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劳动合同法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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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

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工作地点”指甲方提供的位于上海市的办公场所。

(2)“工作内容”指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从事的具体工作职责。

(3)“工资”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1.2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

第二章:合同期限2.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2.2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续约______年。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1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从事______工作,并履行与该职位相关的职责。

3.2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位于上海市的办公场所,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四章:工资和福利4.1工资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4.2福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保密条款5.1保密义务乙方在合同期间及终止后______年内,应对其在工作中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保密期限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5.3例外情况(1)该等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非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致。

(2)该等信息已由甲方事先同意披露。

(3)该等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披露。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假6.1工作时间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甲方安排的工作班次履行工作职责。

6.2加班工作如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甲方安排的工作班次履行工作职责。

加班工作的时间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劳动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联系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七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质和居民联系或者其他有效联系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除前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2020年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_人事政策

2020年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_人事政策

2020年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劳动法存在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身在上海打拼的职工们,都知道上海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吗?下面是由小编分享的20xx年上海市劳动法,希望对你有用。

20xx年上海市劳动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

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

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2 合同的法律效力1.3 合同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双方基本信息2.1 甲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2.2 乙方(劳动者)基本信息2.3 合同类型与期限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岗位3.1 工作内容与职责3.2 岗位安排与调整3.3 工作地点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4.1 工作时间制度4.2 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4.3 带薪年休假第五章:劳动报酬5.1 工资结构与支付方式5.2 工资调整机制5.3 加班工资与补贴第六章:社会保险与福利6.1 社会保险的种类与缴纳6.2 公积金缴纳6.3 其他福利待遇第七章: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7.1 劳动安全与卫生7.2 劳动保护措施7.3 工作环境与设备第八章: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8.1 劳动纪律要求8.2 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8.3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9.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9.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9.3 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十章:违约责任10.1 违约责任的确定10.2 违约赔偿的范围与标准10.3 免责条款第十一章: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的方式11.2 争议解决的程序11.3 法律适用与管辖第十二章:其他约定12.1 保密协议12.2 知识产权归属12.3 其他特殊约定第十三章:签字与生效13.1 双方签字13.2 签字时间13.3 签订地点以上为2024版上海劳动合同的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合同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范围内的劳动用工。

1.2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条款。

1.3 合同的基本原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建立和维护劳动关系。

第二章:双方基本信息2.1 甲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

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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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精品文档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1 / 9精品文档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与现实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重大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与现实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重大差异
2年………..。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新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劳动者重新出现,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应当继续履行;因情况变化确实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解除。
这条很难操作,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时间均在二年以上,失踪二年的人员重新出现劳动合同要继续履行,不辞而别的员工随时都可以回来继续履行合同,而且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劳动合同解除,这种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这条无法执行。
上海市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由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服务期作出约定。
《新合同法》第十六条
新合同法对于保守商业秘密提前通知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于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来执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新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要裁减人员5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向本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
这条是新的法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新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动者未依照本法规定的提前通知期限通知用人单位,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月工资标准的2倍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1]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1]

上海劳动合同法规定[1]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双方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第二章:股份转让标的2.1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该股份转让包括与此相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2.2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元整),即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三章:股份转让方式及程序3.1股份转让方应按照__________(公司名称)章程的规定,将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并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

3.2股份转让方应向__________(公司名称)提交书面股份转让申请,并经__________(公司名称)董事会审议通过。

3.3股份转让方应按照__________(公司名称)的要求,提供与股份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股份转让的支付方式及期限4.1受让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4.2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4.3股份转让方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后,应立即向受让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章:股份转让的税费承担5.1股份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2转让方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与股份转让相关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手续。

5.3受让方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与股份转让相关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手续。

第六章:转让股份的交割6.1交割应于交割日完成,转让方应确保在交割日或之前,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约定,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6.2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一份转让股份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应包括转让方转让的股份数量、转让价格、转让日期等信息。

6.3受让方应在交割日或之前,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条例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条例

2024年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平等协商、平等互利、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和用工需求,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适当类型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符合自愿、平等、等同、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保证为劳动者提供与岗位工作性质相符合的劳动条件,并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限制劳动者的权益,如不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参加社会保险等。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九条本条例所称的劳动合同,包括书面劳动合同和口头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劳动合同信息,确保劳动合同的透明度和可查找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应进行协商,明确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

第十四条双方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为固定的,也可以为不固定的。

第十六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为五年,到期后,继续续订的,不受此限制。

第十七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在岗员工的平均工资。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

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全文

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全文

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全文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全文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制定了《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三、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四、企业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五、企业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企业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六、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

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七、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八、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双方自愿达成,平等协商确定。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从事工作的劳动者;(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从事家政、护理、保姆等非市场化劳动的劳动者。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址等基本信息;(二)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工作条件;(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四)劳动合同约定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五)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经劳动者同意可续签一次期限不超过2年;(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限制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满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视为无固定期限。

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权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签订原件,留存各方的公章或者签字。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具体劳动条件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

第十四条劳动关系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五篇)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五篇)

2024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在上海市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2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4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书面形式,并在劳动关系确立之前订立。

第5条劳动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五)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义务;(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事由;(七)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

第6条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7条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者享有的权益。

第8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违法违规劳动行为,并应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9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10条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关系终止。

第11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

第12条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但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13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14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劳动争议解决第15条劳动合同争议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不服调解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6条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争议离职的,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其人身自由。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17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条例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新上海市劳动法

全新上海市劳动法

全新上海市劳动法劳动法是标准劳务关系的一部关键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规范中归属于社会法。

下列是我梳理的AAAA,热烈欢迎参照阅读文章。

一、劳动法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在20xx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大会根据并由我国主席令公布的有关劳动合同书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劳动法共有8章98条,包含:通则、劳动合同书的签订、工作合同的效力和变动、工作合同的解除和停止、特殊规定、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和附录。

劳动法是标准劳务关系的一部关键法律法规,在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规范中归属于社会法。

劳动合同书在确立劳动合同书彼此被告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条件下,关键在于对员工合法权利的维护,为搭建与发展趋势和睦平稳的劳务关系给予法律法规确保。

劳动法的施行拥有长远的实际意义。

这一部关键法律法规在制订全过程中历经普遍征求、用心消化吸收社会发展各层面的建议,有效地标准了劳务关系,是民主化法律、科学立法的又一楷模,为搭建与发展趋势和睦平稳的劳务关系给予了法律法规确保,终将对在我国社会经济日常生活造成深刻影响。

二、上海市劳动法文章正文法律条文第一章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法),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各个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工作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及其公会等机构,理应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促进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劳务关系的和睦。

第三条依规创立的会计公司、法律事务所等合作经营机构和慈善基金会,归属于劳动法要求的用人公司。

第二章劳动合同书的签订第四条劳动法要求的用人公司开设的子公司,依规获得企业营业执照或是机动车登记证的,能够做为用人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未依规获得企业营业执照或是机动车登记证的,受用人公司授权委托能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五条自劳动力生效日一个月内,经用人公司以书面形式告知后,员工不与用人公司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的,用人公司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停止劳务关系,不用向员工付款经济补偿金,可是理应依规向员工付款其具体上班时间的劳务报酬。

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

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

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上海市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6、《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合同基本格式、内容(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仅供参考) 甲方名称乙方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所住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最新上海劳动合同法

最新上海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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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运用人单位在违
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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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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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 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马上与 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 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其次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 20xx 年的起始时 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 年限。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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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上海市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上海市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详解)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实施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实施后解除或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计算;本法实施前依照那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依照那时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关于劳动合同跨越2020年1月1日的,经济补偿金涉及到2020年1月1日前后的分段计算,和新旧法律的封顶限制问题,使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远没想象的那么简单。

而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假设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20]73号)第二十一条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分段计算精神进行了细化,大体上理清了分段计算的问题。

在当前经济补偿金计算混乱的情形下,本文以为上海的规定对全国具有专门好的参考价值。

(1)《劳动合同法》与2020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均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且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信。

(2)《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且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年限依照以前规定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年限时并入计算。

(3)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实施封顶计算经济补偿年限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仍按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总结一下,劳动合同跨越2020.1.1 的分段计算及封顶限制的情形要紧有以下五种:a、在《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未碰到封顶且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全数经济补偿金 = 本人平均工资×本单位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与“以前规定”都未碰到封顶且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要紧有以下几种情形:非过失的医疗期满解除、非过失的客观情形重大转变解除、、依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峻困难、劳动者推定辞退(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最新上海市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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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市劳动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

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 2 -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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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劳动合同法之上海编号:上海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地址(甲方):职工(乙方):使用说明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

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经济类型: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

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本合同期满的;(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十四、其他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春有百花秋望月,下有晾风冬听雪。

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

愿你:晨有清逸,暮有闲悠,梦随心动,心随梦圆,愿你天天快乐,心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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