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考核表与样表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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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
考
核
表
(样表)
学员姓名
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印制
使用说明
《红河州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考核表》是红河州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考核表。有
关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本表由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编制,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盖章有效。各参训教师自行打印,并按照各环节要求实施管理并完成考核工作。
2、本表的考核要求
(1)学习过程考核。参训教师在培训机构安排的辅导教师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和表内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撰写“学习报告”。在此基础上,辅导教师按有关规定和表内要求实施第一阶段的学习评价,根据参训教师的学习成效,客观、公正地分别给出学习过程6个小项的得分。
(2)实践考核。参训教师在辅导教师、本校校领导及同行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校本研修的方式,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教学实践中实施第一阶段学习过程中形成的问题解决方案,取得问题解决成效,即参训教师本人教学行为改善和学生学习质量提升。在此基础上,写出一份学习总结,总结学习实践过程,重点总结问题解决的得失,努力形成理性层面的认识。这一阶段的考核由辅导教师、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校领导及同行共同完成,根据参训教师实践与总结情况分别给出后4个小项的得分。
3、“学习报告”及“学习总结”要求真实反映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突出本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重在问题解决方案的制定,无需过多的过程叙述,语言简明扼要,篇幅不宜太长。若表中空间不够填写,请自行加页或以附页形式补充。
4、考核结束后,县市教师培训机构将该表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存。参训教师最终考核成绩经县市教师培训机构审核后,报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认定。
5、考核一般基于远程学习和校本研修实施。春季开始的培训,应于9月底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报送;秋季开始的培训,应于第二年3月底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报送。
2、学习过程阶段(参训教师本人填写)
3、实践与总结阶段(参训教师本人填写)
红河州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
考
核
表
学员姓名
工作单位
参训科目
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印制
使用说明
《红河州中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考核表》是红河州小学教师履职晋级培训考核表。有关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本表由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编制,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盖章有效。各参训教师自行打印,并按照各环节要求实施管理并完成考核工作。
2、本表的考核要求
(1)学习过程考核。参训教师在培训机构安排的辅导教师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和表内要求
完成学习任务,撰写“学习报告”。在此基础上,辅导教师按有关规定和表内要求实施第一阶段的学习评价,根据参训教师的学习成效,客观、公正地分别给出学习过程6个小项的得分。
(2)实践考核。参训教师在辅导教师、本校校领导及同行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校本研修的方式,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教学实践中实施第一阶段学习过程中形成的问题解决方案,取得问题解决成效,即参训教师本人教学行为改善和学生学习质量提升。在此基础上,写出一份学习总结,总结学习实践过程,重点总结问题解决的得失,努力形成理性层面的认识。这一阶段的考核由辅导教师、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校领导及同行共同完成,根据参训教师实践与总结情况分别给出后4个小项的得分。
3、“学习报告”及“学习总结”要求真实反映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突出本人教学工作的针对性,重在问题解决方案的制定,无需过多的过程叙述,语言简明扼要,篇幅不宜太长。若表中空间不够填写,请自行加页或以附页形式补充。
4、考核结束后,县市教师培训机构将该表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存。参训教师最终考核成绩经县市教师培训机构审核后,报红河州教师发展中心认定。
5、考核一般基于远程学习和校本研修实施。春季开始的培训,应于9月底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报送;秋季开始的培训,应于第二年3月底以前完成考核及成绩报送。
2、学习过程阶段(参训教师本人填写)
3、实践与总结阶段(参训教师本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