证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故意损坏,一旦遗失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安部门并重新办理。
第六条出入证仅限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擅自转借他人或外借给非本单位人员。
第七条出入证每年定期更换一次,过期的出入证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第八条出入证应当在进入单位时随身携带,并在出示单位保安人员检查核对后方可入内。
第九条出入证应当与本人身份证件一致,不得冒用他人出入证。
第十条出入证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单位保安部门申领补办,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出入证持有人应当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保安人员工作安排,保持良好仪容仪表。
第二章出入证的办理第十二条新入职员工应当在入职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单位保安部门办理出入证。
第十三条出入证照片应当为近期正面免冠照,并保持清晰可辨。
第十四条出入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应当及时到单位保安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临时调动或离职的,应当将出入证及时交还给单位保安部门。
第十六条访客进入单位前,应当到单位保安部门登记领取临时访客出入证。
第十七条访客离开单位后,应当将临时访客出入证归还给单位保安部门。
第三章出入证的管理第十八条出入证制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保出入证的品质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出入证使用过程中,单位保安部门应当加强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出入证不得挂载个人或单位宣传品,不得在出入证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十一条出入证应当由持有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捐赠他人。
第二十二条出入证不得与其他单位或组织的证件混用,不得利用出入证从事违法活动。
出入证管理制度
出入证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出入证管理,确保企业安全和信息保密,并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秩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外来访客、合作伙伴以及承包商等任何需要进入企业办公区域的人员。
3. 管理标准3.1 出入证的申领3.1.1 企业员工在入职时需办理出入证,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新。
3.1.2 外来访客、合作伙伴和承包商等非员工人员,在进入企业办公区域前必须办理有效出入证,并存档备查。
3.1.3 出入证申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并提供照片进行登记。
3.1.4 出入证申领需由申请人签字,并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和批准后方可领取。
3.2 出入证的使用3.2.1 出入证只限持证人使用,并严禁转借、转让或私自改动出入证信息。
3.2.2 持证人需妥善保管出入证,丢失或遗失应及时向职能部门申报并重新办理出入证。
3.2.3 出入证仅限于进出企业办公区域使用,严禁将出入证使用于其他企业或场所。
3.3 出入证的有效期管理3.3.1 企业员工出入证有效期为二年,过期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新。
3.3.2 外来访客、合作伙伴和承包商等非员工人员持证期限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过期需重新办理。
3.3.3 出入证有效期过期后,持证人不得进入企业办公区域,并需重新申领办理。
3.4 出入证管理制度的执行3.4.1 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出入证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监督和管理。
3.4.2 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审核出入证申领申请,并对出入证申领进行审批和管理。
3.4.3 企业安保部门负责出入证的发放、更新和注销工作,并建立相应档案。
3.4.4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出入证管理制度的执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企业的安全和秩序。
4. 考核标准4.1 出入证申领4.1.1 出入证申领需按规定程序完成,包括填写准确的申领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照片。
4.1.2 出入证申领必须经过相应职能部门审核和批准,并及时发放给持证人。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人员出入证的管理,维护单位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人员出入证的单位。
第三条人员出入证是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出入单位或特定区域所使用的身份证明。
第四条人员出入证的制发、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领取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承诺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人员出入证。
第二章人员出入证的制发第六条人员出入证的制发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准确真实;(二)明显标识人员身份;(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四)难以伪造和变造。
第七条人员出入证的制发申请应当填写单位规定的申请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照片。
第八条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对申请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员理由。
第九条制发人员出入证应当记录申请人员的个人信息,并保管申请人员的照片。
第十条制发人员出入证时应当对证件信息和照片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第三章人员出入证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在进入或离开单位或特定区域时出示证件。
第十二条人员出入证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保持证件整洁,不得涂改、损毁或私自改动证件信息。
第十四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单位。
第十五条使用人员出入证的人员离职或不再使用该证件时,应当归还单位,并在离职或停止使用时注销登记。
第四章人员出入证的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出入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制度,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对人员出入证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对遗失、损坏或被盗的人员出入证及时注销,并重新制发新证。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人员出入证的借用登记制度,并加强借用证的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人员出入证的临时使用制度,并加强对临时使用证的管理。
出入证件管理制度
出入证件管理制度一、目的出入证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的出入证件,确保安全和秩序、提升管理效率,保障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的出入证件管理,包括员工工作证、访客证、临时进入证等。
三、出入证件管理程序1. 出入证件的类型内部人员的出入证件包括员工工作证,外部人员的出入证件包括访客证、临时进入证等。
2. 申请出入证件(1)内部人员的员工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和发放,外部人员的访客证和临时进入证由相关部门负责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经审核后方可领取出入证件。
3. 使用出入证件(1)出入证件只允许持证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持证人员在出入单位过程中,需主动出示出入证件并接受安全检查。
(3)出入证件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证件,不得私自制作或使用他人证件。
4. 出入证件的管理和归还(1)员工离职时,应主动归还员工工作证;访客和临时进入者离开单位时,应主动归还访客证或临时进入证。
(2)证件管理部门应做好出入证件的登记和归还管理,及时做好统计并妥善保管证件。
5. 出入证件的期限和有效期(1)员工工作证的有效期为入职日期至离职日期;访客证和临时进入证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证件过期或离职后应及时作废和清退,不得继续使用。
6. 出入证件的补办(1)证件丢失或损坏时,申请人应向证件管理部门申请补办,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证件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理由,并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7. 出入证件管理监督(1)证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出入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证件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对违反本制度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依据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劝退等措施。
(3)对严重违规情况应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人员出入证的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内部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出入安全和信息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出入证的申领、发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出入证的基本要素:人员出入证是本单位为确认个人身份、控制人员进出范围、保障信息安全而发放的身份识别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出入证的申领:本单位需要申领出入证的人员,应依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批后交由出入证管理部门办理。
第五条出入证的发放:出入证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审批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出入证,并将其信息记录在出入证登记册中。
第六条出入证的使用:持证人应妥善保管个人出入证,严禁私自转借、丢失或损坏。
持证人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出入证,并按照规定进出工作区域,不得擅自进入未经授权的区域。
第七条外来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工作区域,应事先向所在部门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邀请单位信息和工作安排。
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时,应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陪同,并佩戴临时出入证。
第八条出入证的管理:出入证管理部门负责对出入证的颁发、管理、统计和核验工作。
定期检查和维护出入证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定期组织对持证人进行出入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对于出入证的丢失、损坏和遗失情况,持证人应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和出入证管理部门,并补办新卡。
出入证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丢失的证件进行注销。
第十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情况轻重,可视为个人纪律处分和行政警告,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出入证的申领和发放第十一条申领手续:个人申请本单位出入证,应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由所在部门审批后交由出入证管理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照片要求: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要求照片清晰可见、光线均匀、无遮挡。
第十三条办理时间:出入证管理部门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收取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出入证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出入管理暂行规定一、目的:规范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出入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二、范围:全公司三、职责1、办公室:负责员工出入厂区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传;工作证(出入证)的制作、发放。
2 、安环部:负责监督员工出入厂区工作证佩戴情况;对员工工作证佩戴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四、员工厂区出入程序1、总则(1)所有公司员工出入厂区均须佩戴工作证;位置处于左胸的衣服上。
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故意把工作证放在口袋,或佩戴在衣服的其他地方,不得故意遮掩。
(2)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同样须佩戴工作证。
2、因公外出员工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有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注明离厂时间,申请单交门岗,由当值门卫确认填写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
员工回厂时,由当值门卫填写回厂时间后保存,每月底上交办公室。
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部长或车间主任批准;车间主任级(含副主任及享受副主任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因私外出员工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外出,需填写《请假条》,有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注明离厂时间,如外出时间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需当班门卫签名确认出厂往返时间,厂区办公室出具出门证明由门卫保管,每月底直接交办公室。
员工因私外出须经部门部长或车间主任批准;部长、车间主任级(含副部长、副主任及享受副主管、副主任级待遇人员)人员,因私外出须经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否则视为旷工。
4、不佩戴工作证如果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证,必须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上司说明原因,由部门主管人员统一交办公室保存,否则员工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0元;主管、车间主任级及以上级人员(含副主管、副主任及享受副主管、副主任级待遇人员)每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50元;当月不佩戴工作证次数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加倍罚款,罚款单由办公室月底统一交财务部或在工资中扣减。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区内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出入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人员的出入行为。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的宣传、培训和执行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相关人员应通过变更申请程序进行更新。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二章:出入证管理第七条:本厂区内的人员应持有效的出入证进出厂区。
第八条:出入证应由厂区管理部门颁发,并由人员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出借或转让。
第九条:出入证应载明持证人的姓名、照片和所属单位。
第十条:人员在厂区内应随身携带出入证,并在需要时出示。
第十一条:离职或离开厂区的人员应及时归还出入证。
第三章:出入登记管理第十二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向门卫处登记姓名、单位及目的,并出示有效的出入证。
第十三条:访客进入厂区应事先向被访问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被访问单位负责安排。
第十四条:外来业务人员、快递员等非厂区内工作人员进入厂区,应在门卫处登记,并由被访问单位负责监督。
第十五条:外来业务人员应在厂区内的指定区域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六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入口进行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内,并遵守停车规定。
第十八条:对于未经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门卫有权制止其进入厂区。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携带有效证件,并随车携带出入证,在需要时出示。
第二十条:车辆进出厂区应按照厂区内道路通行规定,严禁超速行驶或违章驾驶。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二十一条:厂区管理部门应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新入职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每年应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第二十四条:举办紧急疏散演练,加强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热力站出入管理规定模版
热力站出入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热力站出入管理的规范, 确保热力站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热力站内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热力站出入管理要遵循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热力站出入管理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明确责任、权限和流程。
第五条热力站出入管理应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 如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 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热力站出入管理应加强对人员的教育和安全培训, 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热力站必须经过认证和登记, 持有效证件和通行证, 并接受安全教育。
第二章出入管理第八条热力站设置主要出入口, 进出热力站的人员必须通过主要出入口进行。
第九条热力站主要出入口设有门禁系统, 经过认证的人员刷卡或使用指纹等方式进出。
第十条热力站应设立安全检查区域, 对进入热力站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查验物品、封存液体等。
第十一条热力站应设有安全岗位, 对进出热力站的人员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热力站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门禁系统和安全设备, 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热力站应建立巡查制度, 对出入热力站的人员进行巡查,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热力站配备紧急处置设备和救援装备, 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热力站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 并随身携带。
第十六条热力站内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出入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进行出入和通行。
第十七条热力站内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了解热力站的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热力站内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热力站的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擅自停工、拆除设备等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热力站内所有人员发现热力设备异常情况时, 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并协助处置。
第二十条热力站内所有人员严禁酗酒、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热力站。
出入证管理规定1
出入证管理规定
一、人员出入,以出入证为凭
二、出入证不得损坏、遗失,不得转借他用,不得私自涂改。
严禁骗取、伪造、涂改出入证。
三、员工步行、骑车、乘车出厂区大门一律主动出示出入证,
接受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更不得无理取闹,扰乱厂区正常秩序,未携带出入证者门卫上交至行政部处理。
四、需要外出时在行政部凭带有行政主管签字的携带物品审
查单,归来时将出入证及携带物品审查单交回行政部,并清点携带物品。
五、门卫要严格执行出入验证制度,对于出入证有误或携带
物品审查单未有行政主管签字者。
对未携带或未能出示出入证者,门卫有权阻止其出入厂区;并上交行政部处理。
六、外部人员进入厂区需说明来由且门卫与相关人员核实之
后才可进入。
七、公司员工、施工人员出入厂区门口不主动出示出入证、
不接受验证或检查的,门卫有权对其进行教育;无理取闹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门卫要及时上报公司负责
人,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八、对于、冒用或私自涂改出入证的,一经发现,直接没收
出入证件并处罚现金100元。
九、出入证是由上海宝贝计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门统
一发放,由行政主管统一审批签字,由门卫处验证。
若是归来时出入证不能正常交还者,将提供出入证补办费用5元。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和人员出入的管理,维护基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人员出入证安全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单位的职工、访客、参观者等人员的出入管理。
三、证件的申领和使用:1. 出入证的申领:职工需凭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表及相应的身份证明,向单位管理部门申领人员出入证。
2. 证件的制作:人员出入证应统一制作,正面应有照片、姓名、单位名称、证件编号等信息,反面应有有效期、发证日期、责任单位等信息。
3. 证件的佩戴:出入证应佩戴在胸前明显位置,以便他人辨认。
四、证件的管理:1. 发放:领取人员出入证的单位管理部门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发证人、领证人、证件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
2. 登记:单位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将人员出入证的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维护。
3. 监管:单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人员出入证的存放地点进行检查,确保证件的安全。
4. 注销:人员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需要出入证时,应立即向单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将相关证件进行注销。
五、证件的使用:1. 职工使用:职工持证出入应与管理部门所记录信息一致,若遗失、损坏或发现证件被他人冒用,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补办证件。
2. 访客使用:访客进入单位前应前往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临时访客出入证,离开时应归还临时证件。
3. 其他情况: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工等特殊人员需在进入单位前经过特定程序,并使用特定的临时出入证。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职工违规情况:对于职工未佩戴证件或证件信息不符的情况,单位管理部门应记录并进行处理,情节较重者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访客违规情况:对于访客未按规定佩戴证件或擅自进入禁止区域的情况,应加强安全警示,并妥善处置。
3. 其他情况: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工等特殊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入的,单位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并限制其进入单位。
七、附则:1. 出入证应定期更换,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而导致证件信息不清晰。
热力站出入管理规定模板
热力站出入管理规定模板一、管理标准1. 出入人员管理1.1 热力站出入人员需携带有效证件,并在进入热力站时向安全人员出示。
1.2 出入人员应遵守热力站内部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禁止吸烟、禁止乱扔垃圾等。
1.3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热力站内部工作区域。
1.4 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单位人员进入热力站时,需提前向职能部门申请,并由安全人员进行审批。
2. 车辆管理2.1 出入热力站的车辆必需携带有效通行许可证,并在进入时向安全人员出示。
2.2 车辆应依照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占用工作区域。
2.3 每辆车辆在进入和离开时,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包含车辆外部和内部的检查。
2.4 超出限定重量或尺寸的车辆,需提前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安全人员的批准。
3. 设备管理3.1 出入设备必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并满足相关安全标准。
3.2 进入热力站的设备必需在工作前进行必需的维护、检修和测试。
3.3 设备进出热力站时,必需有专人负责,并向安全人员报备。
3.4 进入热力站的设备必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处理,包含设备型号、数量、出入时间等信息。
4.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4.1 热力站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需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与检查。
4.2 每个出入口必需配备安全执勤人员,确保进出人员的安全。
4.3 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应急疏散训练,确保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本领。
4.4 不得私自改动或拆除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如有必需,需向职能部门提出申请。
二、考核标准1. 出入人员考核1.1 出入人员应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并自动向安全人员出示,出示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扣分。
1.2 出入人员在热力站工作期间如违反规章制度,不遵守安全要求,将受到相应惩罚,并扣除相应分数。
1.3 出入人员对热力站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了解不足或存在违规行为,将影响其相关工作的评估和晋升。
2. 车辆考核2.1 车辆进入热力站时未携带有效通行许可证将被拒绝进入,并扣除相应分数。
出入证管理制度范文
出入证管理制度范文出入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维护单位内部秩序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外来访客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优先,便捷高效。
第四条设立权责清晰、运行稳定的出入证管理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制度内容第五条出入证的类别分为A类、B类和C类三种。
(一)A类出入证:适用于本单位正式员工和有效合同下正式在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有效期为一年。
(二)B类出入证:适用于本单位临时在本单位工作的一般外来人员,有效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三)C类出入证:适用于本单位外来访客,有效期为当天。
第六条出入证的申请(一)正式员工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出入证的申请和管理。
(二)临时工和外来访客由相应的负责人或接待人员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出入证申请。
第七条出入证的发放(一)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将A类出入证交由申请人,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核实材料并发放B类和C类出入证。
(三)出入证发放后,应即时录入系统,以便随时查询和管理。
第八条临时工出入证的注销(一)临时工结束工作后,由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主动注销其出入证,同时由接待人员收回出入证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归档。
(二)如果临时工中途离职,由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主动注销其出入证,并进行相应处罚。
第九条出入证的使用(一)持证人在进入和离开单位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出入证,否则不得进入或离开。
(二)出示出入证的同时,还需经过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三)出入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出入证的挂失和补办(一)出入证丢失或被盗的,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挂失。
(二)挂失后,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挂失信息注销原出入证,并重新发放新的出入证。
第十一条出入证的保管(一)持证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出入证,不得将其交给他人保管。
热力站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热力站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规范热力站的出入管理,确保热力站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2. 出入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出入热力站的人员及其行为。
3. 出入管理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出入许可1. 凡需要进入热力站的人员,必须向热力站申请出入许可,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
2. 热力站应及时审核申请并发放出入许可,同时记录相关信息并安排人员进行引导。
3. 临时访客进入热力站的,必须由被访问人员带领并在进出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三、入站管理1. 进入热力站时,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包括行李和工具箱等。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热力站。
2. 未经许可,禁止任何人员擅自进入热力站。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热力站的,必须事先申请许可,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3. 进入热力站的人员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口罩等,确保个人安全。
四、出站管理1. 出热力站时,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在出站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2. 禁止任何人员将热力站内的物品带出热力站,包括工具、设备、文件等。
如需带出的物品,必须事先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3. 出热力站时,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五、安全制度1. 热力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
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 热力站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热力站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热力站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六、安全警示1. 热力站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 热力站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增强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3. 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热力站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扣押物品、限制出入等。
七、责任追究1. 对于因违反本规定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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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F出入证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出入证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对进出小区的人员使用出入证的管理,保证小区安全及正常秩序。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出入小区的所有人员。
3.0管理内容
3.1出入证的办理制度:
3.1.1出入证分为: 《出入证》、《劳务出入证》、《租赁户出入
证》、《工作证》、《住户卡》、均由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
务人员办理发放。
3.1.2《住户卡》凭业主身份证验明后领取三份并由业主在《业主
物品领用表》上签字领取。
3.1.3《出入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装饰公司负责人或接待来访
的部门或业主本人办理并登记,在《__________公司(业
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上,每个证件押金
50元。
3.2出入证的管理:
3.2.1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均应佩戴或持有相关证件。
3.2.2施工及装修工人的出入证,必须一人一证。
3.2.3出入证丢失应立即报失、扣押金,另行补办新证,否则不得
准予进入小区施工作业。
3.2.4出入证也必须在到期前退换或续期,如果使用过期证件,保
安员一经发现可予以没收。
退还出入证人员需同时提供要退
还的出入证及押金收据才可退证。
若要对出入证延期、换
人、加房号,则必须由施工方负责人或业主本人方可办理。
3.2.5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其人员负责,应要求员工遵守小区各项
规章制度,并在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工作,如发现以下情况
将予以相应处理。
——串房:进入非本单位施工或装修的房间内一经发现将由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30-50元/人意外损
失赔偿金,若房间内结构物品有损坏丢失的,另行照价赔
偿。
出入证没收。
性质严重者,将直至取消其施工或装修
资格。
——无证施工:若发现施工房内工人无出入证,则由该施工单位或装饰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意外损失赔偿金30-50
元,性质严重者,取消施工或装修资格。
——出入证过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将持证人员
请出小区。
——其它违规情况的处理涉及收缴出入证的参见《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并填写《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3.3小区业主入小区或客人来访,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3.3.1门岗保安员可询问被拜访的住户姓名,然后用对讲门机或通
过客户中心与该业主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3.2对拜访住户的外来人员,能说清拜访事由并登记其有效证件
后,方可放行。
3.3.3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助理或客户中心工作人员。
4.0相关文件
《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5.0相关记录
《______公司(业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
《出入证没收登记表》
6.0附录
《出入证》
《劳务出入证》
《租赁户出入证》
《工作证》
《住户卡》
编写:杨智审批:郝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