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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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禁止外开窗的标准

高层禁止外开窗的标准

高层禁止外开窗的标准高层居住建筑可以采用外开窗么?相关国家规定及地方技术标准要求汇总一、关于外窗开启方式的国家及行业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59号有“外平开启窗仅适用于多层建筑”的表述。

详见图1。

2、《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4.12.2-1强制性条文: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的铝合金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3、《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3.1.2-4强制性条文: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的塑料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4.1.5条文:幕墙开启窗的设置,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立面效果要求,并应启闭方便,避免设置在梁、柱、隔墙等位置。

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B.0.4条文说明:“目前7层以下建筑窗户多为内外平开、内悬内平开及推拉窗形式;高层建筑窗户则多为内悬内平开或推拉扇开启;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开启扇大多为外上悬开启扇,目前也有极少数外平推扇开启方式。

”文中并没有明文规定,高层住宅建筑严禁使用外开窗。

二、地方技术标准1.北京《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DB11/T 1028-2021中3.11条文:七层及以上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

2.3.江西《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 36-024-2014中的4.3.2条文:多层居住建筑外窗宜采用平开窗。

4.5.上海DG/TJ 08-2242-2017《民用建筑外侧应用技术规程》中的3.0.8条文:七层及七层以上民用建筑不宜采用外平开窗。

当却需采用外平开窗时,承重五金应牢固固定,且应采取有效的防儿童坠落即防开启扇坠落的措施,并通过试验验证即技术论证。

及3.0.9条文:超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外平开窗。

6.7.上海《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G/TJ 08-56-2019中的12.1.6条文:通风换气用幕墙开启窗宜采用内开窗和上悬外开窗等开启形式。

2022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2022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房屋建造部份2002 年版后增加的部份(更新至2022 年)说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部份)更新部份经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检查,以下合用于工程。

本资料来源于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1 为规范规程目录,附件2 为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

附件1 规范规程目录序号规范规程名称《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 类别备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工程建设准》JGJ52-2022 行业标准《高层建造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附件2 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强制性条文如下:4.2.2 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门窗幕墙安装规范

门窗幕墙安装规范

门窗幕墙安装规范一、门窗安装规范门窗与幕墙的安装规范是不同的,但是人们很喜欢将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来说,原因无他,都是建筑建材类,所以喜欢放在一起叫。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门窗、幕墙的安装规范。

5 门窗工程5.1 一般规定5.1.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安装、金属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5.1.3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5.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5.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说明:5.1.5 本条规定了门窗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即进场门窗应按品种、类型、规格各自组成检验批,并规定了各种门窗组成检验批的不同数量。

本条所称门窗品种通常是指门窗的制作材料,如实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等;门窗类型是指门窗的功能或开启方式,如平开窗、立转窗、自动门,推拉门等;门窗规格指门窗的尺寸。

5.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幕墙工程设计依据和规范

幕墙工程设计依据和规范

1.幕墙工程设计依据和规范、标准2.2.1.技术法规.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建设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设部建质[2003]4号文2.2.2.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1988《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1993《建筑气象参数标准》DBJ 15-1-9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2.2.3.结构与荷载设计规范《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高层民用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199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20072.2.4.幕墙设计类《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建筑玻璃采光顶》JG/T 231-2007《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3《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 18091-20002.2.5.门窗设计类《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DBJ01-79-2004《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JG/T 128-20072.2.6.检测验收类《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2007《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 18250-2000《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5-2002《建筑密封材料实验方法》GB/T 134777-20022.2.7.材料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1999《半钢化玻璃》GB17841-2008《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 15763.1-2001《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夹层玻璃》GB/T 9962-1999《中空玻璃》GB 11944-2002《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 18915.1-2002《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 18915.2-2002《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 882-2001《硅酮建筑密封胶》GB14683-2003《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2005《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 914-2003《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 486-2001《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规范》HG/T 3099-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GB /T 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GB /T 5237.5-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 /T 5237.6-2004《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板》GB/T 3880.1~3-2006《铝幕墙板板基》YB /T 429.1-2000《铝幕墙板氟碳喷涂铝单板》YB /T 429.2-2000《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氧化膜厚度测量方法》GB/T8041.1~3-2005《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699-99《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不锈钢热轧钢板及钢带》GB/T 4237-200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GB16938-2008.。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详细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详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简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已经建设部审查批准,发布实施。

全文由建筑设计、建筑防火、建筑设备、勘察和地基基础、结构设计、房屋抗震设计、结构鉴定和加固及施工质量和安全8篇组成,共包括强制性条文1549条。

现将其主要内容简介如下:第一篇建筑设计。

包括:一般规定和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规定;热工与节能、照明、隔声和噪声限制等室内环境设计要求;屋面防水设计要求;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防空地下室等的专门设计要求。

共包括强制性条文192条。

第二篇建筑防火。

包括:建筑分类、耐火等级及其构件耐火极限;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总平面布局和建筑平面布置要求;防火和防烟分区、建筑构造、建筑装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等要求;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宽度、疏散楼梯间、楼梯和门、消防电梯等的规定;室内外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设施、消防水泵房等的规定。

共包括强制性条文280条。

第三篇建筑设备。

包括:给水排水管道布置、水质和防回流污染、卫生设备和水处理要求;室内燃气管道、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建筑用气、烟气排除等要求;采暖、通风、空调、制冷、自动控制、消声和隔振设备的要求;供配电系统、变电设备、防雷等要求;电梯的要求。

共包括强制性条文154条。

第四篇勘察和地基基础。

包括:一般地基和特殊性土地基的勘察及其成果要求;一般地基、山区地基和特殊性土地基的设计规定;扩展基础、箱筏基础、桩基础的设计规定;基坑支护要求;地基处理规定。

共包括强制性条文59条。

第五篇结构设计。

包括:结构安全等级,结构荷载及其组合要求;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高层建筑砼结构的设计规定;钢结构、薄壁型钢结构、高层建筑钢结构、钢网架结构的设计规定;无筋和配筋砌体结构的设计规定;木结构的设计规定和防腐、防虫、防火要求;玻璃幕墙、玻璃屋顶、饰面砖等围护结构的规定。

共包括强制性条文212条。

第六篇房屋抗震设计。

包括:房屋的抗震设防依据和分类;关于地震影响、场地和地基基础,建筑布置和结构选型,结构材料,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的规定;多、高层钢筋砼房屋,钢筋轻骨料砼结构的设计规定;多层粘土砖、多孔砖、砼小型砌块房屋的设计规定;高层钢结构房屋的设计规定;底层框架、多层内框架房屋、单层空旷房屋的设计规定。

建筑幕墙规范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

建筑幕墙规范大全 法律、法规大全
JGJ 59-2011
7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1991
6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注:如有新发布的最新规范标准,则按新规范标准执行。
GB/T11835-2007
67
《建筑门窗用密封条》
JG/T187-2006
68
《聚硫建筑密封胶》
JG/T483-2006
69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
7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378-2006
7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7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214-2010
43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50429-2007
44
《铝合金门窗》
GB/T8478-2008
45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JGJ214-2010
46
《建筑玻璃采光顶》
JG/T231-2007
47
《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
48
《中空玻璃》
GB/T11944-2002
JG/T128-2007
56
《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锁闭器》
JG/T130-2007
57
《建筑门窗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JG/T168-2004
58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1-2010
59
《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
GB/T3098.15-2014
60
《螺栓或螺钉和平垫圈组合件》

门窗及幕墙玻璃技术标准及要求

门窗及幕墙玻璃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要求1、工作环境:本次合同指向的门窗及幕墙玻璃类产品将分别中粮置地各个地区城市各类别项目,供方应当充分考虑影响使用的各种外界环境条件,如气候、海拔、环境温度、环境相对湿度、地震烈度等。

如供方之产品对以上环境因素有特殊要求的,供方应当以专函并加盖公章予以详细说明。

2、技术要求:一、除另有注明外,门窗及幕墙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满足现行相关的国家、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定,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与每批产品相对应有效期内的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不一致时,以其中最高的标准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3)《普通平板玻璃》GB4871《钢化玻璃》GB15763.2《浮法玻璃》GB11614《夹层玻璃》GB9962《中空玻璃》GB/T11944《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

2《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所有安全玻璃必须有永久性的3C标志。

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胶密封,二道密封应采用聚硫密封胶或硅酮结构密封胶;二道密封胶应采用专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

2、中空玻璃的间隔铝框应采用连续折弯一次成型,间隔铝框中的干燥剂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3、中空玻璃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消除玻璃表面可能产生的凹凸现象。

4、玻璃应进行机械磨边处理,磨轮的目数应在180目以上。

5、玻璃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要求玻璃在外观上不允许存在夹胶层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叠层、磨伤、脱胶等缺陷。

6、玻璃长度、宽度和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为2㎜。

7、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不可超过0。

5%,波形时不可超过0。

3%。

建设工程强条

建设工程强条

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一、地基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人工合成材料地基、分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平米以上工程,每100平米至少应有1点,3000平米以上工程,每300平米至少应有1点。

2、对水泥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01%,但不少于3根。

二、桩基础:1、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2、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下表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必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节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立方米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立方米的桩,每根必须有1组试件。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3、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三、土方工程1、基坑工程:(1)、土方的开挖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下表规定执行:基坑变形的监控值(㎝)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一、混凝土结构工程1、模板分项工程(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钢筋分项工程(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6-幕墙门窗规范

5.6-幕墙门窗规范

• 5.1.5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 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保温材料多是多孔材料,容易潮湿变质或改 变性状,所以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 防水等保护措施,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一般,在施工工地,保温材料安装好以后, 应及时安装面来自,并及时密封面板之间的 缝隙。
• 5.1.6 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的规定执行。
6 门窗节能工程
6.2 主控项目
• 6.2.8 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 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 门窗节能工程
6.2 主控项目
• 6.2.9 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 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 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 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 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 查不少于1樘。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 验批抽查30%。
6 门窗节能工程
6.2 主控项目
• 6.2.6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 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 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 查不少于3樘。
6 门窗节能工程
6.2 主控项目
• 6.2.7 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 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 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 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5.1.2 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 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 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 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3、集团建筑工程工艺工法标准__幕墙篇

3、集团建筑工程工艺工法标准__幕墙篇

集团建筑工程工艺工法标准-幕墙篇质检部2019年8月20日前言壹强制性条文贰行业及地方性规定叁设计管控要点质量控制要点肆伍优秀做法示例3一、强制性条文(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三)《工程品质管控红线》3.1.4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3.1.5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6.2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4.4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1.6 幕墙结构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验收承载力和挠度:5.5.1 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

连接件与主体结够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5.6.2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收。

在风荷载、水平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f1,f1应取0.2N/mm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f2,f2应取0.01N/mm2。

6.2.1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a)和双侧加劲部位(图b)的框厚比b0/t应符合下表(2)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0.1 强制性条文1 第3.1.1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第3.1.5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 第3.2.3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 第3.2.9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5 第3.3.4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6 第3.3.5条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7 第4.1.12条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8 第5.1.11条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9 第6.1.12条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它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10 第8.2.4条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1 第8.3.4条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2 第9.1.8条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3 第9.1.13条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4 第9.1.14条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条文)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条文)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条文)3.11.6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

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做剥离粘结性试验和邵氏硬度试验。

9.6.2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

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应力设计值应不大于其短期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应取0.2 N/mm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应力设计值应不大于其长期载荷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应取0.01 N/mm2。

隐框幕墙中严禁硅酮结构密封胶单独承受剪力。

10.4.3 花岗岩板材的弯曲强度应不小于8.0N/mm2,大理石不小于7.0N/mm2,其他石材不小于6.0N/mm2。

由法定检测机构检测。

12.3.7 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应不小于 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应不小于2.5mm;2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不小于3.0mm;3 偏心受压立柱的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规范第12.2.1条的相应规定。

15.1.3 全玻璃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应不小于12mm,玻璃肋截面高度应不小于100 mm。

15.2.2 全玻璃幕墙的面板及玻璃肋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

面板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应不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15.3.8 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璃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16.1.5 点支承幕墙玻璃单片厚度应不小于8?;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21.7.5 当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必须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高度约3m处,必须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3.11.6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的使用,关系到幕墙的安全、水密性和气密性。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墙体、屋面、地面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墙体、屋面、地面
查进场复验报告。
• 本条中除材料的燃烧性能外均应进行进场复验,
故均应核查复验报告。对材料燃烧性能则应核
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新材料,应检查是否
通过技术鉴定,其热工性能和燃烧性能检验结
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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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主控项目
4.2.3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
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
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
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
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
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
规定。
JGJ110(外墙面砖检测标准)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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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建议不宜采用。当一定要采用时,则规定必须有保
证保温层与饰面砖安全性耐久性的措施。
• 关于印发《江苏省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做法技术要
求》(暂行)的通知苏建科(2006)287号
• 该技术要求自2006年8月 1日起施行。
• 凡在2006年8月1日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的建筑工程均
14
• 该条列出墙体节能工程通常应该进行隐蔽工程
验收的具体部位和内容,以规范隐蔽工程验收。
当施工中出现本条未列出的内容时,应在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对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加
以补充。
• 需要注意,本条要求隐蔽工程验收不仅应有详
细的文字记录,还应有必要的图像资料。这是
为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更好地记录隐蔽工程的
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汇总共计20条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

其分项工程(10个)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3.4.1之规定(详见表3.4.1)。

表3.4.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1、 1.0.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 3.1.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 3.3.1 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4、 4.2.2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体节能)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 4.2.7 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墙体节能)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接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接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接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 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但采用保温浆料作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粘接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 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①观察;②手扳检查;③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④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⑤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6、 4.2.15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墙体节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

7、 5.2.2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

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

附件:《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原则》强制性条文建筑外形设计应减少外围护构造旳表面积。

居住建筑旳体形系数不应不小于表4.2.1规定旳限值。

表居住建筑旳体形系数限值注: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旳层高超过3.0m时, 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进行层数折算, 余数局限性1.5m时, 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不小于或等于1.5m时, 多出部分按一层计算。

当体形系数不小于上述规定期, 应按本原则第5章旳规定进行建筑围护构造热工性能旳综合判断。

外门窗(包括幕墙、阳台门旳透明部分)旳面积不应过大, 不一样朝向旳窗墙面积比, 不应超过表4.2.2旳规定。

不一样朝向、不一样学墙面积比旳外窗, 其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不应超过表4.2.4旳规定。

当设计建筑旳外门窗及屋顶透明部分旳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或遮阳系数不符合上述规定期, 应按本原则第5章旳规定进行建筑围护构造热工性能旳综合判断。

表不一样朝向外窗旳窗墙面积比限值注: 1 表中旳窗墙面积比按建筑单一朝向平均计算;2表中旳“北”指北偏东60°至北偏西60°旳范围;“东、西”指东或西偏北30°(含30°)至偏南60°(含60°)旳范围;“南”指南偏东30°至南偏西30°旳范围;3 凸出外墙面不不小于等于600mm(从墙身中心线至窗框中心线)旳凸窗(外飘窗), 按洞口投影面积计算;凸出外墙面不小于600mm旳凸窗(外飘窗), 其透明部分应按朝向分别计入该朝向窗面积中;4 转角窗、转角凸窗(凸出外墙面不小于600mm)按朝向分别计算窗面积;5 开敞式阳台门按透明部分面积计入外窗面积中;封闭式阳台未设阳台门时, 其封闭阳台旳透明部分计入窗面积中;封闭式阳台通向房间处设门时, 其面积可按透明阳台门洞口尺寸计算;6 内天井墙面上旳窗户, 按朝向计入不一样朝向旳窗面积中;7 屋顶设计日光室、太阳房时, 其透明旳墙体、屋顶旳门窗洞口, 分别计入对应旳窗面积中和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中;8 屋顶上旳平天窗、斜屋面天窗、老虎窗计入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中;9 楼梯间、外走廊旳窗计入对应朝向旳窗面积中。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强制性条文(摘录)一、建筑设计:一)设计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摘录如下: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4.4.4 楼地面四、存放食品、食料或药物等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有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曾材料。

4.5.2 窗四、窗台低于0.8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7.1 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四、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板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4.8.1 管道井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4.9.1 烟道、通风道五、排烟和通风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

二.建筑防火:3.建筑装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局部修订):摘录如下:3.1.2 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本规范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1.5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6 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3.1.1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1.15A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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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常用板材、型材允许偏差和加工制作、安装施工要求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2-6-8目录第一章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共16条) (2)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共16条) (4)三、《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共4条) (7)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共2条) (7)第二章常用板材、型材允许偏差一、常用热轧钢板、钢带厚度允许偏差(GB/T709-2006) (8)二、常用等边角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T706-2008) (10)三、常用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T706-2008) (10)四、工字钢、槽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T706-2008) (11)五、宽、中、窄翼缘H型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11263-2005) (12)六、H型钢桩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11263-2005) (12)七、部分T型钢尺寸、外形允许偏差(GB/11263-2005) (13)八、结构用无缝钢管允许偏差(GB/T8162-2008) (13)九、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厚度允许偏差(GB/T3280-2007) (14)十、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厚度允许偏差(GB/T3280-2007) (15)十一、铝板厚度允许偏差(GB/T3880-2006) (16)十二、铝型材厚度允许偏差(GB/T5237-2004) (17)十三、石材厚度允许偏差(GB/T18601-2008) (20)十四、平板玻璃厚度允许偏差(GB11614-2009) (21)第三章幕墙、门窗加工制作和安装施工要求一、玻璃幕墙加工制作要求 (22)二、玻璃幕墙安装施工要求 (26)三、金属与石材幕墙加工制作要求 (32)四、金属与石材幕墙安装施工要求 (35)五、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要求 (38)六、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要求 (40)第一章 幕墙、门窗主要强制性条文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共16条)1、第3.1.4条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

2、第3.1.5条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第3.6.2条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

4、第4.4.4条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第5.1.6条 幕墙结构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和挠度: 1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γ0S ≤ R (5.1.6-1)2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S E ≤ R /γRE (5.1.6-2)式中:S —— 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S E —— 地震作用效应和其它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R —— 构件抗力设计值;γ0 —— 结构重要性系数,按幕墙设计使用年限确定;γRE —— 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取1.0。

结构构件的强度应按净截面计算,变形和各种稳定系数可按毛截面计算。

1 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f f,lim d d (5.1.6-3)式中: f d ——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d——构件挠度限值。

f,lim6、第5.5.1条主体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

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7、第5.6.2条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

在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应不大于其强度设计值1f,1f应取0.2N/mm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应不大于其强度设计值2f,2f应取0.01N/mm2。

8、第6.2.1条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截面自由挑出部位(图6.2.1a)和双侧加劲部位(图6.2.1b)的宽厚比b/t应符合表6.2.1的要求:2 当横梁跨度不大于 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小于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小于2.5mm。

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3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9、第6.3.1条立柱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厚度尚应不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2 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对偏心受压立柱,其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相应规定。

10、第7.1.6条全玻幕墙的面板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

面板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11、第7.3.1条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12、第7.4.1条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13、第8.1.2条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8mm。

安装连接件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14、第8.1.3条玻璃之间的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

15、第9.1.4条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16、第10.7.4条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共16条)1、第3.2.1条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

2、第3.5.2条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

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3、第3.5.3条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4、第4.2.3条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300(L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间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mm;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mm。

5、第4.2.4条幕墙在风荷载标准值除以阵风系数后的风荷载值作用下,不应发生雨水渗漏。

其雨水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第 5.2.3条作用于幕墙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1.0kN/m2:wk=βgzμZμSwo(5.2.3)7、第5.5.2条钢销式石材幕墙可在非抗震设计或6度、7度抗震设计幕墙中应用,幕墙高度不宜大于20m,石板面积不宜大于1.0m2。

钢销和连接板应采用不锈钢。

连接板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4mm。

钢销与孔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

8、第5.6.6条横梁应通过角码、螺钉或螺栓与立柱连接,角码应能承受横梁的剪力。

螺钉直径不得小于4mm,每处连接螺钉数量不应少于3个,螺栓不应少于2个。

横梁与立柱之间应有一定的相对位移能力。

9、第5.7.2条上下立柱之间应有不小于15mm的缝隙,并应采用芯柱连结。

芯柱总长度不应小于400mm。

芯柱与立柱应紧密接触。

芯柱与下柱之间应采用不锈钢螺栓固定。

10、第5.7.11条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再通过角码与预埋件或钢构件连接。

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0mm,连接螺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进行承载力计算。

立柱与角码采用不同金属材料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11、第6.1.3条用硅酮结构密封胶黏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2、第6.3.2条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销的孔位应根据石板的大小而定。

孔位距离边端不等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也不得大于180mm;钢销间距不宜大于600mm;边长不大于1.0m时每边应设两个钢销,边长大于1.0m时应采用复合连接;2 石板的钢销孔的深度宜为22~33mm,孔的直径宜为7mm或8mm,销钉直径宜为5mm或6mm,钢销长度宜为20~30mm;3 石板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径内应光滑、洁净。

13、第6.5.1条金属与石材幕墙构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得少于5件。

当有一个构件抽检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样复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

14、第7.2.4条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

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

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15、第7.3.4条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2 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3 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口;4 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16、第7.3.10条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1 主体结构与立柱、立柱与横梁连接节点安装及防腐处理;2 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3 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角的安装;4 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5 幕墙的封口安装。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共2条)1、第8.2.2条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高度大于3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

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2、第9.1.2条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承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应进行均质处理。

三、《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共4条)1、第3.1.2条铝合金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过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0mm,窗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1.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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