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 制度大全
单位纪检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2.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3. 保障党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单位和谐稳定;4. 提高单位整体工作效率,推动单位事业发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单位纪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单位的纪检监督工作;2. 设立纪检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督工作;3. 各部门设立纪检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纪检监督工作。
四、纪检监督内容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3. 权力运行监督情况;4. 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情况;5. 财务收支情况;6. 重大项目、重要资金使用情况;7. 重大决策执行情况;8. 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五、纪检监督程序1. 纪检办公室根据纪检监督内容,制定监督计划,报纪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2. 纪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纪检监督工作,包括查阅资料、调查了解、听取汇报等;3. 纪检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纪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报告;4. 纪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纪检办公室的报告,研究决定处理措施;5. 纪检办公室对处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纪律要求1.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督工作,积极配合纪检办公室开展工作;2. 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保守工作秘密;3. 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纪检监督工作,不得徇私舞弊;4. 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单位纪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单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监督执纪 规章制度
严格监督执纪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监督执纪工作必须遵循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对党员和干部的监督执纪工作。
二、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监督执纪工作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负责,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实施,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监督执纪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监督执纪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有关信息。
三、监督执纪范围和内容监督执纪范围包括党员和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以及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
监督执纪工作内容包括:调查核实违纪违规事实,收集证据,查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等。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公正、合法、透明。
四、监督执纪程序和方法监督执纪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受理举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听取被审查人的陈述和申辩等环节。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包括询问证人、调取证据、查阅档案等。
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应当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知情权和申诉权。
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应当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监督执纪结果处理监督执纪工作结束后,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对于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通报,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同时,应当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对于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纪律监督管理制度
纪律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机关及工作人员纪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纪律监督体系,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监督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三、监督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规章制度。
(二)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廉洁自律,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四)保守机密,不得泄露机关机密信息。
(五)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四、监督方法(一)定期开展纪律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纪律意识。
(二)建立健全纪律监督检查系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自我监督机制。
五、纪律处分(一)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调岗、降职等。
(二)重处分:停职检查、开除、移交司法机关等。
(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评定标准(一)严格执行岗位职责。
(二)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请假。
(三)认真执行机关规章制度。
(四)廉洁自律,不接受贿赂,不违反职业道德。
(五)对工作不力、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进行通报批评。
(六)对表现突出,服务热情的员工进行表扬奖励。
七、监督机构(一)设立纪律监督部门,负责纪律监督管理工作。
(二)建立纪律委员会,定期开会研究工作纪律监管事宜。
(三)设立监督员工小组,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
八、其他(一)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二)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处罚。
(三)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机关所有。
以上就是本机关纪律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营造一种严肃工作态度,良好工作环境。
祝工作顺利!。
纪检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纪检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改进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保证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检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党章和中央对纪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办事。
第四条纪检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原则、公正执纪、严格监督、先进性、时效性。
第五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包括:党内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第七条党内监督局是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负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纪检监察室是监察机构,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察工作。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是管理机构,负责对纪检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管理。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党内监督局应当根据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室应当负责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应当协调管理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政治清醒,严守守纪律,不得参与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五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严守廉洁自律。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七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按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理违纪违法问题。
第十八条纪检监督检查应当严格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
第二十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漏查误报。
第五章纪检监督检查工作的效果评估第二十一条纪检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加强实效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纪委监委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循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原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条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纪委监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纪委监委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二)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五)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法行为;(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安全;(五)关心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监督管理内容第七条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党的事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组织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的组织原则,执行党的组织制度;(三)廉洁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廉洁自律,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四)群众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是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五)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六)生活纪律: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
企业纪律监察制度汇编范本
企业纪律监察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企业纪律监察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监察管理工作,包括对企业员工的行为监督、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规定。
1.3 企业纪律监察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企业应设立纪律监察部门,负责企业纪律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2.2 纪律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企业纪律监察制度,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2)开展对企业员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违法行为;(3)指导、协调、督促企业内部各部门开展纪律监察工作;(4)对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进行监督和评估;(5)定期向企业领导报告纪律监察工作的情况和结果。
三、监察内容与方式3.1 监察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员工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2)企业员工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如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3)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性;(4)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和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3.2 监察方式主要包括:(1)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各部门进行现场检查;(2)查阅、复制、提取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3)对公司员工进行访谈、询问;(4)其他必要的监察手段。
四、监察程序与处理4.1 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采取措施。
4.2 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员工,应暂停其工作,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4.3 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理,如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4.4 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或单位,应督促其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保密与协作5.1 纪律监察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保守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2 企业应加强与上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违纪违法行为。
纪律监督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律监督工作,维护单位纪律,促进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纪律监督员是单位纪律的维护者,负责监督、检查和纠正单位内部违反纪律的行为,确保单位纪律严明。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纪律监督员。
第二章纪律监督员职责第四条纪律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
2. 对单位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纪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
3. 定期对单位纪律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单位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参与单位内部纪律检查、审计等工作,确保纪律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加强与单位内部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单位纪律。
第三章纪律监督员选拔与培训第五条纪律监督员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工作人员担任。
第六条纪律监督员选拔程序如下:1. 个人自愿报名。
2. 单位组织考察,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群众基础等方面。
3. 单位领导审批。
4. 选拔结果公示。
第七条纪律监督员上岗前,单位应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1. 纪律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 纪律监督工作流程和技巧。
3. 纪律监督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四章纪律监督员工作制度第八条纪律监督员应按照以下制度开展工作:1. 定期巡视检查:纪律监督员应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巡视检查,重点关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群。
2. 随机抽查:纪律监督员应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随机抽查,了解单位纪律执行情况。
3. 接受举报:纪律监督员应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鼓励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积极举报违纪行为。
4. 调查处理:纪律监督员在发现违纪行为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5. 跟踪整改:纪律监督员应跟踪了解违纪行为的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纪律监督员权益与保障第九条纪律监督员享有以下权益:1.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受干扰和阻挠。
纪律监督制度
纪律监督制度
纪律监督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组织内部纪律规范,并通过相应的监督机制来确保纪律规范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的一套系统。
它是组织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能,同时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
纪律监督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明确的纪律规范:建立组织内部的纪律条例和规章制度,明确各个职责岗位的行为标准和纪律要求。
2.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或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组织成员的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纪律的行为。
3. 加强教育和宣传: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和学习活动,加强对纪律规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组织成员的纪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建立惩戒机制:对于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并坚决执行,形成严明的纪律执行氛围,确保纪律规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 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建立畅通的举报和投诉渠道,并确保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保障纪律监督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建立和完善纪律监督制度,可以有效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
增强组织成员的纪律意识,促进工作的高效进行,进一步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纪律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纪律监督管理办法模版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加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违背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举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光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2、上班必需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4、上班时光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5、各部门、车间必需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全部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违者可赋予批判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缘由,只要一经发觉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峻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免职,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延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方案秩序不能正常举行所造成的须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所有的工资,一律予以免职。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平安、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赋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背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按照其情节对经济损失举行赔偿。
12、员工严峻违背公司规则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免职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纪检监督精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督工作,规范纪检监督行为,提高纪检监督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纪检监督工作人员。
第三条纪检监督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
第二章纪检监督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纪检监督委员会,负责全单位的纪检监督工作。
第五条纪检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2. 负责监督检查全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3. 负责受理对全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4. 负责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5. 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6. 完成上级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纪检监督人员第六条纪检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3.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4. 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5.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七条纪检监督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守党的纪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2.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取私利;3. 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工作秘密;4. 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5.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纪检监督程序第八条纪检监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受理检举、控告;2. 调查核实;3. 处理决定;4. 通报反馈;5. 整改落实。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纪检监督委员会对全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包括:1. 对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2.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3.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检查;4. 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要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纪律检查监督管理办法
纪律检查监督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办公秩序,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杜绝员工兼职和吃空饷现象的发生,提升总部整体形象,推动总部业务快速发展。
保障总部(含下属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条执行原则:公司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要实行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每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抽查。
违纪处理要有充足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处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平等处理。
公司视员工违纪情节的轻重,分别对违纪员工处以:书面警告、内部通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等处罚。
无论何种处理,均可处相应金额的罚款,以示惩戒。
第三条处罚范围及处罚标准(一)较轻违纪:L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网购、玩游戏、吃零食、上网聊天、串岗、玩手机、打牌、下棋、睡觉、办理私人事务。
(此项连带处罚直接领导5%工资)2.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受理客户投诉态度消极。
3.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佩戴工牌、胸卡。
进入办公场所时仪表不雅或衣冠不整(无工作服或替换工作服时必须穿正装,颜色与工作服接近,只准穿黑色与棕色皮鞋)。
4班时间办公室无人长明灯(包括周六、日值班),休息时间长明灯,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锁好门窗等。
(此项连带处罚直接领导处罚金额翻倍)。
5按时参加公司规定的各项培训。
(此项处罚当事人50-100元)o6,无不参加公司会议或例会(此项根据职级处罚IoO-IOOO元)O7.未审批请假手续擅自休假,扣除休假工资合并罚款。
8.未经上级许可擅自脱岗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9.职务异动时,工作交接不清或抗拒交接、拖延移交时间。
10.二次或二次以上无故抵制或不执行公司或主管上级所安排的工作。
11.工作时或在公司范围内或在上岗前饮用含酒精饮品或服用禁品、在禁烟区吸烟。
12.因员工之间个人矛盾而影响正常工作的。
13.未经许可擅自驾驶公司车辆办理私人事务。
轻度违纪实施细则:警告:员工轻度违纪在违纪行为确认二日内对其执行警告处理并处罚金。
纪律监督与处分制度
纪律监督与处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保障医院内部治安秩序,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医院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订立本纪律监督与处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处分,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和正常秩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纪律监督与处分制度适用于全体医院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纪律与处分的原则1.法定纪律: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2.纪律严明:员工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损害医院和患者的利益。
3.公平公正:对于员工的违规行为,纪律处分应当公平公正,不得鄙视或偏袒。
4.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纪律处分既要起到惩罚的作用,也要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推动员工自发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章纪律监督第四条纪律监督的主体1.医院纪律监督委员会是医院的纪律监督机构,负责对医院全体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
2.医院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员工的行为进行日常监督。
第五条纪律监督的方式1.日常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要依照职责,对所属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矫正违规行为。
2.抽查检查:医院纪律监督委员会可以随机对医院员工的行为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纪律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处理1.医院鼓舞员工乐观举报纪律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将予以相应的嘉奖。
2.纪律违法行为被发现后,医院纪律监督委员会将对违法行为进行调审核实,并依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章纪律处分第七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原则1.警告:对于一般违纪行为,首次发生的或属于细小违反纪律的行为,予以警告处分。
2.记过:对于多次违纪行为,或者情节较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予以记过处分。
3.记大过: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者情节特别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患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予以记大过处分。
4.开除:对于涉及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开除处分。
第八条纪律处分的程序1.处分建议:纪律监督委员会应当对违法行为进行调审核实,然后依据事实和情节提出处分建议。
纪律监督协调管理制度
纪律监督协调管理制度引言背景纪律监督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管理人员密切协作,以确保纪律监督工作得以顺利执行。
因此,建立一个协调管理制度非常必要。
目的适用范围本纪律监督协调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机构内的所有职员,并且对于各级管理人员具有指导作用。
纪律监督协调管理流程1. 纪律监督工作计划制定首先,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组织的纪律监督目标制定纪律监督工作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纪律监督的具体目标、时间安排以及责任分工等内容。
2. 纪律监督工作推进在纪律监督工作推进阶段,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分工合作,积极推进纪律监督工作。
他们应定期召开纪律监督工作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3. 违纪行为处理当发现违反纪律的行为时,各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他们应根据组织的纪律规定,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记录在案。
4. 行为奖励管理除了处理违纪行为,我们也应注重对遵守纪律的员工进行奖励。
各级管理人员应及时表彰和奖励那些遵守纪律、表现优异的员工,以激励他们发挥更大的潜力。
监督和反馈机制为了确保纪律监督协调管理的效果,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
1.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纪律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计划。
2.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收集员工对纪律监督工作的反馈意见,以了解员工对纪律监督工作的认可程度,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改进。
结论纪律监督协调管理是组织机构中确保纪律执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有效的纪律监督协调管理制度,我们将能够加强对员工的纪律监督,并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
同时,通过协调管理,我们也能够提高纪律监督工作的效果,并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
作风纪律监督管理制度
作风纪律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作风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普通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导向,以严明的纪律、规范的管理、严肃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第二章作风纪律第四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做到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五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公权谋私利,不得收受礼金、礼品或其他非法利益。
第六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机关事务秘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对外泄露机关内部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进行腐败、懈怠等违纪行为。
第七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当严格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不得迟到早退、打卡作假,不得违反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对于公文、会议等工作任务应按时办理,并保持工作记录的规范。
第八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办事纪律,公平公正,尊重他人,不得滥用职权,不得随意打压下属,不得擅自决定他人利益。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应耐心倾听,及时解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章纪律监督第九条机关应建立纪律监督制度,设立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纪检监察机构应定期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重点查办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作风纪律的人员,纪检监察机构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对于情节较重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机构应对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机关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
2. 内容:(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形象;(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工作部署;(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4)加强学生管理,维护学生权益;(5)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6)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现象。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全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工作。
2. 委员会职责:(1)制定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3)受理师生员工的纪律作风投诉,进行调查处理;(4)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师生员工进行教育、处理;(5)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3.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监督管理的实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纪律作风意识。
2. 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对违反纪律作风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
4. 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师生员工,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奖励与处罚1. 对在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师生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师生员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降低职务(职称)等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纪律作风监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学校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全体师生员工应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学校纪律作风,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执纪监督管理制度
执纪监督管理制度一、执纪监督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执纪监督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纪党规的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到纪律条条有据、执纪必严。
2. 坚持问题导向。
始终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全面覆盖。
执纪监督管理制度要做到全面覆盖党员和干部的各个领域,确保任何人、任何地方都不会成为纪律的“真空地带”。
4. 着重预防。
加强制度建设和预防机制,切实防范腐败风险,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5. 公开透明。
执纪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党员和社会监督,确保党内监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 严肃追责。
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实行严格惩处,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形象。
二、执纪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执纪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纪律教育和培训。
通过举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发放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资料等形式,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增强党的意识,做到知党、爱党、守纪。
2. 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党内纪律审查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纪行为,保持党风清正。
3.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杜绝一切以权谋私、搞关系奸商等现象。
4. 公开选举和换届制度。
推行公开公平的选举和换届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任人唯贤、任人唯公。
5. 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党员和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廉洁表现进行评估,实行激励和惩罚并举,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6. 公开财产申报和个人收入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和个人收入公开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财产来源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
7. 反腐败行动和惩治腐败制度。
加强反腐败工作,严厉打击腐败行为,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8. 纪律处分和责任问责制度。
纪律教育与监督制度
纪律教育与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的纪律教育与监督,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特订立本《纪律教育与监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而且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纪律教育第三条公司将定期组织纪律教育培训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参加纪律教育培训、领导提倡纪律敬重等内容。
第四条员工参加纪律教育培训是员工的责任,每位员工应确保参加培训并依照培训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习和考核。
第五条公司将开展纪律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讲座、宣传活动、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员工的纪律意识教育。
第六条公司将订立纪律教育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考核。
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纪律教育档案,记录员工参加纪律教育培训的情况、考核成绩等,并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等决策的依据。
第三章纪律监督第八条公司将建立纪律监督机制,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矫正违纪行为。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举报制度,鼓舞员工乐观参加监督工作。
员工如发现他人违纪行为,应立刻向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举报。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违纪行为的认定程序,确保违纪行为的认定公正、客观。
认定程序应包含事实调查、听取当事人叙述、相关证据收集等环节。
第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措施,依据情节轻重确定处分力度。
第十二条公司将建立违纪行为处理的记录制度,记录员工的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将该记录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纪律嘉奖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纪律嘉奖制度,对表现出色、遵守纪律的员工进行嘉奖和表扬。
第十四条纪律嘉奖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通报称赞、奖金、晋升、荣誉称呼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纪律嘉奖评比机制,通过员工绩效考核、纪律表现评估、领导评价等方式评比出获奖员工。
第十六条公司将在员工档案中记录纪律嘉奖的情况,作为员工晋升、岗位调整等决策的参考依据。
组织纪律与监督管理制度
组织纪律与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组织纪律与监督管理,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营有序进行,订立本《组织纪律与监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及外聘人员等。
第三条组织纪律是指依照规定的职权、程序和方法,合理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目标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监督管理是指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员工的行为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有效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组织纪律第五条任何员工均应依照岗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不得违反工作纪律。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定时到岗上班,不得早退、迟到、旷工,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
第七条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经商牟利或从事与本企业业务无关的其他收入活动。
员工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不得有言语、行为上的羞辱、诽谤、损害他人声誉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企业的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隐私等紧要信息。
第十条员工不得随便使用企业资产,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料子、设施等,应妥当使用和保管企业资产,避开挥霍和滥用。
第十一条员工应依照企业工作规定进行工作,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个人信用或企业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员工应接受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不得对培训、学习等工作敷衍塞责。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四条上级对下属工作进行监督,下级应乐观搭配上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依照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接受上级的引导和检查。
员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企业领导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行汇报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和解决。
内部监督与纪律管理制度
内部监督与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纪律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良好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内部监督和纪律管理。
第三条监督职责1.公司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第四条纪律管理职责1.公司各部门负责对员工的纪律管理工作,并及时处理违纪行为,确保公司纪律的执行。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管理人员的职责1.管理人员是公司的中坚力气,负责对员工进行管理、引导和监督,并保证所负责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
2.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并处理部门内的问题,确保员工的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管理人员应乐观推动公司发展,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认真执行公司决策。
第六条员工的职责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听从上级的工作布置和领导的管理,定时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2.员工应保护公司的资产,不得有意损坏或占用公司的资产。
3.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员工应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并要求同事也遵守相关规定。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出勤纪律1.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方上班,不得旷工、迟到或早退。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员工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请示和填写请假单,并等待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八条工作责任1.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如遇到工作中的问题,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乐观寻求解决方法并及时处理。
第九条工作效率1.员工应依照公司要求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2.如需加班工作,员工应提前向上级报备,并等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第十条保密纪律1.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都应视为公司的紧要资产,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
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
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确保员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凝集力。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二条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是企业行为规范的基础,全部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并予以遵行,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的执行方式包含监督、惩罚和嘉奖三个环节。
监督是对员工行为的实时察看和记录,惩罚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惩罚,嘉奖是对表现良好员工的确定和鼓舞。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四条办公室主任为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的执行者,负责组织和协调员工的日常工作,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办公室主任有权进行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办公室主任还负责对员工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第三章违纪惩罚第七条对于违反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的行为,依据情节不同,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八条对于细小违纪行为,如未定时提交工作报告、迟到早退、工作不到位等,将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九条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如违反保密规定、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停职、调离岗位、解雇等。
第十条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四章嘉奖机制第十一条为激励员工遵守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将建立嘉奖机制。
第十二条嘉奖机制包含称赞、奖金、晋升等形式,具体实施标准将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称赞是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确定和称赞,奖金是对出色工作表现的经济嘉奖,晋升是对员工本领的认可和提升。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监督与纪律规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全部员工必需认真学习并遵守,不得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困难或有任何非法行为的线索,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保证企业内部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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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督管理办法模版-制度大全
纪律监督管理办法模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
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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