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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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及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法修建工程,本制度依法制定。

第二条施工方及监理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管理制度及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优质高效。

第三条施工方及监理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方必须配合施工方进行现场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施工现场所需的场地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2.向相关部门办理施工的手续和许可证,确保合法施工;3.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人员配备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监理方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审核施工方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2.监督施工方完成施工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运行管理第七条施工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施工方负责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的各项进度。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第十四条施工方必须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减少施工产生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方必须定期进行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方必须限制施工噪音和扬尘,确保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六章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施工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在建设工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预期目标。

而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是实施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个针对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的具体描述,以便更好地实施和监督工程的进展。

1.文档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制定一套完整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各种文件的编制、审批、传递和归档。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计划和进度编制相关文件,并将其及时传达给建设单位,并确保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归档完整。

2.质量管理: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质量管理制度应有明确的要求,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等环节。

施工方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执行施工工艺,监理方应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安全是建设工程的首要保障,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与考核范围。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参与安全培训的监督,确保工程现场的安全。

4.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进度报告。

同时,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进度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财务管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

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和报销,同时要求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科学合理的采购和使用。

6.沟通与协调: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机制,及时解决现场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供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进度和工程变更情况等信息,并与其进行及时的沟通与汇报。

7.法律监督: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甲方对施工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

甲方对施工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

甲方对施工监理方现场管理制度1.综述现场管理制度是指甲方对施工方和监理方在实施工程过程中的人员、设备、材料、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角度出发,对现场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描述。

2.1人员管理施工方应按照工程需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职责分工、人员培训、岗位责任等内容。

同时,施工方要求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2.2设备管理施工方应按照项目需求配备相应的工程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施工方应建立设备台账,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并制定设备维护计划,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3材料管理施工方应按照工程规划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并建立材料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施工方要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及时进行入库管理和材料调拨。

2.4施工工艺管理施工方应编制施工工艺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工艺技术指导。

施工方要对施工工艺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工艺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得到满足。

2.5质量控制施工方要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施工方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关键工序和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评估,并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

3.1人员管理监理方应按照工程规模和要求,配置合适的监理人员,并制定详细的人员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和考核机制等内容。

监理方要求监理人员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学习,确保能够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

3.2监理记录管理监理方要求监理人员及时准确地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包括工期、质量、安全问题、变更等内容。

监理方要建立监理记录管理制度,确保监理记录的真实可信,并及时提供给甲方以及相关部门。

3.3监理报告管理监理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定期编制监理报告,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甲方。

工程项目甲方对监理、总包的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甲方对监理、总包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评分表

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对项目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评分表
1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对上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如未完成目标需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以在下期计划中赶回工期。以上情况应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如未认真审核并形成书审核意见的,扣2分。
2
监理工程师每月应编制和建立动态反映实际工程进度和计划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
监理单位如因节假日安排监理人员不足影响施工进行的扣2分。
4
监理人员工作能力及资质不满足现场要求的,甲方代表应要求监理单位进行更换。
甲方代表发出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更换的,扣2分;超过一个月未更换的,扣5分。
三、质量控制(10分)
1
未核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生产设备和试验室等)或经核查存在问题而监理未加以指令。
如已造成损失的,每项扣3分。
5
监理人员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未书面指令或仅口头指令而未书面确认。
每次扣1分。
6
对承包商的工作,监理错误的下达指令、批示。
每次扣1分。
7
监理人员未监督承包商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或工艺要求施工。
每次扣1分。
8
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监理人员不清楚施工方案或不清楚现场情况和数据。
每次扣0.5分。
每次扣1分。
2
对进场原材料的品质、储存等进行认真检查,填写原材料进场记录,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如发现不合格材料已进场,必须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报告并对承包人发出书面限期整改工作指令,并严格监督执行。
原材料或半成品材料进场未认真检查记录的,每次扣2分;
发现不合格材料已进场而没有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报告并对承包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的,扣2分。
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未督促做好安全措施及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前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承担着整个建设工程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等任务。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措施,对此,建设单位需制定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从而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现场管理制度的目标建设单位在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现场管理时,应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实现的目标如下:1. 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2. 安全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

3. 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工程建设计划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施工方作为建设单位的合作伙伴,需要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同时制定自身的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1. 施工方要设立管理人员,并落实相关职责。

2. 施工方要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洁,并且保持公共环境卫生。

3. 施工方要制定并遵守施工计划,并按计划顺序施工。

4. 施工方需要建立健全的材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材料进出记录。

5. 施工方要依据工程施工需要,制定循序渐进的施工质量检查方案,并建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相关的标准。

6. 施工方必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达标。

7. 施工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8. 施工方需及时清理各阶段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并进行安全处理和回收。

9. 施工方需在施工现场公示工程施工安全告知书,并开展相关安全宣传工作。

三、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需要制定满足监理方现场管理需要的制度,以确保监理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保障其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的监理活动。

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如下:1. 监理方要设立监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如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进度等。

2. 监理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相应的工作场所并确保其使用正常。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平安,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需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需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指责教化,依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需和投标书一样。

其次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需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觉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供应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需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依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实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确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需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需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刚好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支配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支配,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需提交开工报告。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需听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支配,听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全部协调支配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状况需立刻口头处理时也必需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552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履行到位,提升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管理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监理人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

在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中,对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附件1),不得擅自降低。

施工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应当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

二、严格项目监理机构登记管理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0日内须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附件2),携带有关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现场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监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变更。

变更后的人员持证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资格。

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能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投标活动;其他人员6个月内不能参加监理投标活动。

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无故退离施工现场,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核销登记后,方可撤离现场。

三、严格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工程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督促现场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工作计划,明确旁站部位及工作要求,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工程监理现场的施工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监理现场管理组织架构1. 领导班子:由监理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师组成。

负责监理现场的整体管理工作,对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和监督。

2. 办事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

负责具体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3. 人员配备:按照工作需要,配备监理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确保监理现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监理现场管理工作内容1. 规划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制定监理现场管理计划,包括工程进度、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质量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 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

四、监理现场管理工作流程1. 工程准备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勘测和规划,确定工程范围和施工计划,制定监理现场管理方案。

2. 施工阶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根据相关标准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监理现场管理工作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工程计划和设计方案。

2.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提高质量监督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加强与施工单位和业主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六、监理现场管理工作效果评估1. 每季度对监理现场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的服务管控对象,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是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1. 选择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选择合格、可靠的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2. 经济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的财务状况、经济责任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够正常履行监理工作,并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3. 人员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同时,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团队的专业素质。

4. 工作流程监管: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监理报告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明确监理单位的监理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要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展和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5. 现场施工监管:建设单位要对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在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6. 质量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7. 进度管理监管:建设单位要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进度延误问题,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8. 合同履约监管:建设单位要对监理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如有违约行为,建设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制度可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优质和高效。

同时,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在工程现场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三、组织架构1.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立项、审批、设计和监理工作。

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

3. 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工程现场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工程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保证施工现场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工程现场安全事故和隐患,制定安全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质量管理:(1)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资格,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承包单位。

(2)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要求施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监督与检验。

(3)监理单位应做好现场巡查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

3. 施工进度管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顺利。

(2)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和进度表,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进度计划的严格执行。

4. 环境保护:(1)工程现场应设置围挡,遮挡施工扬尘,减少环境污染。

(2)建设单位应设立环保岗位,做好环境监测与管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3)施工单位应合理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五、处罚和奖励机制1. 处罚: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1)轻度违规: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

(2)中度违规:罚款或停工整改。

(3)严重违规:责令停工、吊销资质或法律追责。

2. 奖励:优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各方积极履行职责。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设方对施工方、监理方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设方对施工方、监理方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二O一八年九月六日目录第一章、进场须知 (2)第二章、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2)第三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程 (2)第四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11)第五章、技术管理办法 (12)第六章、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 (13)第七章、变更、签证管理办 (14)第八章、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16)第九章、工程质量验收管理 (20)第十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2)第十一章、分包单位管理规定 (23)第十二章、施工材料及设备管理规定 (24)第十三章、资料管理办法 (25)第十四章、竣工档案编制办法 (26)第十五章、三方工作程序 (28)第十六章、房屋交接验收管理规定 (30)第十七章、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31)第十八章、项目月度考核评比办法 (33)第十九章、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33)第二十章、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34)第一章进场须知一、为规范本项目实施中的管理工作,保证参建各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职责、权利和行为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级施工单位,进场前均须认真阅读、宣传并执行。

三、本项目每周例会时间为周五上午九时,月例会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上午九时(兼周例会)。

四、各施工单位均须编制项目分项实施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经监理审核后报送项目部,项目分项总实施计划报送时间为分项开工前20天,月计划和周计划报送时间为月例会、周例会时间前一天。

五、经监理审核后的月工程计量报表的时间为每月30日。

六、凡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项目监理部实施,以现金形式交建设方项目部保管,用于奖励本制度执行优秀者(合同约定除外)。

七、制度规定之内容与合同有抵触按合同执行,其余解释权均属于中智置业有限公司三十中停车场项目部。

第二章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纪律1、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配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经验丰富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制度健全、目标落实到人。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随着现代化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也日益重要。

建设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必须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整个施工工程能够平稳进行。

本文将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施工现场作为建设工程的核心区域,其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现场的管理对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等方面都非常关键,因此建设单位在评估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时,需要首先确定其目的。

一般来说,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确保工人和普通人员的安全。

2.协调施工方的各项工作,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3.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技术指标得到满足。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保护环境,确保施工现场不会给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了解了现场管理制度的目的后,建设单位就可以开始对其具体的内容进行审核。

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制定和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施工前的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现场消防设施的调试和维护、现场矛盾纠纷的处理等方面。

此外,现场管理制度中还要明确各个责任单位的责任及使用规定以及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等。

2.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在施工现场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方和监理方加强协调管理。

这包括建设单位对施工方所需资源的供应、分别面临的各类施工限制因素以及施工目标、进度和质量的管理等方面。

3.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十分重要。

现场管理制度中应当包括了各项质量验收,质量管理及其评估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和建筑施工工程的验收标准,保证施工方所得成果的满足项目方的需求。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管理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勘察设计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现场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每月到岗时间不少于25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甲方工程部请假,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5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将要求相关单位更换人员。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工程甲方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工程甲方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工程甲方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甲方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越来越重要。

以下是一份关于工程甲方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的详细说明。

一、总则1.1目的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控制。

1.2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甲方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项目。

二、施工单位管理2.1施工单位的资质工程甲方应在招标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有合法的经营和施工资质。

2.2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向工程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计划推进工程。

2.3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2.4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

2.5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三、监理单位管理3.1监理单位的资质工程甲方应在招标过程中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有合法的监理资质。

3.2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向工程甲方提交详细的监理计划,并按计划推进监理工作。

3.3监督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4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应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向工程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报告。

四、工程甲方的责任4.1合同管理工程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付款情况,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款项。

4.2工程变更管理工程甲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并及时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4.3紧急事件管理工程甲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并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

4.4投诉和纠纷处理工程甲方应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投诉和纠纷,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于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1.监理作息及考勤制度(1)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七天工作制度。

(2)监理人员吃住在施工现场,以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3)只要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白天至少有三名监理人员在现场,夜晚至少有一名监理人员在现场值班。

(4)星期天节假日监理人员采取轮休制度。

施工单位施工时,保证有二名监理人员值班进行监理。

值班人员挂牌上墙公布,以便配合工作。

(5)考勤由项目监理部兼职考勤员考勤,总监或总监代表监督。

考勤用公司考勤表记录。

考勤表每月报公司工程部考核检查执行情况。

2.监理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制度(1)总监或总监代表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二次巡视检查。

(2)现场巡视检查主要内容:①是否按图施工;②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③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④是否遵守操作规程;⑤是否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⑥是否使用的设备、工具恰当;⑦工序之间是否自检、互检;⑧报验单是否签证。

(3)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的重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控制点等。

(4)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签发监理通知的应发监理通知,并监督其改正。

(5)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情况应记录在监理日志内,共总监或总监代表审阅,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

3.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1)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图纸后,抓紧时间熟悉图纸。

(2)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图纸后提出审查意见,同时收集有关各单位的审查意见,通过建设单位提前交设计单位审阅,便于设计单位在图纸会审时回答有关问题。

(3)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至少应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星期进行。

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4)图纸会审程序一般先进行设计交底,再会审图面上问题,必要时分专业进行。

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在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中职责的界定

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在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中职责的界定

建设单位与监理机构在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中职责的界定摘要:在施工现场,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作为两个不同的管理实体,其面对共同的施工任务时,就其职责与权限的差异是本文阐述的重点。

笔者将结合其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方面,来界定其独立而又协作的工作界面。

关键词: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管理职责Abstract:in the construction site,construction units andsupervision unitsas two differentmanagement entity,itsfacethe common task ofconstruction,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of thedifferenceis the focus of thispaper.The authorcombinestheorganization,staffing,work content,work way,to define itsindependent andcollaborative workinginterface.Keywords:construction;project management;construction units,supervision units;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在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中,对于业主方所设立的工程部门与监理单位派驻的监理组,两者在面对共同的施工任务时,对于其职责与权限之间的交叉与协作问题,已经成为研究项目现场管理效率的重要内容。

本文笔者将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就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进行界定,以帮助相关管理者能够排除现场管理的干扰,实现规范、有序管理。

1 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对于项目建设方,建设单位通常设立工程部来委托相应的工程部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同时对于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由总工来负责,其人员设置结合项目工程大小而形成相对独立的工程管理小组。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1、 监理合同执行情况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及水电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

每周一下午召开监理例会,监理规划开工后一周提交,监理月报每月24日前提交。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考勤制度,现场监理人员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30,每周现场监理人员调休一天,但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且保证项目正常运转,考勤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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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要求现场质量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期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施工日记,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

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

施工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有权根据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四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向甲方、监理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或未执行落实的将给予500-2000元/项、次的处罚。

会议制度
第一条例会
(一)例会由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主持。

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
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二)例会每月召开两次,时间为每月2号、16号上午9:00,教育局会议室。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
2、检查分析所有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切实可行补救措施,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提出质量问题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三)例会应认真填好会议签到表,由各施工单位作好会议纪要。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到会,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半天向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代表请假,应参加会议人员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罚责任单位500元/人/次,迟到罚责任人200元/人/次。

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的报审
(一)开工前施工单位将经本单位内部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将审核结果书面回复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查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否有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制定质量、安全预控措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经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第二条开工申请
(一)在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测量放线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开工申请报监理单位。

(二)收到开工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

第三条承包人必须按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或有隐患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情况,向总承包人罚款500至5000元。

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

重大安全隐患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原因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将该单位清出现场,不予结算工程款。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凡是隐蔽工程,均必须填报《隐蔽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有隐蔽工程均应有影视资料或照片)。

否则,不予计量,不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自负。

报验时可按施工段、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填写。

所有隐蔽工程均为监理“见元,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施工单位2000元/次/项。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未经报验而私自隐蔽的工序进行抛开检验的,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的巡视检查和旁站检查制度。

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接受并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下发后,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每一处罚款1000元。

不及时进行书面回执每一份罚款1000元。

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罚总包单位2000元/次。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成立质量领导班子。

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并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配备质检人员,强化自检功能。

加强职工质量意识教育,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如果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第二条、凡标示不清、对质量保证资料和材料质量有怀疑、与合同规定不符、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等,均应全部检验。

第三条、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标准与管理规程》的规定,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的构件和非均质材料,应酌情增加取样的数量。

第四条、对于某些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如砂浆等的配合比,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后方准施工。

第五条、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不准进场堆放。

第六条、各种材料进场需报验,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方可入场,报验合格(保证资料齐全,监理见证,取样检测合格)的准予用于工程当中,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材料进场后不及时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安全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物品的安全和第三人人身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要求作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严格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为管理和施工人员投意外伤害险,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安全负全面责任。

工地按规定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的有关问题、整改措施及时上报项目监理部。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安全制度及保证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

第四条工地上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日常巡视,以便于确认开展工作,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和登记,否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各工序开工前均需对现场人员、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交底并存档备查,安全工作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工,已开工但又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和监理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必要时可以进行经济处罚。

第六条各种施工车辆在工地上应限速行驶,文明行驶,施工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应与当地学校搞好关系,争取他们的配合与支持,搞好安全工作。

第八条参加本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严禁饮酒后上岗,违者罚责任单位2000元/次,当事人200元/次,凡是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每发现一人次违反规定罚责任单位500元,罚当事人100元。

第九条现场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必须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进行使用,发现未进行检测的设备和机械使用罚款2000元,并停止使用。

第十条现场四周围墙防护高度必须不低于1.8m,应整洁、牢固、稳定,主体临边防护必须跟施工进度进行,二层主体结束室外脚手架必须搭设。

进度管理制度第一条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开工前制定总的施工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批认可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进度计划配置资源、安排施工。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统计分析资料和进度控制报表。

每次例会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本周工程完成情况和下段时间进度计划;由监理审核后,作为工程进度的控制依据。

第四条通过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进行对比,对影响进度的原因进行分析,若发现实际进度过慢并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如期完成,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进度目标如期实现。

第五条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施工单位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无法完成合同期内的工程,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施工单位。

施工计划中每一分项工程超出计划完成时间的,扣减施工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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