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投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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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变更管理,控制工程造价,优质、高效建设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3万元以内(含3万元)。

2、二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3-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3、三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20-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

4、四类变更,指单项工程变更估算投资在50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立项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

(一)审批权限

1、一类变更由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审查后,报项目管理公司备案,并抄报城投公司分管副总。

2、二类变更由项目管理公司组织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审查后,由城投公司总工程师审定,报城投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三类变更由城投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项目管理公司、合同法律事务部、计划资金部、设计单位和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审查后,报城投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4、四类变更由城投公司分管副总组织项目管理公司、合同法律事务部、计划资金部、设计单位和监理等有关单位及外聘专家共同审查后,报城投公司总经理审批。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城投公司总工程师、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监督确认。

(二)审批时限

1、一类变更、紧急工程变更的立项审查,由项目经理确定,立即将变更情况报告项目管理公司总工程师或者分管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报变更手续。

2、二类、三类变更的立项审查,在项目管理公司收到变更立项申请单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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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内上报并审批完毕。

3、四类变更的变更立项审查, 在项目管理公司收到变更立项申请单后15天内上报并审批完毕。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按照附图:《宜昌市城投公司工程变更程序图》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详见有关合同条款。

项目经理得到变更指令或申请后,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主要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批示。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据此评估变更费用。

4、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对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5、项目经理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将相关资料送交项目管理公司。根据工程变更的类别,由项目管理公司总工程师或城投公司分管副总召集四方联席会议,形成由各方确认的会议纪要。

五、工程变更费用审批

1、工程变更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立项审批表(见附表)

3、工程变更通知或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见附表);

4、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5、工程变更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据以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变更费用确定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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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见附表)

应提交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上级领导、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批示等文件;施工单位的估价清单;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六、工程变更费用的会签

工程变更费用审批程序按工程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流程审核确认(见附图) 。

附件:1、宜昌市城投公司工程变更程序图

2、工程变更立项审批表

3、设计变更通知

4、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

5、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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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宜昌市城投公司工程变更程序框图

附件2

工程变更立项审批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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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设计变更通知

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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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附件4

额外或紧急工程通知

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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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5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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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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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场签证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健全工程成本管理规章制度。

2、规范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加强工程造价的事中控制。

3、及时掌握签证实施的费用,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并能动态反映工程造价。

4、凡本项目管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有关现场签证,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现场签证范围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变化,导致发生工程量或费用增减、材料代换及其它变更事项。

2、公司批准的设计变更实施情况。

3、事后设计变更导致的返工和技术处理措施。

4、城投公司根据工程需要另行安排施工合约以外的额外施工项目。

5、经城投公司领导同意且非施工方过错产生的停工、返工。

6、紧急处理涉及安全、公众形象且施工方没有过错,经城投公司领导同意予以费用和工期补偿的项目。

7、施工合约约定应以现场签证形式结算的项目。

三、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

1、一般现场签证发生前,工程项目部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签证进行立项,并填报《签证立项申请表》,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统一编号下发至监理和施工单位执行;部分项目需紧急实施时,在实施前来不及办理签证立项申请的,经项目经理同意可以延期申报签证立项,延期时间以三个工作日为限。

2、在签证立项所述工作发生完毕后一周内施工单位必须上报现场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3、项目经理及现场监理监督现场签证的实际执行情况,施工完毕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进行勘验、核量(项目部计量计价人员参与),填写《现场签证单》并签字盖章,上报项目管理公司审定。

4、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对现场签证记录跟踪审查,从接受施工单位签证单到发还施工单位,整个周期不得超过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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