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
2024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计划生育工作是中国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控制人口数量和调整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二、奖励措施1.工作成绩优秀奖:对在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按评定标准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2.先进典型奖: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评选产生,给予荣誉称号和奖励。
3.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对在全国范围内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央计划生育部门评选产生,给予奖励和激励。
4.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奖:对在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中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央计划生育部门评选产生,给予宣传推广支持和奖励。
三、惩罚措施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惩罚:对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取缔等。
2.工作不达标惩罚:对没有完成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或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理。
3.失职渎职惩罚: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上级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
四、奖惩操作程序1.奖励程序:奖励由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评选,形成评选方案和评审机构,通过公示和评审,最终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方式。
2.惩罚程序:惩罚由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经过审查和批准后进行执行。
五、监督机制1.审计监督:对计划生育工作奖惩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审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群众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提供举报渠道,对违反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上级部门监督: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奖惩实施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奖惩措施的有效实施。
唐河县县直驻乡镇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唐河县县直驻乡镇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11年11月)(讨论稿)第一条为切实规范县直驻乡镇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区和城镇计划生育体制改革的意见》(豫人口[2005]10号)和《南阳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县直驻乡镇单位是指人、财、物管辖权在县直部门的驻乡镇单位。
主要包括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卫生院、公安派出所、法庭、财政所、土地所、国税所、地税所、工商所、粮管所、水管所、棉花站、烟站、交通管理站、市场发展中心、种子站、邮政支局、供销社、信用社等单位。
第三条县直驻乡镇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推行“属地化管理,法人(单位)负责”的工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内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工作、生活在本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县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驻乡镇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其自觉接受驻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和服务。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县直驻乡镇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督促驻乡镇单位澄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底子,全面掌握全体人员(含空挂户口、离岗人员、外出人员)的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等情况,及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
(二)要求驻乡镇单位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台账资料,按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种计划生育报表。
(三)经常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四)监督指导驻乡镇单位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为育龄群众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提供服务。
(五)督促驻乡镇单位组织已婚育龄妇女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督促已生育人员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为驻乡镇单位提供技术服务,重点做好查环、查孕和妇科病普查等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做好避孕节育药具的发放和使用对象的随访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3篇)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一为进一步深化我镇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先导作用,不断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环境氛围,为我镇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思路,加强新型婚育文化阵地建设,突出载体创新,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权利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___阶。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1、广泛学习宣传《___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积极创建人口文化建设示范村。
2、切实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努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环境。
要围绕全镇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___开展好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做好对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范本)的宣传报道。
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
充分发挥各级计生网络的宣传阵地作用,认真落实人口报刊、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3、整合社会资源,积极融入到社会打宣传的各方面。
要针对群众对生育文化需求的新期待,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中,作为镇村(居)文明的重要内容;(二)突出服务关怀,抓好宣传重点1、强化五期教育可皮知识宣传。
依托人口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按照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
要把加强婚检教育、预防出生缺陷和___岁婴幼儿家庭宣传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切入点,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2、高度重视对重点人群的宣传。
认真做好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
特别强化对有生育意愿的已婚育龄夫妇的宣传教育,防范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流动人口宣传。
要多形式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落实流入地、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和流出人口应履行的义务,对流出人员要通过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正确引导流出人口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育观,自觉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对流入人员要通过落实现居住地管理,使宣传指导、培训服务、督促落实三到位,以真正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正文:----------------------------------------------------------------------------------------------------------------------------------------------------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90年6月16日江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1997年6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0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09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次修订2014年1月1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1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育调节第三章计划生育服务第四章管理责任第五章保障与奖励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户籍或者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做法措施与成效
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做法措施与成效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是指在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组织下,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工作方式,对辖区内的人口进行控制和管理,以达到国家人口计划和政策的目标。
本文将从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做法措施和成效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希望能够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实施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目标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主要有三方面:1. 控制人口数量。
通过控制人口出生的数量和增长速度,保持人口的总量在合理的范围内,以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 提高人口质量。
通过加强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增强人口的劳动力资本和人力资本。
3. 促进人口结构调整。
通过合理引导生育行为和人口迁移,调整人口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和地区分布,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做法措施1. 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国家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知识,提高人口计生意识和素质。
2. 强化管理。
建立健全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居民身份证和计生证件的联网核查,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监督和管理。
3. 提供服务。
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免费的节育措施服务,保障居民的计划生育权益。
4. 开展奖惩措施。
对完成计划生育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超生和违规生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5. 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和监督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生育行为。
6. 组织实施。
成立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统一部署,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成效1. 控制人口数量。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提供服务,居民的计划生育观念得到了提升,生育率明显下降,人口出生数量得到了控制。
2. 提高人口质量。
通过推行优生优育政策,提供免费的节育措施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居民的生育行为得到了合理引导,人口质量得到了提高。
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做法措施,有效地控制了人口数量,提高了人口质量,促进了人口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实施办法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计划生育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持人口的合理增长速度,许多国家都采取了计划生育政策,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奖惩措施。
本文将就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奖惩实施办法进行探讨。
一、奖励措施1. 相关支持政策为了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政府可以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支持政策。
例如,减免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提供免费的节育措施等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既可以减轻人们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能够增强人们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2. 补贴和福利除了提供相关支持政策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放奖励补贴和提供福利来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计划生育。
比如,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以给予一定的生育补贴,以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同时,还可以提供教育、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福利,从而进一步增加人们的参与意愿。
二、惩罚措施1. 罚款和处罚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或家庭,政府可以采取罚款和处罚的方式进行惩罚。
罚款是一种经济惩罚,可以让违反政策的个人或家庭感受到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
处罚则是一种法律惩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打击违规行为,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社会评价和道德谴责除了罚款和处罚外,社会评价和道德谴责也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手段。
社会评价指的是通过传媒等方式,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进行批评和谴责,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压力和责难。
道德谴责则是通过道德观念和伦理规范来对违规者进行谴责,使他们感到内疚和愧疚。
三、完善奖惩实施办法的重要性1. 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奖惩实施办法的完善,可以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
只有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奖惩机制,才能够有效地鼓励人们积极参与计划生育、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也能够及时进行惩罚,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 保护人口发展秩序奖惩实施办法的完善,可以保护人口发展秩序。
通过奖励措施的实施,可以鼓励人们进行合理的生育决策,避免出现过多或过少的出生人口。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时代背景下,乡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肩负着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开展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上级要求。
2. 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3.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意识。
4.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乡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明确各部门职责。
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卫生院负责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服务;民政办负责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财政所负责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二)强化宣传教育1.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和优生优育知识。
2. 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在学校开设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程,在企业和社区举办计划生育知识讲座,提高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
3. 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
对新婚夫妇、孕产妇、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三)优化服务管理1. 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乡镇卫生院要配备专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设备,为群众提供免费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检查等服务。
2. 做好孕产妇保健服务。
加强孕期保健管理,为孕产妇提供免费的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服务,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水平。
3.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2024年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____年,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加化基层基础工作为出发点。
认真____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务实的精神,努力完成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经过全体计生办人员讨论研究,____年工作计划如下:一、基层基础工作1、稳定队伍充实力量。
继续稳定整体工作队伍。
对工作不负责的专干、小组长一律解聘,更换新人充实队伍。
研究制定年度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
2、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本领。
今年将开展专干、小组长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坚持月报月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教案,严格按计划培训相关人员。
3.8、5.29、7.11、10.28、12.4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活动,上街开展咨询、发放政策宣传单及避孕节育优生等咨询。
重大活动不少于____次,培训不少于____次,活动结束向计生局反馈活动情况。
4、开展双文明村创建工作,继续以双文明村为载体宣传计生政策,扩大宣传面,全年计划创建____个村。
7、抓好协会工作,认真填写协会帐、卡、活动手册、记录,照片存档,制定协会培训计划,教案、记录、报到簿按要求填齐,抓好村民自治村建设。
8、流动人口及药具工作:(1)流动人口继续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为国家组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供真实可靠信息,对平台反馈的人员及时补充个人信息及时反馈,督促外出已育龄妇女按季邮寄孕检报告单,随时掌握孕情。
(2)药具工作,继续完善国家药具平台建设,提供准确的用药信息,按月发放药具,及时登记、报表、录入微机,督促专干及时发放药具,填好药具手册无落项。
9、各种奖励政策落实工作:(1)独生子女奖励工作,为计生局组建独生子女奖励信息平台提供准确信息,按时发放独生子女奖金,为中高助学加分学生办理各种手续。
(2)奖扶、特扶工作,做好本年度奖扶、特扶摸底工作,落实“三榜”公示制度,及时发放奖扶、特扶救助金。
10、及时收集各种群众需求信息,做好群众需求信息引导服务,做好信息反馈,完成计生局下达的新闻稿件任务,做好“计生双评”及计划生育行风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06]4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06〕44号2006年11月24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鲁发〔2005〕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互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青发〔2006〕5号)精神,提高全市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人口问题是事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抓紧抓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深入发展,我市农村群众的生育观念虽然已发生了较大转变,但因广大农村生产力还不发达、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加之受传统习俗的影响,人们的生育观念还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还有很大差距。
同时,人口基数大的现状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变,人口与发展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育龄群众更加重视生命、生活、生育的质量,我市现有的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已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需求,对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直接影响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
奖励扶助制度内容
奖励扶助制度内容奖励扶助制度内容一、什么是奖励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制度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标志奖励扶助制度建立。
2015年,该项制度在全国普遍推广。
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有利于引导基层干部更加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彰显党和政府的诚信形象,密切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改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方向转变;也有利于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可以更好地体现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基本原则:一是统一政策,严格控制;二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是直接补助,到户到人;四是健全机制,逐步完善。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及确认程序奖励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为: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西藏、青海、甘肃、云南提前至55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由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级初审并张榜公示;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村级张榜公示;由地(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新增奖励扶助对象信息进行质量抽查,报送省(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省(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上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机关。
三、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和管理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计算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奖励扶助金的管理。
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与奖惩情况的通报
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与奖惩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常委[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与奖惩情况的通报(常委〔2013〕4号)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2012年,全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真抓实干,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整体水平实现新跨越,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综合考评,现将2012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结果与奖惩情况通报如下: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1.先进单位(4个)安乡县临澧县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2.创新奖(3个)石门县汉寿县武陵区3.合格单位(11个)澧县石门县桃源县津市市鼎城区武陵区汉寿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贺家山原种场西湖管理区4.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乡镇(街道)(10个)武陵区丹洲乡鼎城区周家店镇汉寿县罐头嘴镇桃源县漆河镇临澧县新安镇石门县楚江镇澧县官垸乡安乡县安丰乡津市市棠华乡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桃仙岭街道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乡镇(街道)(15个)武陵区城南街道武陵区河洑镇鼎城区灌溪镇鼎城区丁家港乡汉寿县坡头镇桃源县深水港乡临澧县安福镇临澧县新安镇石门县楚江镇石门县维新镇澧县大堰垱镇澧县道河乡安乡县三岔河镇津市市三洲驿街道津市市渡口镇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街道)(100个)安乡县安福乡临澧县杨板乡石门县易家渡镇津市市白衣镇桃源县芦花潭乡鼎城区唐家铺乡澧县雷公塔镇武陵区护城乡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西洞庭管理区望洲办事处安乡县安凝乡临澧县四新岗镇石门县磨市镇津市市李家铺乡桃源县寺坪乡鼎城区蒿子港镇澧县官垸乡武陵区城东街道汉寿县崔家桥镇安乡县安丰乡临澧县佘市桥镇桃源县郑家驿乡鼎城区黄土店镇桃源县牛车河乡汉寿县鸭子港乡桃源县漳江镇安乡县安德乡桃源县观音寺镇鼎城区逆江坪乡临澧县望城乡桃源县茶庵铺镇澧县永丰乡石门县罗坪乡桃源县青林回维乡汉寿县军山铺镇安乡县大鲸港镇桃源县漆河镇西洞庭管理区金凤办事处桃源县陬市镇鼎城区石公桥镇石门县雁池乡鼎城区中河口镇澧县码头铺镇鼎城区沧山乡澧县张公庙镇汉寿县大南湖乡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澧县澧阳镇安乡县下渔口镇鼎城区石板滩镇汉寿县新兴乡澧县太青乡桃源县太平桥乡澧县金罗镇桃源县理公港镇汉寿县罐头嘴镇安乡县安昌乡武陵区丹洲乡汉寿县沧港镇安乡县安裕乡桃源县郝坪乡桃源县枫树维回乡鼎城区双桥坪镇西洞庭管理区龙泉办事处桃源县黄甲铺乡鼎城区黑山咀乡临澧县杉板乡澧县澧南镇石门县新关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澧县梦溪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柳叶湖街道石门县新铺乡汉寿县蒋家嘴镇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安乡县安障乡桃源县三阳港镇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桃仙岭街道桃源县双溪口乡武陵区南坪岗乡桃源县热市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鼎城区草坪镇桃源县黄石镇临澧县文家乡津市市棠华乡澧县洞市乡临澧县陈二乡石门县三圣乡汉寿县岩嘴乡澧县澧东乡汉寿县东岳庙乡澧县大坪乡安乡县官垱镇桃源县牯牛山乡津市市汪家桥街道鼎城区雷公庙镇石门县夹山镇临澧县太浮镇鼎城区周家店镇7.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乡镇(街道)(100个)安乡县深柳镇石门县蒙泉镇澧县杨家坊乡汉寿县龙阳镇鼎城区大龙站镇安乡县陈家嘴镇澧县澧澹乡武陵区东江乡桃源县杨溪桥乡澧县甘溪滩镇津市市灵泉镇临澧县停弦渡镇石门县壶瓶山镇澧县小渡口镇桃源县盘塘镇安乡县安生乡桃源县佘家坪乡武陵区城西街道鼎城区长茅岭乡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乡桃源县九溪乡鼎城区蔡家岗镇津市市保河堤镇鼎城区武陵镇澧县中武乡临澧县官亭乡鼎城区十美堂镇汉寿县洋淘湖镇石门县皂市镇澧县双龙乡汉寿县太子庙镇安乡县焦圻镇桃源县浯溪河乡安乡县安康乡桃源县剪市镇鼎城区斗姆湖镇桃源县沙坪镇临澧县修梅镇津市市襄阳街街道桃源县车湖垸乡临澧县烽火乡石门县白云乡汉寿县朱家铺镇澧县宜万乡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桃花源镇汉寿县株木山乡澧县复兴厂镇西湖管理区西湖镇武陵区东郊乡汉寿县毓德铺镇桃源县马鬃岭镇澧县涔南乡鼎城区长岭岗乡安乡县黄山头镇澧县火连坡镇汉寿县丰家铺乡桃源县西安镇武陵区芦荻山乡汉寿县周文庙乡鼎城区谢家铺镇桃源县兴隆街乡鼎城区港二口镇临澧县合口镇石门县太平镇桃源县泥窝潭乡鼎城区镇德桥镇汉寿县酉港镇安乡县安全乡澧县九垸乡津市市新洲镇鼎城区韩公渡镇澧县车溪乡汉寿县岩汪湖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汉寿县三和乡石门县子良乡汉寿县聂家桥乡澧县方石坪镇汉寿县龙潭桥乡桃源县木塘垸乡安乡县安宏乡鼎城区钱家坪乡桃源县钟家铺乡武陵区三岔路街道桃源县凌津滩镇鼎城区牛鼻滩镇西湖管理区西洲乡临澧县柏枝乡桃源县架桥镇石门县南北镇鼎城区黄珠洲乡桃源县太平铺乡石门县所街乡汉寿县文蔚乡澧县如东乡汉寿县百禄桥镇澧县盐井镇临澧县九里乡澧县闸口乡汉寿县月明潭乡8.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黄牌警告”单位(8个)武陵区城北街道鼎城区尧天坪镇汉寿县洲口镇澧县王家厂镇桃源县龙潭镇石门县二都乡津市市金鱼岭街道西湖管理区东洲乡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单位(1个)市规划建筑设计院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1.先进单位(4个)鼎城区临澧县澧县安乡县2.合格单位(11个)武陵区汉寿县桃源县石门县津市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1.先进单位(8个)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人口计生委2.合格单位(9个)市民政局市移民局市住建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委农村部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土资源局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模范村(社区)(26个)武陵区三岔路街道北站社区武陵区丹洲乡楠木村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中堰村鼎城区草坪镇连三桥村鼎城区谢家铺镇下陈湾村桃源县黄石镇新湾村桃源县双溪口乡洞湾村桃源县郝坪乡郭家垭村石门县楚江镇二天门社区石门县楚江镇双新社区澧县梦溪镇八根松村澧县雷公塔镇千官村澧县如东乡鲁家村澧县澧澹乡蔡津村澧县澧南乡回龙村澧县道河乡天子山社区澧县盐井乡张家场村澧县双龙乡曾家村澧县杨家坊乡观音岩村澧县太青乡狮象村安乡县焦圻镇永兴村安乡县安障乡福昌桥村安乡县安凝乡自治局村安乡县安丰乡中河口村安乡县安德乡竹丰村安乡县陈家嘴镇南山村五、先进个人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54名)涂碧波XXX玉邹如龙车世忠杨凡贺建国何斌殷静吴燕平黄春玲葛梅元钟兴满胡明文张英余达先李特进徐纪桂周显东何敏周作勇全剑英刘兴岩XXX 汤自芬黄金枝徐金国向宇东王庆玲王石英杜修林唐凡妮侯伟夫魏义平舒月红马继国李章斌陈祖凤张玉梅马金兰朱泽兴吴红平朱国贵王淑玲曾腊香王承位刘鹏XXX 徐秋梅潘俊张妍萍王耿文高峰葛谷仙贺苹2.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个人(24名)麻桂香邓义胡波黄功信伍加富周盛广刘中秋肖玉清邵红唐小凡陈建明陈熙骆兴乔刘林新何国华涂琼陈奕郑小华郑丽丽张正喜卢三元李利安刘志文富生根据年初考核方案和常办〔2010〕56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创新奖单位各奖励5万元(其中对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奖励1万元);对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1万元;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个人各奖励600元。
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为了全面推进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指标任务,稳步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全乡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和谐的人口环境,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全面____上级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突出抓好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利益导向、共同管理等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全面促进我乡计生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计生站全体人员及村书记、专干。
三、考核指标及分值考核指标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两个部分,分别占全年考核的____%和____%。
四、具体指标及评分标准(一)、年终综合考核指标1、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50分)全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____万元。
具体任务按季度下达落实,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完成达____%的,提____%作为下村工作费用,提____%作为村工作经费;全部完成任务的村提____%作为村工作经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对于完成任务低于____%达____%的村提____%作为村工作经费,达____%的村提____%作为村工作经费,低于____%的取消工作经费。
每季度结束兑现村工作经费____%,另____%部分根据全年征收完成情况给予兑现。
计生站人员分成四个片子,四位正副站长为片长,计生站人员由片长带队采取进村入户的形式,与村相关干部共同配合,以片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每人拿出绩效工资的____%与考核挂钩,分工两个及以上村的人员按所分工村的总任务相应完成比例计算,低于____%按比例得相应的绩效工资。
完成全年征收任务的村另奖计生站人员____元。
计生一条线人员下村由村和计生站联系统一安排,下村车费和用餐等费用从工作费用中支出,不得超出____%,超出部份由村自行负责。
任何人不得降低征收标准,特殊困难家庭,需报经计生站研究决定,制定还款计划,由乡分管领导批准分期交纳,其他任何人无权降低征收标准,否则,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补齐差额部分并报请乡党委、政府领导追究其责任。
西簧乡2010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1
西政字【2010】19号
西簧乡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全乡计划生育工作,有效促进我乡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及“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确保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订西簧乡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依据
根据省、市、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3、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三、考核内容
新婚管理、生育证发放、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依法行政计生专干作用发挥等。
四、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打分内容是根据各村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考核采取“月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乡党政办,半年和年终由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相关单位负责人成立督查考核组,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
五、奖罚办法
设立“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村,按考核得分高低分别奖励前三名,第一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第二名各奖励奖金1000元,第三名各奖励奖金500元。
对后三名的支书、计生专干分别给予500元、300元的处罚,罚金上缴乡财政。
西簧乡人民政府
2010年3月10日。
计生工作落实及奖惩情况通报
计生工作落实及奖惩情况通报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计划生育集中攻坚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府发号文件精神,继续完善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严明奖惩、扎实稳步推进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我镇本次攻坚月计划生育落实及奖惩兑现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本次集中攻坚月活动期间全镇结扎任务28例,完成了33例,完成率118%;二女结扎任务9例,完成4例,完成率44%;;上环任务53例,完成48例,完成率91%;社会抚养费任务25万,完成20.4万,完成率82%;一男户及多孩户流引任务12例,完成11例,完成率92%;“两非”工作任务12例,完成2例,完成率17%。
1、本次攻坚月重点工作综合2、单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结扎全镇完成33例,超额完成的村有村超额完成1例、村超额完成2例,禁地村超额完成1例、三眼村超额完成1例,百花村超额完成1例;其他各村均已完成本次攻坚任务。
(2)二女结扎全镇完成4例,分别是村1例、禁地村1例、村1例、北联村1例。
(3)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成20.4万(4)一男户和多孩户流引完成11例各完成1例,村完成2例。
(5)“两非”工作完成1例,排查线索4条,其中城门村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实,北联村的案源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村、百花村各提供线索1条。
二、工作特点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副职领导包村负责,成立了攻坚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动员会议,坚持以村为主,计划生育工作村支书、村长为第一责任人,镇村干部齐抓共管,实行工作任务镇村干部分片包干及干部直系亲属工作包干责任制,有力推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活动期间我镇新录制了计划生育知识光盘数个,开动宣传车,每天每村每小组不间断的流动广播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每村委会悬挂宣传条幅两条以上,每自然村至少一条固定性标语,在公路醒目处树立了三块大型宣传牌。
乡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案
乡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案
内容如下:
为科学合理地开展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的作用,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效益,本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在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坚决维护基层群众自治的权益,促进良好的生育行为,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乡镇级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主要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则是基层实际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宣传、服务和督导工作。
三、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
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和教育讲座,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和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
四、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漏洞,同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五、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
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到位,并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经费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六、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推进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管理。
七、效果评估和整改改进
定期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改进,保证工作的持续稳定和优质发展。
以上为乡镇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共同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奖惩办法
德安县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奖惩办法调查时间:2011年1月23日调查地点:德安县计生办调查姓名:指导教师:德安县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及奖惩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健全和完善"县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县委太发(2010)2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城西县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责任制及奖惩办法。
一、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㈠县级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1、书记、县长职责⑴对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同为第一责任人。
⑵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县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计生理论,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及其它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出现的问题。
⑶为计划生育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⑷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结合计划生育实际情况,明确各村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不定期参加县计生例会,经常检查、督查各村完成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并严格兑现县村奖惩。
2、县分管领导职责⑴协助书记、县长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为本县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督促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
⑶主持召开县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学习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工作要求,交办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检查各村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⑷检查县计生办和计生服务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⑸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支持、配合计划生育工作。
3、县蹲村干部职责⑴负责指导、督促、帮助所蹲点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全部工作。
⑵保证所蹲点联系村四项手术的及时落实和完成。
⑶督促所蹲点联系村按要求组织开展尿环检,并确保应检对象按时参检到位。
⑷帮助解决所蹲点联系村计划生育干部的重点难点问题。
乐化镇镇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考核管理办法
乐化镇村级计划生育及计生专干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健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分解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大力提高基层计生专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为我镇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计生专干管理坚持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服务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职责与义务相衔接、任务与报酬相匹配、奖惩与业绩相挂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各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第四条村计生专干工作职责和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任务是:(一)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计生对象说服、动员和思想教育等工作。
(二)每月按时参加镇计生例会,向镇计生办报告本村及涉及本镇的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定期召开村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四)督促、协助村民及时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件。
(五)做好各种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及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料。
掌握本村人口变动、婚姻状况、怀孕、出生、“四术”、死亡等有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楚。
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审核汇总,做到数据准确、报表完整、报送及时。
(六)熟悉掌握本村育龄人群的婚育状况和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本村“四术”对象及时落实相应措施,将每一上环、结扎对象在期内护送到卫生院、县站落实或检查,并按要求做好随访上门服务工作。
(七)负责按时组织本村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参加孕环检,督促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寄回查环查孕证明。
(八)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并定期进行随访。
(九)负责本村生育对象、计生奖励对象的申请、调查、核实、申报、退出工作,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到流出人口情况清,流入人口情况明,督促流动人口办理或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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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
为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确保20XX年镇党委、政府提出的“保先”目标,真正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并进一步明确计生岗位责任,坚决兑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和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一、奖励措施
1、核定村干部计生绩效工资每人每月200元,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和驻村参与计生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80元,专项用于计划生育考核,按月考核,按季兑现。
2、村级计生工作年终综合考评位居前二位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并奖励每位驻村干部200元、100元。
3、全年无政策外生育奖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共500元;无统计误差奖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共500元;早孕发现率高于90%的村奖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共1000元;流出人口孕环检反馈率全年平均高于90%奖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共500元;无过期手术奖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共500元。
4、村级主动提供线索,协助查实“两非”案件的,每例奖励1000元。
5、全额完成当年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款的村,按总额的20%以奖代补该村。
6、流出县外孕环检对象每季度参综合参检率达70%的,
每多检一人,每份奖励50元。
7、每季度孕环检违约金征收达到80%的村,奖励驻村干部、村干部征收总额的90%;征收总额达到应征违约金60%的村,奖励驻村干部、村干部征收总额的80%;其它违约金按80%返回至村作为计生办公经费。
8、各村、计生办在县及县以上检查或调研中,为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赢得荣誉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奖励其办公室每人100元。
9、服务所在县年终考核位居前三名的奖励服务所每人200元。
10、各村和计生办、所工作有创新,并得到县及县以上计生部门肯定和表扬的,并争取到加分的,奖励其办公室每人200元。
11、镇计生工作年终考核位居全县先进行列的,分管领导、计生办、所享受每月60元的计生岗责津贴;位居全县二类乡镇的,按每月30元发放;位于第三类乡镇的,取消计生岗位津贴。
12、顺利通过县及县级以上计生检查的,奖励驻村干部、村干部每人100元。
13、全镇计生工作在全县年终综合考评位居先进乡镇受到表彰的,按县奖金额分别奖励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10%,分别奖励驻村干部、计生办其他人员5%,
并作为评先评优的先决条件。
二、惩处措施
整体工作惩处
20XX年度有一例政策外一孩的村否决计生先进评比,二例及以上政策外一孩或有二、多孩生育的村否决综合先进村评比,年终考核位居末位或列入县重点管理村,实行一票否决并罚款20XX元(否决集体和个人评先评优)。
镇、村干部惩处
为真正推进“村为主”工作机制,做到驻村点长、村书记主任负责制,进一步明确每位镇、村干部的职责,落实镇干部联系片和村干部包组工作责任制,使工作效果与工资挂钩,做到奖罚并重,特制定如下的惩处办法。
1、凡出现一例政策外生育的分别扣除驻村点长、村书记、村主任、镇联系片干部、包组村干部工资一孩200元,二孩300元,多孩400元;瞒漏报当年政策外生育的村除加倍扣除上述人员工资外,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凡主动补报20XX年12月31日前政策内、外生育的免予处罚,凡经查实后上报的按第一项规定处理。
3、凡查实后婚嫁外乡户口未迁人员生育清理不到位的,对照上述第一项的全额标准扣除工资,当年政策内生育的按照政策外进行处罚(统计年度)。
4、以上1—3项中的出生人口在县及县以上各级检查中
被查实或经信访查实的,按例加重一倍给予处罚。
5、凡出现一例上环任务超过3个月未落实的,分别扣除驻村点长、村书记、村主任、镇联系片干部、包组村干部每人100元;结扎超过2个月未落实的扣200元;人流、引产任务未落实的每例每月扣100元,直至完成后如数返还。
以上任务持有县计生保健站出具有效证明的除外。
6、在县及县以上检查中,查出手术虚报、漏报、错报和瞒报的扣除驻村点长、村书记、村主任、村专干、镇联系片干部、包组村干部每人200元。
7、凡出现一孩孕后3个月上报的扣除驻村点长、村书记、村主任、村专干、镇联系片干部、包组村干部每人50元/例;二孩生后补证和孕情三个月后上报的扣除驻村点长、村书记、村主任、村专干、镇联系片干部、包组村干部每人100元/例;除尘政策内怀孕无结果的扣除镇联系片干部、包组村干部、村计生专干每人100元/例。
8、三查一治:按季度考核。
每季度末截留一例不到位且在本季度末日前仍未补检到位的,按例扣除镇联系片干部和村包组干部工资10元,并限期落实。
9、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建档以村包组干部信息报告单及镇计生办督查和省、市、县检查结果为考核依据,每漏档一人扣包组干部和村计生专干各50元;每季度末有一例孕检未到位的且在本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仍未落实的扣除
镇联系片干部和村包组干部工资10元。
县内参检一律以当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规范证明为准,县外返乡的以到镇计生服务所检查为准。
10、查实一例假孕检扣除服务所人员或村计生专干工资1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违约金征收低于60%,高于50%的,扣除驻村干部、村干部每季度每人100元;低于50%的扣除驻村干部、村干部每人200元。
12、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一孩未达到100%,二多孩未达到60%的扣除驻村干部、村干部每人200元。
13、经查村级未按要求召开计生例会,分别扣除驻村点长、村书记50元,镇、村干部无故不参加镇级、村级计生会议的按次扣除50元。
14、信息工作:经查有出生、政策外怀孕、手术、新婚等主要信息滞后上报或隐瞒的扣除镇联系片干部、村包组干部工资200元,若是村专干责任引起的,只处罚村专干。
15、宣传单发放和合同签订:经查发现一户未有宣传单的扣除镇联系片干部、村包组干部工资5元,有一户未签合同扣除镇联系片干部、村包组干部工资10元。
16、奖扶政策:出现一人不符合奖扶政策的,扣除工资100元;出现一人不符合政策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扣50元;出现一人不符合政策申请准生的,扣100元,此三项工
作村计生专干和镇计生联系人员与镇包片干部、村包组干部实行同罚。
17、在县及县以上的计生检查中,查出有期内出生错、漏、瞒报,纳入了县年终考核,影响全镇计生工作,经计生领导组同意后,扣除驻村干部、村干部全年绩效工资。
、计生办业务工作惩处:
1、业务工作:县级以上检查每扣一分,扣除具体责任人20元。
2、各级检查发现一次随访未到位的扣除服务所联系人工资50元。
3、服务所工作年终考核位居全县倒三的,扣除服务所工作人员每人200元,并取消一切评优评先。
4、服务所负责手术对象的安排和及时落实。
无特殊情况因人为原因导致手术未按时落实或出镇手术的,扣除工资100元,未落实的责令限期到位。
5、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财产损失的,责令按价赔偿。
6、因工作失职影响整体工作水平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停职检查。
7、指导村级工作不力,出现一项不到位的,扣除工资10元。
8、享受驻点干部待遇。
三、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对全镇
计生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驻点干部奖罚考核兑现平均数。
以上工作考核,由镇计生办负责按月、按季进行汇总,考核结果报经书记、镇长审批后兑现。
四、镇直及企业考核:
1、镇卫生院:各级检查出现业务资料不规范或手术未按时落实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2、其他镇直单位及企业:出现配合不力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评优资格,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五、此奖惩办法未尽事宜由镇计生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此奖惩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原考评办法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